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江阀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年产10万套专用阀门项目远江阀门有限公司2023.03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0六、结论82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关系图附图3厂房平面布置示意图(IF)附图4厂房平面布置示意图(2F)附图5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6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实景图附图7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8德清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9德清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件1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附件3厂房销售合同附件4塑粉、无磷脱脂剂、硅烷剂MSDS附件5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6申请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专用阀门项目项目代码2107-330521-07-02-54603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田心路15号(万马智造产业园)10幢1号地理坐标(120度17分55.479秒,30度37分39.27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力新建-1改建-1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1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7-330521-07-02-546039总投资(万元)1100环保投资(万元)64环保投资占比(%)5.8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3否Zl是:用地(用海)面积(m2)58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审批机关:原德清县环保局审批文号:/规划环评名称: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规划环响报告书境影响召集审查机关:原德清县环保局评价情况审查文件名称: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审查意见(2018年8月20日)1.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符合性分析(1)规划简介为使德清新市工业园区用地开发和建设能按规划实施,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工业园内的土地和空间,科学规范、有序地对工业园内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德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内容如下:1)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新市镇镇区东北部,东南至京杭大运河,西南至青龙漾港、德桐公路、齐界桥,北至新善公路,规划总面积6.58平方公里。及环响符分 划划影价性析 规规境评合2)规划期本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近期:2018-2022年;远期:2023-2035年。3)规划规模用地规模: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58.32公顷,至规划期末2035年,园区建设用地面积为598.68公顷,水域面积59.6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400.6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66.92%o人口规模:参照德清县新市镇城镇总体规划,同时根据园区的产业特征和就业需求,确定园区近远期居住人口分别约为3万人、4万人。4)发展目标总体目标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和招商力度,努力拓展产业链条,改革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力争到规划近期升级为浙江新市经济开发区。近期具体目标产业效益目标:到2022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8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培育龙头目标:到2022年,产值超亿元企业达到40家,其中超10亿元企业3家。创新能力目标:到2022年,力争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申报省级科技型企业3家,新增各级研发中心3家。5)园区定位园区定位为:以高端装备、高新建材、生物医药为主导,以食品加工及包装、轻纺服装为特色的浙北一流生态工业园区,承接上海产业转移先行区和德清东部产业主平台。6)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定位:以高新建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为主导,以食品加工及包装、轻纺服装为特色的浙北一流生态工业园区,承接上海产业转移先行区和德清东部产业主平台。主导产业:高新建材、高端装备和生物医药产业。支柱产业:食品加工及包装产业、轻纺服饰产业。7)规划结构规划功能结构为:三心三组团两板块。三心:三个公共服务中心结合纵向主要道路布置。三组团:园区由板桥漾、乐安港划分为的西部、中部、东部三个工业组团。两板块:产业优化板块一一指现状已建园区区块,位于工业区西南侧,发展的重点在于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升级现有产业。对该板块内现有的印染、电镀、合成革、有合成工序的化工等三类工业企业逐步进行产业转型或关停搬迁。化工企业逐步搬迁至化工集中区;对暂时无产业转型或关停搬迁计划的三类工业企业,规划近期限制其生产规模,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仅允许对环保设施进行技改,规划远期进行产业转型或关停搬迁。产业拓展板块一一指规划拓展的工业园区,位于园区东北外围区域,发展的重点在于新兴产业的引进和培育。对该板块严格项目准入机制,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图14德清新市工业园区规划结构图(2)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田心路15号(万马智造产业园)10幢1号,位于产业优化板块,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类别为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92、通用设备制造(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规划要求淘汰的印染、电镀、合成革、有合成工序的化工等三类工业项目。企业主要生产专用阀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符合德清新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导向。因此本项目符合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2,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由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六张清单”中相关的生态空间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以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l-2o表Ll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符合性分析汇总表结论清单主要内容项目情况否合是符态间单生空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及大气污染较严重的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及大气污染较严重的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园区生态化改造,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优化商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商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禁止新建工业企业入河、湖、漾排污口,现有的工业企业入河、湖、漾排污口应限期纳管。规划远期园区将占用大船桥港和全家港以北区块基本农田71.71公顷,园区应根据农用地占用指标到位情况逐步开发建设。对本规划涉及的基本农田区块,在德清县新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规划期内(2020年),仍按照土规控制,在土规的规划期满后,可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和土规控制要求进行修编,在规划远期按修编后的新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控制。加快污水集中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乐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达到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环函(2018)296号)文件要求的清洁排放标准要求。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及配套供热管网建设。禁止畜禽养殖。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次新建项目属于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92、通用设备制造(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污染物经过相应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企业产生废水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符合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境入件单环准条清禁止准入类行业: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锦、珞冶炼。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肥料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除外)。5、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制造。6、化学纤维制造业: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化学纤维制造(单纯纺丝的除外)。7、造纸和纸制品业: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糅制)。10、纺织业: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禁止准入类工艺:1、金属制品业: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2、医药制造业:有合成工序的生物、生化制品制造项目。禁止准入类产品:Z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类行业、工艺及产品名单内。