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浙江省施工图常见及疑难问题(征求意见稿).docx
问题LSPA水疗、剧本杀、情景剧、美容、口腔诊所等场所应按哪类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建议:SPA水疗场所应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剧本杀、情景剧等场所应按非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的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非医疗且非娱乐的美容场所可按商店营业厅进行消防设计;非医疗建筑内的局部设置的口腔诊所可按商店营业厅进行消防设计。备注:根据上述场所的火灾事故风险、危害以及消防救援难度,按照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商店营业厅等消防定性及要求,参考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第1.3.2.1条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建议。医疗美容场所的医疗(麻醉)程度暂难界定,且其防火、灭火(救援)等措施也暂难考量,故暂不作建议。娱乐性的美容场所应至少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有歌舞放映游艺功能的娱乐性美容场所,尚应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进行消防设计。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有关规定,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设住院病床。口腔诊所是最小的口腔医疗机构类型,更大的口腔医疗机构或口腔医疗建筑均应按医疗场所进行消防设计。问题2+3:总建筑面积之和(仓库尚需总占地面积之和)不大于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一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的不同建筑,可否按同一防火分区进行消防设计?其彼此之间的建筑间距可否不限?建议:总建筑面积之和(仓库尚需总占地面积之和)不大于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一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的不同建筑物,当其建筑类别、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均相同时,可按同一防火分区进行消防设计;同时,当消防车道按其总占地面积之和进行消防设计,且消防救援口按每栋建筑物分别进行消防设计时,其彼此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不限。备注: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章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3、3.4、3.5、5.2、5.3节等有关规定,工业与民用建筑应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高度、耐火等级及火灾危险性等合理确定防火间距,工业与民用建筑应综合其高度、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总建筑面积之和(仓库尚需总占地面积之和)不大于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一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的不同建筑物,当其建筑类别、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均相同时,可按同一防火分区进行消防设计,其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设施均应同步按同一防火分区进行考虑,其消防车道应按上述不同建筑物组成的整体进行考虑,其消防救援口应按每栋建筑物分别进行考虑。另外,仿古建筑消防安全工程技术规程(TCECS712-2020)第4.1.2条也作了与上述同理的规定。除可按上述原则进行消防设计外,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还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4条实施。问题4: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1.2.2-1条“当建筑内部空间距外墙临空处进深不大于30m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时”的规定中,若该建筑内部空间被分隔成多个房间后,不靠外墙的房间为暗房间,则该建筑内部空间可否视为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建议:当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时,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应按地下室进行消防设计,当建筑内部空间距外墙临空处进深不大于30m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时,该空间可按地上部分设置防火分区,该防火分区应满足自然采光通风条件。备注:依据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1.2.2-1条附图(L2.2-1)等有关规定实施。第5页共163页问题7:建筑高度大于50In的建筑,其尽头式消防车道设置回车场的尺寸是否应为18m×18m?建议: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X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o消防车能够利用的不规则的场地(可为丁字形、Y字型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可以作为消防回车场地。备注: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1.9条,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1.3条等有关规定实施。问题8: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高层建筑,其高层建筑主体按每自然层划分一个防火分区,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的建筑外墙上设置了2个消防救援口,那么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外的高层建筑主体外墙上可否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建议: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外,建筑沿外墙的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设置的消防救援口不应少于2个,无外窗的建筑应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有外窗的建筑应自第三层起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备注: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2.3条等有关规定实施。问题9:高层建筑中,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部分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部分,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否分别按相应规定进行设置?高层建筑的裙房可否不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建议:高层建筑中,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部分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部分,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分别按相应规定进行设置,高层建筑的裙房可不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备注: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1)第7.2.1条、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粤建市函2023138号)第4.24条、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2年版)(晋建消字2022195号)第2.2.11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建议。