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书:装配式装修.docx
XXXX项目装配式内装技术规范书XXXX公司目录一、工程概况3二、工程承包范围3三、工期计划3四、遵循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3五、质量目标6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7七、装配式内装工作流程8八、装配式内装施工步骤9九、装配式内装技术规范要求13十、项目管理机构要求46十一、重点奖罚控制事项48十二、验收及维修要求50一、工程概况1 .项目名称:编制时自行补充。2 .项目地点:编制时自行补充。3 .项目规模:编制时自行补充。二、工程承包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编制时自行补充。三、工期计划总工期:184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12月10日;具体节点工期要求如下:编制时自行补充。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规定的时间为准,承包方在接到建设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进场、施工文件报批等施工准备工作,并开始组织施工;具体竣工时间以通过建设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建设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工期,并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配合相关调整,由此导致的相关仓储、停窝工、机械闲置等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不得向甲方索赔。承包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项目施工总进度,承包方应根据建设方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四、遵循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关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同要求、防火规范、国家规范、地方及行业标准,若此等说明及要求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承包人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最新技术规范为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统一标准2002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DB50222-9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规范及验收规范GB50325-20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高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工程DBJ/T01-27-200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33-200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民用建筑隔声建筑规范GB50118-2010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200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B29-130-2010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人造玛瑙及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JC/T644-1996)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9766-2005)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PVC)型材(GB/T8814-2004)PVC塑料门(JG/T3017-94)PVC塑料窗(JG/T3018-94)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9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修订稿)铝合金门(GB/T8478-2003)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范(DBJ15-30-2002)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2003)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JC/T894-2001)高分子防水材料(GB18173-200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2000)室内外灯具光度测试(GB9467-200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99S30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88)陶瓷大便器冲洗功能试验方法中国行业标准(JC502-93)大理石、磨光花岗岩饰面施工工艺标准新ZS-04-4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JB50034-200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建筑电气工程通用图籍92DQ1、92DQ3、92DQ4、92DQ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电气DBJ01-26-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DBJ01-611-200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llT1553-2018)建设单位相关的任务书和文件、其它行业、地方规范五、质量目标1.