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导则(2024).docx
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导则GuidelinesforSeismicDesignofcode-exceedingtallbuildingsinZhejiangProvince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2月为进一步做好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及专项审查工作,确保设计和审查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Ul号)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的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依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总结和吸收了国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相关技术及应用经验,充分考虑了浙江省社会经济水平,并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后形成的。木导则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判别;4.荷载与地震作用;5.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要点;6.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性能化设计;7.超限高层建筑结构专项分析;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结构试验及监测;9.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本导则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导则编制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quhaochuan)。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抗震技术委员会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铁木辛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大城市学院主要起草人:杨学林蔡颖天王银根邵剑文李保忠高超瞿浩川李冰河沈国辉赵阳周平槐祝文畏付波许国平楼东浩应义淼周峻陆锋景亭王震顾建文周豪毅主要审查人:郁银泉周建龙郭丽徐和财陈青佳陈岳林胡凌华朱纪平孙会郎1总则12术语和符号32.1 术语32.2 主要符号4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判别63.1 一般规定63.2 结构高度超限工程的判别63.3 结构规则性超限工程的判别83.4 大跨屋盖超限工程的判别193.5 特殊类型超限工程的判别204荷载与地震作用214.1 竖向荷载214.2 风荷载214.3 地震作用245超限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要点295.1 一般规定295.2 高度超限结构335.3 平面不规则结构365.4 竖向不规则结构40I带转换层结构40II带加强层结构41III错层结构42IV连体结构43V多塔结构44VI体型收进结构45VlI悬挑结构46VIH吊挂结构46IX掉层或吊脚结构475.5 大跨屋盖结构485.6 特殊类型结构52I全框支混凝土剪力墙结构52II竖向混合结构55III 巨型结构56IV 重力钢框架-混凝土剪力墙结构58V 斜交网格筒结构59VI 超长悬挑结构和超大跨度连体结构615.7地基基础626超限高层建筑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646.1 一般规定646.2 性能目标和性能设计指标696.3 抗震计算分析78I弹性分析与等效弹性分析81II弹塑性分析836.4 结构性能评价886.5 构件性能评价937超限高层建筑结构专项分析987.1 施工模拟分析987.2 非荷载效应工况分析997.3 抗连续倒塌分析IOl7.4 其他专项分析102I楼板应力分析102II结构舒适度分析102III支座和节点分析104IV结构稳定分析1058超限高层建筑结构试验与监测1098.1 一般规定1098.2 结构抗风试验1098.3 结构抗震试验1108.4 结构静力试验Ill8.5 结构监测1129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1139.1 一般规定1139.2 可行性论证报告正文1139.3 设计图纸1169.4 计算书117附录A浙江省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118附录B地震波的选择方法119附录C材料非线性本构模型132附录D风荷载体型系数139附录E基于构件弹塑性转角的构件评价准则146附录F基于构件变形指标的钢构件性能评价准则149附录G.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高度、规则性超限工程示例).154附录G.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屋盖超限工程示例)156本导则用词说明158引用标准名录159.o.