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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管理手册劳务管理手册施工管理部目录一、机电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1、管理机构与职责2、劳务分包企业及队伍管理3、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管理4、劳务作业人员进场管理5、劳务作业人员安全管理6、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7、对劳务分包企业非法用工的处罚8、调解劳务纠纷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的制定9、工伤及伤亡保险事项的处理二、机电公司劳务管理职责划分方案1、劳务管理机构及层级2、职责划分3、具体职责(1)公司劳务管理员职责(2)各项目部安全员(兼职劳务员)职责(3)各项目劳务队长职责三、机电公司劳务纠纷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2、组织体系与职责3、预测与预警4、应急处理5、保障措施6、监督管理7、附则四、劳务管理巡回办公检查表五、劳务管理内页资料有关表格填写模板1、劳动合同2、花名册3、考勤表4、工资表5、施工人员进出场台账6、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机电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加强对各项目部劳务队伍的管理,保障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同时确保合法规范用工,防止劳务纠纷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二条公司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劳务管理主管部门,成员由市场经营部、安全监管部、各项目部负责人构成。管理职责如下:一、贯彻政府有关劳务用工管理政策、法规,指导所属各项目劳务管理人员业务工作;二、负责劳务分包企业及所属施工作业队伍进行资质审核、等级考核工作;三、编制劳务用工计划与统计报表;四、组织完成新开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招投标活动;五、组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办理有关合同备案手续;六、审验务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组织有关培训;七、组织施工现场合法用工检查,处罚违章用工行为;八、监督检查劳务分包企业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及工资发放情况;九、负责劳务分包活动中有关纠纷协调、劳动力余缺调剂工作;十、组织落实劳务分包管理中有关贯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审核工作;十一、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及时上报,建立迅速通畅的信息渠道。附表(1)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图第三章劳务分包企业及队伍管理第三条公司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劳务分包企业及队伍资质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劳务分包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最终须经劳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四条所选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务必经市建委批准并持有北京市建筑业服务中心核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且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分系统,通过对劳务队伍的考察评估、阶段考核、年度评价等措施择优选择劳务分包企业及所属施工作业队伍。同时,杜绝使用信用不良劳务队伍,以保证在施工程“安全、质量、工期”要求。第六条所选用作业队伍务必根据人员规模配备相应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其中管理人员的比例应达到总人数的8%,技术工人比例应达到总人数的70%,且所有人员务必:100%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使用。第四章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管理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政府有关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的要求。第八条公司劳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与签订,并建立合同交易备案登记台账,监督检查有关资料的建档、登记工作;审核劳务分包合同内容,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协调双方关系,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九条市场经营部负责劳务招投标及劳务分包合同预算审核、签订工作。第十条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施工管理部负责每季度对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进行审核及修订。第H条劳务分包方进场前,务必与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且内容应与实际发承包内容相一致。关于借故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即进场施工的行为,将按违法用工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或者经济处罚。第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劳务合同纠纷的协调机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附表(2)劳务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图第五章劳务作业人员进场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要求项目部按照先达标后进场的原则,通过证件、表册检查,健全对务工人员的进场管理及检查务工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书、上岗证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与工伤保险等情况,以保证务工人员身份的真实性,杜绝劳务分包企业层层挂靠、私招乱雇的现象,保证进场务工人员的整体素养与合法权益。第十四条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职业资格核验:一、劳务作业工人务必与劳务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人员备案。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分别由施工作业人员、劳务公司与总包企业留存归档。二、劳务作业工人应当按政府规定进行安全培训与普法维权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作业(看一本书、一张光盘、一次考试)。三、劳务作业工人应当100%具备相应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进行年审。四、劳务队伍岗位证书要求:(1)管理人员须持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2)技术工人须持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与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3)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或者国家安监局颁发的XX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XX工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劳务普工须持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与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附表(3)劳务进场管理流程图第六章劳务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要求各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同时,根据工程、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六条加强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安全教育,要求覆盖率达到100%,考核合格率达到100%。