总体质量目标确保工程取得XXX奖,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效果。实施标准见鲁能集团公司现场标准化管理图册、鲁能集团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实测手册、鲁能集团质量专项措施费管理办法。2 .单位工程质量目标实测实量合格率达92%以上,综合得分90以上,各区域(房间)问题不多于一条。主控项目:符合现行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一般项目: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规定。3 .材料质量目标材料100%在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允许偏差范围内。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安全文明目标(1)工亡事故为零,不发生伤亡、火灾等事故。(2)不发生坍塌、倾覆、高空坠落、触电、火灾、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3)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4)轻伤负伤频率不大于l%o°(5)满足当地安全文明工地要求。4 .安全管理要求(1)承包人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承包人施工现场须达到国家及所在地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标准的要求。(3)承包人须组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可要求立即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未能适合遵守地方当局的恰当规定之安全施工条款人员。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等被解雇的员工在未取得招标人代表的书面同意前,均不会再获受雇于现场工作。(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学员不得独立操作;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6)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人字梯应遵循以下规定:高度2m以下的作业(超过2m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检查木梯的安全性,四脚落地,严禁同时两人在人字梯上操作。(7)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须有安全防护装置,超重设备要有限位保护装置。所有设备都要建立定期保养、维修制度。(8)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教育施工人员认真做好个人每天工作完成后的落手清工作,当天做到工完料净地清,并对建筑垃圾工作当天及时清理运走,不准在现场堆放,并在第一时间运到指定堆放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生活垃圾容器;切割作业中产生的粉尘,应有洒水降尘措施,操作人员要戴口罩;施工现场使用或维修机械时,应有防滴防漏油措施,严禁将机油滴漏于地表,造成地表污染;穿好工作服和工作鞋,文明施工,按施工安全条例施工,并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教育。(9)施工现场内使用的电箱、电器和用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现场的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经施工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现场的三级电箱和电缆必须由项目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由具有电工上岗证的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和维护。(IO)安装玻璃饰面时,因玻璃属易碎品,作业时容易伤害人体,适当时佩戴手套,并按工程量配备足够的玻璃吸,做好施工协调,以防交叉作业时伤害到其他作业人员。(三)竣工清理和保洁:承包人应在整体工程竣工前按要求进行全面彻底的竣工清理和精保洁。七、装配式内装工作流程装配式内装工作包括设计、部品生产、装配施工、验收交付四个阶段,具体如下:装配式内装修的设计和建筑设计同步协同进行,并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装配式装修的设计流程包括技术策划、方案设计、部品集成与选型、深化设计四个阶段。装配式装修的部品选型在建筑设计阶段进行,部品选型时就明确了关键技术参数。设计阶段应采用BIM、VR&AR等信息化和可视化技术,为生产和装配阶段的信息化应用提供支撑。内装部品的生产是分散化的,由不同的生产厂家根据设计图纸,有关标准、规范、接口技术标准、部品系列标准等进行生产、包装和运输。部品生产流程包括部品预案、部品制造、出厂检验、包装标识、储运堆放五个环节。