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牛二层鞋面革50万标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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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牛二层鞋面革50万标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年7冲二面革50耳就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一六年五月第1章前言11.1项目由来112评价过程与原则213主要关注环境问题41.4环评报告主要结论4第2章总则52.1编制依据5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923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重点15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17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8第3章现有项目污染源概况263.1 现有项目概况263.2 现有项目污染产生及排放情况3033现有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393.4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4235原企业老厂区退役期环保管理要求46第4章搬迁项目概况及工S分析494.1 搬迁项目工程概况494.2 搬迁项目生产设备504.3 搬迁项目产品方案544.4 原辅材料544.5 生产工艺流程及说明564.6 搬迁项目实施后污染源源强分析614.7 搬迁前后污染源强对比71第5章环境现秘查与735.1 地理位置7352自然环境概况735.3 社会环境概况745.4 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755.5 周边污染源调查83第6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46.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84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846.3 搬迁项目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96第7章社会环境影响评价987.1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987.2 社会环簸响评价98第8章环蛔1008.1 风险谕介的目的1008.2 风险识别1008.3 环境敏感性排查1038.4 环境风解价1038.5 事故防范措施1048.6 风险防范措施1068.7 应急预案109第9章污染防治措施1139.1 废水污染防治11392废气污染防治1209.3 噪声污染防治1219.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2295搬迁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123第10章清洁生产12610.1清洁生产峻126102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分析126103清洁生产措施建议132第11章13411.1总量控制原则与方法134H.2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13411.3总量控制建议135H.4总量平衡分析136第12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7121环保设施投资与运行费用估算137122社会经济损益分析138123环境损益分析138第13章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14013.1 环境管理14013.2 环境监测14313.3 环境监理145第14章公公参与14614.1公众参与目的与意义146142调查内容和方法146第15章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15215.1 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152152选址布局合理性分析153153行业准入条件、整治提升要求符合性分析15415.4 环评审批符合性分析16415.5 结论166第16章结论与建议16716.1 基本结论16716.2 建议与要求17416.3 环评总结论174附三:1项目地理位置及空气、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2-1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噪声、土壤监测布点图2-2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3 项目周围环境照片图4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5 绍兴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6 绍兴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7 袍江新区总体规划图8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浙江绍兴袍江工业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袍委经发项备20151 86号)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土地使用证4 房屋所有权证5 集中供热证明6 污水入网意见书7 公众参与调查表样本(团体及个人各1份)8 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内容原件9公示证明、照片10排污许可证11城市排水许可证12危险固废处置协议书13牛皮边角料处置协议14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袍委经能评20158号)15关于同意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报告备案的意见(绍市环审2013184号)16关于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整治核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绍市环建验20143号)17环境检测报告18关于市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关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99号)19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准入专题会议纪要(2015第52期)20技术评审会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索引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第1章前言1 .x项目由来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项目原厂区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二环北路67号,主要从事皮革制品的加工生产。原厂区于2013年12月30日取得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召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报告备案的意见(绍市环审2013184号),2014年1月13日取得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绍市环建验20143号)。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市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关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201199号),对市区尚未整改到位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其中有提到对灵芝镇正在整治改造的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要求创造条件予以搬迁。为响应政府号召,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决定搬迁至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此,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2015年11月召开了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准入专题协调会议。会议指出,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了“李氏铜业”的土地及厂房。“李氏铜业”属破产处置企业,位于越王路,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为了盘活区内存量资产,鼓励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购买破产企业投资新项目。会议明确同意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进区建设;且项目实施的生产工艺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项目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日排放污水不超过140吨,项目原有生产设备属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的,不得迁入。本项目属于搬迁技改,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在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王路348号直接购置原李氏铜业的土地和厂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8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05.79平方米。项目采用较成熟的皮革鞍制工艺,在淘汰原有部分落后设备的基础上,新增削匀机2台、转鼓7台、喷浆机1台等较先进的设备24台,进行皮革制品生产加工。项目实施之后,可年产牛二层鞋面革50万标张。1.2评价过程与原则1.2.1 评价过程项目于2015年11月9日由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备案(备案文号:袍委经发项备201586号)。在此基础上,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工作流程见图1.2-1。环境影意讦价委托1研究国率和电力有关环Jft保护的法怵法技.政策、“疳及相关规划等2依据相关现定确定环境。峋评¥,N忤美型第阶段1 J<I if ffr <Z( «1 J¼MftF H 2这作*陵、齐价抵阳南停筑“方用阶段件中入攵化”定I他方案怦份抵M内的坏地状 IfL H焉叼愕伙度衩府Il1程分研各耳埴集泰芬耍,。改IS与评价“、题环华法府分析。泮折第一阶段1集出珏境保护转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后出建近府目环境纣行性的许伶妫论图12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第一阶段:(1)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一总纲要求,受企业委托后,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该项目主体工程属于“N轻工”中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有制革、毛皮糅制”,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7号)中附件2,该项目属于轻工纺织化纤环评类别。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12日发布第一轮环保公告。(2)根据项目特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委托监测单位对企业进行实地监测,实地调研该企业的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源强以及该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明确本项目的评价重点,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企业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厂区及周围地区社会、气象、水文进行了调查分析,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3)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1)收集企业所在地环境特征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区域污染源情况。完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对企业进行工程分析,完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等。