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证券化全面解析与操作手册.docx
本文将重要探讨以融资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交易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和交易机制。我们拟从两个方面开展前述探讨:首先,从融资租赁基本概念的!界定出发,讨论融资租赁关系的形成及其性质;另一方面,针对融资租赁债权类基础资产,探讨其在证券化操作中波及的关键交易机制。在此基础上,再结合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构造,从法律视角对融资租赁证券化实务操作过程中的业务要点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未来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深入规范化发展提供借鉴。交易构造: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什么图1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交易流程: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怎么做1 .专题计划设置资产管理人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置专题资产支持计划(如下简称"专题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2 .基础资产购置管理人以认购资金向原始权益人购置基础资产,实现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向专题计划转让。对于融资租赁债权类资产证券化项目而言,基础资产即指融资租赁企业根据融资租赁协议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祈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3 .基础资产服务管理人委托资产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负责基础资产对应应收租金H勺回收和催收,以及违约资产处置等基础资产管理工作。资产服务机构在收入归集日将基础资产产生In现金流划入监管账户。4 .现金流的管控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的约定,在回收款转付日根据资产服务机构的指令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划入专题计划账户,由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对专题计划资产进行托管。5 .保证金的转付/归集当触发特定的保证金转付/归集事件时,作为原始权益人口勺融资租赁企业届时需将承租人向其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一并划转至专题计划账户,并计入专题计划账户项下的保证金科目,由托管人记录保证金的收支状况,详细可参见后文对保证金转付/归集机制的详细论述。6 .回收款的识别专题计划端的收益分派重要来源于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支付的租金还款。当同一承租人对入池及非入池的多笔融资租赁债权同步进行还款时,则波及对于入池及非入池基础资产回收款的识别和归集,详细可参见后文对回收款识别机制的详细论述。7 .专题计划收益分派在对应的分派日,管理人根据计划阐明书及有关文献H勺约定,向托管人发出分派指令,托管人根据分派指令,进行专题计划费用的提取和资金划付,并将对应资金划拨至登记托管机构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8 .提前退租状况下专题计划端口勺提前终止就融资租赁协议项下也许发生的提前退租情形,为防止提前退租项下大量租金提前偿付导致专题计划账户内过多资金流沉淀而带来的损失,基于管理人对提前退租风险等原因的判断,可考虑在交易文献中,将提前退租后提前偿还的基础资产未偿本金余额到达一定比例设置为加速清偿事件和/或提前终止事件的触发条件之一。在触发加速清偿事件的情形下,提前.兑付专题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利息;若前述加速清场时间仍未能弥补提前退租带来H勺影响,则可以深入将该等情形设置为提前终止事件,以防止提前退租状况导致的负利差情形。融资租赁业务的法律框架:哪些法律法规应当关注1.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内容文号颁布机构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9.10.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最高人民法院2014.03.01*2.部门规章、规范性文献内容文号颁布机构实施时间综合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国务院办公厅2015.08.31一般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10.22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6160号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04.12商务部关于“上三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J三1M2011487商务部2011.12.15商务部关于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流通发2013337商务部2013.10.0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行业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商办流通函2O15J575号商务部2015.07.23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嚷商务部令2005年第5号商务部2005.03.05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N/A商务部2013.07.11金融租赁公司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02号巾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01.13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03.13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办发201419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07.11巾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06.053.