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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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docx
公司开展202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国务院、XX省、XX市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公司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XX省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我市86条工作措施,巩固深化拓展三年专项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将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使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化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整治范围全公司各部门。三、工作内容按照省安委办和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点整治以下两方面重点的内容:(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紧盯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带头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完成以下9项工作:1.组织企业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并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附件1)和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附件2)等文件内容开展自查。2 .核查梳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的要求,修订完善岗位职责。3 .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应急管理部门。针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是否开展带“病”运行排查,并制定整治措施并实施限期分类整治。开展老旧装置的对标自评,按照自评结果落实分类整治措施。4 .深刻吸取辽宁盘锦浩业化工“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鲁西化工双氧水新材料公司“51”爆炸事故等事故教训,每月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活动。5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查和整改工作;利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开展隐患排查。6 .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承租合同中对企业及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未定期对承包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承包承租方存在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确认。7 .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实施是否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总结。8 .涉及安全设计诊断的项目按照安全设计诊断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完成整改。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等4个方面的整改任务。9 .按照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并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二)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要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1.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组织企业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重点事项执法清单进行全覆盖培训。2 .落实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的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等“三类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3 .要坚持底线思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配合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工作。4 .要对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组织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配齐气体检测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三个系统。督促指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切实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执法检查,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5 .不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按许可生产经营进行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不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三、时间安排从2023年5月至12月,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上旬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10月底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三)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11月底前)。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报告监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推动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纳入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二)强化问题处置。对企业自查和综合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抓好整改,并督促部门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隐患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制定落实治本措施。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域性问题、老大难问题提请公司协调推动解决,明确分类处置意见。(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作用,利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宣传屏等多种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公司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公司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XX月XX日至2023年XX月XX日。二、组织领导组长:XXX总经理副组长:XXX分管安全副总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三、活动步骤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隐患排查阶段(2023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公司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人、机、料、工艺、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公司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整改上报阶段(2023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XX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提交到公司安委会处。(三)汇总整理阶段(2023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公司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四、排查重点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考核合格。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投入使用。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6、全压力式液化烧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7、液化烧、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8、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是否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是否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0、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正规设计且是否进行安全设计诊断。11、是否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12、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13、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14、化工生产装置是否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1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是否正常投用。16、是否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18、是否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19、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0、是否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公司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通用标准一.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1.1资质证照LLl缺少资质证照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生产等生产活动须经许可审批的,应依法取得相应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7条等1.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它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产变更时,应依法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按规定对有关资质证照定期进行复审。122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设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它分管负责人、部门(包括分厂、车间)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领导小组或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2016)13安全生产责任制13.