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电大《国际法》形考任务1及3网考题库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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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电大国际法形考任务1及3网考题库答案形考任务1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1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正确答案】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2 .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OO【正确答案】被保护国3 .各国采用O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适用。【正确答案】采纳或转化4 .既有国家对新国家给予不完全的、有限的、临时的承认,叫做Oo【正确答案】事实上的承认5 .在国家继承中,与被继承国对继承所涉领土的活动有关的被继承国的国家动产应转属继承国,叫做OO【正确答案】领土实际生存原则6 .首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O【正确答案】中国、印度和缅甸7 .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0。【正确答案】习惯国际法8 .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0。【正确答案】使国际法法典化9 .在国家继承中,部分领土割让或某附属领土并入某一既有国家时,适用(),即被继承国参加的条约自国家继承日期停止对继承所涉领土失效,而继承国参加的条约则同时对该领土生效,除非该条约对该领土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实施条约的条件。10 .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O【正确答案】19世纪11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0。【正确答案】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1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正确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13 .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O【正确答案】以山为界14 .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正确答案】联合国宪章15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O的承认。【正确答案】新政府16 .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Oo【正确答案】主权17 .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正确答案】美国的凯尔森18 .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O【正确答案】复合国19 .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O的体现。【正确答案】独立权20 .确立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是()。【正确答案】联合国宪章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21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正确答案】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正确答案】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22 .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下列哪些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正确答案】立法机关【正确答案】行政机关【正确答案】司法机关【正确答案】军队23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正确答案】各国必须遵守【正确答案】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正确答案】适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24 .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正确答案】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正确答案】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25 .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O。【正确答案】国家【正确答案】联合国26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基本原则?()【正确答案】国际主权平等原则【正确答案】不干涉内政原则27 .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包括O。【正确答案】国家领土割让【正确答案】国家领土合并28 .我国在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上的总的原则是()。【正确答案】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条约优先【正确答案】条约与宪法不一致时宪法优先【正确答案】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反我国公共利益29 .可以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有()。【正确答案】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正确答案】国际仲裁庭的裁决【正确答案】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正确答案】国际组织的决议30 .在近代国际法形成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事件包括().【正确答案】威斯特伐里亚和会的召开【正确答案】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正确答案】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31 .下列哪些债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正确答案】地方债务【正确答案】恶债32 .国家边界的形成有哪几种情况:()【正确答案】历史形成边界【正确答案】条约划定边界【正确答案】继承原国家边界33 .