每个项目部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专职安全员,按规定配备与使用符合标准的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施工中服从管理,无违章现象、无伤亡事故,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签订书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存档备案。第十七条公司安监部门要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第七章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要求各项目部认真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要配置专人对劳务人员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持证上岗、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第十九条实名制系统管理包含:一、进场人员花名册管理:进场人员花名册是实名制管理的基础。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务必要求外施队伍负责人在工人进场前,统一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花名册,报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审验。关于新进场人员,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应根据进场人员登记,及时与花名册核对,关于与花名册不符的人员,应要求外施队伍负责人按实际进场人员调整人员花名册,确保进入施工区人员与花名册一致。二、入场安全教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知识答卷,对新进场人员进行考核。安全生产教育务必以答卷形式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清退出场。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务必与花名册中人员相一致,不得代笔,凡未进行安全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务必予以清退。三、身份证管理:凡进入现场的人员,务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及劳务员留存。没有身份证的务必从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已证明其身份。无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四、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其所在单位务必提供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务必督促、检查进场的劳务分包企业与每位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留存备案。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必与花名册相一致,劳动合同不得代笔,代笔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劳务管理人员务必限劳务企业在3日内与每位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留存备案。五、岗位证书管理: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务必要求施工队伍负责人在人员进场后3日内,将务工人员上岗证书进行审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人员注册备案手续。劳务管理人员务必按照现场花名册审核务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无证人员进行有关培训,及时上报人员上岗证书审验手续。关于无证人员,劳务员应要求施工队伍负责人务必在响应时间内安排对其进行培训并取得有关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否则按非法用工予以处罚。施工队伍应在取得证书后及时办理证书审验,劳务管理员须将务工人员岗位证书以复印件的形式进行存档。六、考勤表与工资表管理:1.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员负责建立每日人员流淌台账,掌握务工人员的流淌情况,为项目部提供真实的基础资料。项目部的劳务员务必要求施工队伍负责人每日上报现场实际人员人数,并签字确认,劳务管理人员对比记录人员流淌情况,每月要求施工队伍负责人上报施工现场人员考勤,由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与现场花名册进行核对,确定人员增减情况,关于未在花名册中的人员,要求施工队伍负责人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2.项目部每次结算劳务费时,劳务员务必要求施工队伍负责人提供务工人员工资表,并留存备案。工资表中人员务必与考勤表中的人员一致,且务必由务工人员本人签字、施工队伍负责人签字与其所在企业盖章,方可办理劳务费结算。七、内页资料管理:公司劳务管理员要做好各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内容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企业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总包、分包合同、交易备案登记证书、劳务人员备案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缴纳工伤保险协议、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复印件、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月度考勤表、月度工资发放表等。第八章对劳务分包企业非法用工的处罚第二十条存在下列非法用工情况的劳务分包企业及所属施工作业队伍,一经查出,公司将根据违章人数与情节,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原则处罚:一、使用外地零散民工的,对施工队伍每人按500元罚款。二、凡非法使用18岁下列的未成年工与聋、哑、肢体及精神残疾的,对施工队伍每人按3000元处罚;凡违法使用16岁下列的童工,对施工队伍每人按5000元罚款,并将有关人员清退出场。三、施工队伍违章用工发生伤亡事故,根据违章责任轻重,对施工队伍处以IoOOO-50000元罚款。.第九章调解劳务纠纷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的制定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制定劳务纠纷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劳务纠纷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缺失与社会影响,积极稳妥地处理因劳务纠纷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有效操纵事态,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与管理秩序。第二十二条劳务纠纷的调解本着合法、公正、及时处理、调解为主四个原则进行。通常程序为申请与受理、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意见书。,第十章工伤及伤亡保险事项的处理第二十三条根据北京市关于执行“做好北京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见规定,总承包企业要为劳务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如出现工伤事故,劳务分包企业作为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一、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二、工伤认定管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地说,应当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三、工伤认定申请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诊断证明书,身份证明、事故发生地证人、证言。工伤死亡的还要有: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缴纳工伤保险协议书、社保登记证、建交工伤保险证明及供给亲属证明等。五、证据的调查核实: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能够采取下列措施进行调查核实:1.进入有关单位与事故现场;2 .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制作笔录;3 .使用记录、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执法证件。六、举证责任: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职工或者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Q该用人单位不承担举证责任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够根据职工或者者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或者者自行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决定。