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关山悦二期工程E2D2地块景观园建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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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关山悦二期工程E2D2地块景观园建工程招标文件本溪关山悦二期工程E2、D2地块景观园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辽宁坤泰展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七月十五日一、景观园建工程招标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本溪关山悦二期工程E2、D2地块2建设地点本溪市文化路3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总价的总承包4质量要求合格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须知6工期要求2011年7月日开工分阶段施工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7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园林施工资质:二级以上8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招标答疑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时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20E栋“关山悦会所”多功能厅。10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7月18日上午9时11工程量计价方式详见标书说明12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壹份副本,报价光盘1份13投标文件递交时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20E栋“关山悦会l'*J所”多功能厅。时间:2011年7月25日下午14时前14内部评标会招标单位自行安排15评标标准及方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不限定幅度16发出中标通知投标文件有限期满10天内17签订合同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18综合单价计价法包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与税金。19招标人单位:辽宁坤泰展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邓丹电话:1394146862520甲方提供的文件目录招标文件一份、有关图纸21购买标书每套2000元人民币(含图纸等),售出不返还22招标保证金10万元(电汇、银行汇票)不中标单位7天内返还。23开标程序(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2)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及监督部门;(3)开标顺序:签到顺序;(4)唱标;(5)开标结束。二、投标须知2.1工程概况2.1.1工程名称:辽宁本溪市科技学院旧址改造二期工程工程性质:住宅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文化路42号工程建设规模:约15万平米招标人:辽宁坤泰展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辽宁省华新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理公司:本溪鑫荣监理公司、辽宁中加应用监理公司、本溪天平监理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辽宁省金帝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厦门市二木园林有限公司”设计。本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如下:1)园林道路2)园林小品3)园林水景4)园林铺地5)围墙、栏杆6)室外园林照明及其管线、配电箱安装7)绿化给水管网8)园林椅(12张)、垃圾桶(10个)、儿童游戏架器具(1套)(该部分费用以招标方暂定价(已含税)形式直接计入总报价)1.1.2 本次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光盘中的招标范围图中红线内内容(详电子图上说明);其中:水景、喷泉系统的设备与安装工程单独列项报价,汇入总价。本工程使用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税金的承包方式。保修二年。1.1.3 下列工程内容不在本工程招标范围:1)地下室顶板虑水层做法及工程内容2.2 特别提示2.2.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填写与送达投标文件。2.2.2 投标文件的文字与数字应清晰,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确定或者确定其为废标。2.2.3 投标人为完成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2.2.4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一定为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并无义务进行任何解释。2.2.5 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而有意采取重大错项、漏项、更换招标内容或者要求及其他不能满足招标人实质要求等行为,即被废标或者取消中标资格,对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缺失给予赔偿。2.2.6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拟定的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方案与施工标准等经审查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要求或者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或者无法满足交通疏导要求,招标人有权确定其为废标或者要求在其中标后进行修改,因此而增加的各项费用,招标人不予补偿。2.2.7 中标人的投标价并不一定作为合同价签订,合同价经商务谈判后确定。2.2.8 若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合理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由此产生的一切缺失由该中标人负责°2.2.9 招标人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同意或者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无义务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2.2.10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参照施工图核实工程量。2.2.11 招标投标单位在计算工程量前请认真阅读招标方发放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对工程量计算、图纸部分变更说明或者规定。2.2.12 本工程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2.3 发标会2.3.1 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标书答疑会,标书答疑会将统一对各投标单位的疑问进行解释与现场答疑。2.3.2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发标会,招标人将另行通知。2.4 现场踏勘2.4.1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与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2.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与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懂得与结论概不负责。2.5 招标文件2.5.1 投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的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缺失自负。2.5.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者不清晰,可在招标文件答疑会与现场踏勘会上以书面形式提交,由招标人统一答复与做出说明。2.5.3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与其他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三、投标活动3.1 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标(包含投标函部分)与技术标二部分文件构成。3.2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须包含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即:1、商务标;2、技术标;3、材料及材料样品展板,其中铺装材料需按品种分类提供样品展板,无样品时务必提供材料品牌、图片与规格种类目录,同时与报价相符。