装配式内装施工包括部品集成和材料集成,采用干法工艺。装配式内装施工和传统装饰装修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和主体结构的施工穿插进行、同步施工、分部验收,从而发挥装配式装修的技术优势。八、装配式内装施工步骤装配式内装施工安装应和主体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协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体策划,应遵守设计、生产、装配一体化的原则,明确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界面、施工顺序与避让原则,对装配式内装修施工进行精细化管理及动态管理。装配式内装施工包括施工准备、管线安装和部品安装。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应坚持“样板开路”制度,通过施工样板的质量、部品之间的协调情况,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完善施工方案。为发挥装配式装修的优势,应和地方质量监管部门做好沟通,主体结构进行分段验收,以便组织内装和主体结构穿的插施工,以缩短工期,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穿插施工需制定详细组织方案,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严肃工序交接检验,解决施工组织过程中防水、止水、垂直运输、工序交接、临时设施等重点和难点问题。施工准备阶段(a)现场准备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及时与总承包单位沟通协调,总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或协商结果提供内装修施工所需的部品部件运输通道、堆放场地、垂直运输、供水供电、施工作业面等必要的施工条件。(b)技术准备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检查各专业设计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有无遗漏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细化实施性施工方案和项目试验计划,向有关施工人员做好一次性方案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对重点、关键施工部位提出科学、可行的技术措施。(c)现场勘验及放线现场勘验首先要确认施工内容和施工区域范围,并做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清理现场,为放线工作做好准备。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测量放线,通过测量归尺与公差配合,保持部品部件净尺寸一致,并设置部品部件安装定位标识。放线工艺流程:清理现场一一套方找基准一一弹标高控制线一一弹隔墙定位线一一弹顶棚龙骨定位线一一弹地面完成面标高控制线一一弹墙面完成面控制线一一弹开关插座、灯具位置线一弹管线定位线一弹设备定位线一弹收纳家具位置线。装配式内装修各分项工程安装施工前,根据工程需要应核对已施工完成的建筑主体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确认预留预埋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确认隐蔽工程已完成验收工作,复核相关的成品保护情况,确认具有施工条件,完成施工交接手续。(d)部品安装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准备施工所需的设备、部品部件的需求计划、货源组织安排,并明确部品部件的编码类型及编码信息。设备与管线部品安装设备与管线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检修的要求。设备与管线需要与建筑结构构件连接固定时,不得影响结构构件和装饰部品部件的完整性和结构安全性,固定装置的耐久年限应长于管线的耐久年限。设备与管线施工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试验和调试,暗敷在轻质墙体、架空地板和吊顶内的管线、设备,应在验收合格并形成记录后方可隐蔽,并做好文件记录。吊顶部品安装吊顶安装时,相关的部品部件应同步安装。吊顶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布置。装配式内装修吊顶工程施工安装工艺流程:弹线预排编号骨架安装吊顶模块安装成品保护。隔墙部品安装骨架隔墙施工安装工艺流程:弹线定位安装沿顶沿地龙骨安装竖龙骨门窗洞口加固安装贯穿龙骨和横撑龙骨管线安装填充隔音材料安装罩面板。复合空腔墙板的施工安装工艺流程:弹线定位一一安装U型卡件一一安装墙板一一板缝处理。架空地面部品安装架空地板施工安装工艺流程:弹线定位一一管线安装一一预排编号一一地脚安装固定横梁安装调平地板安装踢脚安装清理保护。活动地板所有的支座柱和横梁应保持整体性,应采用不锈蚀或防锈处理支座柱和横梁等金属零部件,并与基层连接牢固;支架抄平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活动地板不符合模数时,根据实际尺寸在工厂加工完成,并做封边处理,配装相应的可调支撑和横梁,不得有局部膨胀变形情况。活动地板金属支架应支承在现浇水泥混凝土基层(或面层)上,宜采用粘接固定。衬板与横梁接触搁置处宜采用螺丝固定,应达到四角平整、严密,宜设置减震构造。保温层与衬板宜采用粘接固定,地暖层与衬板宜采用螺丝固定。螺丝固定时不得损伤破坏管线,不应穿透衬板层。活动地板在门口处或预留洞口处应符合设置构造要求,预留孔洞应在工厂完成,避免现场切割,四周侧边应用耐磨硬质板材封闭或用镀锌钢板包裹,胶条封边应符合耐磨要求。内门窗部品安装装配式内装修门窗工程施工安装工艺流程:复核尺寸门窗框安装门窗扇安装五金安装。