7.2.1 H2Atl4l->L- n ¾r1L为i电筑主体的一个过美度."M<lit"庭今宾主体的周边长度.2浦善率豪寿握住功的奇效计算兴(U.*2.U-主体的月应藏内.3也不2仅更用于育工公共我,高工住宅JMB学3IB拿6.问题10:设计深度上,消防总平面图是否应反映四周相邻建筑物的建筑功能(使用性质)、建筑类别(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建筑高度及层数等涉及消防定性、定位的主要内容?建议:方案设计总平面图应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地性质或建筑性质、层数等;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应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施工图设计总平面图应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周边场地用地性质以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性质、层数。备注: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质函2016247号)第2.3.1、3.3.3、4.2.4条等有关规定实施。问题11:如下图,建筑高度大于50In的高层住宅,其消防车道净宽度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净尺寸均已按规范设置,但受其他因素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设置在高层住宅的长边范围内,但建筑外墙最远端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距离不超过15m,请问这样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建议:根据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1.6-3条及其附图2.1.6-3的规定,上图中的景观小品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间距应25m。备注;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L6-3条:住宅建筑端头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总高度(建筑层高之和)不超过7.8的变配电房等时,当其与住宅的交接部位长度不大于IOln且消防车登高可到达至该单元的楼梯间或每户时,该住宅可视作满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要求。(附图2.1.6-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满足回车场要求时,可不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1.6-2条: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确有困难时,可不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间隔不应大于30n°(附图2.1.6-2)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按照住宅各个单元连续布置。问题12:如下图,某高层住宅,消防车道尽端有配电房等,导致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难以延伸至高层住宅的完整长边,这样的情况是否可按浙江消防指南第2.1.6-3条同理执行?建议:变配电房高度不超过7.8m时,可按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L6-3条执行。备注: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L6-3条:住宅建筑端头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总高度(建筑层高之和)不超过7.8m的变配电房等时,当其与住宅的交接部位长度不大于IOnI且消防车登高可到达至该单元的楼梯间或每户时,该住宅可视作满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要求。(附图2.1.6-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满足回车场要求时,可不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1.6-2条: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确有困难时,可不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间隔不应大于30m。(附图2.1.6-2)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按照住宅各个单元连续布置。问题13: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1.6-2条“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确有困难时,可不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间隔不应大于30m。”那么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工业建筑是否可按上述条文执行?建议:可参考执行。备注:参考浙江省2020技术指南部分条文执行问题的专家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三、关于建筑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问题。”-"【专家意见】4、指南第2L6条各款内容仍然适用(建筑高度大于50m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也可以不连续布置,但要确保场地的总长度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上述条款进一步放宽了设置要求。建议工业建筑可参考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L6-2条执行。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1.6-2条:“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确有困难时,可不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间隔不应大于30m0(附图2.L6-2)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按照住宅各个单元连续布置。”浙江省2020技术指南部分条文执行问题的专家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三、关于建筑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问题。”-"【专家意见】4、指南第21.6条各款内容仍然适用(建筑高度大于50m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也可以不连续布置,但要确保场地的总长度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问题14:“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这里的其他车道,是指基地内部道路,还是指市政道路?若指市政道路,项目用地较小只能设置一条车行道路、但基地内的建筑又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该如何处理?如山地建筑,由于地形问题只能设置一条与市政道路连通的道路时,又该如何处理?建议:根据倪照鹏等编著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实施指南(2020.03版)第7.L9条设计要点,“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市政道路、基地内部道路都可以作为可连通的其他车道。