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建设工程自报建至施工许可证申办的办事流程.docx
-
资源ID:1043843
资源大小:83.07KB
全文页数:2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示意图建设工程自报建至施工许可证申办的办事流程.docx
报建、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自工程报建至施工许可证申办整个承发包过程办事流程示意图建设工程自工程报建至施工许可证申办整个来发包过程办事流程示意Si(点击相应的也图杳舌详细说明)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立项文献同意后30天内,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前办理报建手续。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可领取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立案表;无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委托有符合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招标。二、建设单位填妥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和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立案表(或签订代理协议)后,持建设工程立项同意文献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一并报送市招投标办审核。三、资料符合规定的,市招投标办随即办理报建手续并发放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一、招标条件1、建设工程已报建2、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汇报批复3、规划用地红线图二、招标信息的公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规定、投标人的资质与规定及获取招标文献的措施等事项。三、投标人的资质规定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规定。四、招标文献、补充招标文献立案招标文献应包括下列重要内容:(一)招标须知:1、投标邀请函2、工程概况3、招标根据与基础资料4、招标的)范围和内容5、投标文献编制规定6、评标原则和评标措施7、日程安排8、赔偿金的支付9、协议重要条款10、其他(二)项目阐明与勘察技术规定(三)附件补充招标文献:发出补充文献应在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招标文献收受人。立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文献参照招标文献的立案期限。五、评标委员会构成立案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构成的,在评标汇报中一并立案。2、技术尤其复杂、专业规定尤其高或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立案。立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六、评标汇报(中标告知书)立案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招投标办提交评标状况的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包括如下内容: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2、评标委员会组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汇报(会议纪要)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4、中标人日勺投标文献5、中标告知书立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七、协议立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告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献和中标人的投标文献确定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并于签订协议之日起7日内立案。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有关内容立案。一、招标条件1、建设工程已报建2、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汇报批复3、选址意见告知书等规划设计条件批复4、规划用地红线图二、招标信息的公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BU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规定及获取招标文献的措施等事项。三、投标人的资质规定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四、招标文献、补充招标文献立案招标文献应包括下列重要内容:(一)投标须知:1、投标邀请函2、工程概况3、设计根据和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4、招标的)范围和内容5、投标文献编制规定6、评标原则和评标措施7、日程安排8、赔偿金的支付9、协议重要条款10、其他(二)设计任务书(三)附件补充招标文献:发出补充文献应在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招标文献收受人。立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文献参照招标文献的立案期限。五、评标委员会构成立案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构成的,在评标汇报中一并立案。2、技术尤其复杂、专业规定尤其高或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立案。立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六、评标汇报(中标告知书)立案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招投标办提交评标状况的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包括如下内容: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2、评标委员会组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汇报(会议纪要)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4、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献5、中标告知书立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七、协议立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告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招标文献和中标人的投标文献确定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并于签订协议之日起7天内立案。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有关内容立案。一、招标条件1、勘察、设计招标已结束2、初步设计已同意3、有施工监理招标所需的图纸二、招标信息的公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及获取招标文献的措施等事项。三、投标人的资质规定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对应的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业绩、技术能力、人员、设备条件等方面满足招标文献的规定。四、招标文献、补充招标文献立案招标文献应包括如下重要内容: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重要协议条款4、技术条款5、投标文献格式6、招标图纸7、评标原则和评标措施立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文献参照招标文献的立案期限。五、评标委员会构成立案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构成的,在评标汇报中一并立案。2、技术尤其复杂、专业规定尤其高或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立案。立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六、评标汇报(中标告知书)立案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下列立案资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2、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成果或评标状况记录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4、签订协议前要处理的事宜5、澄清、阐明、补正事项纪要6、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献7、中标告知书立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七、协议立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告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献和中标人的投标文献签订书面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订书面协议后7日内,应将协议向招投标办立案。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有关内容立案。