为规范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及专项审查工作,确保设计和审查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Ill号)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的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也可用于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条文说明】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对于特别不规则的多层结构,虽然可不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但相关设计要点是一致的,也可参照执行。1.0.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目标应高于般高层建筑工程,并应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方法进行抗震设计。【条文说明】我国现阶段的抗震设防目标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即三水准设防目标),采用“两阶段”设计方法,第一阶段:小震下的结构构件承载力计算+概念设计与抗震措施;第二阶段:大震下的结构弹塑性变形验算(规范限值)。具体来说,对于大多数规则结构,只要进行第一阶段的设计,其中的“小震承载力计算”用于实现“小震不坏”兼顾“中震可修”,“概念设计与抗震措施”用于实现结构“大震不倒”;对于少数不规则结构,除完成第一阶段设计外,还要进行第二阶段设计,即进行大震作用下的结构弹塑性变形脸算,通过“概念设计与抗震措施”及结构弹塑性变形验算,共同实现结构“大震不倒二概念设计和抗震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1)合理的结构体系与屈服机制(宜具有多道防线);2)结构高度的要求(不超过最大适用高度);3)抗侧力结构布置的规则性要求;4)结构和构件的延性要求。其中,第1)3)项属于“抗震概念设计”的范畴:第4)项属于“抗震措施”的范“抗震措施”包括“内力调整”和“抗震构造措施”。“内力调整”一般属于结构层面的措施,主要目的是保证结构的延性,如通过结构构件的内力调整,实现“强柱弱梁、强墙肢弱连梁、强节点弱构件”的延性机制,使结构的塑性发展从次要构件开始或从主要构件的次要部位开始,大震下结构持续变形,但竖向承载力基本保持稳定,确保不倒塌。“抗震构造措施”属于构件层面的措施,主要目的是保证构件的延性,通过限制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提高构件配筋率、配箍率等,提高构件的变形能力。“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以及将建筑物划分为甲、乙、丙、丁四大类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已初步体现了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基本思想。但规范采用“三水准、两阶段”设计方法带有很强的经验性因素,“概念设计和抗震措施”尽管对抵御强震很有效,但尚不能针对不同地震水准下的结构性能进行定量化评估。而基于性能的抗宸设计方法则不同,它要求结构在不同水平地震作用下具有明确的性态水平,其基本设计思想是:使所设计的结构在预定的设计工作年限内、在不同强度水准的地震作用下,达到不同的预定性能目标。这里所指的预定性能目标,具有广泛的含义和内容,既可以是结构和人员生命安全,也可以是建筑物的内部装修、设备、非结构构件等诸多方面。性能目标可根据业主多层次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与“三水准、两阶段”设计方法相比,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具有以下特点: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可实现所设计的结构,在不同强度水准的地震作用下具有相对明确的性能水平;而传统抗震设计方法尽管也提到三水准,但没有具体明确的量化指标,如“中震可修”,只是一个定性的描述,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很难在实标设计中得到保证。而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可实现结构在不同强度水准的地震作用下具有相对明确的性能水平。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是一种基于“投资成本-效益”准则的设计方法,结构抗震性能目标的确定,可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水平、建筑物重要性、建造成本和保养维修费用以及在可能遭受地震作用后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来优化确定。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是一种可兼顾结构共性和个性要求的抗震设计方法,因而能满足不同业主提出的不同层次的设计需求,可充分发挥研究者和设计者的创造性,并有利于新材料、新技术在抗震设计中的应用。性能化设计方法比较适合于超限高层结构的抗震设计。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定义,其结构或是高度超过了规范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或是结构规则性指标超过了规范要求,或是结构类型超出了现行规范的适用类型。可见,超限高层建筑结构在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存在与抗震概念设计要求不相符合的情况。因此,基于小震承载力计算、通过概念设计和抗震措施保证大震不倒的传统抗震设计方法,无法适应超限高层结构的抗震设计,而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是比较适合的方法。