十、工伤认定决定1、认定决定包含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与不属于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者其近亲属与该职工所在单位。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根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终止0十一、复议或者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者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者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者规定的;5、工伤职工或者者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附表(1):公司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图总经理王波劳务管理员潘志涛(劳务管理)市场经营部宋进文(劳务招投标、合同备案)安全监管部谢震坤/小Z*>fr右ir-R611施工管理部张铁国/宿rtfc-T-JIzAsteIRI各项目安全员(进场管理、人员核对、各项目劳务队长(日常管理、资料、信息H2;生、资格预审:、实地考察入围的施工企业的在施工程。留存其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施工业绩等资料报公司劳务管理机构。.J召开发标会议。向经审核合格的施工企业发放招标文件,同意投标人提问,书面说明投标要求并将答复意见送达定标:中标结果确定后再指定期限内签根据“专家评标、定量打分、领导定标”的原则由主管领导确定中标人及匚二订劳务分包合同投标:并办理备案手续。<劳务企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报送投标评标:-s由公司经营部门组织召开评标会议,I确定中标企业,并于规定日期内签订'G标:招标人持标底文件组织开标。投标人持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证件、表册检查资料备案、留存进行入场教育、安全教育、考试,资料留存G照花名册核对进场人数、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安全管理_L劳务作业人员进场、A.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岗位证书、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制定劳务纠纷、工伤事故应急预案劳务作业人员退场二、机电公司劳务管理职责划分方案为了加强公司劳务管理,明确公司、项目、劳务队伍的管理职责,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劳务管理架构、层级:公司劳务管理分为三级管理:公司“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公司劳务管理的领导机构,一级为公司劳务管理员,二级为各项目部安全员(兼负劳务管理员的职责),三级为各劳务企业劳务队长。二、职责划分:(1)公司“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劳务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根据市建委及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的要求,制定本公司劳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本公司劳务管理工作。(2)公司劳务管理员根据公司“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具体开展公司劳务管理工作,领导、督促各项目部安全员(兼职劳务员)、各劳务队长开展日常工作。(3)公司各项目部安全员、劳务队长应服从公司劳务管理员的领导,认真落实公司劳务管理的具体要求,做好本项目、本队伍的劳务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纠纷。三、具体职责:1、公司劳务管理员职责:1.1 各项目开工时负责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劳务分包合同、社保登记证、工伤保险缴纳证明、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公司、项目部留存备查。1.2 督促、配合劳务分包企业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与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公司、项目部备查。1.3 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公司、项目部留存备查。1.4 劳务作业人员进场3日内,检查劳务分包企业是否依法与全部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项目部留存备查。1.5 与项目部安全员(兼职劳务员)配合,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与维权培训,培训考卷留存备查。1.6 要求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每月定期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月报表、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及新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变更人员备案花名册。1.7 定期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1.8 每月通过巡回办公的方式检查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并作为项目部绩效考核的计分根据。劳务管理检查内容包含:进场劳务作业人员是否与花名册相符、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持有岗位证书、是否参加过有关培训I、试卷是否留存、是否按时提交有关报表、是否备案齐全等。组织每月定期召开机电公司“劳务管理例会”。1.lO与项目部安全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部劳务管理及纠纷检查工作,每月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劳务管理例会”上讨论,并记录会议内容留存备查。1.11每月定期检查劳务队人员备案与未备案人员统计工作。1. 12每月不定期抽查劳务队施工人员是否签订合法用工手续。2 .各项目部安全员(兼职劳务员)职责:2.1 服从公司劳务管理员的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劳务管理工作。2.2 对新进场人员具体组织有关培训,并留存考试试卷备查。2.3 每日核对进场人员是否与备案花名册相符、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每周更新作业人员花名册,每月收集劳务作业人员变动情况月报表与新进场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岗位证书复印件、备案人员花名册,项目部留存备查。(要求劳务队长每月25日前提交)。2.4 配合公司劳务管理员每月对项目的劳务检查工作,提交日常检查资料,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2.5 实时掌握项目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发现劳务纠纷征兆要及时向公司汇报、解决。2.6 6督促劳务队长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备案。3 .各项目劳务队长职责:3.1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是劳务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持证上岗。3.2 遵守公司劳务管理有关的制度,同意市建委、区县建委、公司的各项检查。积极配合公司劳务员、项目安全员的管理,每日上报现场实际人数,并经项目部安全员核对、签字确认。3.3 确保本队伍进场人员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劳动合同签订及时、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杜绝非法用工。3.4 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岗位证书的复印件、真实有效的劳务企业资质、人员备案花名册、人员变更情况月报表、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有关资料。3.5 按时参加公司“劳务管理例会”。3.6 加强自身劳务队伍的管理,及时发放工资,防止劳务纠纷的发生。3.7 在京施工人员有变更的,劳务队每月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备案,并将备案花名册盖章交予项目部留存备查。附表一:机电公司劳务管理职责划分图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劳务管理有关制度,指导公司劳务管理工劳务管理员(在公司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包含:1.