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3.4.3条条文理解,项目用地条件受限时可适当放宽设置要求,可不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备注:倪照鹏等编著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实施指南(2020.03版)第7.1.9条设计要点: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2处与城镇或工厂其他供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连通。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3.4.3条,除受环境地理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条消防车道的公共建筑外,其他高层公共建筑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仅设置1条消防车道时,该消防车道应位于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问题15:厂房和仓库是否应分开建设?厂房和仓库之间是否可通过设防火墙、变形缝等措施毗邻建设?建议: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第3.5.1条的相关规定时,除甲类厂房、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与其他建筑不能毗邻建设外,其他厂房和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限。备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5.1条的规定。注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LOO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问题16:距离最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高度大于150m的建筑外墙,是否可不设消防救援口?建议:不可以,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3条,有外窗的建筑应自第三层起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备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3条,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无外窗的建筑应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有外窗的建筑应自第三层起每层设置消防救援o问题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2条防火间距的要求中,注1的不燃性屋檐是否包含楼层中间的挑檐?不燃性匡槽/U)相邻两座单.多枭座筑,相邻外境;一-生不法住墙体且主!卜1的可燃性里槽1.5_1与一.二级耐火等级更就一级耐火等级Jt与j->5.25eJ与三级耐火等级墟为1)6门,5!与四级耐火等级就1*建议:楼层中间的挑檐若为不燃性构件且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相关要求时,可以忽略其对防火间距的影响;楼层中间的挑檐若为少量凸出外墙的传统可燃装饰,当建筑的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相邻两座建筑的防火间距也可不考虑这些装饰物的影响。备注:参考倪照鹏等编著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实施指南(2020.03版)第5.2.2条设计要点第1-(4)款:“(4)当相邻建筑凸出外墙的梁、柱之间的最近距离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要求时,可以忽略其对防火间距的影响”;第1-(3)款:“(3)相邻外立面上设置了少量凸出外墙的传统可燃装饰的建筑,如一些仿古建筑或少数民族的传统建筑,当建筑的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相邻两座建筑的防火间距可不考虑这些装饰物的影响,仍可按相邻外墙之间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但当建筑的外墙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则应按凸出外墙的装饰物之间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问题18:浙江消防指南中,可作为消防救援口的直通室外的门是否应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所述的易于破碎的玻璃材质?敞开外廊、阳台作为消防救援口时,开向该外廊、阳台的门窗有没有具体要求?具体要求是什么?建议: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3条,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门的材质不做要求。备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2.2.3.4条,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时,应选用安全玻璃。问题19:建筑物各层直通室外的门、窗或设有门、窗的敞开外廊、阳台可以作为消防救援口使用。那么其中直通室外的门为有框双扇玻璃门时,其净宽度是按单扇玻璃门的净宽还是按双扇玻璃门开启后的净宽计算?建议:双扇玻璃门在中间无固定立梃的前提下,可按双扇玻璃门开启后的有效净宽计算。备注:双扇玻璃门的玻璃被破拆后,可以从室内把门打开。问题20:根据当地电力局要求,住宅建筑地下室充电桩车位的电表应做到位,充电桩可不做到位,既然充电桩暂时不做到位,那么充电桩车位的防火单元是否可不划分?建议:根据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第6.L5条规定,充电桩车位应设置防火单元。备注: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第6.1.5条,第2、3款:2、独立设置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6.1.5的规定。3、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问题如下图,充电桩车位的防火单元内,是否允许有个别车位是非充电桩车位?建议:备注:允许在防火单元内有非充电桩车位。国标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仅针对充电桩车位有防火单元的划分要求,非充电桩车位没有相关要求。根据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6.L5条“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一一地下汽车库或高层汽车库为IOoO平方米”,条文解释说明“本条考虑了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火灾风险高于内燃机汽车停放过程的火灾风险,规定了防火单元最大建筑面积,该面积为内燃机汽车防火分区面积的50%”。6.1.5新建汽不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布置在、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层、:层或三层。当设置在地卜或半地F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卜建筑四层及以下,2设置独力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我6.1.5的规定.表6.1.5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耐火等级单一汽车昨多江汽4年地卜汽不咋或高层汽乍库一.二级1500125010003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O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Lj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格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4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10低于乙级的防火门。5当地卜.、辛地卜.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火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第一章7.2充电车位与普通非充电车位是否可以设于同一防火单元?