一、招标条件1、勘察、设计招标已结束2、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同意3、有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4、有对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贯彻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内容规定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及获取招标文献的措施等事项。三、投标人的资质规定投标人应具有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献的规定。四、招标文献、补充招标文献立案招标文献应包括下列重要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重要协议条款4、投标文献格式5、工程量清单和报价规定6、技术条款7、招标图纸8、评标原则和措施9、投标辅助材料立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文献参照招标文献的立案期限。五、评标委员会构成立案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构成的,在评标汇报中一并立案。2、技术尤其复杂、专业规定尤其高或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构成日勺评标委员会需立案。立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六、评标汇报(中标告知书)立案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下列立案资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2、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成果或评标状况记录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4、签订协议前要处理的事宜5、澄清、阐明、补正事项纪要6、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献7、中标告知书立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七、协议立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告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献和中标人的投标文献签订书面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订书面协议后7日内,应将协议向招投标办立案。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有关内容立案。政府对建设工程实行H勺质量和安全日勺监督,是我国为了明确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以及贯彻“防止为主”方针,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而实行的一项基本的行政管理制度。一、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现行根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8届全国人民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三)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市10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21日);(四)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立案管理暂行措施(建设部第78号令)(五)房屋建筑工程和市委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23】142号)(六)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建设部第80号令)(七)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优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建建【2023】151号)(八)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立案实行细则(沪建建管【2023】第003号)(九)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立案及质量监督事实意见(试行)(沪建管总2023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市府令88号);(十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市府令31号)。二、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报监於J范围。本市范围内除个人建造自住房屋以外的,包括房屋建筑、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敷设等新建、改建、扩建I向建设工程。(一)质量监督。1、上海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作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市建设工作质量监督的平常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工作。2、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定本市各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并协调本市质监机构与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日勺业务范围划分。市级各专业质监机构按其专业范围和职责分工,负责由市审批立项的建设工作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区、县质监机构负责由区、县审批立项的建设工作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在本市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或者指定专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二)安全监督。1、市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2、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市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3、市建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置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根据市和区、县立项审批日勺管理权限,详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平常监督检查工作。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B指导。(三)本市的市级和区县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均为“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行政管理部门,如下在总体上简称“监督站”。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动工前,必须按监督范围动工,向建设(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申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项目立项审批文献,扩初设计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勘察、设计、施工、监督单位中标告知书、协议;3、勘察、设计、施工、建立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汇报;5、其他规定需要H勺文献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对符合规定项目,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对文献资料漏缺,不符合规定项目,签发“工程报监补充文献资料告知单”,达不到规定规定,不得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五、报监程序(一)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动工前30天内(申领施工许可证前),根据管理权限到对应的监督站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以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填写,一式三份,本章附件(一)、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以单位工程填写,一式三份,本章附件(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受监登记表(一式三份,本章附件(三),同步办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二)建设单位填妥上述表格后,附报监所需资料报送监督站审核。(三)监督站在收到申报表格和提供审核的文献资料后1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规定规定,准予办理有关手续1向,签发申报表格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四)申报的工程中具有人防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将其中人防工程部份向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民防工程质量核验监督的申报。其他专业工程有规定的参照人防工程。六、其他(一)分阶段申报。