门窗应安装牢固,安装孔应与预制埋件对应准确,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框与墙体(或基层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集成厨房部品安装集成厨房安装墙板前,应对与墙体结构连接的吊柜、电器、燃气表等部品前置安装加固板或预埋件。集成厨房的墙面、台面及管线部件安装应在连接处密封处理。集成式卫生间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宜安装顺序:弹线定位一一安装防水盘一一连接排水管一一安装壁板一一连接给水管一一安装顶板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卫生间门窗套安装洁具清理保护。采用同层排水方式时,防水盘门洞位置应与隔墙门洞平行对正,底盘边缘应与对应墙体平行。采用异层排水方式时应保证地漏孔和排污孔、洗面台排水孔与楼面预留孔分别对正。当卫生间采用整体安装时,宜优先组装整体卫生间,再砌土建墙体。其它部品安装收纳柜、装饰壁炉、墙面装饰构件、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护栏、扶手、花饰、可拆装式隔断、检修口等其它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其它部品与墙体、楼板等结构连接的部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前置安装加固板或预埋件并验收合格。其它部品安装前应对有防水、防潮要求的部位及基层做防水、防潮处理,其它部品内部隐蔽管线部件安装应在连接处做密封处理。九、装配式内装技术规范要求1总则1.0.1为规范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实施,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全面提升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生产供应、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1.0.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以提高工程品质和效率,减少人工和资源、能源消耗及建筑垃圾为基本原则,满足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要求。1.0.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生产供应、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 0.1装配式内装修interiorassembleddecoration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部品和装配化施工为主要特征,实现工程品质提升和效率提升的新型装修模式。3. 0.2管线分离pipe&wiredetachedfromstructuresystem以建筑支撑体与填充体分离的Sl理念为基础,将设备管线与结构系统分离开的设置方式。4. 0.3集成式卫生间integratedbathroom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墙面(板)吊顶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进行集成设计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5. 0.4整体卫生间unitbathroom由防水盘、壁板、顶板及支撑龙骨构成主体框架,并与各种洁具及功能配件组合而成的通过现场装配或整体吊装进行装配安装的独立卫生间模块产品,称为“整体卫生间”,也称“整体卫浴”。3基本规定5.1 一般规定5.1.1 装配式内装修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协同进行,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5.1.2 装配式内装修应进行技术策划,统筹项目需求、技术选择、建设条件与成本控制要求。5.1.3 装配式内装修应遵循模数协调和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标准化设计和精细化设计,且宜满足适老化的需求。5.1.4 装配式内装修应满足部品检修更换以及设备管线使用维护的要求,宜采用管线分离技术。5.1.5 装配式内装修的部品选型宜在建筑设计阶段进行,部品选型时应明确关键技术参数。5.1.6 装配式内装修的施工图纸应全面、准确,表达深度应满足施工装配的要求。5.1.7 装配式内装修的施工应与主体结构明确施工界面,并应进行精细化管理,宜采用绿色施工模式,减少现场切割作业和建筑垃圾。5.1.8 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宜依托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保证工程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质量可追溯性。5.2 材料与部品3. 2.1装配式内装修宜采用节能绿色环保材料,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4. 2.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5. 2.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有害物质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相关规定。6. 2.4材料与部品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对于用量较大的辅料产品也应提供相应检测报告。7. 2.5装配式内装修部品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采用标准化接口,满足维修更换需求。