1.0.4在现有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当结构安全与建筑功能、建筑美观之间出现矛盾时,建筑方案应根据结构安全的要求进行调整。1.0.5依据本导则进行抗震设计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尚应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政策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高层建筑tallbuilding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和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2.1.2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OUt-Of-Codetallbuildingofseismicfortification超出国家和浙江省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政府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2.1.3 复杂高层结构complextallbuildingstructures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第10章所指的带转换层的结构、带加强层的结构、错层结构、连体结构、竖向体型收进结构和悬挑结构。2.1.4 建筑抗震概念设计seismicconceptdesignOfbuildings根据地震灾害和工程经验等所形成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进行建筑和结构总体布置并确定细部构造的过程。2.1.5 抗震构造措施detailsofseismicdesign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2.1.6 抗震措施seismicmeasures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2.1.7 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performance-basedseismicdesignofstructure以结构抗震性能目标为基准的结构抗震设计。2.1.8 结构抗震性能目标seismicperformanceobjectivesofstructure针对不同的地震地面运动水准设定的结构抗震性能水准。2.1.9 抗震性能化水准seismicperformancelevelsofstructure对结构在特定地震作用下损坏状态及继续使用可能性等抗震性能的界定。2.1.10 竖向混合结构VertiCalhybridStrUCtUreS由上部钢结构、下部钢筋混凝土结构构成的组合高层结构。2.1.11 全框支混凝土剪力墙结构framesupportingconcreteshearwallstructures一种带水平转换构件的结构形式,转换层及以下采用框架结构,转换层以上采用剪力墙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2.1.12 重力钢框架-混凝土剪力墙结构gravitysteelframe-concreteshearwallstructures一种由建筑平面外围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中间设置钢梁和钢柱(或钢管混凝土柱)组成,钢梁与柱和墙之间主要采用较接连接的结构。2.1.13 转换层transferstory设置转换结构构件的楼层,包括水平结构构件及其以下的竖向构件。本导则所指的转换层主要针对底部带托墙转换层的剪力墙结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全框支剪力墙结构)以及底部带托柱转换层的筒体结构,不包括仅个别结构构件进行转换的情况。2.1.14 加强层storywithoutriggersand/orbeltmembers设置连接内筒与外围结构的水平伸臂结构(梁或桁架)的楼层,必要时还可沿该楼层外围结构设置带状水平桁架或梁。2.1.15 结构构件structuralmembers指主体结构构件,不包括隔震和减震部件。2.1.16 非结构构件non-structuralcomponents除承重骨架体系以外的固定构件和部件,主要包括非承重墙体、围护结构构件、装饰构件、固定于楼面的大型储物柜等。2.2 主要符号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Ak、九一分别为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和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A钢筋(钢材)抗拉强度设计值;Ec混凝土弹性模量;6 钢筋(钢材)弹性模量;K结构(构件)的刚度;MR抗倾覆弯矩标准值。2.2.2 几何参数AC混凝土的截面面积;Aa型钢(或钢板)的截面面积;4梁截面惯性矩;IW剪力墙截面惯性矩;e.第i层质心偏移值;1.i第i层建筑物总长度。2.2.3 作用和作用效应居总水平力标准值;G第j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G一上部结构及地下室、基础总重力荷载代表值;GO剪力墙墙肢名义拉应力;倾覆弯矩标准值;MS滑动力矩标准值;M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墙肢轴拉力;Vf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且未经调整的各层(或某一段内各层)框架承担的地震总剪力:Vek水平地震剪力标准值;½第/层的地震剪力标准值;4第i层在地震作用标准值作用下的层间位移。