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2份.docx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要点:国有企业为加强合规管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内容包括公司职能机构合规管理职责、公司合规管理重点、合规管理流程、合规管理责任等。有限责任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公司章程、规章办法等要求。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指根据公司安排,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的职能部门。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一般由承担法律事务管理职能的部门担任,公司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为法律合规中心。第四条合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管理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二)强化责任。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三)协同联动。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监察、监督检查、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四)客观独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对公司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法律合规中心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第五条公司建立合规风险控制三道防线机制,业务发起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业务人员及业务发起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首要合规责任;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合规审计和监督。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第六条党委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二)推动科学立规、严格执规、自觉守规、严惩违规;(三)研究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设置;(四)监督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经营管理情况;(五)研究合规管理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六)研究决定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第七条董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二)批准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和年度报告;(三)决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和职能;(四)按照权限研究或决定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五)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六)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八条经理层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根据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二)批准合规管理具体规章;(三)批准合规管理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合规管理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四)明确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合规要求融入业务领域;(五)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研究或决定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六)章程或者经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九条公司设立合规委员会,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合规委员会与公司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合署,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第十条法律合规中心分管领导为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一)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二)组织制订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工作计划;(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合规意见;(四)向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五)章程、董事会或者合规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十一条法律合规中心为公司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计划、管理制度;(二)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等外部规则变化,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事项的法律合规审查和法律合规风险应对;()组织开展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检查与考核,对公司全年制度立改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督促整改和改进;(四)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合规培训;(五)章程、董事会或者合规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十二条公司各中心负责本职能领域内的合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对本中心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二)按照合规要求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及时将本领域的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三)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就其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四)主动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发布合规预警,组织合规审查;(五)及时向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报备风险事项,妥善应对合规风险事件;(六)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合规培训和商业伙伴合规调查等工作;(七)组织或者配合进行违规问题调查并及时整改;(八)执行年度合规管理建设实施方案;(九)章程、董事会或者合规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的兼职合规专员,负责对接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在本单位内宣贯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二)推动本单位履行职能范围内的合规管理职责;(三)配合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开展合规考核工作;(四)跟进本单位合规管理实施任务的落实、总结报告本单位合规管理工作情况;(五)合规委员会或者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确定的其他职责。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第十四条公司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一)公司治理。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坚持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效融合。(二)合同管理。成本管理中心要强化审慎签约、诚信履约的合规文化建设,强化合同管理与合规审查,逐步探索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对合同履约情况动态监管。(三)市场交易。投资发展中心、营销客户中心完善投资、交易等管理制度,督促各项投资、交易事项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成本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招投标等活动,保障资产安全与良好商业信誉。(四)安全环保。运营中心、品质管控中心应当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五)产品质量。品质管控中心、区域公司应当完善质量体系,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六)人事管理。公司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人力资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在选举和依法任免管理人员过程中,重点关注任职条件、审核选拔程序等领域的合规审查。(七)财务税收。财务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规范,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坚持依法纳税,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八次口识产权。行政中心应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及时制止外部侵权行为,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九)商业伙伴。成本管理中心应逐步建立客户关系数据库,加强客户数据的收集、处理与分析,对重要商业伙伴组织开展合规尽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相应采取商业伙伴作出合规承诺、签订合规协议、增加合规条款等措施,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才隹动构建平等、规范、健康的商业伙伴关系。(十胞息安全。各单位应强化信息安全保护的有效性和执行性,采取全面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重大商业信息与内幕信息泄露,尊重业务伙伴和客户的隐私信息,依法合规规范收集、存储、使用等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十一)礼品与商务接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超规格、超标准接受或者送出礼品以及超标准接受或者组织商务宴请,维护正常的商业关系与市场秩序。(十二)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第十五条公司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一)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二)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和程序的合规论证把关,保障决策依法合规。(三)生产运营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第十六条公司和各子公司应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一)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二)重要风险岗位人员。公司有针对性加大合规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三)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第十七条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应当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针对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办法,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监管动态,及时将外部有关合规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第十八条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拟提请决策的事项应首先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应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进行合规审查,提出明确的意见,不得发表无意见已阅按规定办理等无实质性内容的合规审查意见,也不得仅揭示问题而无结论性审查意见。