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8讲_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2)、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赔偿诉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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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法律)第28讲_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2)、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赔偿诉讼.docx
第六节行政诉讼程序【考点2】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掌握)(P139)8 .经复议案件的判决(1)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1)(2)(2)判决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情形处理原机关作为,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都违法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原机关不作为违法、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违法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法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或者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9 .被告改变行政行为时的处理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3)(4)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就不作为依法作出确认判决。10 .撤回起诉(1)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原告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2)按撤诉处理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提示】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用且又未提出暂不缴纳诉讼费用申请的。IL缺席判决(1)针对原告的缺席判决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原告或上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针对被告的缺席判决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总结】原告被告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缺席判决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一缺席判决12.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1)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2)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13.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情形后果中止(暂停)(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暂时停止当中止诉讼的情况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程序,中止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中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讼,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提示】复议:满60日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一终止终结(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诉讼程序结束14.合并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对同一事实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如: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15.审理依据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规章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提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建议。【总结】霆率然队向僦珈i禽颤Lti军费股-M三翻出掰书T直到f密光静:遨冲朝纵械部常理1;j*Ml卷凤娥崎£程解F触韩耀封艰辍¥一嘲向版激球T相破锚冷蕾.JS坳翻型F:拄直嗜狗固稔豪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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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上诉(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提示】并非所有裁定均可上诉,可以上诉的裁定仅限于不予立案、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4)上诉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人既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2 .审理(1)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书面审理)。一审程序应开庭审理二审程序开庭审理为原则,书面审理为例外(2)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甯查(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3 .判决情形上诉案件判决类型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提示1】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提示2】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总结】ZaW尸N.W都3?麝微M3fjfc三r加上帆三½殿二审f器守f斯好平学养装驳回越静管舞撅异偶SMaJt谦忒,*1领雄院触越制心审.法院翩5FM三.&有理-一时原窜我三麟单卷藏於第W行段行婕镰拧生面甯通:大感kb徐会同向昨矍格审¾决勒鬻四怪毒窸落f'【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2016年,经调整)A.二审法院必须开庭审理B.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C.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D.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答案】A【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2)选项B: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3)选项C: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4)选项D: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考点4】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了解)(PlM)1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原审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3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4 .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情形程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一审人民法院作出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二审人民法院作出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5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和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6 .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7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提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考点5】行政赔偿诉讼(掌握)(P146)1.起诉条件情形条件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形式确认行政职权行为违法为赔偿先决条件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8 .举证责任(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2)原告应当对遭受行政职权行为侵害的事实及损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并且被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就侵害事实及损害情况调查取证。(3)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9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作为审理程序和结案方式。10 对行政机关的执行方式主要有:划拨赔款、司法建议以及向社会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