(3)编制环评公众调查表(个人)与团体调查表,完成公众调查工作。共发放环评公众调查表50份,团体调查表20份。第三阶段:(1)根据企业污染源特征,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完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以及清洁生产分析章节的撰写。(2)根据企业环境影响情况,提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要求,完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章节撰写。(3)发布企业第二轮环保公示,时间为和2016年1月19日2月1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工艺过程及主要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和改进措施、企业污染源源强及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联系方式等。(4)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5)2016年4月11日,绍兴市环境保护局主持召开了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牛二层鞋面革50万标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根据会议纪要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现形成报批稿,报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122评价原则本评价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满足环评技术导则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科学的分析工程对环境的各种影响;尽量通过现场调查和监测获得第一手数据,保证资料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评价方法力求先进、定量、可靠,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坚持贯彻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环保审批原则。总的评价原则:依法评价原则;早期介入原则;完整性原则;广泛参与原则。13主要关注环境问题本项目环评主要关注是调查分析搬迁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制革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通过对该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的现场调查,以了解该项目周围社会经济、环境情况,通过对该项目周围地表水、土壤、大气、噪声、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以了解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通过类比企业现有生产线的污染源强,分析搬迁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确定搬迁项目污染源强;主要关注本项目制革污水、喷涂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噪声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重点关注制革污水的达标可行性,喷涂废气、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1.4环评报告主要结论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牛二层鞋面革50万标张搬迁项目,项目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二环北路67号搬迁至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王路348号,并进行设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条件下,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风险防范、公众参与等环评审批要求。综上,从环保审批原则及建设项目其他要求符合性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第2章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1.1.1 国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修订);(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总局环发28号,2006.2.14);(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98号),2012.8.8;(15)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I(M号);(16)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20145.14;(17)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2014.7.4;(18)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524;(1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12.1;(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2008.6);(2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2)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L1.2地方(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1);(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本)(2013.12.19);(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本)(2013.12.19);(4)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3.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2014.3.13);(6)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2014.3.13);(7)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通知(省环保局浙环发f200559号);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浙环办函20280号);(10)浙江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环函(2015)195号);(11)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浙环办函(20146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局浙环发200711号);(1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局浙环发200859号);(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4)86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6号);(17)浙江省有害废物名录(浙环发200935号文);(18)关于规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通知(绍市环发201150号);(19)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20)关于发布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638号,2006.2.21;(21)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8号,2008.3.4;(2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59号;(23)关于印发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7.13(24)关于印发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四大行业整治标准、企业名单及工作重点的通知,绍市整治2013l号。2.1.2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规范(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第21号令,2013.5。执行);(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3)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4)浙江省制革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印发浙江省涤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浙江省制革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1518号);(5)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6)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年)(绍政办发(2012)166号);(7)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绍政办发201“135号);(8)制革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31号公告,2014.6.1;(9)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消费(2009)605号);(10)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29号);(11)关于规范工业企业清下水排放口的实施意见(绍市环发201425号)。2.1.3 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vr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fTl69-2004;(8)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f3840-199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省环保局,2005.4);(10)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006.4.1施行);(1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04;(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63号,2001年12月17日);(1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14)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3-2010;(15)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HJ448-2008;(16)制革安全卫生规程,LD35-92;(17)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皮革糅制加工业,GB18082.1-2012;(18)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19)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20)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2.1.4 其它依据(1)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环保现场核查报告(2013年12月);关于同意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报告备案的意见(绍市环审2013184号);(3)关于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整治核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绍市环建验20143号);(4)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标张皮革制品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2015年12月);(5)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号);(6)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7)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7.12);(8)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9)绍兴市兴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与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签订的环评技术咨询合同。