法律合规中心在各职能部门会签完毕后,提请经营决策前,应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予以复核,未经合规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不得实施或提请公司决策。第十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全面系统梳理本职能领域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第二十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合规风险应对机制,针对发现的风险制定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处置。对于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公司合规委员会统筹领导,由发生合规风险事件的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违规举报和调查问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保障企业员工有权利和途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违规举报调查与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调查相结合,根据侧重点不同进行分工协作。违规举报的调查问责具体流程和方式参照公司违规责任追究及员工违规违纪相关制度执行。经调查核实,确有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相应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合规管理保障第二十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把合规管理工作作为谋划、部署法治国企建设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将合规管理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范围,人力资源中心应将合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管理人员任用、员工考核、评先选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四条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合规管理负责人及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调整须征求集团公司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意见。第二十五条公司应持续推进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各单位应当根据业务规模、合规风险水平等因素配备兼职合规专员,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第二十六条运营中心应当强化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管理流程,记录和保存相关信息。运营中心可以运用大数据等工具,加强对经营管理行为依法合规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控和风险分析,实现信息集成与共享。第二十七条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应加大合规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员工理解、遵循企业合规目标和要求。第二十八条公司应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合规管理牵头部门通过签订合规承诺书等方式,强化全员安全、质量、诚信和廉洁等意识,树立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的价值观,筑牢合规经营的思想基础。第二十九条公司发生、发现较大及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当及时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第六章合规管理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其他负面影响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分或纪律处分。存在前款行为且认定为主观故意的,公司按照损失金额的全部或一定比例追究其赔偿责任,行为认定为过失的,按照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追究其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根据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二条因合规管理原因受到国家监管部门或公司处罚处分的,相关责任人员在处罚处分的影响期内不得提拔和晋升,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法律合规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合规管理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俄昉控合规风险,促进公司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依据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合规管理适用本办法。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境内夕限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第三条合规是公司、所属单位及其员工对所有适用的合规规范的遵守。本办法所称合规规范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道德规范等外部合规要求和内部规章制度。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持续完善和有效实施合规管理体系,打造合规管理全员工程,强化合规风险全过程防控,努力实现人人合规、事事合规。第五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积极培育合规文化,树立合规价值观,坚持合规底线不可逾越,不断提升广大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行为自觉,营造依规办事、按章操作的良好文化氛围。第六条全体员工应熟知并严格遵守履职相关的合规规范,禁止违规为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学规知规守规,全面落实各项合规管理要求,确保企业合规经营。第七条合规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立足关口前移、事先预防和过程控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最大限度防范合规风险。加大违规问责力度,通过惩戒手段和形成高压态势,达到警示和预防的目的。(二)覆盖全面、突出重点。把合规风险防控要求全面嵌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落实到各业务环节、各管理层级、各工作岗位。根据外部环境变化,明确合规管理重点领域,通过抓重点,带动和促进全面合规。(三)管业务必须管合规。合规是业务主管部门应尽职责,必须切实做好合规风险防控,将合规管理与业务开展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业务合规运行。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是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倡导和建立合规经营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二)组织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决策事项合规论遍峻,推进农去决策;(四)组织推动合规管理,协调解决合规管理重大问题,为推进合规管理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五)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照合规规范履行职责,规范工作行为,做到守法合规。公司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协助主要领导组织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对分管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承担领导责任。第九条公司及所属单位法律部门是合规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合规管理组织、筹划和协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制订合规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二)组织开展公司层面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三)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四)组织开展全员合规培训,协助业务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开展相关合规培训;(五)组织开展合规考核与评价;(六)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合规管理工作情况;(七)组织合规管理信息平台的维护;(八)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第十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是本业务领域合规主管部门,承担本业务领域合规管理责任,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合规风险评估和合规隐患排查,发布合规预警,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二)依照本业务领域相关的外部合规要求建调善本业务领i或规章制皿务淘呈,触辘实;(三)根据内部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合规培训和监督检查;(四)组织开展本部门员工的合规评价;(五)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相关事项的合规论证和审查;(六)负责相关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七)按职责分工组织或参与相关违规问题调查;(八)组织本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第十一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审计、纪检监察、内控和信访部门负责合规管理监督检查,分别履行以下职责:审计部门负责对经营管理合规性和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内控部门负责指导合规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内控测试。信访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违规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进行处理和转办,对信访事项进行督办。第十二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根据管理实际配备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满足合规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机关各部门应明确合规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合规管理工作具体事项的办理和协调。第十三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建立合规管理综合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合力。第三章预防与控制第一节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第十四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梳理本业务领域适用的合规规范,形成合规规范清单,并根据变化及时更新。合规规范清单应明确生产经营所在国、地区本业务领域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外部合规要求中的禁止性、强制性规范,同时应明确本业务领域的管理文件、程序文件和操作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结合业务管理实际,组织识别合规风险,对各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参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和标准实施,可与全面风险识别评估工作一并进行。公司及所属单位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应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情况,对公司整体合规风险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和生产经营实际,明确一段时期内的合规管理重点领域。第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对本业务领域具有典型性、普遍性或后果较严重的合规风险应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警示。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应对可能影响公司整体的重大合规风险发布警示。第十七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风险识别评估及预警情况,制定合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到具体业务环节和工作I-Lu7-1-冈位。