其他内容文号颁布机构实施时间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国内金融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问题的批复像复20128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09.27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厅水字20081号交通运输部2008.03.2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银发(2014)93号中国人民银行2014.03.2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1._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84商务部2014.12.04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波及哪些主体,法律关系怎样1 .简述根据协议法第237条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置租赁物,提供应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口。结合既有融资租赁业务规范性文献的规定,根据承租人和出卖人与否为同一主体可以分为直租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2。图:直租业务图:售后回租业务结合上述定义,下文将从如下三个方面分析融资租赁关系项下的法律关注点:(1)融资租赁关系项下的各有关方;(2)租赁物(包括适格融资租赁物H勺选择以及融资租赁企业合法有效获得租赁物口勺所有权两个层面);以及融资租赁债权(包括融资租赁债权的形成和融资租赁债权的维持两个层面)。2 .融资租赁H勺各有关主体主体定义角色供应商向租赁公司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的商业主体二在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购销合同项下*模式下,供应商与承租人为同的卖方I一主体。I融资租经银监会或商务部批准经营融租赁物购销合同项下赁资租赁业务的商业主体n通过的买方公司购置、投资和管理租赁资产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承租人提供以物为载体的融资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I服务。出租人承租人选取租赁物,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的选择人和实;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商业际使用人主体。>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I承租人I3 .融资租赁债权形成日勺前提条件(1)租赁物选择Fl勺一般原则如前所述,根据协议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融资租赁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于融资租赁关系日勺认定应当根据协议法对融资租赁协议的定义,同步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H勺构成以及当事人H勺协议权利和义务,对与否构成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作出判断。另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措施(如下简称监督管理措施)、金融租赁企业管理措施的规定3,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可以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不得接受如下四类财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1)承租人无处分权的财产;(2)已经设置抵押的财产;(3)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4)所有权存在其他瑕疵的财产。因此,我们理解,选择适格的租赁物是人民法院认定融资租赁关系成立的重要根据,也是后续形成融资租赁债权的重要前提。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注意选择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具有收益价值的标的物作为租赁物,并对标的物项下的权利承担状况或其他权利瑕疵状况进行必要审查。(2)租货物选择的特殊限制除上述一般性原则,针对部分特殊类型的租赁物,在选择时还需考察和遵照其对应的监管规则。此类较为特殊的)租赁物类型重要包括无形资产、医疗器械和不动产。其中,有关不动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问题将在后文进行单独探讨。a.无形资产根据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行方案的规定,北京市在本市范围内试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文化资产的J融资租赁。根据这一规定,在融资租赁实践中一般认为亦无形资产为租赁物於I融资租赁业务仅能由注册在北京的融资租赁企业开展。b.医疗器械根据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有关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的告知,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医疗器械行为属经营医疗器械行为的范围,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应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对融资租赁医疗器械行为进行监管。鉴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是经营行为,就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的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由此确定,以医疗器械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业务须由获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融资租赁企业开展。(3)租赁物所有权於!获得/转移租赁物类型-动产生效条件法律依据(1)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工程机械设备交付生效物权法第23条(2)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23条租赁物类型不动产(1)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不动产必须在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方发生物权效力物权法第9条(2)不属于需要登记的财产类别商务部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在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登记金融租赁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对租赁物的合法权益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IS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33条根据物权法第23条欧I规定,若融资租赁物为动产,一般状况下动产物权的设置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其中租赁类型不一样,生效状况也不一样。