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务必提交的投标文件包含电子文件一份,正标书一份,副本一份,共二份。特别强调: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样品展板完整性与真实性是评标的重要根据之一。3.3 本工程应按人民币报价。3.4 投标有效期说明3.4.1 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招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4.2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延长投标有效期并书面通知投标人。3.6投标文件提交3.6.1 投标人应提交正本一份与副本一份文件,共二份文件。3.6.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晰的注明“正本”或者“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凡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同时提交相应的授权书。3.6.4 投标人应将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别密封,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人名称与工程名称,加贴封条与加盖公章。3.6.5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提交的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投标要求的,该投标人资格将自动取消。四、开标与评标4.1 开标会议4.1.1 开标会由招标人内部组织进行,不邀请投标人参加。4.1.2 开标后,招标文件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本标书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1.3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假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或者保留,如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实施或者投标报价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者保留,或者者对合同中规定业主的权利或者投标人的责任与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者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产生不公平的影响时,则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4.1.4 开标后关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同意投标单位更正或者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修改使之符合规定。4.5投标文件的审查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1)未按规定要求予以密封与标记的;(2)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及相应授权文件的;(3)要紧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交身份证及其他授权文件的;(5)投标要紧内容、格式明显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6)投标书逾期送达的;(7)投标函未按规定填写的;(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9)商务标未按本文件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的;(10)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三)技术标存在严重技术缺陷或者商务标价格明显远离合理价格区间的;(12) 投标文件出现雷同的;(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评审会进行评审、比较。4.6 评标会议4.6.1 评标会议由招标人使用内部评定的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构成,总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4.6.2 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与比较的有关资料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任何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均不得向投标单位或者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漏。4.6.3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与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定。4.6.4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与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一致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竟标,其投标应作废处理。(4)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投标报价上限的,评审委员会应将其投标作废处理。(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招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与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4.7 评标方法4.7.1 评标方法(1)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活动的实施(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2)招标人委托的评标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介绍工程概况(包含工程的重点、难点),招标情况、评标内容、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须注意的事项、与建议评标的要点。评审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开标情况一览表、研究评标重点及具体分工。(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与比较。评审分初步评审与全面评审。经初步评审认为方案可行的投标文件,评审委员会对其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做进一步评审、比较。(4)评标工程中出现的争议,应当提交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在充分讨论后予以表决。(5)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应当进行答辩,并做好记录。(6)对评判为不合格的投标或者废标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记录与说明,并告知相应的投标人,同意其进行解释,但不影响评判的最终结果。(7)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嫌疑)行为,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全面说明,做好取证工作。(8)由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审小组分别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评审,并进行记名表决、推选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4.7.2 评标根据(1)本工程使用经内部评审的合理低价Q(2)评标委员会的评审顺序应该是商务标、技术标。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商务标进行评审,并根据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排序先后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按照排序先后从中推荐技术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与标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4.8 附件附件一投标书附件二承诺书附件一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招标文件,我公司经考察现场与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后,我公司愿意以总价人民币元承担该工程的施工及保修等工作。2、我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与自身实力,希望中标后协商付款方式。3、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服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4、根据贵公司工期要求,结合我公司自身实力,我公司承诺的工期为一天,并保证遵守总包方的工期要求及调整。5、我公司保证不可能将投标价格告知其他投标单位。