答:可以设于同一防火单元,防火单元的设置应满足省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的相关要求。每个防火单元内的停车数量包括充电车位及非充电车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I分点)夕TT2大中小T»a员9vam文先名警:广东KM乡一厅广东*XMKflUaM关于仞发(广东9文尊:方丽(M23)138«WjAntiht*aMtF)的通知发布胡何:事网分类:乡wMKHM:2a0JflJiB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三tl难问脍解析的通知2023-0412»434«!*:XM名的LCLt布住削乡设主匿故I*JiMl支队.各有关位力In超时各曲行刚注全KtgaI关标值我捌号.仰我方建设工程视度计与其率JE凰L看住房”建设厅.敕检从蛆£”了广东省区工程寓动设计事含H电可析.现印发给你).供答IS在设工限两60计.三BJS全程It工柞中好saWQWiU美炳85技才好.E赞费宝殍产悬建2023年3月31日问题如下图,商业服务网点每个网点外墙上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没有22:明确规定,是否应按住宅户与户之间不小于1米的条款控制?建议:商业服务网点外墙上相邻网点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宜小于1.0m;小于LOm时,宜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备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2.5: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O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4.1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综上,虽然规范没有对商业服务网点明确规定,但是,作为有防火分隔要求的不同单元,相邻单元间的门窗洞口宜采取一定的防火分隔措施,故建议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5条的要求执行。2Im;21mE渣防赞源网问题浙江省内的建筑,汽车坡道和地上建筑组合建造,且汽车坡道不作23:为消防排烟口使用,那么在汽车坡道上方是否仍应设置宽度不小于Im的防火挑檐?汽车坡道与两侧的其他门窗洞口之间是否应按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间距的规定执行?当该建筑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时,汽车坡道开口与上部建筑的外墙开口之间的直线距离是否仍不应小于6m(且水平距离仍不应小于4m)?建议:当地下汽车库坡道出入口适用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3.4条所述“坡道出入口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的情形时,其与上部建筑物之间可不再考虑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5.1.6-3.4条所述的防火挑檐要求和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墙的高度要求;除上述情形外,汽车坡道与外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应按防火墙两侧的外墙的相关规定执行;地下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等组合建造时,按照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3.6条的规定执行。备注: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号)第2.3.4条:“当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的坡道出入口不作为排烟口用时,坡道出入口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本指南第2.3.6条规定的情况除外)。”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5.3.3条“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外,其他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此处提法是“防火墙”,故适用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L3、6.L4条对于防火墙两侧的外墙的相关规定。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消(2020)166#)第2.3.6条:“地下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等组合建造时,汽车库的开口部位(楼梯间开口除外)与组合建造的上部建筑的外墙开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6m(且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问题浙江省消防指南对同一防火分区回字形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相24:对的两翼最近的门、窗、洞口间距应不小于按照内天井的空间高度确定的防火间距要求,但如下图,非正方形或非正圆形的内天井难以做到,那么红色、黄色和绿色示意的外窗(幕墙)是否可采用防火窗解决(若是,则该采用乙级还是甲级)?是否可采用防火卷帘解决?还是只能采用内衬防火墙解决?运同防文化交波啊B区用房i河Bl际文化交流中心晒用用”JK)OIHHMl建议:内天井平面尺寸满足最小13mxl3m的前提下,小于13米间距的外窗可以采用甲级防火窗。备注:参考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3.1.4: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本指南中明确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措施替代”以及设于防火间距不限处的防火墙外,其余涉及防火墙的开口部位,均可按规范要求采用甲级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问如下图,防火墙刚好设置在转角处,但是转角内侧只有一侧开窗,左题右两侧窗不在同一立面(有进退)但是平行,那么这样的是否仅需按两座25:相邻建筑形成夹角不小于180度,满足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m即可?建建议满足2m即可。议:备参考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第注:2.3.1条“相邻两座建筑之间通过设置防火墙以满足防火间距不限的条件时,当两座相邻建筑形成夹角小于180度时,最近的门窗洞口间距不应小于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当两座相邻建筑形成夹角不小于180度时,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mo(附图2.3.1)”第一章 问题 26:建议:备注:作图法绘制宽度为B的内接矩形: 线段如需要日内大井上空更困内.线段be与ad不得与外墙相交当AVan时,BUA:(2)当A22m时,B20.8A1122m;当根据计算得到的B>6m时,B可取6m.浙江消防指南第2.3.17条,住宅建筑各层天井均应设置成U型,那么住宅建筑内单独户型的自有采光或通风天井(此天井与其他住户无联系),如排屋、别墅的内天井,是否均应设置成U型?建议排屋、别墅的套内天井不需要设置成U型。排屋、别墅一套为一个防火单元,套内楼梯上下贯通,内天井可不做防火要求。2.3.17住宅建筑的各层天井(含底部)均应设置成U型,应按如下附图2317设置,内天井宽度A和开口宽度B宜对应设置,当B>6m时B可取6m;如需设置连廊时应为敞开连廊,该敞开连廊兼作前室或者合用前室时,与疏散无关的门、窗不得直接开向敞廊,开向天井的门窗洞口距离散廊不得小于1.0m;开向敞廊的户门数量可超过3橙;当住宅建筑的2个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散设置距离不小于5m且敞廊长度不小于4m时,之间连通的敞廊上可不设防火门,可不按照三合一前室考虑。附图2317住宅建筑U型天井2.3.18住宅内天井部位可设置不超过2个方向的宽度不大于L2m的不燃性挑板,但应满足在计算内天井宽度时,设置挑板的方向扣除挑板宽度后净尺寸不小于2m。(附图2318)作图法绘制宽度为B的内接知形:线段曲需要在内天井上空范南内.线段be与制与外墙相交作图法绘制速度为B的内接矩形,线段川湍要在内火井上空范困内.找段be%d不尚。外墙In交注:斜线侦充M域为挑板,最多设2处.问题如下图,某敞开楼梯间,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7:(2018年版)第6.4.L1条,A值应21.0m,但B值是否也应21.0m?