动产租赁类型生效条件(1)直接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和供应商通常会依据”购销合同“项下的安排由供应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件(2)售后回租租赁物件在所有权转让前后始终由承租人占有,物权转让的效力应自双方签署相应买卖协议时生效从交付的鉴定角度,就直接租赁而言,设备供应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行为,首先构成设备供应商对于出租人就租赁物所有权的实际交付,另首先也构成了出租人对于承租人就租赁物使用权的!观念交付;类似地,就售后回租而言承租人在根据“融资租赁协议收到融资款项并保留对租赁物占有的行为,首先其构成了承租人就租赁物所有权向出租人进行的观念交付,且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另首先构成了出租人就租赁物物件向承租人进行的观念交付。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状况项下,有关协议文本中应尽量具有观念交付的意思表达,以实现对于交付的有效性的完善。因此,在融资租赁物为动产H勺状况下,基于融资租赁关系项下较为普遍H勺上述交付方式,结合物权法项下有关动产物权转让生效的规定,应当认为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自:(1)在直接租赁模式下,供应商向承租人完毕租赁物件的交付之日起;或在售后回租模式下,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买入返售协议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而对于不动产而言,所有权的转移一般合用登记主义,对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不动产,其物权移转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但同步需要注意的是,供销协议、售后回租协议等作为双务协议,若出租人未准时履行货款H勺支付义务,也即融资租赁款项的发放义务,则也许产生供应商/承租人在前述协议项下履行对应义务的抗辩权,且在某些特定情形,如存在所有权保留,或未明确交割条件或交割条件他!约定以融资租赁款项发放为一定程度的先决条件等情形下,将影响出租人对于融资租赁物件所有权的完整获得。(4)租赁物的接受:验收汇报或收货确认书的效力在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租赁物H勺接受会影响租赁关系H勺认定。因此,出租人一般会规定承租人就有关融资租赁物件签订收货确认书等接受单据。如前文所述,尽管签订验收汇报或"收获确认书自身不构成融资租赁物件所有权获得/转移的生效要件,但也许在司法实践中一定程度影响租赁关系的J认定。结合融资租赁协议自身的!双务性,通过验收汇报或“收获确认书”的签订,意由承租人就融资租赁交易项下波及的租赁物范围、数量、性能、质量及承租人实际收到租赁物件的时间等交易要素作出书面性确认,以便出租人深入主张其在完整履行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有关义务的前提下,对于租赁物及承租人所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祈求权等权利。(5)租赁物价值评估与租赁物价款的支付结算确认方式(1)租赁物价值基于租赁物评估报告等证明文件,以实现租赁物的价值与租赁物价款相符(2)租赁物价款支付时点对于直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实现付款的,以实际支付或转账凭证记载的时间作为支付时点I若出租人以票据方式进行付款,以出票旦还是'付款日为支付时点在实务中存在一定争议I根据支付结算措施的有关规定,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Fl勺行为。票据作为一种结算方式,可在一定条件下替代货币实现对价给付及其资金清算。因此,一般而言,我们倾向于认为买方向卖方签发票据口勺行为属于一项支付行为,其本质是履行基础债权债务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当票据签发并交付后,卖方基于基础债权协议对买方的债权祈求权被票据项下的付款祈求权所替代,两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竞合关系。因此,我们理解票据的签发完毕时,在付款约定明确的状况项下,原基础债权协议项下租赁物价款支付义务也应随之消灭。4 .以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特殊性(1)适格的不动产融资租赁物的选择如前文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成立与否时,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构成等原因进行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查。因此,我们理解标日勺物日勺性质和价值是认定融资租赁关系的重要参照根据。针对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法律法规层面并未作出明确H勺限制性规定。根据金融租赁企业管理措施第4条的规定,合用于融资租赁交易日勺租赁物为固定资产。但对于固定资产的详细范围并未深入明确。不过,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4号一一固定资产中的有关定义,固定资产指向具有下列特性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以及(2)使用寿命超过一种会计年度。同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中国国标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jn4885-2023)、国标公告2023年第7号有关同意公布GB_T14885-2023<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国标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等文献对固定资产的I定义,固定资产一般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等6大类。综合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国标的规定,我们理解不动产一般而言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在实务中,对于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能否成立以及该等以不动产为标H勺物H勺融资租赁交易能否得到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等问题同样存在一定争议。