符合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汇总表序号主要内容项目情况是否*1完善德清新市工业园区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本规划与德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德清县环境功能区戈|J等相关规划的联系,根据德清县对德清新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要求和规划区位于太湖流域的区位特征,优化规划用地布局、产业结构和导向,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措施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要求。2园区应根据自身环境资源、环保基础设施及服务区域产业条件,结合德清县产业提升和环境综合整治需求,进行统筹协调和差异化发展;同时严格按产业环境准入条件和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和发展;鉴于区域位于太湖流域,园区应对高排水项目进行严格管控。根据核算,本项目外排废水量为2738ta,纳管至浙江德清金开水务有限公司达标排放,不属于高排水项目。符合3优化规划用地布局。遵循“节约优先、循序渐进、滚动开发”的原则,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土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按照工业用地性质,严格控制与周边居住的距离。本项目与居住用地的最近距离为230m。符合4加强区域现状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系统,强化雨污分流;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日常运维管理,确保长期全面稳定达标;结合环境目标、规划实施情况和园区开发进度,及时推进依托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设。优化园区内能源结构;入区企业应严格按入区项目准入等要求有效控制各类废气的排放。强化固废综合利用和危废集中处置,入区企业需实施固废分类收集和规范危废的暂存场所,妥善处置各类固废,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须达100%。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纳管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浙江德清金开水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完成提标改造。本项目固化时将产生有机废气,通过烘道顶部开孔外接管道及烘道进出口上方设集气罩(配软帘)收集后进入“不锈钢散热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16mi排气筒(DA003)排放。符合规划中的对排放大气特征污染物的新入园项目,需在环评审批前编制完成废气治理方案,并严格控制VOCS排放总量要求o厂房内拟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符合5园区规划企业密集,因此园区应建立建设事故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的影响。/6建立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评价系统,维护区域的环境功能区质量;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德清新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符分他性析英合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德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4),结合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13项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有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内属于禁止开发区域。木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田心路15号万马(德清)智造产业园,不涉及生态保护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气境量线标大环质底目到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35.0gm3,O3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4%、24%、35%以上。到2025年,全市PMz5年均浓度达到30.0gm3,PMl0、So2、NO2、CO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03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2021年德清县城大气基本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数24h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企业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质底目酝水境量线上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国家目标责任书中1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全市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满足功能要求比例力争达100%(即HI类水以上断面比例达100%),氨氮、总磷浓度较2015年进一步下降,县以上根据2021年度德清县环境质量报告书,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水环境质量达标区。企业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到符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率保持100%。到2025年,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市控重点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县控以上考核断面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其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关标准。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后纳管,其中50%回用于生产。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地表水基本无影响,能维持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壤境险控线标土环风防底目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其中,德清县、安吉县、吴兴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长兴县、南河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o本项目废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危化品、危废仓库地面防渗防腐蚀,仓库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池,发生泄漏时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可控,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符合源煤>源用线标能<炭资利上目到2020年,湖州市能源需求总量为1299万吨标煤,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到10%左右,非化石能源提高到18%左右,万元GDP能耗下降18.5%(即0.47吨标煤/万元)。本项目生产使用的能源为电能和天然气,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区域能源资源利用相关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资利上目示水源用线椀到2020年,湖州全市用水总量、工业和生活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19.70亿立方米利6.9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29%和23%以上(即55.9立方米/万元和26.6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时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30以上。本项目用水由当地给水管网供给,符合区域水资源利用相关要求。符合地源用线标士资利上目到2020年,湖州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71万公顷(220.6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2.00万公顷(180.00万亩),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01万公顷。到2020年,湖州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59万公顷(143.89)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67万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37万公顷以内;湖州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万本项目购置湖州万腾实业有限公司绿色智造及电子信息创新基地(二期)约1172平方米标准厂房,不新增用地,符合区域土地资源利用相关要求。符合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38.60平方米以内。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除化工集中区和县域内现有三类企业搬迁外(搬迁不新增排放总量),禁止新建其他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对照管控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92、通用设备制造(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符合染排管S污物放拄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SO八Nox、CODc、氨氮,工业烟粉尘、SCh>NOx削减比例为1:2,CODcr.氨氮削减比例为1:1,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比例为1:3。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烟粉尘由当地生态部门进行区域平衡替代削减,SO2、NOX、CODcr>氨氮由企业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交易获得排污权的有偿使用。本项目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三废”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符合境险控环风防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本项目按相关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符合源发率资开效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木项目使用电能和天然气进行生产活动。符合企业本次新建项目属于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92、通用设备制造(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本项目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能得到有效防范。