建议:内走道设置排烟设施时,该敞开楼梯间与内走道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B值应21.0m;内走道不设置排烟设施时,该敞开楼梯间与内走道之间可不设置挡烟垂壁,B值不需要21.0m。备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4.1条,疏散楼梯要求“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LOm”,条文解释如下“建筑发生火灾后,楼梯间任一侧的火灾及其烟气可能会通过楼梯间外墙上的开口蔓延至楼梯间内。”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4.2.3条: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敞开楼梯间挡烟垂壁或苴疏散走道他挡烟设施八人问题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是否等同于可不划入防火分区?敞开连28:廊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那么封闭连廊要不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如下图,如果封闭连廊要划入防火分区并计入防火分区面积(比如划入并计入A建筑),那么A建筑的封闭连廊与B建筑相邻处的防火间距为零(毗邻),按照浙江消防指南(2020版)第3.4.1条,防火间距不限处不能采用甲级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那就无法设门了,这样理解有没有问题?并且,连廊两侧与B楼相邻处之间的门窗洞口还要满足浙江消防指南(2020版)第3.4.1条的防火间距要求?还是不管连廊的防火分区划入哪一栋楼,均按浙江消防指南(2020版)第2.3.13条设置防火分隔措施,如连廊两端连通口处设置乙级防火门窗即可(尽管浙江消防指南中并未明确采取何种防火分隔措施)?建议:敞开连廊和封闭连廊均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不需要划入防火分区范围,可以在连廊两侧设置乙级防火门;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2.2条注6和6.6.4条以及浙江消防指南(2020版)第2.3.13条的相关要求设计连廊。备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2.2条注6:相邻的建筑通过连廊、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尸 三UF一1二火茎-.-J 一、二i火尊相福建案通过由T天桥或底部的第等连接时的防火间蹙艮用要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6. 6.4: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仅供行州天椅、*岸4Ml不熄兄按独立的拿算*并停合防火同比丽HL儿第5.2.2天桥平面示童BBIzL实蟀工卷中.枭用大hUl方心的良筑.一量为分*ttfWJt*ff4XKW*.Jl第5.,2条M平示JK图浙江消防指南(2020版)第2.3.13条:当相邻建筑通过连廊、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两个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连廊、天桥宽度不宜大于6i;当连廊、天桥为封闭时,应设置防火分隔措施。连廊、天桥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m。第一章建筑专业第一节建筑防火问题丁、戊类厂房内可否附设仅服务于该厂房的办公、配套用房?配套29:用房的面积该如何控制?其与厂房的其他区域之间是否可以不做防火分隔?建议:可以设置仅服务于该厂房的办公、配套用房,面积建议不超过15%o丁、戊类厂房内附设仅服务于该厂房的办公、配套用房时,防火分隔情况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未做要求,建议有条件时宜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3.5条对于丙类厂房的相关要求处理。备注: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3.5条“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O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以及3.4.1条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有防火间距要求。问题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的面积该如何控制?如果30:是一栋三层的建筑物,底层为丙、丁仓库,二、三层是否可设仅为其服务的办公室或休息室?建议:办公室、休息室的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二、三层可以设仅为其服务的办公室或休息室(休息室不可以是员工宿舍)。备注: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3.5员工宿舍严禁设重在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O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面积比例参考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LL2.9条“LL2.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3.5、3.3.9条:办公室、休息室允许设置在丙、丁类厂房、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的面积如何控制?当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厂房内时,该区域有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另一个安全出口是否可以利用车间区域进行疏散吗?如果可以,疏散距离如何确定?答:为厂房、仓库提供服务的配套办公室、休息室可以设置在丙、丁类厂房、仓库内,虽然规范对面积没有限制,但一般宜控制在车间、仓库总建筑面积的15%以内;设置时,可不限制楼层,但应按照规范要求采用相应耐火极限的防火隔墙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设置在丙、丁类厂房内的办公、休息室等辅助用房区域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一个为独立安全出口,另一个可以和厂房合用,但不应通过生产作业区疏散,疏散距离按民用建筑要求确定。”问题丙、丁、戊类厂房和仓库是否可以合建(上下组合或左右组31:合)?建议:可以合建,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3.3.6条及条文解释的规定。备注:规范条文:3.3.6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3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防火隔墙和1.OO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4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和第3. 3.3条的规定。条文解释摘取:对于丙、丁、戊类物品中间仓库,为减小库房火灾对建筑的危害,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物品库房要尽量设置在建筑的上部。在厂房内设置的仓库,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表3.3.2的规定,且中间仓库与所服务车间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该类厂房有关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例如:在一级耐火等级的丙类多层厂房内设置丙类2项物品库房.厂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6000r112.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4800m,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则该中间仓库与所服务车间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大于6000n,但对厂房占地面积不作限制,其中,用于中间库房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