5.3 室内环境3 .3.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室内热环境、光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4 .3.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宜在设计阶段对内装修中各种室内有害物质进行综合考虑和预估。3. 2.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宜先对样板间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再进行批量工程的施工。6. 3.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4设计7. 1一般规定4.1.1 装配式内装修集成设计应协调建筑、结构、给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电气、智能化等各专业的要求,进行同步协同设计,并统筹设计、生产、安装和运维各阶段的需求。4.1.2 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采用模块和模块组合的方法,采取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采用系列化和多样化的内装部品,进行标准化设计,满足使用要求。4.1.3 1.3装配式内装修应选用集成度高的系统化内装部品。4.1.4 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满足建筑生命周期内使用功能可变性的要求。4.1.5 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明确内装部品和设备管线主要材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结构受力、抗震、安全防护、防火、节能、隔声、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无障碍等方面的需要。4.1.6 装配式内装修设计流程宜按照技术策划、方案设计、部品集成与选型和深化设计四个阶段进行。4.1.7 2标准化设计和模数协调4.2.1装配式内装修应对建筑功能空间、厨房、卫生间、收纳系统等主要使用空间和主要的部品部件进行标准化设计,并提高标准化程度。4.2.2装配式内装修应采用通用的构造和部件进行部品部件的连接设计,并采用具有不同肌理、材质、颜色的面层材料满足个性化的需要。4.2.3装配式内装修应遵循模数化的原则进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住宅宜符合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装配式装修的房间开间、进深、门窗洞口宽度等宜采用nM(n为自然数)。2装配式装修的建筑净高和门窗洞口高度宜采用分模数列nM2o3装配式装修的构造节点和部件的接口尺寸宜采用分模数列nM/2、nM/5、nM104.2.4 装配式内装修部品部件的定位可通过设置模数网格来控制,部品部件的定位宜采用界面定位法。4.2.5 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对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和安装进行全过程的模数进行协调,应统筹建筑设计模数与部品部件生产制造之间的尺寸协调。4.2.6 装配式装修设计应根据内装部品部件的生产和安装要求,确定公差,应考虑结构变形、材料变形和施工误差的影响。4. 2.7部品部件尺寸设计应与原材料的规格尺寸协调,提高出材率,降低材料消耗。4.3集成设计与部品选型4. 3.1装配式内装修应对楼地面系统、隔墙系统、吊顶系统、收纳系统、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门窗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等进行集成设计。5. 3.2内装集成设计和部品选型应按照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方式,实现内装系列化和多样化。6. 3.3除满足使用功能外,集成设计应着重解决部品的规格、组合方式、安装顺序、衔接措施,并应按照生产和安装的要求优化设计。7. 3.4集成设计应按照技术策划确定的原则进行,实现设备管线与结构分离。管线优先敷设在楼地面架空层、吊顶、墙体夹层、龙骨之间;也可以结合踢脚线、装饰线脚进行敷设。8. 3.5应优先确定功能复杂、空间狭小、管线集中的建筑空间的部品集成设计。9. 3.6集成设计应充分考虑装修基层结构、部品部件生产和安装过程中的偏差,宜采用可调节构造和部件纠正或隐藏偏差。10. 3.7部品集成和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1内装部品的选型应根据房间功能需要,结合设备管线安装、保温、隔声、防滑、防静电、防水、防火、无障碍等需求进行集成设计;2内装部品的集成应便于维护和更换,设计耐久性低的部品部件应放置在易更换易维修的位置,避免维修破坏耐久性高的部品或结构构件。套内部品的维修和更换不应影响公共部品或结构的正常使用3内装部品与主体结构应连接牢固,不应损坏结构构件,应优先采用预埋连接件的方式。I装配式隔墙与墙面4.3.8装配式隔墙宜采用有空腔的墙体,在空腔内敷设给水分支管线、电气分支管线及线盒等。4.3.9装配式隔墙宜采用带集成饰面层的轻质墙体,饰面层优先在工厂内完成,不应采用现场抹灰、涂刷等湿作业过多的工法。4.3.10住宅分户隔墙、住宅套型与公共区域之间的墙体需满足强度、隔声、防火要求。开关、插座、管线穿过装配式隔墙时应采取防火封堵、密封隔声和必要的加固措施;振动管道穿墙应采取减隔振措施。4.3.11龙骨隔墙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根据隔声性能等要求、设备设施安装需要明确隔墙厚度,同时应明确各种龙骨的材质、规格型号,有A级燃烧性能要求的部位应采用金属龙骨。2隔墙填充材料宜选用岩棉或玻璃棉类A级防火材料。