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与本投标文件将与合同一样对我们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日期:附件二承诺书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经考察现场与认真研究工程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工程的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后,自愿同意招标文件的要约条件(个别有异议之处另附说明),自愿参加该工程的招标。本公司承诺如下:1、 一旦中标,本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履行责任与义务。2、 我公司同意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天内遵守本招标文件,在此期限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公司有约束力且随时同意中标。3、 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与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4、 一旦中标,我公司将愿意同意甲方选定的所有指定供应商,并按甲方要求与他们分别签订有关指定分包与指定供应的合同书,并不向他们计取与索要任何费用。5、 一旦中标,我公司将负责本招标工程所有指定分包商与指定供应商的管理、服务、配合与协调工作,与与其他承包人的服务、配合与协调工作。6、 本公司保证投标书的一切附件的真实性与科学性,并按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履行本公司责任。7、 本公司懂得贵公司并无义务务必同意你们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投标书或者其他任何的投标书。同意贵公司不需要公布中标价及对中标作出任何解释。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公司名称:地址:日期:五、合同授予5.1 合同授予条件本合同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即:在投标文件已被确认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符合与具备有效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财力与信誉的前提下,其投标已按本招标文件附件的评标办法及原则被评为中标人。5.2 招标人有同意或者拒绝任何或者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人有权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者所有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同意或者拒绝任何投标。5.3 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构成部分。5.4 不平衡报价的调整5.4.1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可能在合同总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与中标人协商,对不平衡报价部分的合同单价(总额价)进行调整;5.4.2 假如中标人拒绝进行不平衡报价调整,则其中标资格被取消。5.5 履行担保5.5.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前,中标人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的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5.5.2 假如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5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止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缺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5.6 合同书的签订5.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园建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6.2 中标人如不按投标须知第5.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止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给招标人造成的缺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认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单位,或者者重新组织招标。5.6.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5.6.4 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5.7 合同要紧条款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精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说明1.1 工程名称:1.2 工程性质:1.3 工程建设地点:1.4 工程建设规模:1.5 招标人:1.6 设计单位:1.7 监理公司:1.8 施工总承包单位:(二)合同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景观园建工程(三)承包工程总价及合同形式3.1 承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以后称合同总价)。3.2 合同形式使用固定总价的合同形式,除合同另有约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得调整。(四)双方的权力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力与义务甲方派驻现场负责人:,职务:O介绍施工现场情况,提供施工及关联范围的技术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两套(含竣工图)。如乙方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由乙方承担;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图纸会审;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4.2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乙方派驻现场负责人:,职务:O乙方须于签约后7天内提交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履历供甲方审批,一经甲方认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撤换任何上述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或者未能派驻投标时所承诺的进场人员的质量与数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乙方务必在收到甲方通知5天内进行更换。乙方在开工前务必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进场时,提交合格证、年审证等有关证件;乙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发现原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格的,有义务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务必派设计技术人员驻现场,解决现场施工变更与设计修改问题,乙方须按甲方与设计的要求,配合进行施工图的深化设计与调整。乙方须对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与已完工程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乙方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在各方面都能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下,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工程包含供应及安装一切所需材料、构件。乙方须在合理并足够的时间内通知施工总承包方及甲方关于材料的实际运送时间以便有足够时间在施工场地安排材料储存。若因乙方未能有足够时间通知,导致施工场地材料仓储未能安排好,引起的费用乙方负责。乙方每月20日提交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月度施工计划与完成工程月报(包含形象进度、工程量与工作量),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认可后,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按施工总承包方的进度要求、质量要求与安全要求,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供应与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型号、产品规范、产地及颜色等达到甲方要求;对甲供材料(甲方只负责付款),负责提供明细计划、提货、验收、保管、施工、质量操纵等工作,因乙方提供计划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缺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延误的工期不顺延。