国际法的特征包括OO【正确答案】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正确答案】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特别是国家间的协议【正确答案】国际法依靠国家采取单独和集体措施得到强制执行34 .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情况得到()。【正确答案】国家的外交实践【正确答案】国际组织的实践35 .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O【正确答案】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正确答案】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正确答案】有国际求偿能力36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领土变更方式是现代国际法所承认的?O【正确答案】美国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娜州【正确答案】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正确答案】德国萨尔区居民投票决定该地区主权归属37 .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0。【正确答案】国家【正确答案】争取独立的民族【正确答案】政府间的国际组织40 .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有0。【正确答案】先占【正确答案】时效【正确答案】添附【正确答案】割让41 .承担国家责任的行为国负有O的义务【正确答案】停止不当行为【正确答案】承诺并保证不重犯【正确答案】补偿损害后果42 .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包括()。【正确答案】恢复领土主权三、案例讨论题(共2道试题,共20分。)43 .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案情一九八七年九月十日至二十八日,西藏达赖十四世喇嘛出访美国,在美国国会讲坛的发言中提出了所谓“五点和平建议:一、使整个西藏变成一个和平区。建议把整个西藏,包括昌都地区和青海省藏区,变成和平区。西藏历来是亚洲大陆大国之间的缓冲国。要建立西藏和平区,中国就得把其军队和军事设施从这个国家撤走。二、中国放弃向西藏地区移植人口政策,因为这威胁着西藏民族的根本生存。三、尊重西藏人民的根本人权和民主权利。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权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国人在那里推行一种称为分离和同化的种族隔离政策,对藏民实行歧视,藏民在自己的国家里充其量只不过是二等居民。他们在殖民政府的统治下生活,被剥夺了一切基本权利和自由。四、恢复和保护西藏的自然环境和中国放弃在西藏生产核武器和堆放核废料计划。五、就西藏未来的地位以及西藏人民和中国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举行诚挚的谈判。我们希望本着坦率与和解的精神,通情达理和实事求是地处理这个问题,着眼点应该是努力寻找一种符合藏人、中国人和其它所有有关民族长远利益的解决办法。藏人和汉人都是独特的民族但是,这不一定妨碍两个民族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方面进行真正的合作。为了支持达赖”五点和平建议,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赫尔姆斯与参议院前外交委员会主席佩尔,提出西藏问题修正案”,诬蔑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歪曲拉萨骚乱事件,造谣中国处决和监禁了一百多万藏人,还散布西藏是"国家的谬论。这个决议还要求美国将其对华外交与人权问题联系起来。要求里根当局在向国会提出向中国出售武器请求时,要能"判定中国是否有诚意地,及时地着手解决西藏的人权问题“。决议还呼吁里根会见达赖,建议美国向十万藏民提供二十万美元的援助。问题请分析,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是否违反国际法?为什么?答:美国所谓的“2020年西藏政策及支持法案”,严重违背国际法根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并向“藏独”分裂势力发出严重错误信号。今天的西藏,生态环境美丽,自然资源丰富。我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建设并重,各类自然保护区已达到西藏自治区总面积的1/3,当前西藏高原各类生态系统结构整体稳定,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新中国成立70余年,西藏民主改革60余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短短几十年,把贫穷落后的旧西藏建设成了经济文化繁荣、社会全面进步、生态环境良好、人民生活幸福的新西藏,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西藏发展好不好、宗教信仰自由不自由,西藏人民最有发言权,美国没有任何资格充当裁判员和教师爷。更令人愤慨的是,美国不仅对西藏的发展进步视而不见,还极力抹杀西藏各族人民的奋斗成果,肆意抹黑中国政府的治藏政策。这是为从事反华分裂活动的达赖集团撑腰打气,这完全是打着宗教和人权的旗号干涉中国内政,破坏中国发展,我们对此坚决反对,美方的险恶政治图谋也绝不可能得逞。44 .光华寮案案情光华寮是座落在口本京都市的五层楼,该寮建于193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京都大学受托于日本政府“大东亚省”将该寮租用作为当时中国留学生的宿舍。日本投降后,“大东亚省”被撤销,从此由中国留学组织自治委员会对该寮实行自主管理,并将该寮取名为“光华寮”。此后,旧中国政府驻日代表团用变卖侵华日军在大陆掠夺的财产所获得的公款将该寮买下,专用于中国留学生宿舍。1961年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在日本登记为中国国家财产。1967年,台湾当局以“驻日本大使”陈之迈的名义就光华寮问题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诉,要求中国留口学生王炳寰等8人搬出光华寮。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发表联合公告,实现邦交正常化。1977年9月16日,京都地方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该寮为中华人共和国的国家财产,台湾当局的起诉被驳回。1977年10月,原告不服上诉大阪高等法院。1982年4月14日,大阪高等法院撤销原判决,并将此案发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审。1986年2月4日,京都地方法院推翻其于1977年9月16日所作出的判决,将光华寮判归台湾所有。中国留学生王炳寰等人不服此判决,遂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1987年2月26日,该法院维持京都地方法院的再审判决。同年5月30日,王炳寰等人委托其辩护律师团通过大阪高等法院向口本最高法院提交了上诉书,要求该法院将大阪高等法院作出的错误判决撤销,重新作出公正的判决。问题(1)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后,日本的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台湾当局代表中国的诉讼?为什么?(2)日本京都地方法院1977年的最初判决是否符合国际法?为什么?(3)1982年及其后日本各级法院对光华寮案的的判决或裁定是符合国际法的吗?