2.2.4计算参数GC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A最小地震剪力系数;结构阻尼比。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判别3.1 一般规定3.1.1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结构高度超限工程、结构规则性超限工程、大跨屋盖超限工程、特殊结构类型超限工程等。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对其所包含的超限项类型和超限程度进行判别,并应采取相应的抗震设计加强措施,3.1.2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宜优化结构布置,减少超限项数量和超限程度;对于判别为严重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应调整建筑和结构方案。3.1.3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不规则程度应根据不规则项的类型和数量,按表3.1.3分为I、IkIn三个等级。表3.1J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不规则程度分级不规则类型程度分级RiR2R3R1+R2R1+R3R2+R3R1+R2+R3RiR2RiR3R2R?RiR2I6<2/31/12II除I级和IH以外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III/4>2>52>31>1111>1>33>1>214/注:1H类不规则类型表示结构存在本导则表331“中所列的不规则项:2Ra类不规则类型表示结构存在本导则表3.3.I-2中所列的不规则项:38类不规则类型表示结构存在本导则表33.1-3中所列的不规则项。【条文说明】建筑体型及构件布置的规则性决定了抗震设计的难易程度及付出的代价。不同不规则程度的结构需采取的性能目标和措施有所区别。当采用不规则程度为III级的高层建筑时,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综合判别是否符合规范中规定的严重不规则项的描述,当判别为严重不规则时,应调整建筑和结构方案。3.2 结构高度超限工程的判别3.2.1 建筑结构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结构高度应自室外地面起算,至建筑主要屋面板面的高度;对于局部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间等结构,当其竖向构件的围合面积大于屋面面积的30%时,应计及其高度。2坡屋面建筑的结构高度应自室外地面起算至1/2坡屋面高度处的高度。3隔震建筑的结构高度应自隔震层下支墩顶部标高和室外地面标高的较小值起算,至建筑主要屋面板面的高度。4山地建筑的结构高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山地建筑结构设计标准JGJ/T472确定。3.2.2 结构高度超过表3.2.2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应判别为高度超限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表3.2.2高层建筑结构最大适用高度(n)结构体系6度7度8度混凝土结构框架结构605040框架-剪力墙结构130120100剪力墙结构140120100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12010080椎架核心筒结构150130I(X)筒中筒结构180150120板柱-剪力墙结构807055带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12010080错层结构错层框架结构5040/错层剪力墙结构1208060错层框架-剪力墙结构1208()()()混合结构钢医架钢筋混凝土筒结构200160120型钢(钢管)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筒结构22019()150钢外筒-钢筋混凝土内筒结构260210160型钢(钢管)混凝土外筒-钢筋混凝土内筒结构280230170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908070钢结构框架结构IlOIlO90框架中心支掾结构220220180框架偏心支撑(延性墙板)结构240240200筒体(框筒,筒中筒,桁架筒,束筒)巨型框架结构300300260注:1甲类建筑的酸大适用高度宜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后按本表确定;2表中框架不含混凝土异形柱框架。3为减少混凝土框架柱截面尺寸或增加延性而在柱中设置型钢,框架梁仍为混凝上梁时,或结构中局部构件采用型钢梁、柱或型钢混凝土梁、柱时,该结构不应判别为混合结构,其酸大适用高度仍应按混凝土结构确定。【条文说明】浙江她区最高设防烈度为7度(0.1g),表3.2.2中略去了对7度(0.15g)、8度(0.3g)及9度区的高度限值要求。结合浙江地区设计实践情况,对于6度区的较多短肢剪力墙结构,错层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较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作了适当降低。3.2.3 嵌固端以上同时存在平面和竖向不规则项的高层建筑结构,或框支层以上同时存在平面和竖向不规则项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其最大适用高度应比本导则表322中数值降低不小于10%。