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 评价因子根据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周边区域环境特征的分析,确定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如下。(1)地表水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值、DO、高钵酸盐指数、铭(六价)、BoD5、NH3-N石油类。影响评价因子:pH、COD、NH3-N、总铭、格(六价)、色度大气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i0非甲烷总嫌影响评价因子:非甲烷总烧、颗粒物、恶臭、甲酸(3)噪声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等效A声级影响评价因子:等效A声级(4)地下水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总硬度、硝酸盐、总氟化物、氟化物、挥发酚、高镒酸盐指数、氨氮、六价铭、神、汞、镉、铁、锦、银、铜、铅(5)土壤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铜、锌、铅、镉、铝、银、汞、碑222评价标准2.2.2.1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附近水环境功能区划为m类水质多功能区,目标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H类水质,具体详见下表。表2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mg/L序号水质指标I类II类In类IV类V类1PH值(无量纲)692溶解氧(DO)7.565323高镭酸盐指数W24610154石油类0.050.050.050.51.05氨氮(NH3-N)<0.150.51.01.52.06五日生化需氧量W3346107铭(六价)0.010.050.050.050.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搬迁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根据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表2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U¢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标准来源年均值日均值1小时平均值二氧化硫(gn3)60150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氧化氮(g11)4080200可吸入颗粒物(PM10)(gf3)70150总悬浮颗粒物(TSP)(口如)200300非甲烷总燃(mgm3)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甲酸(mgm3)0.08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特征污染因子氨和硫化氢执行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表223特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备注硫化氢一次0.01TJ36-9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氨一次0.2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3)声环境质量标准搬迁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保护目标执行2类标准。表22-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类别等效声级(LAeq)项目周边适用区域昼间夜间3类限值6555项目所在区域2类限值6050保护目标(4)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的In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2.2-5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除PH外,mg/L项目名称I类II类In类IV类V类色®(度)<551525>25PH6.5855.56.5,8.59<5.5,>9总硬度W150300450550>550硫酸盐50150250350>350硝酸盐筵2.05.02030>30总氟化物W0.0010.010.050.1>0.1氟化物1.01.01.02.0>2.0种(As)0.0050.010.050.05>0.05汞(Hg)0.000050.050.0010.001>0.001镉(Cd)0.00010.0010.010.01>0.01六价格W0.0050.010.050.1>铁(Fe)0.10.20.31.5>15镒(Mn)0.050.050.11.0>W银(Ni)0.0050.050.050.1>0.1铜(Cu)0.010.051.01.5>15铅(Pb)0.050.51.05.0>5.0挥发性酚类0.0010.0010.0020.01>0.01高锌酸盐指数WLO2.03.010.0>10j0氨氮0.020.020.20.5>05(5)土壤环境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下表。表226土婀境K量标准单位:mg/kg项目二级土壤PH值<6.56.57.5>7.5镉<0.300.300.60汞0.300.501.0碑水田302520旱地S403025铜农田等W50100100果园150200200铅250300350络水田250300350旱地S15020250锌200250300银4050100222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和搬迁项目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M86-2013)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废水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单位的一级标准,氨氮排入环境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详见下表。表227污水排蝴行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污染因子PH值色度SSCOD氨氮BOD5动植物油总珞*六价铭*硫化物备注现有企业进管69<100<120300分<80<30L50.11.0GB3O486-2O13搬迁项目进管69<100<120<300三5<8030l.50.11.0排环境69<50<70<1005<30<20<1.5<0.51.0GB8978-1996*注:总珞*、六价辂*表示车间或生产设备废水排放口。注:氨氮进管标准按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环境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2002)一级A标准。此外项目单位产品排基准水量指标还应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M8d2013)中的相关限值要求,详见下表。表2.2-8单位产品排基准水量指标名称制革企业间接排放限值2016.1.1起(现有及搬迁项目)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原料皮)55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项目回用水水质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规定的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见下表。表2.2-9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序号项目指标数值1PH6.58.52色度(稀释倍数)303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浊度55悬浮物(mgL)6CODcr(mgL)607氨氮(mgL)108铁(mgL)039钵(mgL)0.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废气项目原有厂区有1台2吨的燃煤蒸汽锅炉,因此根据不同时段执行不同标准。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IOtZ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及T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2016年6月30日前执行GB13271-200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2016年7月1日起执行GB13271-2014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因企业现有燃煤锅炉为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因此企业燃煤蒸汽锅炉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01中二类区I时段标准;详见下表。表2.2-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类型时段烟尘I(mgm3)SO2排放浓度(mgm3)林格曼黑度NOX排放浓度(mgm3)烟囱最低允许高度(m)时段2吨燃煤蒸汽锅炉I2009001/302016年6月30日前2吨燃煤蒸汽锅炉Z804001400302016年7月I日起注:根据规定,如锅炉排气筒高度不符合其规定高度,烟尘、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工艺废气项目磨革粉尘和后整理喷涂工序产生的喷涂废气(非甲烷总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甲酸排放浓度执行参照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8小时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执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第6节“生产工艺过程中气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方法”所规定的方法推算,无组织监控限值按质量标准一次值的4倍取值。表2.2-1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1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非甲烷总煌12015IO4.03甲酸10150.480.32注:甲酸废气的排放速率标准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得到:Q=CmXRXKc式中:H汽筒允许排放速率,kghCm-标准次浓度限值,mgm3,甲酸废气取0.08mgnR一排放系数,二类区15m高排气筒取值6;Kl地区性经济技术系数,取值1。废水处理站恶臭项目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22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序号控制项目厂界标准限值二级(mg/n?)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新改扩建现有排气筒(m)排放量(kgh)1氨152.0154.92硫化氢0.060.10.333臭气浓度(无量纲)20302000(无量纲)(3)噪声排放标准现有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搬迁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2213mk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类别等效声级(LACq)项目周边适用区域昼间夜间2类限值6050现有项目四周厂边界3类限值6555搬迁项目四周厂边界(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006.4.1)、国家危险固体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至7-200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23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重点23.1 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610-2016HJ2.4-2009>HJ19-2011和HJ“169-2004有关环评工作等级划分的要求,确定本项目评价等级。231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搬迁项目实施后废水最大日排放量为13937td,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有关规定,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据为三级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