3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隔墙内侧,应采用防水防潮措施;应重点对门洞口、隔墙根部加强防水处理。4隔墙上需要固定或吊挂重物时,应采用专用配件、或加强背板、或在竖向龙骨上预设固定挂点等可靠固定措施。5龙骨布置应满足墙体强度的要求,高度超过4m的隔墙,龙骨强度应进行验算,并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6门窗洞口、墙体转角连接处等部位应加设龙骨进行加强处理。7饰面板与龙骨之间优先采用机械连接,以方便维修和更换。4. 3.12条板隔墙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和条板隔墙的使用部位,选择单层条板隔墙或双层条板隔墙。60mm及以下厚度的条板不得单独用于单层隔墙。2单层条板隔墙用做分户墙时,厚度不应小于120mm;用做户内分室隔墙时,厚度不宜小于90mmo3双层条板隔墙的条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两板间距宜为IOmmS50mm,可作为空气层或填入吸声、保温等功能材料。对于双层条板隔墙,两侧墙面的竖向接缝错开距离不应小于20Omnb两板间应采取连接、加强固定措施。4卫生间等用水房间的条板隔墙下端宜设强度不低于C20的混凝土条形墙垫,且墙垫顶部高于楼地面完成面不宜小于100mm,并应作泛水处理。5当条板隔墙需吊挂重物和设备时,不得单点固定,并应采取加固措施,固定点间距应大于300mm。用作固定和加固的预埋件和锚固件,均应作防腐或防锈处理。II装配式吊顶4. 3.13装配式吊顶内宜设置可敷设管线的架空层。4.3. 14房间跨度不大于180Omln时,宜采用免吊杆的装配式吊顶。房间跨度大于1800三时,应采取吊杆或其它加固措施,宜在楼板(梁)内预留预埋所需的孔洞或埋件。4.3.15装配式吊顶宜集成灯具、排风扇等设备设施。4.3.16装配式吊顶内有需要检修的管线时,吊顶宜设有检修口;4.3.17吊顶与墙或梁交接时,应根据房间尺度大小与墙体间留有l(30mm宽伸缩缝隙,并应对缝隙采取美化措施。4.3.18空调送回风口、灯具、检修口、设备的位置不应切断主龙骨。4.3.19用水房间吊顶应采用防潮、防腐、防蛀材料。4.3.20当采用整体面层及金属板类吊顶时,重量不大于Ikg的灯具、设备可直接安装在面板上;重量不大于3kg的灯具等设施应安装在次龙骨上,并有可靠的固定措施;重量大于3kg的灯具、吊扇等设置应直接吊挂在建筑承重结构上。III装配式楼地面4.3.21装配式楼地面面层的平整度、耐磨性、抗污染、易清洁、耐腐蚀、防火、防静电等性能应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有水房间的楼地面材料还应满足防水、防滑、防蛀等性能要求。4.3.22装配式楼地面构造系统的承载力应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数值的2倍,其连接构造应可靠,且应确保不破坏主体结构受力构件,设计图中应注明房间允许使用荷载以及对产品承载能力的要求。放置重物的部位应采取满足重物传力需要的加强措施,并应在设计图纸中对施工提出绘制重物摆放区标识的要求。4.3.23装配式楼地面应结合节能和隔声需要进行设计,且宜按一体化、标准化、模块化为原则进行产品选型。4.3.24装配式楼地面宜采用架空、干铺或其他干式工法。4.3.25采用架空层的装配式楼地面的架空高度应计算确定,满足管线排布的需要,并考虑架空层内管线检修的需要,应在管线集中连接处设置检修口或将楼地面设计为便于拆装的构造方式。4.3.26辐射采暖地面宜选用模块式集成部品。4.3.27设置地漏房间的门口处地坪标高应为房间最高点,且应低于相邻房间楼地面标高1015mm,或设l(115mm高的挡水门槛,高差和挡水门槛应以斜面过渡。4.3.28架空楼地面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1架空地板应根据房间尺度大小,与周边墙体之间设置l(30mm宽伸缩缝隙,并对缝隙采取美化遮盖措施;2有存放或使用液体的房间(如餐厅、办公室、会议室、观众厅等等)的架空地板系统宜设置防止液体进入架空层的措施,用水房间应有防止水进入架空层的措施。3用水房间楼地面采用架空地板系统时,其横向排水管道应设在架空地板系统内。4用水房间架空地板系统应设计便于观察架空层情况的措施,防止漏水、凝水或沼气聚集。IV收纳4.3.29收纳系统应综合空间布局、使用需求,充分考虑装饰性、便利性,对物品种类和数量进行设置,其位置、尺度、容积应能满足相应功能需要。4.3.30收纳系统宜与建筑隔墙、固定家具、吊项等结合设置,也可利用家具单独设置。收纳系统应能适应使用功能和空间变化的需要。4.3.31收纳部品应进行标准化、模块化设计,优先采用工厂出品的标准化内装部品。4.3.32收纳空间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对建筑空间尺寸的要求,非独立的收纳空间面积可含在所在房间的使用面积中,住宅收纳空间的总容积不宜少于室内净空间的1/20。4.3.33收纳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建筑受力构件的设计允许荷载,应在设计图中标明重量限值,并应交付使用前在相关部位标明重量限定标识。4.3.34高度大于5倍支撑短边占地跨度的立式收纳部品或悬挂收纳部品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并应提供连接措施的受力计算书(选用国家或地方标准图集,且不低于所选标准图力学性能或包含标定储藏物品在内的悬挂重量小于5kg时可不提供),其在距地L4m高处的横向水平荷载标准值不小于1.0KNmo4.3.35电气开关箱、接线箱不宜设置于收纳部品内,当与收纳部品设计结合时,收纳部品深度不应大于300mm,不应放置易燃或可燃物品。4.3.36管道接头部位或检修阀门被收纳部品遮挡或安装于收纳空间内时,应有方便管道检修的措施。4.3.37收纳部品中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其厚度因根据受力大小和支承跨度经计算确定,同时还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相关规定。4.3.38有水房间的收纳部品应采取防水、防潮、防腐、防蛀措施。