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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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2*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T-*-20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sforMunicipalEngineeringInformationModel(征求意见稿)20*.* 实施20*.*发布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在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和总结了信息模型技术在我市市政工程中的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在模型设定、模型元素规定、交付内容、模型精度、信息深度等方面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进一步补充了关于模型应用、运维和数据管理相关内容,以加强信息模型在设计、施工及运维各阶段的数据共享、继承和传递。本标准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分为道路、桥涵、隧道、给水排水、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六个专业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型设定、模型构架、协同管理、模型交付、模型应用、运营维保、数据管理及有关附录。1 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4模型设定51.1 -,般规定51.2 专业代码51.3 命名规则81.4 材质和颜色设置85模型构架105.1 一般规定105.2 模型内容105.3 模型扩展106协同管理116.1 一般规定116.2 协同设计116.3 全过程协同127模型交付137.1 一般规定137.2 交付内容137.3 附属成果137.4 版本管理158模型应用178.1 一般规定178.2 应用准备178.3 设计阶段应用218.4 施工阶段应用298.5 运维阶段应用349运营维保379.1 般规定379.2 运维模型3793运维管理3710数据管理3910.1 一般规定3910.2 数据储存3910.3 数据交换3910.4 数据安全40附录ABIM模型主体结构颜色设置41A.1道路及场地环境41A.2桥涵42A.3隧道42A.4给水排水43A.5轨道交通44A.6综合管廊46附录B模型元素508.1 道路508.2 桥涵538.3 隧道758.4 给水排水778.5 轨道交通1008.6 综合管廊108附录C模型精度115C.1道路115C.2桥涵116C.3隧道118CA给水排水12()C.5轨道交通121C.6综合管廊124附录D模型应用130D.1道路130D.2桥涵131D.3隧道143D.4给水排水145D.5轨道交通146D.6综合管廊154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Nomenclature23 BasicRequirements44 ModelSetup54.1 GeneralRequirements54.2 SpecializedCode54.3 NamingRules84.4 MaterialandColorSettings85 ModelFramework105.1 GeneralRequirements105.2 ModelContents105.3 ModelExtensions106 CollaborativeDesign116.1 GeneralRequirements116.2 CollaborativeDesign116.3 FullProcessCollaboration127 ModelDelivery137.1 GeneralRequirements137.2 Deliveryconcent137.3 CollateralResults137.4 VersionManagement158 ModelApplications178.1 GeneralRequirements178.2 ApplicationPreparation178.3 ApplicationintheDesignPhase218.4 ApplicationintheConstructionPhase298.5 ApplicationintheOperationsandMaintenancePhase349 OperationsandMaintenance379.1 GeneralRequirements379.2 OperationsandMaintenanceModel379.3 OperationsandMaintenanceManagement3710 DataManagement3910.1 GeneralRequirements3910.2 DataStorage3910.3 DataExchange3910.4 DataSecurity40Appendix A SettingColorsforBIMModel'sMainStructure41A.lRoadandSiteEnvironment41A.2BridgeandCulvert42A.3Tunnel42A.4WaterSupplyandDrainage43A.5RailTransit44A.6IntegratedPipeCorridor46Appendix B ModelElements502.1 Road502.2 BridgeandCulvert532.3 Tunnel752.4 WaterSupplyandDrainage772.5 RailTransit1002.6 IntegratedPipeCorridor108Appendix C ModelAccuracy115C.lRoad115C.2BridgeandCulvert116C.3Tunnel118C.4WaterSupplyandDrainage120C.5RailTransit121C.6IntegratedPipeCorridor124Appendix D ModelApplications130D.lRoad130D.2BridgeandCulvert131D.3Tunnel143D.4WaterSupplyandDrainage145D.5RailTransit146D.6IntegratedPipeCorridor1541.0.1为促进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的应用,明确在设计、施工和运维阶段的技术要求,提高工程质量,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维阶段的信息模型建立、传递、交付与应用。1.0.3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维阶段的信息模型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municipalengineeringinformalionmodel)创建并利用数字模型对市政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建造和运维管理,是市政工程项目的物理及功能特性的数字化表达,在市政工程全生命周期内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并为各种决策提供基础信息。