乙方须自费负责一切材料的所有损耗、遗失与由于乙方的错误而引起的损坏、遗失,在保修期内负责提供需要的替换材料。本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所有乙方采购安装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保护、保管工作。乙方应对已完其他承包工程做适当保护,否则引起的已完工程破旧等成品半成品破坏的缺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乙方应负责对自有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及有关工程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事务,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甲方现场代表并按规定上报主管单位备案。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文明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严格遵守国家及辽宁省、本溪市的各类法律、法规,服从施工总承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按时参加监理例会。乙方务必凭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及样板进行施工,未经认可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提供本承包工程图纸与资料。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参观者等工程无关人员带入工地,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售楼工作,对来参观的购楼客户要有礼貌,并按甲方要求回答购楼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能起负面作用与影响。乙方负责解决施工扰民或者民扰的问题。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现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4.3 甲方指示乙方应执行甲方或者授权人的书面或者口头指令。甲方或者其授权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该口头指令发出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或者其授权人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确认。乙方认为甲方或者其授权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或者其授权人在收到乙方申告后48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者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或者其授权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者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或者其授权人仍继续要求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乙方须维持有效率的组织使甲方所发出的一切指示能及时传达到工地执行。乙方应只从甲方、监理工程师或者其授权人处接收指示。(五)现场情况5.1 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的交通规则及限制,缴纳所需费用及申请所需的许可证。5.2 乙方应充分熟悉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起卸限制、工人住宿与其他足以影响其施工的情况。5.3 任何因忽视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补偿或者工期延长将不获批准。(六)工期6.1 本工程计划进场日期,交工日期。工期安排如有调整,甲方另行通知。6.2 乙方需按照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整体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及按时完成,不能造成整体工程有所延误。因乙方的原因,使本工程未能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额度为合同总价5%。的赔偿金。6.3 乙方的工程进度计划需估计足够时间以使工程其他承包人能完成其他的工程项目,使得整体工程能按期竣工。6.4 施工进度表的提交不可能解除乙方在合同中的任务与责任,合同注明的工程竣工时间务必严格遵从。(七)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7.1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合格。7.2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标准务必符合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标准(下列简称“国家标准”)与辽宁省、本溪市地方标准,假如构成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辽宁省、本溪市地方标准的,按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假如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与辽宁省、本溪市地方标准的,按较高标准执行。7.3 因乙方的原因,使工程在竣工验收后质量未达到第7.1条款要求,应向甲方支付额度为合同总价5%的赔偿金。7.4 甲方与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进度随时到加工场地进行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7.5 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质量提出意见,乙方应予以执行。7.6 乙方应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者变更)通知单与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做好自检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作记录、汇合施工技术资料作为交工文件移交施工总承包单位;7.7 安装前各类有关成品均应按施工要求进行中间检验,并经施工总承包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安装。7.8 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需设置质量管理检查专业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在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者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与中间验收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与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期不顺延。7.9 乙方未通知总承包单位与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而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可要求再检验,检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7.10 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乙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安装施工的全部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完成了清洁工作。乙方已提供了全部合同所要求的技术资料与样品。乙方对所承包工程进行了最后的清洁工作。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乙方在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同意后正式向监理单位与甲方呈送工程验收申请报告。7.11 验收标准验收将根据国家、辽宁省、本溪市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材料封样说明、合同等有关规定与有关条款进行。验收质量不合格,乙方自费修复或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保修期相应顺延。712其他乙方须积极协调人防办、消防局、质检站等有关验收单位,并主动配合总承包单位,以保证关山悦二期通风工程的人防验收、消防验收及质检站验收顺利通过。(八)材料与设备供货8.1 乙方用于本工程的一切材料、成品、半成品务必符合设计要求与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务必保证其所供应的材料是用优质材料与工艺制成、全新、未曾使用过,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与性能。并保证该材料、构配件在正常使用环境下皆是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8.2 乙方应负责自身材料在加工、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材料与成品保护及各类保护措施,直至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8.3 甲方对任何样本的认可,并不可能解除乙方按合同须履行的责任。