V内门窗4.3.39内门窗宜选用成套化的内装部品,设计文件应明确所采用门窗的材料、品种、规格等指标以及颜色、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固定方式等要求。门窗设计应减少规格、统一开启扇尺寸。4.3.40门窗应安装牢固,安装孔应与预制埋件对应准确。4.3.41门窗框与墙体(或基层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4. 3.42保温门窗的热工、遮阳性能应进行综合计算,并符合国家节能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5. 3.43对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门窗,应满足耐火时间要求,并通过相应的耐火检测实验取得相应的检测报告。6. 4厨房和卫生间I集成厨房7. 4.1集成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成厨房应与内装设计进行统筹,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公共设备与管线系统协同设计。2应遵循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合理布局,并应进行标准化、系列化和精细化设计。3集成厨房宜满足适老化的需求。4集成厨房的设计应满足易维护更新的要求。5集成厨房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11228、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的规定。4.4.2厨房布置形式可采用单排型、双排型、L型、U型和壁柜型,厨房的净尺寸应符合标准化设计和模数协调的要求,4.4.3厨房的洗涤盆、灶具、排油烟机、电器设备、橱柜、吊柜等设施应一次性集成设计到位,橱柜宜与装配式墙面集成设计。1.1.1 4.4厨房家具、橱柜应与墙体可靠连接固定,与轻质隔墙体连接时应采取加强构造措施。4.4.5 厨房墙面、地面应选用易清洁材料,地面应防滑,集成橱柜宜采用防火、耐水、耐磨、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4.4.6 集成厨房的墙面、地面、橱柜与内装系统装饰风格统一,应重点设计收构造节点。4.4.7集成厨房管线应进行综合设计,除燃气管线外,其他管线宜设在厨柜背部或吊顶内。住宅厨房内的冷热水表、燃气表、净水设备等宜集中布置,且便于查抄和检修。11集成卫生间4.4.8集成卫生间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集成卫生间的设计应与内装系统设计统筹,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公共设备与管线系统协同设计。2应遵循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布局合理,并应进行标准化、系列化和精细化设计。3住宅卫生间宜采用干湿分离的布置方式。4集成卫生间设计宜满足适老化需求。5集成卫生间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维护更新的要求。4.4.9集成卫生间应重点处理好以下部位的接口设计:1 .设备管线接口;2 .集成卫生间边界与主体建筑之间的收口;3 .集成卫生间的防水底盘与壁板之间的连接构造应具有防渗漏的功能;4 .壁板和外围护墙体窗洞口衔接应进行收处理并做好防水措施;5 .卫生间的门框门套应与防水盘、壁板、围合墙体做好收口和防水措施;6 .卫生间门口与周围墙体收口处理与内装风格统一。4.4.10应在与给水排水、电气等预留接口连接处设置检修口或检修门,检修外应有便于安装和检修的操作空间。4.4.11集成卫生间选用管道材质和连接方式应与建筑预留管道匹配,当采用不同材质的管道连接时,应有可靠连接措施。4.4.12集成卫生间的排风机及其他电源插座宜安装在干区。除集成安装在卫生间内的电气设备自带控制器外,其他控制器、开关宜设置在集成卫生间门外。4.4.13卫生间管线设计应进行综合,给水、热水、电气管线优先敷设在吊顶内。4.4.14采用防水托盘的集成卫生间的地漏、排水管件和相应配件应与防水托盘成套供应,并提供安装服务和质量保证,防水托盘下的楼地面可不做防水措施。III整体卫浴4.4.15整体卫浴的选型应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应与整体卫浴厂家进行技术对接,确保整体卫浴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需求。4.4.16应综合考虑洗衣机、排气扇、暖风机等的位置。4.4.17整体卫浴宜采用同层排水方式。当采取结构降板方式实现同层排水时,降板区域应结合排水方案及检修位置确定。降板高度应根据防水盘厚度、卫生器具布置方案、管道尺寸及敷设路径等因素确定。4.4.18整体卫浴的预留安装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整体卫浴壁板与外围护墙体之间的预留安装空间为:壁板与墙体之间无管线时不宜小于50mm;敷设给水或电气管线时不宜小于70mm;采用墙排水方式敷设洗脸盆排水管时不宜小于90mm;2结构降板高度要求:采用同层排水后排式座便器时不宜小于150mm;采用同层排水下排式座便器时不宜小于250mm;3整体卫浴顶板与卫生间顶部结构最高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50mm。若顶板上还有其它设备需要较大空间,设计时需提前考虑。4.5设备和管线4.5.1装配式内装设备和管线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内装设备和管线应与结构分离,不应敷设在混凝土结构或现浇的混凝垫层内。宜优先敷设在吊顶、架空层、夹层墙体、固定家具与墙体背后、踢脚、收边线脚等。2给水、热水、采暖、电气和智能化等系统的竖向主干管线、分户计量的表应设置在公共区域的管井或表间内。3内装冷热给水、排水管,电源线、设备插座接口点位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