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例).docx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与程序化,防范与操纵担保风险,特制定本流程。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与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1、企业申请2、担保受理3、项目初审4、项目评审5、签订合同6、抵押登记7、担保收费8、发放贷款9、保后管理10、代偿与追偿11、担保终结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1、企业申请2、担保受理3、项目初审- 委托担保申报表;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实地调查- 担保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处理表4、项目评审-资信评估部-复议项目评审5、签订合同- 同意担保通知函-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填担保费认缴单6、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含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他项权力证书或者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7、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复印借款借据8、担保收费9、保后管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担保项目检查表保后检查报告-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10、代偿与追偿一代偿与追偿方案- 提起法律诉讼11)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 注销抵(质)押登记-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第三章担保申请与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7、资信证明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9、借款申请书10、申请借款与担保的堇事会决议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与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要紧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2、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1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14、生产经营情况;15、要紧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与负债情况表:16、其他有关材料。二、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7、资信证明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9、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与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要紧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要紧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与负债情况表;11、其他有关材料。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者质押,应提供的材料为:1、抵押物、质物清单;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4、保险单;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者质押的证明;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者质押的证明;9、其他有关资料。四、注意事项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与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除与添加;第五条公司担保部顾客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核实顾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担保申请人材料清单、反担保人材料清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作为信用担保申报书的附件,经公司担保受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归档。第六条担保受理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3、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4、对单个企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5、申请担保金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50%;6、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第四章担保项目初审与实地调查第七条公司担保部根据人员与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与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要紧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第八条项目初审要紧是通过资料审核与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与结论,即担保调查报告。第九条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与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与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与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与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第十条资料审核要点1、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类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2、各有关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熟悉借款人(担保申请人)与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合法。3、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有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4、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与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第十一条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与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与效率。第十二条实地调查要点1、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熟悉企业与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与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与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养(文化程度、要紧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熟悉要紧领导人的信用状况与能力。2、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3、考察要紧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推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与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4、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要紧调查核实下列内容;1)熟悉企业的要紧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2)企业的财务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3)通过使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账表、账账、账证、账证、账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4)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5)企业的或者有缺失与(或者)有负债情况。5、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熟悉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与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熟悉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与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识别真假,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第十三条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推断、分析、比较与评价,要紧有下列几个方面:1、分析、推断借款人(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2、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与项目承担企业的影响,要紧包含: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与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3、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与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进展趋势。财务分析的要紧内容:1)偿债能力(财务杠杆比率)2)盈利能力(盈利比率)3)营运能力(效率比率)4)资产质量5)资金结构6)预测近三年的进展趋势。现金流量分析是估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4、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与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淌性有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与价格的稳固性各可预见性。5、基本风险度分析第十四条项目初审结束,项目负责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调查报告,担保调查报告要紧内容为:1、借款人背景情况2、项目基本情况3、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4、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5、借款有途及还款资金来源6、反担保情况7、与银行往来及或者有负债情况8、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0、调查结论第十五条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者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担保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报担保项目处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如企业因材料提供不全或者企业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第十六条项目初审工作自正式受理开始,通常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第五章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第十七条担保项目的评审包含两个环节,即部门审核与会议评审。第十八条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将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与担保调查报告提交担保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与担保调查报告。部门审核的要紧内容有:1、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2、对反担保措施提出意见;3、对企业的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4、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5、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评审意见与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部门评审通常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第十九条部门评审完毕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他资料一并提交会议评审。第二十条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会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担保部负责;评审会议参加人员:1、评委会全体成员;2、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3、评委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第二十一条会议评审工作程序:1、评委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加会议人员;2、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会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务必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必期直行:3、项目责任人报告项目调查情况与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4、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审核意见;5、评审委员会与参加会议人员质疑,调查责任人与协办人答疑。