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规定和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包括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安全生产法第4、19条13.1.1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设立与本企业相符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第5、18条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13.1.2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或参与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对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报告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直接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安全生产法第22、43条13.13安全生产责任书不齐全企业应签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法第54、55、56条等,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2条等132未对责彳王落实进行企业应当建立机制,严格考核,确保各级人员熟悉并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安全生产法第19条等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考核责。1.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4.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0.应急救援保障制度;11.三同时管理制度;12其它相关制度。安全生产法第4条;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等1.4.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孙闻位(即未端IJ度规定执行或反映制度执行的有关记录不全面或从业人员违反规定未被教育改正等)制度制定批准发布后,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按制度规定执行,并做好相应记录台帐(即做你所写的,写你所做的);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行为进行正及惩处等。安全生产法第25、41、54条等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1.5安全操作规程1.5.1未建立健全相关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结合各岗位或工种特点,制定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相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适用岗位范围、岗位主要危险源、安全作业程序以及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方法等。安全生产法第4条;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等1.6安全培训教育1.6.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未按规定接受培训1、考核、取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并每年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第24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等1.6.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培训考核取证;或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者所持上岗证与实际卤位不相符等。电工、焊接及热切割工、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煤气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及时按规定每3年复审。安全生产法第27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21条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1.6.3特种设备管理、检测、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无证、人证不符、证岗不符、或未按规定定期及时复审等)。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管理、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作业,并及时按规定进行复审。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4条1.6.5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如:缺少日常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转身、重新上岗等安全培训教育,或安全培训教育达不到规定时间,或内容不符合新员工的三级培训:新入厂人员应进行公司(厂车间(职能部门、分厂)、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日常教育培训:企业每年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I,使其增强安全意识,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性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四新”培训: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转岗和复工培训:对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重新进行车间和班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法第25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217条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要求等。)1.6.6未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或者填写内容不全面、签字不到位等。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包括有授、受训人员签名、记载培训内容和时间的新员工三级教育卡及考核情况、全员日常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等各类人员培训),要求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持证等情况。安全生产法第25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22条1.7事故隐患排杳治理1.7.1未按规定排查事故隐患企业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设备操作者、班组长、车间安全员及其他人员每天应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等进行日常检查;公司(厂)安全管理人员、车间(分厂)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每周(每月)应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危险源的控制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公司(厂)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应定期对特种设备、消防、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相关方等安全状况进行专业检查;企业安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0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6)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定期应对所属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等进行综合检直。1.7.2对排查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治理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和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排除;对重大事故隐患,由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5、16条1.7.3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录入、上报。每月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录入"宁波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每季度末25日至下月15日前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打印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4条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1.8.1相关方资质缺陷,如:未对相关方有关资质和能力确认,或相关方不具备合格资质。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进行发包或出租时,应严格审查承包(承租)方的资质和安全技术条件,不得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1.8相关方管理1.8.2安全职责约定缺陷,如: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或未在劳务、承包、租赁等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法第46条等1.9重大危险源管理1.9.1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缺陷,如:未进行重应按GB18218-2009对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与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法第37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或辨识评估不正确等。辩识(GBl8218-2018)1.9.2登记建档备案缺陷,如: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备案等。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包括名称、地点、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的措施等);并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形成报告,报当地安监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生产法第37条等1.9.3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缺陷,如: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或监控预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按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测、监控、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雷、防泄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21条等1.9.4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危险物品周知牌设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危险物品周知牌和应急救援资料箱;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22条等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置不够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等。1.10劳动防护用品1.10.1未配发或配发的个体防护用品存在缺陷,如:未按有关标准配发,配发不合格的防护用品、无安全标志的特种防护用品、配发超期使用的防护用品等。企业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通过危险源辨识及其风险评价,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特定的安全标志。3劳保用品发放记录完整4劳保用品购置凭证齐全安全生产法第42条、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II651-2008等1.11应急管理1.11.1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缺陷。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单位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法第79条1.11.2应急预案缺陷: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安全生产法第78条、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未制定适用的应急求援根据规定和需要对预案进行及时修订;中型规模以上企业的预案(包括综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未及时修订预案;专项)应按规定向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中型规模以上企业是指从业人管理办法第14、19、29、未按规定向当地安监部员工300人、主营收入之3000万元、固定资产之4000万元)。