定时召开劳务管理例会,要求劳务队伍提交有关资料、报表。2.检查、指导项目部安全员开展工作。3.每月定期统计劳务队未备案人员。4.制定劳务纠纷应急预案,防止劳务纠纷的发生。5、不定期抽查施工人员是否签订劳务队长项目部安全员(在公司劳务管理员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包含:1.对新进场人员组织有关培训、考试,试卷留存备查。2.每日核对进场人员信息、岗位证书情况。3.每月收集劳务队劳务管理内页资料4、配合公司劳务员对项目部的有关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5.监督、检查劳务队伍工资发放情况,防止劳务纠纷的发生)(配合公司劳务管理员、项目部安全员开展具体工作,包含:1.提交真实有效的企业资质、资料,并办理人员备案手续。2.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劳务管理例会。3.每日上报入场人数,提交准确的人员信息、及时签订劳动合同。4.及时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确保不发生劳务纠纷。5、每月提交劳务内页资料(工资表、考勤表、进出场增三、劳务纠纷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 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操纵与妥善处置突发劳务纠纷事件,明确企业与劳务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企业对突发劳资纠纷事件的防控与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与降低群体性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社会稳固特制订此应急预案。1.2编制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制定本预案。1.3 本预案使用于机电公司各项目部内因劳资纠纷、职业伤害、财产缺失与严重危害与影响、危机社会安定与稳固的突发重大劳资纠纷事件。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急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准备,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保护社会稳固。1.4.2统一指挥、协调应对在公司、劳务分包企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项目主管负责制,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对群体性事件做出快速、有序、高效反应。2 .组织体系与职责1 .1公司设置突发劳资纠纷事件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各项目突发劳资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长由公司生产经理担任,另设应急小组,组长由各项目主管与劳务施工队队长担任,成员要紧有各项目主管工长、配合工长,要紧职责是: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与引导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熟悉以采取的措施与事态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项目部、公司汇报,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并指挥协调现场的疏导稳固工作、善后处理工作。2 .2应急小组是处置劳资纠纷应急事件的日常工作机构,其要紧职责是:负责落实公司有关规定与要求,负责群体性事件的日常管理与处置工作的牵头、联络、协调并承担日常值班。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疏导、协调劳资纠纷,尽快平息事态,并及时上报。3 .预测与预警3. 1预测由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监督各项目劳务用工情况、人员流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等,对各劳务公司进行动态监控,出现的问题提早介入,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4. 2预警应急小组负责劳务用工的日常监管,对可能发生与能够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并上报公司。4.应急处理4.1 预案启动公司接到项目应急小组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进行评估,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协调处理。纠纷发生后由应急小组先行进行应急处置,并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于第一时间简单明了的汇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公司劳资纠纷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汇报信息发出工作指令,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5. 2现场应急措施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长立即赶往现场,熟悉情况采取措施,同时有关人员对现场工人进行单独劝说,防止冲突升级,并向劳务公司负责人熟悉情况,推断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当场向群众作出承诺,尽快平息事态;对劝说无效的,强行带离现场,劝散围观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如发生流血事件及时进行救治,必要时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置。4.3善后处理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人员安置、现场清理工作。切实保护社会稳固,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迅速组织调查工作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最后将事件的有关情况整理形成汇报材料上报公司,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机制。5.保障措施5.1 通信保障工作时间内由公司办公室接听电话,非工作时间公司要紧负责人24小时手机开通,随时接听,保障通信畅通。6. 2应急队伍保障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收集信息、报告现场情况,公司根据反馈信息决定群体性事件的大小,根据预案要求有关人员进入岗位展开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务必在接到电话后尽快赶到现场进行处置。5.3后勤保障由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7. 监督管理对突发事件中不履行法律、法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按规定报告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在事件应急现场不服从应急指挥的、阻碍工作人员工作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附则8.1 本预案由施工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根据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后报请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实施。7.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施工管理部负责解释。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一):劳务纠纷与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日常监管启动预案劳务队伍现场处置善后处理预测附表(二):劳务纠纷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图四、劳务管理巡回办公检查表2017年月劳务管理巡回办公及绩效考核检查表检查部门:施工管理部受检单位:检查日期:序号检查事项枪查内容检查标准分值权重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检查分值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1一次性留存资料管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资料未留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外地进京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少一项扣1分。52劳务分包企业体系资料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与职业健康、环境卫生保护体系建立情况,有一项加1分。