6、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意见;7、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与会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8、会议评审使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书上明确填写“同意”或者“不一致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9、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的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决策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担保项目评审书第二十二条担保审批权限(包含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撤保的审批);1、担保额在元下列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2、担保额在元以上由董事会审批;第二十三条对部门审核、会议评审中被否决的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一致意担任”或者“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第二十四条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包含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的意见及评委会主任最后综合意见。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的项目需要进行复议1、公司评审委员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一致意),但决策机构(决策人)决定复议的项目。2、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3、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的项目。复议权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第一调查人。第六章担保合同的签订第二十六条项目正式批准后,由担保部发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包含下列内容:公司同意担保的决定、缴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的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与其他准备工作。发函前项目责任人要确认贷款银行的承贷情况。第二十七条担保部安排专人经办担保合同签约手续,通常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1、准备(或者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含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2、由担保部、综合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整与修改与合同条款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核表中,报总经理审定;3、公司经办人登记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须注意的事项:1)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俟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放;2)与抵(质)押人签订的(反担保抵(质)押合同通常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4、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与本市第(二)项相同;5、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务必当面签字、盖章,我公司至少应有二人在现场;6、企业签署担保费认缴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公司财务部门;7、法人代表、公司签章。第二十八条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移交担保部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重要合同与证件:包含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等须单独管理。第七章反担保措施第二十九条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务必落实反担保措施,包含财产抵押、财产或者权力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反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与项目的实际情况,使用一种或者几种保证措施。公司原则上不同意保证反担保。第三十条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第三十一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与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抵(质)押登记资料包含: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者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第三十二条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第三十三条使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企业,务必满足下列条件:1、务必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2、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3、连续2年盈利。4、企业资信与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企业。5、企业在承保期务必参加保险。第三十四条办妥抵(质)登记手续后,经办人填写一式二份担保贷款联系单,联系单上注明”已经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承贷银行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报总经理签批后送承贷银行,银行经办人签章后可为企业放款,督促企业缴纳担保费。经办人将一份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银行经办人签章)与银行借款借据的复印件存档。第八章担保收费第三十五条担保收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优惠费率。第三十六条公司担保费率(年率)按担保额度划分3档。公司按小型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会员企业三种不一致类型划分,以不一致贷款时间与金额为限制定不一致的费率,具体标准见收费表。第三十七条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元,同时担保时间超过一年的能够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付,按加收滞纳金。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签署担保费认缴单时,要让企业确认担保费率与担保费金额,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与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与收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并在担保费认缴单上签字后,将担保费认缴单退担保部存档。应缴担保费的当日,担保部与公司财务部门有关人员须填制担保费收缴确认表,将缴费情况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第九章担保项目管理第三十九条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含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项目与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第四十条担保项目的检查由担保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者全程跟踪。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并附检查报告与要求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总经理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第四十一条保后检查的内容:1、企业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2、债务人与间经营与财务状况。3、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4、风险计量与总结(贷款的五级分类)5、其他须说明的情况。第四十二条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与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计策及措施。第四十三条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前30日,由担保部填制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第四十四条每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与担保项目检查表第四十五条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企业须在该担保项目到期前20日内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对展期项目的担保须按照新项目的担保程序办理。第四十六条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逾期担保项目的处理意见包含:1、使用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2、建议撤保对逾期的担保项目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第四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1、担保贷款未按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2、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者具欺诈行为。3、公司认为项目承担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者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险。第四十八条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项目撤保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第四十九条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终结手续。担保贷款到期后,担保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与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报公司总经理核准。担保总将部门管理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第五十条项目责任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录入微机,包含:担保业务动态表、担保项目检查一览表等。第十章债的追偿第五十一条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我公司代为清偿后,应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第五十二条代偿与追偿方案由担保总负责制订并报总经理审定,项目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的价值冲抵债务。对设定反担保人的,应依法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对主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诉讼。第十一章责任与罚则第五十三条项目负责人、部门审核人员、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的在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第五十四条因具体原因使公司遭受缺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章档案管理第五十五条担保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自担保业务受理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与保管工作。第五十六条担保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与资料都在归档范围。归档的案卷要编排次序系统,卷内首页要有材料目录。借阅档案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部门内部人员之间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移交档案时要有移交记录,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第五十七条担保项目终止后,担保部将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第十三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出相应修改调整。第五十九条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第六十条本规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第六十一条本规程自2001年1月I日起施行。2000年8月16B甘光伟起草于北京请于董事长讨论定稿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