30条,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等。1.113应急演练实施及评估总结缺陷,如:未演练或演练针对性不强、或未对演练情况及时总结等。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安全生产法第78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26、27条1.11.4未张贴应急电话告知牌。在显眼位置、值班室应张贴应急电话告知牌。1.12事故报1.12.1未及时、如实向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如实安全生产法第80条,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告、调查和处理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理处理条例第9、12、14条1.12.2未对发生的事故或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应积极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有工作;本单位组织的工伤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落实防范措施,并"举一反三"。安全生产法第82、83、84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理处理条例第19、25条等1.123未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相应警示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理处理条例第33条等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1.13安全投入1.13.1安全投入不足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重大危睑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及应急救援演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仍员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使用;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安全生产法第20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1.13.2未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保险工伤员工获得相应的保险与赔付。安全生产法第48条1.13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不健全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财企201216号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1.14职业卫生健康1.14.1未按规定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申报。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申报,并接受监督;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及时变更申报。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8条、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1.14.2对职业危害防治不到位。企业工作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等。职业病防治法第15条,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等1.143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价。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三年至少还需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磷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20条等1.14职业卫1.14.4未按规定告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生产法、工作场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生健康警示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1.14.5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等1.14.6未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L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等资料;3.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以及防护设施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5.职业卫生培训资料;6.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7.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许可证、有关备案等技术资料。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1.15其它其它管理上的缺陷二、现场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设备设施.物料、作业环境作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缺陷)隐患类别主要隐患内容检查标准参考依据2.1作业场所2.1.1平面布局缺陷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i肖防技术标准。厂区各建构筑物间的间距符合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工艺流畅、设备布置、物料堆放合理有序,间距符合有关要求。消防法第19条等2.1.2物料堆放杂乱作业场所实行定置管理,工位器具、工件、材料等摆放整齐,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产品、原辅料限量存放。工业企业平面设计规范等2.13地面缺陷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或垃圾杂物,坑、沟、池、井等开口按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护栏或盖板。隐患类别主要隐患内容检查标准参考依据2.1.4安全逃生缺陷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符合要求,并畅通无阻,指示标识清楚醒目。2.1.5交通线路的配置缺陷厂区道路设置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及环境卫生的要求,并保持畅通,限速限高等安全标志到位;车间车行、人行通道宽度符合标准,且通道线明显清晰,无占用现象。2.1.6安全标志缺陷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法第32条等2.2设备设施通用安全措施221合法性、外形、稳定、坚固性等存在缺陷采购合格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可触及的外露部分不应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锐边、尖角和开口。机床的各种管线布置排列合理、规整,防止产生绊倒等危险。应安装稳定、牢固,运行时不应有引起移位、松脱、翻倒等危险。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金属切屑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等2.2.2防护罩、栏、板L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安装防护罩、盖或栏:机械加工设备一般隐患类别主要隐患内容检查标准参考依据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以操作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毫米的部位;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超出设备后端300毫米以上的工件;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等。2.防护罩、盖、栏应满足以下要求:有足够强度和刚度,无明显锈蚀和变形;安装牢固。安全要求、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金属切屑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等223工作梯、台、栏(包括设备、设施及建构物的)缺陷1.2m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9m防护栏杆,且应设中间栏杆;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以及在酸洗或电镀、脱脂等危险设备上方或附近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敞开边缘,均应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单梯段高度大于7m或攀登高度虽小于7m,但梯子顶部在地面、地板或屋顶之上高度大于7m时时,均应设置安全护笼。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直梯、斜梯、平台、护栏技术条件等隐患类别主要隐患内容检查标准参考依据2.2.4安全间距不足或未采取围栏隔离等安全措施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不应存在挤压或剪切危险,否则应采取隔离等安全措施。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金属切屑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等2.2.5限位装置缺失凡需限制运动件范围的,应装设限位开关,且安装牢固、灵活可靠。2.2.6防松、脱装置缺失或部件、工件等装夹不牢固等运转中有可能松脱的零、部件或工件,应设防松、月兑装置(如保险销、反向螺母、安全爪、锁紧块等),另外装置的连接件如键、销、螺母等齐全、完好,连接牢固。2.2.7过载保护等保险装置缺失必须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损坏的部件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并保证其可靠有效。2.2.8紧停装置损坏或缺失设备设施操作位置及其它部位上安装的紧停开关应完好。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生产设隐患类别主要隐患内容检查标准参考依据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2.2.9操纵装置存在缺陷各操纵手柄、按钮、踏杆等完好、灵活可靠、标识清晰,有防止意外触动致设备误动作的安全措施,如冲床的双手操作镀钮、红外光栅、脚踏操纵的防护罩和防滑措施齐全有效并与手动操纵联锁等。铸造机械安全要求5.1、5.2、5.5等2.2.10气压或液压系统存在缺陷液、气压系统应有防止超压的安全阀或调整压力变化的溢流阀。液压或气压系统的每一环路必须安装有效(定期校验、表面数字清晰、上限标示明显)的压力表,且应安装在操作人员易观察到的地方。金属切屑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冷冲压安全规程、铸造机械安全要求等2.2.11其它安全措施缺失如:在装卸液压机的模具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栓;压铸机、加工中心等的安全门应完好并与制动电气联锁,等等。2.3特种设备2.3.1产品不合法应从有资质厂商采购合格产品,并按规定安装、使用、检维修。特种设备安全法隐患类别主要隐患内容检查标准参考依据通用安全要求2.3.2未取得使用证或未定期检验检测合格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工业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定期检验合格,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生产法第34条、特种设备安全法2.33安全附件缺陷或安全设施缺失等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齐全,并定期校验、检测合格,在有效周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如起重机械保险扣、限位器、过载保护器、锁紧装置等。安法第34条、特种设备安全法2.3.4日常维护保养不至1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当处理。特种设备安全法等2.3.5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检测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并按规定复审。2.3.6其它应按规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