03劳务分包企业体系资料未留存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少一项扣1分。24分包队伍队长证、劳务员上岗证未留存施工队长证书扣2分;未留存劳务员上岗证(复印件盖公章)扣2分。45分包队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未存留分包队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扣3分。36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务作业人员备案未留存在京施工人员实名制备案通知书(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扣3分。3证明7分包单位账户证明资料未留存工资保证金账户扣2分,未留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扣2分。48施工项目劳务管理体系及领导小组建立情况未留存公司下发劳务管理办法及职责划分扣2分。29施工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留存公司下发劳务纠纷与突发应急预案扣2分。210合计应得分25实得分11日常资料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劳务作业人员应100%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未及时收集特种作业岗位证书及作业人员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少一人扣0.5分。2512劳动合同书所有劳务作业人员进场3日内应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填写有关条款,且具有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未及时留存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少一人扣1分;填写不规范扣05分。2513劳务作业人员增减台账按照现场实际人员变动情况登记造册,现场人员增减情况务必清晰;每月未统计劳务作业人员增减台账的扣3分。314劳务作业人员备案证明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在建筑信息管理系统中作相应的变更,并提交劳务作业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人数低于100%扣4分;低于80%扣6分;低于60%扣10分。1015工资发放表劳务企业支付其工资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余下应在工程完工后或者季度末、年末足额支付,需工人签字、分包单位盖章;未收集上月工资发放表扣3分,未留存工资发放影像资料扣2分,如无影像资料需工人签字并按手印;不符合标准扣1分。616考勤表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需工人签字、分包单位盖章;未每月收集上月分包单位劳务人员考勤表扣3分,不符合标准扣1分。417月“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每月应留存“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少一个月扣2分。218合计应得分75实得分总计实得分100基础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五、劳务管理内页资料有关表格填写模板编号:劳动合同书(模板)(适用于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筑施工企业)甲方:XXX公司乙方:杨XXX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X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者要紧负责人:XXX注册地址:XXXXX在京通讯地址:XXXXXX联系电话:XXXXX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2<×居民身份证号码:18位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址:XXXXX上岗证证件号码:京XX-XXXXX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采取下列第“种期限形式:(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XXXX年XX月XX口起至XXX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二)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第四条甲方招用乙方担任XXX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者上岗证号码为XXXC工作地点为XXXXO第五条甲方根据国家、北京市与行业劳动定额标准与质量验收标准,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约定标准。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二)种工作工时制度。(一)标准工时制度。(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三)不定时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与不定时工作工时制度的,应经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务必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五、劳动报酬第八条乙方工资标准为:(一)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1、工资标准为XMX元/日;2、工资计算方式为XXX元/日又出勤工日: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计算;4、双方应于每月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二)实行计件工资的:1、工作量计算标准为/;2、工作量单价为/;3、工资计算标准为工作量单价X乙方完成的工作量;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告知的标准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标准见本合同第二十条。5、双方应于每月且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三)乙方试用期月工资一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四)甲方每月羽一日以法定货币或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北京市与企业注册地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第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北京市与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甲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标准为按地方标准执行,并支付保险费。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福利待遇:/七、职业培训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劳动安全生产与普法维权教育培训。第十四条甲方应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政策,上岗前应对乙方进行下列方面的业务培训:(一)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二)建筑行业国家职业标准所要求的理论知识与实操方法;(三)建筑行业有关规章、规程标准;(四)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处理办法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五)劳动者权利义务与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与合法渠道。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与群防群治制度。第十六条甲方应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与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十七条甲方与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者违章作业。乙方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与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乙方对危及生命安全与人身健康的要求有权拒绝,并提出检举与控告。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经济补偿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1、采取计量工资方式的,工作标准为:/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