2.0.2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在计算机硬、软件及现代测绘勘察技术的系统支持下,对市政项目所在地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2.0.3模型元素(modelelement)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中构建出各工程组件、构件等的基础单元。模型元素信息包括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2.0.4组件(assemblyofmodelcomponents)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中由构件组成的集合,构成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功能对象。2.0.5构件(modelcomponent)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中由模型单元组成的集合,构成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基本要素。2.0.6模型单元(modelunit)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中根据应用需求而分解和交付的最小单元实体,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达。2.0.7模型构架(modelframework)组成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各级模型单元之间的组合和拆分等构成关系。2.0.8几何信息(geometricinformation)表示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中各元素的空间位置、几何尺寸,以及各元素之间拓扑关系的信息。2.0.9非几何信息(non-geometricinformation)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中各元素除可视化几何信息以外的所有信息集合,如材料型号、价格信息及各专业参数信息等。2.0.10模型精细度(chongqinglevelofmodeldefinition)表示模型所容纳的模型单元丰富程度的衡量指标,包括模型元素及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的详细程度,简称“CL”。2.0.16交付物(deliverable)基于信息模型可供交付的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信息模型(原始模型或经产权保护处理后的模型)、基于信息模型形成的各类视图、分析表格、说明文档、辅助多媒体等。2.0.17空间定位(SPatiaIIOCaliZation)模型的空间定位应包括市政工程在所处的地理环境整体定位和市政构筑物自身的构件定位。2.0.18数据交换(dataexchange)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提供者通过交换中心进行的数据的传输、接收的行为。2.0.19数据格式(dataformat)数据保存在文件或记录中的格式。条文说明,本标准中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整体定位应根据专业要求相应的国家高程基准系统和重庆城市坐标系统。在创建模型时,应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eowaDhicInformationSNstem),简称(GIS),对场地环境及拟建的构筑物空间数据进行建模,达成BIM和GlS有效融合,共享数据。3基本规定3.0.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贯彻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和共享的基本理念,符合设计、施工、运维等的需求。3.0.2各阶段应在统一的模型基础上开展应用,且各阶段模型应能有效传递。3.0.3建模精度应符合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工作需求,模型的信息深度应支持不同工程阶段的使用目的。条文说明: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建模精度为模型元素在模型中建模设置的几何尺寸等设计内容对实际元素的还原程度。建模精度并林越细越好,而是应符合工程设计、施工、运维等不同阶段的工作需求。模型信息的输入不是一次完成,而是随着工程项目的推进逐渐丰富:信息粒度的收集和录入,应支持不同工程阶段的使用口的,如:可行性研究、规划和设计审批、造价计算、物料采购、工厂预制建造、竣工审查、运营和维护等。3.0.4信息输入应准确,数据链条中信息的传递和提取应完整。条文渤模型操作者应对录入模型的信息进行检验和甄别,避免输入错误的信息;模型数据在传递和提取时应注意信息传递和转换的格式和途径,避免数据损坏和丢失。4模型设定4.1 一般规定4.1.1 模型元素应以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表达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运维各阶段中的全部设计内容,应根据各阶段设计深化的需要更新模型信息。4.1.2 模型应采用统一坐标系,基点空间定位宜同时采用国家高程基准系统和重庆城市坐标系统的数值表达。4.2 专业代码4.2.1 市政工程各专业的专业代码应符合表4.2.1规定,涉及多专业时可并列所涉及的专业;表4.2.1-1道路工程专业代码一级专业一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二级专业二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道路工程DL路线LX路基U路面LM防护FH交安JA附属FS表4.2.1-2桥涵工程专业代码级专业一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二级专业二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桥面系QM桥梁工程QL下部结构XB上部结构SB附属工程FS涵洞工程HD洞口工程DK洞身工程DS基础工程JC附属工程FS表4.2.1-3陵道工程专业代码一级专业一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二级专业二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建筑(含装饰)JZ隧道土建TJ结构JG防排水FPS路面LM隧道机电JD通风TF消防XF供配电GPD照明ZM监控(含弱电)JK表4.2.1-4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代码一级专业一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二级专业二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管线工程GX给水管线GS再生水管线ZS污水管线(渠)WS雨水管线(渠)YS合流制管道(渠)HS供水厂(站)工程GC场地工程CD建筑工程JZ结构工程JG工艺系统GY电气系统DQ污水厂(站)工程WC场地工程CD建筑工程JZ结构工程JG工艺系统GY电气系统DQ表4.2.1-5轨道工程专业代码一级专业一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二级专业二