3.2.4 对于筒体结构,当外框部分按刚度分配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小于底部总倾覆力矩的50%时,可按筒中筒结构设计;当外框部分按刚度分配的底部倾覆力矩小于底部总倾覆力矩的50%时,宜按框架核心筒结构设计。【条文说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通过外框筒的柱距、墙面开洞率等指标对筒中筒结构进行判别。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建筑布置的需要,往往很难满足。研究表明,当外框部分按刚度分配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小于底部总倾覆力矩的50%时,外框作用较强,也能形成“筒”的效应。但与内筒相比,抗侧刚度可能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设计时可采用研究角部柱子轴力变化规律等方法进一步分析外筒的剪力滞后效应,以判断其是否符合筒中筒结构的受力特征。底部倾覆力矩的计算宜采用考虑轴力的算法。3.2.5 少墙框架结构的适用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但不大于80%,且其最大层间位移角满足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要求时,其最大适用高度可根据底层框架部分倾覆力矩占比按本导则表3.2.2中框架结构和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度限值插值计算。2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80%时,其最大适用高度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条文说明】少墙框架结构是指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的框架剪力墙结构。以某6度区少墙框架项目为例,其底部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占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65%,此时,其最大适用高度可按本导则表3.2.2取6度区框架结构60m高度限值和框架-剪力墙结构13Om高度限值的插值,即95m。3.2.6 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存在短肢剪力墙时,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宜计入框架内。3.2.7 局部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可按全部落地剪力墙结构确定。【条文说明】局部框支剪力墙结构是指结构中不落地的剪力墙对结构整体的抗侧性能影响较小的结构:一般情况下,局部框支剪力墙不落地剪力墙的截面面积不应大于剪力墙总截面面积的10%o3.2.8 当嵌固端以上楼层中的错层楼层层数不超过总层数的10%时,其最大适用高度可按非错层结构确定。3.3 结构规则性超限工程的判别33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高层建筑,应判别为规则性超限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1具有表3.3.1-1中3项及以上不规则情况的高层建筑工程;2具有表3.3.1-2中2项及以上不规则情况的高层建筑工程;3同时具有表3.3.1-2中1项和表3.3.1-1中1项及以上不规则情况的高层建筑工程;4具有表3.3.1-3中1项或以上不规则情况的高层建筑工程。表3.3.14同时具有下列3项及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序号不规则类型简要涵义备注IIa扭转不规则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参见332Ib偏心布置偏心率大于0.15或相邻层质心相差大于相应边长15%22a凹凸不规则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应边长30%等参见33.32b组合平面细腰形或角部重叠形参见3.3.42c平面长宽比偏大平面长度L与宽度B之比大于6.0参见3.3.533楼板不连续有效宽度小于50%,开洞面积大于30%,错层大于梁高参见3.3.644a刚度突变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刚度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参见3.3.84b尺寸突变竖向构件收进位置高于结构高度20%且收进大于25%,或外挑大于10%和4m多塔,掉层或吊脚结构参见3395构件间断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含加强层、连体类参见33326承载力突变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层的80%参见3.3.157局部不规则如局部的穿层柱、斜柱、夹层、个别构件错层或转换,或个别楼层扭转位移比略大于1.2等,已计入16项者除外参见3.3.16注:序号a、b、C不玳豆计算不规则项:同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愤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项。