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装备管理制度.docx
煤矿安全装备管理制度1.安全装备系指“一通三防”所有的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测量仪器仪表,均须纳入本制度进行严格管理。2 .矿在编制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装备、设施的购置、更新、补充以及配件购置计划,保证安全装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3 .安全装备、设施所需资金从吨煤安全费用中提取,严禁挤占、挪用“一通三防”资金。4 .计划和资金落实后,属于设备类的由供应部门订购,为保证安全装备质量,通风部门应提供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以及装备的技术经济指标。5 .购回的装备必须严格实行验收制度,验收由机电、供应、通风等部门人员组成,验收时必须开箱试机,不能试验的须按说明书检查是否齐全、完整。对不合格或质量低劣产品,拒绝验收入库,并对责任人给予处理。6,凡购置的安全装备要落实专人管理,及时建帐建卡,分类保管,做到帐、卡、物相符。同时,要严格履行领用制度,对帐、卡、物不相符,设备、设施被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安全装备、设施是“一通三防”的专用物资,管理人员发放时要严格把关、禁止挪用。7 .井下需安装的安全装备、设施,必须编制设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设计和安装应按产品说明书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其正常工作。1 由矿制定安全装备管理、检查、使用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实行现场验收、交接制度。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必须挂牌管理。9 .设备、设施由矿机电队、通维队、抽采防突队、信息中心负责安装、维护,安监处、通风瓦斯科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必须及时追查,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实行退赔和经济处罚。10 .安全仪器调校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站进行,严格执行调校标准和程序。IL安全仪器要定期进行检定,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站进行检定,严禁使用检定过期的仪器。12 .对要求经常维修的设备、仪器等,应配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校正、检测。强检的仪器仪表应定期按时送检,每次维修后必须校正,以保证其精度符合规定,在使用过程中灵敏、可靠。13 .安全装备、设备必须按集团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报废程序履行报废手续,低质、易损易耗的装备根据实际情况,比照机电设备报废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