为什么?答:光华寮案至今未完结。该案涉及多方面的国际法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光华寮案违背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根据国际法的承认制度,承认新政府的法律效果是,承认了新政府就不能再承认被推翻了的旧政府。一般来说,未被承认的国家或政府在不承认国的法院没有起诉权的,这一原则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确认。1972年日本是以条约的形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从而使所承担的义务就更加明确。既然日本已经不再承认所谓的“中华民国”,那么台湾就不能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在日本法院就光华寮提起诉讼。因此,日本法院受理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的名义提起的诉讼,完全违反了国际法的承认制度。(二)光华寮案违背国际法上的继承制度在光华寮案上,京都地方法院和大阪高等法院完全混淆了国际法上的国家继承和政府继承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国家继承是国际法主体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国家如何继承前国家的财产问题。但政府继承则不同。它是国家本身没有变,国家的同一性没有变,只是代表这个国家的政府发生了更迭,新政府取代了旧政府,而不问其财产以什么形式出现(动产或不动产),也不管这些财产处于国内还是国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其国家本身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国际法主体依然如故,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了中华民国政府,所以,凡属于前政府的国家财产,完全由我国政府全部继承是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的。现在,日本法院关于对光华寮案的判决理由之一,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上不完全继承旧中国政府在外国的财产”。不符合中日之间签订的条约精神,也违反国际法上的继承制度。因为,无论从国际法上政府继承的理论,还是从对该寮的实际控制和管理情况看,光华寮都应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有。无疑,日本京都地方法院于1977年9月16日对光华寮案的判决是正确的,而1982年大阪高等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形考任务3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 .特别使团是O【正确答案】国家派往别国的临时使团2 .请求国只能以引渡请求中所指控的罪名或列明的刑期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未经被请求国同意,不得对该人在引渡前所犯的其他罪行进行处罚,也不得将该人引渡给第三国,这叫OO【正确答案】罪行特定原则3 .外交团的职能在于O。【正确答案】礼仪4 .使馆制度(即常住使团制度)产生于()世纪,他对以后外交关系的形成有重要意义。【正确答案】155 .归化是指()取得国籍。【正确答案】因申请6 .外交关系法体系中最重要的公约是()【正确答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7 .根据1969年条约法公约和1986年条约法公约,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以书面缔结并受O支配的国际协议。【正确答案】国际法8 .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正确答案】认证条约约文9 .我国缔约权由O行使。【正确答案】国务院10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的待遇()的待遇。【正确答案】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IL领事馆是()【正确答案】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12 .认为一国对其境内的外国人所负的责任以该国对本国人所负的责任为限,这是外国人待遇标准理论中的O主义。【正确答案】主观标准主义13 .国家通过使领馆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叫做Oo【正确答案】外交保护14 .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正确答案】世界人权宣言15 .批准是()的一种方式。【正确答案】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16 .O是条约终止的原因之一。【正确答案】情势变迁17 .当某一国际条约与联合国宪章发生冲突时,通常的原则是O0【正确答案】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联合国宪章优先18 .以下使馆人员在接受国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Oo【正确答案】使馆的外交人员19 .现代国际法上,人权的含义是指()。【正确答案】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20 .国家依法赋予出生国籍的原则之一是Oo【正确答案】出生地主义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21 .下列属于条约约文认证方式的有()。【正确答案】待核准的签署或暂签【正确答案】签署22 .因加入而取得国籍的方式有()。【正确答案】自愿申请【正确答案】因婚姻【正确答案】因收养23 .国际人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Oo【正确答案】公民和政治权利【正确答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正确答案】民族自决权【正确答案】环境权24 .国际人权法中的人权保障方式包括()。【正确答案】国内立法措施【正确答案】国家间控诉机制【正确答案】个人来文机制【正确答案】国内救济措施25 .原始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O.【正确答案】血统主义【正确答案】出生地主义【正确答案】混合主义26 .引渡的程序包括()。【正确答案】请求引渡的提出【正确答案】引渡的对象移交【正确答案】引渡请求的审查【正确答案】国家元首【正确答案】政府【正确答案】外交部门28 .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Oo【正确答案】国民待遇【正确答案】超国民待遇【正确答案】互惠待遇【正确答案】最惠国待遇29 .一国派遣使馆人员不需要征得接受国同意的有()0【正确答案】各种参赞【正确答案】使馆秘书30 .条约无效的原因有Oo【正确答案】强迫缔结的【正确答案】违反强行法31 .引起条约无效的原因包括O。【正确答案】诈欺【正确答案】错误【正确答案】贿赂【正确答案】与强行法抵触32 .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在居留国一般不具有的权利是()。【正确答案】政治权利【正确答案】担任公职的权利33 .引渡的法律依据包括Oo【正确答案】双边引渡条约【正确答案】国内引渡法【正确答案】双边司法协助协定34 .