表3.3.1-2同时具有下列1项或下表1项和表3.3.1-1中某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序号不规则类型简要涵义备注1扭转偏大裙房以上的较多楼层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4与表331中第1项不重复计算2抗扭刚度弱超过A级高度的结构、混合结构扭转周期比大于0.85;其余高层建筑结构扭转周期比大于09参见3.3.173层刚度偏小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50%与表33.1-1中第4a项不重复计算4塔楼偏置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相应边长20%与表3.3.1-1中第4b项不重复计算注:“较多楼乂”指不少丁楼以数15%且不少F3层的情况。“裙房”指高度不大于0.2H,且不大于24m的裙房“表33.13具有下列1项及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序号不规则类型简要涵义1高位转换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6度超过7层,7度超过5层,8度超过3层2厚板转换78度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3复杂连接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结构4多重复杂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竟杂类型的3种注:1表中“高位转换”仅针对框支转换,不含梁抬柱的托柱转换。2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属于表331-2中的一项不规则,多数楼层同时前后、左右错层属于本表的复杂连接。3.3.2当结构考虑偶然偏心的楼层扭转位移比大于1.2时,应判别为扭转不规则。多塔、错层和连体结构的楼层扭转位移比的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1多塔结构应采用整体模型计算,并按底盘结构楼层、上部各塔楼结构楼层,逐层计算扭转位移比;2连体结构应采用整体模型计算,并按连体结构楼层、连体下部各塔楼结构楼层,逐层计算扭转位移比;3错层结构应采用每块错层楼盖分块刚性的假定进行整体计算,每块刚性楼盖的扭转位移比应按楼盖四个角点对应数据进行计算。【条文说明】多塔、错层和连体结构的楼层扭转位移比计算比较复杂,不能简单引用整层刚性楼板或弹性楼板的假定。以某错层结构为例,图1为错层结构平面,图2为规定水平力作用下竖向构件上下节点的侧向位移(主轴X方向),若按PKPM或YJK软件自动计算,DmaX=2.31,Dmin=0.56,Davc=1.435,则该楼层的扭转位移比为1.61。若按分块刚性楼板四个角点位移计算数据手工复核,则Dmax=1.07,Dmin=0.97,Davc=1.02,则该分块刚性板的扭转位移比为1.05O400x700400x700400x700400x700400x700400x700400x700400x7008lr-xl8y8ll8yIglrsl8y400x7400x700400x700SI400x700.T图3-1某错层结构平面图3-2 错层结构竖向构件上下节点水平位移(主轴X方向)333当存在下列1种或1种以上情况时,应判别为凹凸不规则:1平面凹进或凸出的尺寸/与相应方向结构平面最大轮廓尺寸的比值大于0.30,如图33.3(a)(d)所示;注:当平面凹凸呈阶梯状布置时,可根据内侧一阶在相应投影方向的宽度判别凸出长度,如图333(e)(f)所示:当结构平面的宽度有变化时,Bma、可取凹凸位置紧邻处的相应宽度,图333(g)(h)所示,采用1xh2HBmaX2、HBmaX2的最大值进行判断。2平面凸出部分的长度I与宽度b之比大于2.0,如图3.3.3(a)所示;当结构平面存在多个凸角时,平面凸出部分的长度/与宽度b之比可取凹凸位置紧邻处相应尺寸,图3.3.3(g)(h)所示,采用/Mi、hIb2、Hb3、RA的最大值进行判断。LL>Q5(g)图333结构平面不规则示意图【条文说明】凹进平面在凹口处设置连梁或者拉板,当刚度较小不足以协调两侧变形时,仍视为凹凸不规则,不按楼板不连续中的开洞对待。当该处设置拉板宽度不小于2m、厚度不小于150mm,且拉板长宽比不大于4时,可视为无凹口,按楼板开洞考虑,拉板应与两侧主体可拿连接,一般应设置在有竖向构件的部位。33.4当存在下列1种或1种以上情况时,应判别为组合平面:1细腰形平面的凹进或凸出一侧的尺寸不大于相应方向总尺寸BmaX的0.30,且细腰部分的宽度B小于Bmax的50%(图3.3.3b)。2角部重叠平面的重叠部分长度Lc和宽度Bc均小于较小平面相应方向边长L和8的50%,或连接部分的有效宽度小于5m(图3.3.4)。3.3.5 当平面长度L与宽度8之比大于6.0时,应判别为平面长宽比偏大。对不规则平面进行长宽比计算时,长度L应取长边最大值,宽度8可取加权平均宽度艮(图3.3.5)。3.3.6 当存在下列1种或1种以上情况时,应判别为楼板不连续(图3.3.6):1有效楼板宽度Li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加的50%;2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有效宽度ELi小于5m:3楼板开洞面积团bi大于该层楼面面积A的30%;4存在错层楼层。触下列幡T(Ebej<05B叔n;EAbi>0.3A)图336结构楼板不连续示意图【条文说明】1有效楼板宽度指楼板宽度不小于2m的楼板,结构平面以外楼板是否计入有效楼板宽度,视该部分楼板是否有助于将楼层水平地震作用传递至竖向抗侧力构件而定。2楼板不连续不包括个别楼层的情况,个别楼层指不超过2层。3当楼、电梯间等洞口由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整体围合或联肢墙围合(连梁跨高比不大于2.5且连梁高度不小于40Omm)时,计算楼板有效宽度时可不扣除该洞口。4对于环形或者回字形平面的建筑(可能为圆形、多边形、矩形、三角形等)(图3-3、图3d),该类建筑虽然中间开洞较大,可能有效楼板宽度小于总宽度的50%或者开洞面积大于平面面积的30%,但楼盖实际刚度较好,能够有效传递和分配水平力,可以不作为楼板不连续判断。如果开洞一侧有效楼板长宽比(外)大于3或者内径大于外径的60%,仍应界定为楼板不连续。