根据我们对于协议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融资租赁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其披露的立法本意的解读,尽管法律法规层面并未严禁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但实践中该等不动产仍应当注意满足如下条件:实体上具有使用价值和担保功能。融资租赁是一种以租赁物为载体的融资方式,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实现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就其融物”功能而言,即指的是获得租赁物自身的使用价值。此外,担保功能指的是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在产生租金收入的同步还兼具为租金债权提供担保的功能。如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协议项下发生了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事件,则出租人有权通过深入处置租赁物的方式获得受偿。程序上具有办理权属登记的可行性。如前所述,租赁企业获得租赁物所有权是构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重要前提。根据目前物权法的规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不动产必须在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方发生物权效力。因此,若不动产在实践操作层面不具有办理权属登记的可行性,且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该等不动产亦不向出租人进行真实的交付,尽管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措施、金融租赁企业管理措施的有关规定可以在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登记或采用其他措施保障对租赁物的合法权益,但在物权法层面,前述不动产的权属问题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较难满足权属明确、无其他所有权瑕疵等规定。(2)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备提议如上文所述,鉴于在法律法规层面,对于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适格性没有明确约定,根据雷继平律师在不动产能否作为售后回租的标H勺物中的观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融资租赁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精神,一般认为不动产还应具有使用价值、担保功能和权属登记的可行性。因此,从风险防备的角度,我们理解可以尝试从如下几种方面进行针对性的化解:首先,满足融资协议的要式性。根据协议法的有关规定,融资租赁协议中应当至少包括如下关键条款: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查措施、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H勺归属等。同步,融资租赁协议应当以书面方式签订。因此,在签订融资租赁协议步,应注意对前述关键条款予以明确约定,并最终以书面形式到达一致,以防止关键条款缺失或形式上的瑕疵影响融资租赁协议的效力及其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成立。另一方面,满足租赁物的适格性。优先选择可以进行权属登记且该等登记操作已被市场广泛承认的不动产作为租赁物,例如企业厂房及其设备、商业地产等。针对在实践操作中确不具有权属登记条件或未明确与否需要进行权属登记的不动产,如公路、桥梁、隧道、大坝、沥青等特殊的不动产类型,可考虑先行获得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通过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深入获得地上构筑物的推定所有权。5 .融资租赁债权(1)融资租赁债权的形成承租人履行租费合同项F义务,根据还租计划向融滨租赁公司如期支付租金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协议法日勺规定,融资租赁债权的合法有效形成一般而言需要满足如下要件:融资租赁公司就租觉物与承租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融滨租费公司履行其租赁合同项下义务,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据此,本文基于租赁协议项下融资租赁企业和供货方的对应义务,详细分析其也许波及时法律关注点。a.起租日确实定根据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租赁协议中起租日确实定重要应以协议约定为准,即在存在协议约定的状况下,约定优先:另一方面,在租赁协议对起租日并未进行明确约定的状况下,实践中一般会结合租赁物的交付时点、租赁物价款的支付时点等作为确定起租日的重要参照根据。若采用票据作为租赁价款的1支付方式,如前文所述,我们倾向于认为应当以票据的签发日期作为租赁价款的支付时点。b.租赁物的交付类型交付方式直想模式由供货方基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指示向承租人进行交付(2)售后回租模式承租人已经占有租赁物,在此情况下租赁物无需进行现实转移,因此在此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在买卖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为租赁物件的价款支付义务由于在融资租赁企业已先行获得租赁物所有权H勺前提下,租赁协议不波及针对承租人的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仅波及租赁物使用权H勺转移,因此融资租赁企业实现租赁物的交付即视为其已经恰当履行了租赁协议项下的I义务。鉴于在双务协议中,在买方未履行价款支付义务的状况下,卖方有权就其对应义务mI履行予以抗辩,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也许会对租赁物自身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和租赁物H勺有效交付产生影响。此外,如前文所述,考虑到在司法实践中,租赁物与否已交付会一定程度上影响租赁关系自身的认定,因此融资租赁企业一般会规定承租人签发租赁物接受单据等文献以深入明确交付的事实和时点,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2)融资租赁债权的履行和担保触发正常状况下,融资租赁债权的维持有赖于承租人根据租赁协议约定的还租计划按期向融资租赁企业支付租金。在承租人未能按期还租时,为保障融资租赁企业的租金收入,将会触发担保机制。如下将对其也许波及的法律关注点予以详细分析。a.