对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依据,理论上下列几种观点Oo【正确答案】治外法权说【正确答案】外交代表说【正确答案】职务需要说35 .使馆人员中,派遣国须征求接受国同意的包括Oo【正确答案】使馆馆长【正确答案】武官36 .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公约是O。【正确答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正确答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37 .使馆馆长的等级包括Oo【正确答案】大使【正确答案】公使【正确答案】代办38 .下列属于使馆职务的包括Oo【正确答案】调查职能【正确答案】谈判职能【正确答案】保护智能【正确答案】促进合作职能39 .引渡的条件包括()。【正确答案】双重归罪原则【正确答案】政治犯不引渡原则40 .条约的一般解释原则包括Oo【正确答案】按照条约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意义解释【正确答案】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正确答案】善意解释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41 .英伊石油公司案案情1933年4月,伊朗政府(当时称波斯)与英国一家私有公司一英伊石油公司签订一项协定,授予后者在伊朗境内开采石油的特许权。1951年3月到5月间,伊朗议会颁布若干法律,宣布对其境内的石油工业实行国有化的原则,并规定了有关程序。这些法律的实施引起了伊朗政府与英伊石油公司间的争端。英国政府支持该英国公司的主张,并以行使外交保护权的名义,于1951年5月26日以单方申请的形式在国际法院对伊朗提起诉讼。英国政府主张国际法院对该争端有管辖的主要依据是英、伊双方曾发表的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和属于声明范围的伊朗与第三国及与英国缔结的若干协定。伊朗政府对国际法院对该争端的管辖权提出反对意见,其主要理由是,根据伊朗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声明的文本,法院的管辖权限于有关在该声明发表后伊朗缔结的条约的争端。1951年7月5日,在法院对争端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还悬而未决的情况下,应英国政府的请求,法院发布临时保全措施。1952年7月22日,法院以九票赞成,五票反对,作出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最终判决。同时宣布终止此前发布的保全措施。问题:(D国际法院认定这种特许权协定不构成国际法上条约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是什么?(2) 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这种协定应受何种法律调整?为什么?(3)一国政府是否有权变更或废除它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该国政府是否对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承担国际责任?答:(1)根据条约法公约,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签订的协议,非国际法主体间订立的协议不能构成条约。本案中,伊朗政府只是与英国的一个公司(英伊石油公司)签订的协议,而不是和英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故该特许协定不能构成国际法上的条约。事实上,该特许协定不过是一国政府与一个外国法人之间的一个租让合同,英国政府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它不能构成英、伊两国政府的联系。(2)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合同(租让合同)。因为本案中缔约双方是在平等的地位上通过谈判及交换对价,根据国家缔约方立法确定其权利义务关系,并经国家缔约方政府依法定程序审批成立的,因此本合同具有国内法上合同的性质,应属国内法调整。(3)无权。应当承担责任。42.诺特鲍姆案案情诺特鲍姆1881年生于德国汉堡,其父母均为德国人。依德国国籍法规定,诺特鲍姆出生时即取得了德国国籍。1905年,在他24岁时离开了德国到危地马拉(以下简称危国),居住并在那里建立了他的商业活动中心和发展事业。直到1943年他的永久居所地都在危国,大约在1939年他离开危国到达德国汉堡,并于同年10月到列支敦士登(以下简称列国)作暂短的小住,然后于同年10月9日,以德国进攻波兰为标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的一个多月后他申请取得了列国的国籍。依列国1934年1月4日公布的国籍法规定,外国人取得列国国籍必须的条件是:必须证明他已被允许若取得列国国籍就可以加人列支敦士登的家乡协会,免除这一要求的条件是须证实归化后将丧失他以前的国籍一一至少在列国居住3年,但这个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例外而免除;申请人需要与列国主管当局签订一项关于纳税责任的协议并交纳入籍费.如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并经列国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列国国王可以赋予他国籍.诺特鲍姆申请取得列国国籍,同样适用该法的规定.但他寻求了3年居留期的例外,并交了25000瑞士法郎给列国的摩伦公社和12500瑞士法郎的手续费,以及100o瑞士法郎的入籍税,并交了申请应缴纳的一般税和3万瑞士法郎的安全保证金以满是规定。同年10月13日,列国国王发布敕令,准他人籍和发给国籍证明。10月15日他取得了列国摩伦(MaUren)公社公民资格,10月17日他得到完税证明,10月20日他进行了效忠宣誓,10月23日他签订了纳税协议。10月20日,他得到了列国政府颁发的国籍证书和护照。问题:(I)何为实际国籍原则?为什么国际法院否定了列支敦士登的国籍是诺特鲍姆的实际国籍?(2)危地马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诺特鲍姆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国际法?答:(1)实际。国籍原则指的是:国籍要符合个人与国籍国之间有最密切实际联系的事实。最密切联系的事实根据惯常居住地、利益中心地、家庭联系地等。如果以一国的国籍来反对别国时,该国籍必须符合实际情况。这也是危国抗辩得到法庭支持的原因。在本案中诺特鲍姆具有两种国籍,即危国出生取得,列国一归化取得。从诺特鲍姆的一生活动来看,他虽然取得了列国国籍,但他与列国的联系并不密切,而长期侨居在外从事商业活动,那么在实践中个人与他国国籍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为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本案来看,诺特鲍姆虽然取得列国国籍,但与列国并没有建立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法院否定了列国为他的实际国籍。(2)不符和国际法。因为在危国,诺特鲍姆属于外国人,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应处于平等地位,如享有民事权利中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显然危国政府逮捕诺特鲍姆、没收财产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