3.3.7 楼层中存在下列1种或1种以上情况(图3.3.7),且合计面积大于楼层总面积10%时,楼层应判别为错层楼层,面积计算时不应包括悬挑部分的面积:1楼面相错高度加大于相邻高侧的梁高加;2两侧楼板横向用同一根梁相连,但楼板间净距力2大于连接梁宽度b的1.5倍:3当两侧楼板横向用同一根梁相连,虽然楼板间垂直净距比小于连接梁宽人的1.5倍,但相错高度也与纵向梁的高度差(o-z)大于连接梁宽b。3.3.8 当存在下列1种或1种以上情况时,应判别为楼层侧向刚度突变:1对框架结构,楼层与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值小于07,或与相邻上部三层的侧向刚度平均值的比值小于0.8;2对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层侧向刚度与其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比值小于09当本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的1.5倍时,楼层侧向刚度与其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比值小于1.1;对结构底部嵌固层,嵌固层侧向刚度与其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比值小于1.5。3当局部楼层层高超过相邻楼层层高3倍时,尚宜按结构自身力学特性计算楼层的抗侧刚度,侧向刚度比限值应满足本条第1款的要求。【条文说明】本条第I、2款中的侧向刚度比计算,可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的要求,对框架结构,楼层与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曲可按下式计算:必山+1助=V11(3-Dvi+11式中:01楼层侧向刚度比;周、第i层和第Z+1层的地震剪力标准值(kN):、i+第i层和第/+1层在地震作用标准值作用下的层间位移(m)。对框架剪力喑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层与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圈2可按下式计算:必山+1-团2=VHh(3-2)Vi+llihi+式中:B2考虑层高修正的楼层侧向刚度比;6、hi+i第/层和第/+1层的层高(m)。对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除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刚度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附录E计算外,转换层以上楼层侧向刚度按剪力墙结构计算,转换层以下楼层侧向刚度按框架-剪力墙结构计算。高层建筑结构的中上部楼层主要是由构件的非受力变形组成的,受力变形往往只占很小的比例,因此当该部位楼层竖向构件横面减小或层高增加时,实际上明显削弱了构件刚度,而按本导则第3.3.8条第2款算出的层侧向刚度变化却很小,特别是当相邻楼层层高相差较大时,容易造成对结构薄弱层位置的误判。魏琏,王森等根据结构本身的力学特性提出了结构楼层侧向刚度计算方法,其计算模型如图3-5所示,当求i层侧向刚度时,i层产生单位水平位移而,一1层无侧移,在i层所需施加的水平力,即为i层侧向刚度Ki。(建筑结构,2014,44(6)o图3-5第i层的楼层侧向刚度计算模型3.3.9 当存在下列1种或1种以上情况时,应判别为尺寸突变:1当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F与房屋高度”之比大于0.2时,上部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小于相邻下层楼层水平尺寸8的75%图339-1(a)、(b);2当上部楼层水平尺寸Bx大于下部楼层的水平尺寸B的1.1倍或水平外挑尺寸a大于4m图3.3.9-2(a)、(b);3多塔结构;4掉层或吊脚结构(图3.3.11)。注:当平面局部收进时,可按等面积原则计算等效收进宽度或等效外挑宽度,并按本条第1、2款进行尺寸突变判别。图3.3.9-2上部楼层收进示意图【条文说明】1上部楼层收进不包括顶层和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间、构架等。计算结构竖向收进和外挑尺寸时,宜从竖向抗侧力构件截面外边缘起算。2悬挑结构指外挑部分中有竖向结构构件的情况,不包括仅采用桁架、梁或板等水平构件悬挑的情况。3.3.10 裙房以上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塔楼,且在裙房范围内未通过结构缝分割成独立受力单元的结构应判别为多塔结构。当仅通过地下室连接为整体的多栋独立塔楼满足在地下室顶板嵌固的要求时,可不判别为多塔结构。【条文说明】大底盘多塔结构建筑由于底盘刚度与塔楼刚度有差异以及底板尺寸与塔楼尺寸有较大差异,也容易造成竖向刚度变化较大而成为竖向不规则结构。对于全埋式地下室,仅在地下室连为整体的多栋塔楼可以不作为多塔判别,但地下室顶板应满足作为嵌固端的构造要求;对于非全埋式地下室,部分地下室外墙敞开,沿地下室周边土体对地下室约束不一致,当地下室采取合理的结构设计使上部各塔楼均嵌固于地下室顶板时,可不按多塔结构进行超限判别。3.3.11 建于坡地,且底部抗侧力构件的约束部位不在同一水平面上或不能简化为在同一水平面的结构应判别为掉层(图3.3.11(a)或吊脚(图3.3.11(b)结构。图3.3.11掉层或吊脚结构示意图【条文说明】山区的掉层或者吊脚结构,准确模拟实际结构较为困难,无论计算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把这类结构均作为竖向不规则项考虑。当掉层或者吊脚结构在嵌固层以下时,可以不作为竖向不规则项判断。3.3.12 存在下列1种或1种以上情况时,应判别为构件间断:1竖向抗侧力构件(墙、柱、支撑)的内力由水平转换构件(梁、桁架等)向下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