担保机制触发融资租赁债权项下的担保机制是指融资租赁协议所约定的附属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和保证,在发生承租人不能准时还租日勺状况下,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基于对应担保协议的约定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对应担保权益的实现,以弥补租金的局限性。b.反抵押在实践操作中,会以承租人作为名义所有权人进行所有权登记。但前述操作使实际所有权人与名义所有权人展现出不一致的状况。根据物权法H勺有关规定,若第三人基于对名义所有权人的合理信赖,以合理价格受让租赁标的!物且双方完毕了转让登记/交付等必要的交割手续,则第三人有权善意获得该等租赁物件,而实际所有权人则不能向善意第三人深入主张。出租人承租人(1)登记反质押登记所有权登记(2)目的为防范承租人作为名义所有权人擅自对租赁物件进行不当处置的道德风险和所有权发生善意取得的法律风险针对登记对抗型的融资租赁标的物为业务便利之目的(3)租赁物权属实际所有权人名义所有权人反抵押即指,为防备承租人作为名义所有权人私自对租赁物件进行不妥处置口勺道德风险和所有权发生善意获得的法律风险,出租人会在融资租赁标的物项下深入规定设定以其自身为抵押权人,以融资租赁协议作为主债协议的反抵押操作。在承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出租人的状况下,由承租人作为抵押人深入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就反抵押的担保物权效力而言:法律依据/分析(1)前提条件物权法第179条及担保法第33条的相关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另行规定的前提下,抵押人以其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设立抵押是抵押设立的前提条件之一(2)例外情形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及相关司法实践5上述原则的一个例外情形是善意第三人可能基于抵押人对于抵押物所有权的合理信赖而善意取得抵押权的情形。(3)融资租赁出租人作为抵押权人以及抵押物的实际所有权人显然无法构成上述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情形(4)特殊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区版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二)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法律依据/分析明确了当实际所有权人授权名义所有权人为租赁物设定抵押权登记时,第三人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对抗实际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因此,仅从物权法、担保法的角度来看,反抵押作为一种担保措施,之于出租人而言行权的实际意义不大。基于对前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当承租人将租赁物反抵押给出租人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尽管其担保物权的行权效力和实际意义在物权法层面具有不确定性,但完毕反抵押登记对于出租人的意义更多在于使第三方知晓出租人作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的存在:首先,该等反抵押登记可以在操作层面上减少第三方在租赁物上深入设置抵押时也许性;另首先,反抵押可以对抗第三方权利人主张善意获得抵押权的权利主张基础。专题资产支持计划: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实务要点专题资产支持计划层面重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法律关注点:L基础资产的选择;2.特殊交易机制的安排。1.基础资产遴选在基础资产的选择层面重要应当关注如下问题: 基础资产对应的全部租赁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且在中国法律项下均合法有效,并构成相关承租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原始权益人已经履行并遵守了基础资产所对应的任一份租赁合同项下应尽义务;,融资租赁'""口除以保证金冲抵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租金外,承租人在合夙租赁合同项下不享有任何主张扣减或减免应付款项的权利; 基础资产所对应的任一份租赁合同项下的到期租金均己按时足额支付,并且不存在其他实质性的重大违约情况。3、1E图解金融 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自然人或承租人主其他组织.且未发生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体破产、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原始权益人对租赁物件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是租赁物件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且己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了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件购买价款;租赁物口除以原始权益人为权利人设立的担保物权外,租赁物件上未被设定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担保物权;取租金(包括预付租金); 根据租赁合同,相关租赁物件均己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交付给承租人且原始权益人己有权向承租人收图解金融 原始权益人合法拥有基础资产,且基础资产上未设定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基础资产可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转让,且无需取得委托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基础资产不涉及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基础资产或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 同一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尚未支付的所有租金(包括未偿本金部分以及利息部分)及其他应付款项须全部入池。 租赁合同的担保人系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担保权益且未发生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涉A重大器讼或2.特殊交易机制设计(1)保证金的管理及使用内容(1)保证金指承租人为担保其在租赁合同项Ex务的履行而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在越租日前向出租人额外支付的款顼。