建设单位在一般状况下应将建设工程项目整体地向监督站申报质量、安全监督,遇特殊状况,申请分阶段报监0手续如下:(1)建设单位向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原因、分阶段报监的部位、日期等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2)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二)补办报监手续。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动工前30天内办理报监手续的,事后申请补办的手续如下:(1)建设单位向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递交申请的同步,提供本章所列资料及工程已施工部分的质量状况证明;(3)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七、申报时间及地点:申报时间为:周一、二、三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市、区(县)、专业站地址(见本章附件(四)。八、本章附件附件(一)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建筑单位工程地点工程名称*工程量建筑面积M2构造/层次(地下、地上)建安工作量万元其中安装工程工作量民防等级其中民防工程面积、工作量项目内容其他计划开竣工日期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电话经营手册施工许可证建立单位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电话设计单位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电话备查资料工程协议施工图纸规划执照地质汇报质甲方质管人员人数现场监理人数保监理专业配置齐全、不齐全现场计量有、无条试块养护条件标养、自养原材料管理有(无)专人负责件图纸会审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有、无碎商品、自拌碎构造外省、本市申单位名称质监督书编号*报经办人承办人*单申报日期监办理日期*位公章站公章填表阐明:1、本表一式三份,质监站一份,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2、立项机关:市、区(县)、中央部委;3、构造:混合构造、木构造、钢构造、碎构造;4、备查资料:(1)工程协议:填协议签证状况;(2)施工图纸:填施工图出图章鉴证,住宅工程还需填市标办住宅工程设计原则审查结论;(3)规划执照:填编写;(4)地址汇报:填汇报出具单位名称。5、请用钢笔书写。附件(二)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次计划开竣工日期建安工作量(万元)合计±建安装*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地址:驻工地代表:电话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地址:工程负责人:电话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地址:工程负责人:电话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地址:工程负责人:电话工程地址:区(县)申报单位:质监机构:经办人:经办人:申报日期:申报日期:公章:公章: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须知一、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必须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四年第八十八号令颁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认真执行工程质量核验监督制度。二、建设工程质量必须接受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抽查、测试和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规定的施工作业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规定原则的,质量监督机构可责令工程进行整改,暂停施工和对责任者予以惩罚。三、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必须按规定期限汇报质量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事故处理。四、实行建设监理的I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进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供完整的质量监理记录、验收资料和评估汇报,并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监理工作的检查。五、建设工程的基础部分、构造部分或其他重要施工阶段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中间核验。未经质量机构中间核验或是中间核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六、建设工程按设计文献和工程协议规定0规定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平定,在确定等级后,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竣工核验。七、未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等级或经核定为质量不合格口勺建设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填表阐明:1、本表,式三份,质监机构一份,建设单位,份,施工单位份。2、请用钢笔书写。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受监登记表工程全称工程地址邮政编码*所属区、县街道*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万元)层数、构造动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许可证编号立项机关与否委托安全目的管理与否街面.与否重要路段.工地有否食堂.有否厕所.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师施工人数,工地安全员工地申报单位:受监安监站:(盖章)(盖章)年 月日年月日注:1、此表一式三份,二份安监站、一份企业。2、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要填好“安全评估立案表”。3、现场施工必须建立安全管理资料。附件(四)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系统通讯录(一)单位地址邮编电话总站小木桥路683号20233254614788总站安监室小木桥路683号202332总站安装分站小木桥路683号202332总站设计分站小木桥路683号202332浦东新区浦东周山路414号2023355833681458339516南市区中山南路1731弄31号20231163780847闵行区莘庄七莘路488号4楼2023006492498464924528卢湾区马当路357弄1号楼裙房3楼20232563288501闸北区共和新路688弄2号4楼20237056312990长宁区仙霞路700弄45号20233662427465-12宝山区吴淞泰和路245号2023405617972456173285徐汇区宜山路田林十四村41号20233364834137虹口区纪念路337号2023346536955365425880黄浦区广东路102号2楼20230263290581杨浦区周家嘴路3091号三楼2023936519716565197148静安区昌平路1005号501室2023426217438462710362普陀区曹杨路2212号20233362571525嘉定区嘉定镇金沙路98号2023005952807059531077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388号2023005732084657320697崇明县崇明城桥镇西门路44号2023505962127059611058南汇县惠南镇新华路16号202300580220235802202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系统通讯录(二)单位地址邮编电话青浦区青浦区青浦镇盈顺路218弄25号20230069228358奉贤县南桥镇科技路21号2023005794266557942667松江区松江区荣乐东路Ill号20230057744208市政斜徐路633号9楼20232363051957检测中心宛平南路75号2023326468894064390809X构件宛平南路75号2023326468742264390809X民防复兴中路593号2023206473160062564449×公用浦东新区福田路100弄1号406室20232068750662园林制造局路130号20232363784701港口浦东斗和路1号(港务大厦十五楼)20232058402467水利龙华西路31弄58号2楼20231567240973金山石化金山卫纬零北路28号20231167240973高桥石化浦东大同路950号20233758612186宝钢宝山丁家桥宝钢工程指挥部2023005664825356648648×外高桥保税区日京路35号老凯兴楼319室20233158660477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具有施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填妥后持下列资料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施工许可申请表;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申办施工许可工程现场状况阐明表;四、资金入帐凭证(按协议约定的工程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的凭证);五、建设工程承发包协议副本(含施工标告知书)和廉洁协议;六、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申报状况阐明;市招投标办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予以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