第十八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排查合规风险隐患,落实治理措施、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及时治理隐患。第二节合规制度建设第十九条公司、所属单位及其员工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发布的诚信合规手册。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将手册纸质版或电子版配发给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手册规定。第二十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将生产经营所在国家、地区本业务领域相关的外部合规规范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管理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制修订规章制度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第二十一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宣贯培训I,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三节合规培训第二十二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合规培训。所有员工均应接受合规培训,掌握应知的合规知识,熟悉岗位合规规范和风险防控要求。公司鼓励参股公司及商业伙伴员工参加公司合规培训,熟悉公司合规要求。第二十三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将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知识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新员工入职合规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第二十四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将合规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合规管理责任等合规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应定期参加领导干部合规培训。领导干部应采取适当方式对直接管理的人员进行上下级合规培训,强调本单位;部门业务的合规风险和岗位合规管理要求。第二十五条公司及所属单位根据合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一段时期内的合规管理重点领域,重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应对本业务领域的人员进行关键岗位合规培训,内容涵盖合规风险状况、管控措施和管理要求。第二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应对全体员工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员合规培训,内容涵盖合规基础知识、基本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公司及所属单位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应对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和合规联络员进行合规管理人员培训,内容涵盖合规管理技能、合规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和最新工作要求。公司和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应将各类合规培训纳入统一培训计划,协同合规管理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提供培训资源,实施合规培训计划,保存合规培训记录并纳入员工合规评价结果。第二十七条除通过合规管理信息平台自动形成培训记录外,其他培训由培训掰织部门或被培训人将培训内容和时间等记载到合规管理信息平台。第四节合规论证与审查第二十八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对涉及合规风险的业务事项,应对其合法性和规范性组织论证。依据相关制度规定须提交有关部门归口进行专项审查的,应按照规定提交审查。未经论证审查,不得提交决策或实施。第二十九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制修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规章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位制度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审议前提交制度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审查。制度管理部门发现现有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位制度规定的,应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修订。第五节商业伙伴合规管理第三十条公司及所属单位选用商业伙伴,应将合规表现作为资质审查或尽职调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存在不良合规表现可能导致较大合规风险的,不得选用或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商业伙伴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商业伙伴不良合规表现信息共享机制,保证所属单位可以通过一定渠道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本办法所称商业伙伴包括供应商、承包商、分包商、代理商、分销商以及合资合作方和客户等。第三十一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通过组织座谈讨论、培训等活动,与商业伙伴进行充分沟通,将公司合规理念和要求传达给商业伙伴。第三十二条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商业伙伴签订合同,应通过协商将合规要求明确到合同条款中。第三十三条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商业伙伴评价应将合规作为重要评价内容之一。发现商业伙伴存在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第六节合规考核与评价第三十四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业绩考核有关规定将依法合规经营纳入业绩考核。第三十五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对合规管理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合规评价。合规评价主要内容为:(-浮习和掌握合规知识、合规规范和合规风险防控要求情况;(二)遵守合规规范情况;(三)落实合规管理制度情况;(四)报告和制止违规问题情况;(五)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对领导干部的合规评价除前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将其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组织推进合规管理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内容。第三十六条合规评价由员工所在单位组织。员工首先开展自我评价,根据自我评价和日常表现情况,上下级之间进行相互评价。第三十七条员工合规评价结果应作为职务任免、评先选优和奖励惩处的参考依据之一。第七节合规报告与记录第三十八条发现违规问题,员工有义务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对违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第三十九条所属单位因违规问题导致发生违规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向本单位合规管理综合部门通报,并按业务制度规定向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以下重大违规事件的,所属单位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合规管理综合部门报告:(一)被国家机关处罚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二)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的;(三)被省部级及以上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四)可能引起重大诉讼的;(五)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第四十条所属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形成本年度本单位合规报告,提交公司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合规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合规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合规规范识Slk合规风险评估预警、合规隐患排查、合规制度建设、合规培训、合规论证审查、商业伙伴合规管理以及合规考核评价等情况;(二)违规问题及其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三)合规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四)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公司合规管理综合部门汇总分析所属单位的合规报告,形成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呈报公司管理层。第四十一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建立员工合规记录,通过合规管理信息平台记载员工合规培训I、评价、被调查处理等情况。员工合规记录记载的信息,未经合规管理综合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对外查阅和披露。第四章监督与问责第一节举报与调查第四十二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设立违规举报平台,设置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并对外公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第四十三条接受举报和进行调查的相关人员,应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第四十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商业伙伴及社会人士对公司、员工的违规问题进行举报。第二节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应对业务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贯彻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等进行督促检查。对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应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合规管理综合部门。第四十七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审计部门应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计,检查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合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工作行为是否符合有关合规规范等。第四十八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内控部门应对业务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执行合规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组织测试。第四十九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按照整改意见组织整改。第五十条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共享违规问题调蜀口处理信息。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可根据合规管理工作需要向监督检查部门提出监督检查建议。第三节责任追究第五十一条对发生违规问题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违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五十二条员工发生严重违规问题,应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责任。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减轻或免除其合规管理责任:(一)已按要求对该员工进行了合规教育培训和提示;(二)合规管理相关要求已在本单位落实。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一)未经合规论证审查或违规选用商业伙般致不良后果的;(二)拒不接受合规培训的;(三)阻挠、干扰合规调查的;(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五)不整改违规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第五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法规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