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中关于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有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本项目位于新市镇田心路15号万马(德清)智造产业园,不涉及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2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本项目产生废水预处理后纳管排放,企业按照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符合3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本项目为“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的新建项目,不属于前述禁止项目。符合4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进行生产活动。符合5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位于京杭运河支流沿岸,不属于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且营运期产生的废水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不设置入河、湖、漾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水产养殖。符合6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符合7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符合由表1-4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3.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环环评(2016)190号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本项目为“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的新建项目,不属于不予环境准入的原料化工、燃料、颜料项目,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50%回用于生产,其余送至浙江德清金开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由脱脂废水、硅烷废水、水洗废水组成,不含氮磷,符合该指导意见中有关太湖流域的要求。4.V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贝!)(浙长江办(2022)6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浙长江办(2022)6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建设的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l-5o表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指南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为“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田心路15号万马(德清)智造产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禁止范围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本项目南侧为乐安港,该河段区域水系属于杭嘉湖50,水功能区为乐安港德清工业用水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属于禁止范围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不属于禁止范围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禁止范围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属于禁止范围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属于禁止范围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南侧为乐安港,该河段区域水系属于杭嘉湖50,水功能区为乐安港德清工业用水区,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不属于禁止范围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产生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不直接外排环境。不属于禁止项目11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本项目属于“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属于禁止项目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12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木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不属于禁止项目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前述所列禁止建设的高污染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非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非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以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18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原辅材料均堆放在指定仓库,企业购置湖州万腾实业1172m2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活动,不涉及施工期土建,员工生活垃圾由环运部门定期清理。不属于禁止项目综上分析,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5.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田心路15号万马(德清)智造产业园,属于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内。对照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本项目建设的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l-6o表IS浙江省大朝核心福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本负面清单适用于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范围为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2000米,共涉及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5个设区市及杭州市上城区、拱堂区、钱塘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邺州区和余姚市,湖州市南济区和德清县,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和海宁市、桐乡市,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共22个县(市、区)。本项目不属于遗产区、缓冲区,属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适用于本负面清单。/2核心监控区内历史文化空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保护管理规定和专项保护规划进行管控。本项目不涉及历史文化空间。/3核心监控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禁止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大运河河道管理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本项目购置湖州万腾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不涉及侵占河道水域、弃置及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行为。不属于禁止事项4核心监控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规定的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本项目无水下作业,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规定的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不属于禁止活动5核心监控区内禁止建设不符合设区市及以上港航相关规划的航道及码本项目不涉及航道及码头项目。不属于禁止项头项目。目6核心监控区内产业项目准入必须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禁止企业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项目选址空间上必须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大运河(浙江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和浙江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相关规定。本项目为“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中;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田心路15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空间满足德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运河(浙江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和湖州市及德清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属于禁止项目7核心监控区内一律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的项目。本项目建设用地为湖州万腾实业有限公司现有标准厂房,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中的标准厂房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属于禁止项目8核心监控区内对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9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产业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具体管控要求为:除位于产业园区内且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建设项目外,不得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对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得建设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或污水排放去向不合理、可能造成大运河水污染增加,或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及以上,或需要开展土壤及地下水专题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在大运河沿线,污水处理厂管网所在范围内禁止新增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产业,不影响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