当承租人拒绝维续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或发生租赁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不退还该等租赁保证金(2)若未触发保证金扣减事件若在租赁期间未发生任何承租人违约或其他触发保证金扣减的事件:一般而言:融奥租赁合同允许在融资租赁到期时承租人以前述保证金用于冲抵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或若干期的全部或部分租金(3)注意事项在这类情况项下承租人所享有的主张以保证金扣减或减免应付租金的权利应当不属于对基砒资产合格标准或遴选标准的违反a.租赁保证金与保证金的抵冲/扣减因此,若融资租赁协议中存在上述租赁保证金H勺折抵/扣减条款,则在针对基础资产的合格原则中一般需要明确除以保证金抵冲租赁协议项下应付租金外,承租人在租赁协议项下不享有任何主张扣减或减免应付款项的权利。b.保证金科目的设置与转付/归集安排内容(1)入迪米产融资租赁俵权及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交付的保证金一般可作为租金俵投请求权的附属担保权益Q)保证金划转在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无需将租赁保证金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仅当触发特定保证金转付归集事件时需要将前述款项一并转让专项计划账户(3)专项计划的科目设置专项计划账户收入科目融奥租赁租金收入本金科目融资租赁本金收入保证金科目租赁保证金收入就专题计划的保证金转付与归集事件而言,触发条件一般与融资租赁企业,也即原始权益人欧I主体信用评级有关。情形管理人判断是否需需转付至保证金科目(1)原始权益人的长期主体信用评级较高时(比如高于或等于A-级则认为原始权益人信用良好基于对原始权益人的信赖:认可其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自行管理和运用承租人交付的保证金款项暂且无需(2)当原始权益人的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下降至一定级别管理人出于对专项计划资产的审慎管理和保护职责需要c.租赁保证金的保管在触发保证金转付/归集事件后,保证金科目项下的保证金仅能按照交易文献约定的方式支付和使用,详细而言包括:(1)若资产服务机构或承租人根据租赁协议的约定以保证金抵扣承租人的应付款项的,保证金科目项下相称于被抵扣日勺保证金数额日勺资金应作为基础资产回收款于回收款转付日直接计入本金科目和/或收入科目;(2)若承租人在租赁协议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付清或与保证金抵扣之后,保证金仍有剩余的I,则剩余的保证金仍将划付至原始权益人持有,不用于弥补承租人在其他租赁协议项下应付而未付的款项(但承租人规定用保证金抵扣在基础资产清单上所列示的其他租赁协议项下应付而未付的款项的除外)。(2)提前退租状况下的触发机制安排5提前退租后提前偿还的基砒资产未售本金余额达到一定比例:-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J口未能弥补提前退租的影响加速清偿事件,提前终止事件就融资租赁协议项下也许发生时提前退租情形,为防止提前退租项下大量租金提前偿付导致专题计划账户内过多资金流沉淀而带来日勺损失,基于管理人对提前退租风险等原因的判断,可考虑在交易文献中,将提前退租后提前偿还的基础资产未偿本金余额到达一定比例设置为加速清偿事件和/或提前终止事件的触发条件之一。在触发加速清偿事件的情形下,提前兑付专题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利息;若前述加速清场时间仍未能弥补提前退租带来的影响,则可以深入将该等情形设置为提前终止事件,以防止提前退租状况导致的夏利差情形。(3)回收款的识别就融资租赁项下同一承租人对入池及非入池的多笔融资租赁债权同步进行还款时,波及对于入池及非入池基础资产回收款的识别和归集。根据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关债的债的清偿抵充次序H勺规定,债务人的给付局限性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似种类的所有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至少的债务。不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H勺债务或者清偿抵充次序有约定的除外。基于上述规定,我们理解一般而言,在发送权利完善告知之前,若原始权益人与管理人分别对同一承租人享有租赁债权,且双方持有的债权均所有或部分到期,则原始权益人同意,对于承租人向原始权益人偿付的任何一笔款项,除根据承租人的汇款附言或其他书面文献可明确判断为对原始权益人或管理人享有的某一笔H勺租金债权的还款外,均应按照出租人与该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项下的租金和/或其他应付款项的到期日的先后次序进行清偿。注:1协议法第237条:融资租赁协议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口勺选择,向出卖人购置租赁物,提供应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口勺协议。2金融租赁企业管理措施第5条: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步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3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措施第10条: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可以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第20条:融资租赁企业不应接受承租人无处分权的、已经设置抵押的、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时或所有权存在其他瑕疵)勺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金融租赁企业管理措施第34条: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并有权处分。金融租赁企业不得接受已设置任何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4由于房屋及土地权属他)获得与转让一般需要波及发展与改革部门、规划部门、土地及房屋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多种部门审批,实践中以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状况相比动产而言并不多见。假如出租人但愿以不动产作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首先应征询主管机关对于该等交易安排H勺意见,在获得主管部门承认的前提下还应就办理权属登记的可行性与土地及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确认。5详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企业广州南方报业支行与东莞市清亦韵实业有限企业、宋春峰、仲利国际租赁有限企业金融借款协议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2023)穰中法金民终字第7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