8.4 若乙方不能提供让甲方与设计满意的材料样品或者所提供的材料品质(如颜色、尺寸、色泽均匀度等)与质量不能满足甲方与设计的要求或者与封样不符,甲方有权勒令其材料退场,并保留自行采购的权利,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减,并收取乙方该材料费的20%作为采购管理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8.5 乙方应提供材料原产地证明的文件与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若材料产地与所提供的封样材料不一致,甲方同样按第8.4条款处理。8.6 若甲方指定由乙方负责的部分材料的供应商及品种价格,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及品种价格采购,并有责任保证材料供应满足质量及技术要求。8.7 属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数量、到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由乙方编制计划并通知材料供应商,同时知会甲方,乙方不及时上报或者上报数量有误,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8.8 甲供材料的供货,甲方只负责付款,由乙方与供货方联系,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立即组织卸货。乙方及监理根据材料商提供的合格证组织验收,甲方根据乙方与监理签认的验收合格单向供货商付款;8.9 乙方应提供甲方供应材料的保管场地及负责保管;8.10 若合同规定使用的材料或者技术因来源短缺或者时间紧迫或者有更好的选择,乙方可提交使用代替的材料或者技术的建议给甲方考虑,甲方有绝对的权利批准或者不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批准了的建议不能增加费用,除非在批准时已获接纳。8.11 甲方的任何批准或者不批准皆不可能减轻乙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8.12 原定或者新增的工程的价款应已包含涉及的任何专利物品、程序或者发明的专利权使用费。乙方若触犯或者涉嫌触犯任何物品、程序或者发明的专利权,而使甲方蒙受索赔、诉讼、赔偿或者其他费用支出,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8.13 乙方在展开任何工作或者订购任何材料,须核实图纸上及现场上所有尺寸,审核图纸、规范、现场之间是否有不符之处,若发现任何偏差,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给予指示。8.14 乙方按国家及有关单位的规范规定进行材料与构件的检验试验,试验不合格负责更换材料与重新试验,工期不顺延。乙方须自费执行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检验、试验与检查费用。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提出异议一方负担;若复检复试不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另一方承担,甲方、监理、乙方对不合格材料根据有效的实验检测报告有权拒收及清退,造成的一切缺失由供料方承担。(九)竣工资料9.1 乙方在竣工验收后20天内,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与竣工验收报告三份,其中有一套务必满足城建档案馆的要求。9.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9.1条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十)设计变更10.1 甲方的变更权甲方有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向乙方发出各类变更指令,要求乙方改变、修正、取消或者增添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变更内容是对本工程在设计、品质或者数量上的改变或者修正,包含供应的材料类别、标准的改变,与已完成或者送抵工地的工作或者材料的拆除及运离,不包含不合格的工作或者材料的拆除及运离。10.2 乙方的变更权除非执行甲方的上述改变指令,乙方不应改变工程的任何部分。但乙方能够随时向甲方、监理及施工总承包方提出对工程做某些更换的建议,此建议在未被甲方批准前,乙方不得自行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与缺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0.3 变更指令的程序甲方与监理工程师在按照上述条款发出任何重大变更指令时,应把该项变更的性质与形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施工总承包方与乙方。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尽快向甲方、监理单位提出一份马上进行工作的说明与一份完成该项工作的计划与费用增减说明。(十一)合同价款的调整11.1 本工程使用固定总价的合同形式,除合同另有约定,合同总价为包干价款,不再调整,包含计算错误。11.2 本工程实行包人工、包材料、包工程量、包单价、包工程质量、包安全施工、包进度、包工期、包保修、包备品备件。实行中标价承包,造价一次包定,不再调整。11.3 应当认为,乙方的报价书是乙方已充分熟悉工程及现场情况、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之后确定的。故其中已包含了人工、材料、机械运输、施工技术、制作安装、包装、运输、仓储、临时设施、保险、样板、样品、深化图纸、全部税金、不可预见费、利润、总包服务费、半成品/成品保护、预埋件定位及分格、垂直运输、安全防护、检验实验、垂直作业、验收备案、安装施工的水电费等全部工作量。11.4 乙方认为本工程设计图是合理的,合同范围所涵盖全部内容乙方已全部考虑进合同总价中,乙方已经完全懂得合同范围,在合同范围上合同总价不做调整。11.5 合同总价须包含执行与完成工程合同文件所述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设计、制作、检验试验及费用、安装、包装、运输、储存、缺陷修复、技术措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与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通常风险、责任与义务等一切费用。11.6 乙方的报价书中的工程直接费与各类间接费用的计取不随市场因素与政策性因素变化而调整。单价中的材料价为到工地价,并包含了采保费运杂费(含材料场内运输费用)。11.7 施工包干费的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变更与洽商内容发生费用;按合同要求不发生调整的费用;合同总价按照合同要求不发生调整的费用;市场人工材料价格调整;设计图纸不完善;部分预留预埋不准确发生的费用、结构尺寸偏差发生的费用;因施工现场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完工清场的场内垃圾清运;材料、机具堆放场地的整理;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费;雨期施工费用;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应急措施;日间照明及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扰民;其他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11.8 发生下列情况能够调整合同价款:a)建筑使用功能发生重大调整;b)要紧材料品种与档次发生变化;c)甲方提出的增项内容;a)、b)、C)条款所述情况下的单项单次超过5000元的设计变更、洽商,造成工程量清单费用累计增减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能够调整;其他设计变更与洽商,包含因建筑、结构、机电各专业施工配合及调整发生的费用,不再计取,视为已含在施工包干费中。11.9 变更价款的确定作为合同附件的乙方报价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将作为出现工程变更与洽商时的调整合同价款的根据,但报价书中综合费用为包干费,不随设计变更与洽商、工程量的增减、市场因素与政策性因素等任何情况而调整。工程变更所涉及的价格变化,将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同或者相近的综合单价调整,如无相同或者相近工作,甲方与监理工程师会公平定价。11.10 乙方不能以变更洽商费用未经甲方确认作为拒绝施工或者延缓施工的理由,甲方有绝对的权利要求乙方执行变更洽商。11.11 除非另有明文规定,乙方的报价价格应包含为进行及完成合同所述的工程所必需的或者是为克服竣工前的困难而可能变为务必的所有附属的及其他的工程支出,不管这些项目及费用支出是否已在合同中单独或者明确提及或者说明。乙方报价书中未列出填报的项目,甲方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所提交的报价书的其它项目的金额之中。11.12 洽商变更的工程量计算要据实报出,如有意虚报工程量,或者只报增帐不报减帐,经甲方与监理核实,按变更费用的30%进行罚款。工程款支付方式次数工程款支付进度支付金额1风管道制作完成后45%2设备进场及管道安装完成后75%3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90%4消防局验收合格后95%5质保金5%(十二)转让及分包12.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及分包。12.2 在甲方许可范围内,乙方将合同内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方,乙方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后,马上分包合同副本送甲方代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