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线路XL车辆限界CLXJ一轨道GD路基LJ运营控制中心YK车辆基地设备CJ建筑JZ车站建筑CZ公共建筑GG结构JG高架结构GJ地下结构DX工程防水FS供电QD牵引供电(含主变)QL动力照明DZ电力监控JK系统工程XT通信系统TX信号系统XH自动售检票系统Z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HB综合监控系统ZJ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HJ乘客信息系统CX门禁系统MJ站台门ZT常规机电JD通风、空调与供暖TF给水与排水GP站内客运设备ZK表4.2.1-6综合管廊工程专业代码一级专业一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二级专业二级专业代码(拼音缩写)管线工程GX给水管线GS再生水管线ZS污水管线(渠)WS雨水管线(渠)YS合流制管道(渠)HS管廊结构GL结构工程JG建筑工程JZ支护工程ZH消防XF通风FT供配电GPD附属设施FS照明ZM监控JK排水PS标识BS4.3命名规则4.3.1 文件命名宜按照“项目名称一专业代码一部位一描述一交付日期”形式编写。条文说明若存在没有的子项,可缺省。示例:某综合管廊模型为“某项目Kl+00aKl+050段管廊CL300深度的结构工程模型,交付日期为2015年1月I日”,宜命名为“某综合管廊项目GL.K1+MK1+050段CL30020/5010/。4.3.2 元素命名宜按照“专业_组件一构件”形式编写。条文说明t若存在没有的子项,可缺省。示例:某桥梁模型为“某桥梁项目钢混叠合梁的钢梁构件”,宜命名为“桥梁钢-混叠合梁钢梁构件”。4.4材质和颜色设置4.4.1 各构件颜色的设置应以兼顾常规专业制图、基本材质属性和方便专业之间的协同设计为基本原则,应能区分专业和系统。模型中构件的颜色宜根据设计表达用途、设计效果进行设定,BlM模型主体结构颜色设置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4.4.2 市政工程各专业模型应根据组成构件的材料属性赋予其材质,通过材质对各组成构件进行区分。4.4.3 改、扩建项目中新建部分与既有部分颜色和材质应有区分。5模型构架5.1 一般规定5.1.1 模型宜由项目、专业、组件、构件及单元五级构成,并具有可扩展性。5.1.2 模型内容应全面、完整,并与附录B模型元素及附录C模型精度中各专业各阶段相关要求一致。5.2 模型内容5.2.1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包括道路、桥涵、隧道、给水排水、轨道交通及综合管廊模型,详见附录D模型架构。5.2.2 道路模型应包括路线、路基、路面、防护工程、交安工程、附属工程等内容。5.2.3 桥涵模型应包括梁桥、拱桥、斜拉桥、悬索桥、涵洞等内容。5.2.4 隧道模型应包括隧道结构、防排水、路面、交安、机电等内容。5.2.5 给水排水模型应包括给水排水管网、供水厂、污水厂等专业内容。5.2.6 轨道交通模型应包括场地、眼界、轨道、路基、建筑、地上(高架)结构、地上结构、地下结构、通风、空调、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安检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自动扶梯及电梯、站台门、车站装修、管线综合、车辆综合基地等内容。5.2.7 综合管廊模型应包括管廊结构、管线、附属设施等内容。5.3 模型扩展531模型扩展应建立在原有模型构架基础上,并应与原有模型构架保持协调一致,且不宜改变原有模型构架。5.3.1 模型扩展应根据项目特点及应用需求,增加模型元素及模型信息。5.3.2 模型元素增加应采用实体扩展方式。5.3.3 模型信息增加应采用属性或属性集扩展方式。6协同管理6.1 一般规定6.1.1 市政工程宜建立以信息模型的模型及信息应用为核心的协同管理体系。6.1.2 协同过程中的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2应根据阶段、应用要求安排模型架构、选取适宜的模型精细度、录入必要的模型信息;3阶段连续、应用相关的信息模型应具有明确的映射关系。6.1.3 项目各参与方宜基于协同管理平台开展各类协同工作。6.1.4 应通过三维协同设计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为设计过程中的评审、采购、招标、现场管理等各个阶段的工程管理提供数据源支撑,在全生命周期内提高市政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6.2 协同设计6.2.1 应基于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技术开展三维协同设计,以数据信息集成为核心实现设计的智能化、精细化和标准化。6.2.2 开展三维协同设计应包含以下基本流程:1项目负责人在协同设计系统后台创建项目,设置设计进度及人员分工;2在项目管理目录树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创建文件夹,依据不同人员的角色,分配不同的权限;3针对不同专业的不同需求,选用合适的项目样板;4各专业同步开展设计并进行及时协调;5通过协同平台的版本控制、三维校审批注及修改跟踪,进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6进行数字化移交与成果归档。6.2.3 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专业内及专业间协同:1主专业、各专业内应选择同一软件进行协同;2当需要跨软件进行协同时,宜选用与主要设计软件数据交互完整度高的软件;3专业内协同宜选用中心文件方式进行同步协同;4专业间协同可选用参考文件方式进行异步协同。6.2.4 应采用以下方式对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进行设计校审:1通过设计建模软件查看设计成果;2通过实时渲染软件、轻量化模型浏览软件漫游浏览设计模型进行;3通过检测软件进行碰撞检测、净高分析;4通过审查工具进行设计合规性审查。6.2.5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校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模型规范性、模型质量等模型基础校审;2模型碰撞、净高、外观效果等基础性设计要点;3设计完整性、合理性、使用功能等专业性设计要点。6.3 全过程协同6.3.1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全过程协同应包括信息协同、组织协同、过程协同。6.3.2 信息协同应由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提供方完成,并应包含以下内容:1相关成果的交换与传递标准;2相关成果的使用与维护方法;3开展协同管理的网络环境。6.3.3 组织协同应由建设方和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提供方完成,并应包含以下内容:1相关工作责任划分;2相关工作的多方协作流程;3相关工作开展应提供的前置资料、工作面、人员等第三方配合工作。6.3.4 业务协同应由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提供方和应用方共同完成,并应包含以下内容:1不同业务环节模型的继承、更新与维护;2不同业务所需成果制作周期的规划;3相关成果辅助业务决策或代替传统成果的实现方法。6.3.5 应通过合同、管理规定等具有约束力的方式对协同管理涉及的内容进行明文规定。7模型交付7.1 一般规定7.1.1 市政工程各参与方应交付各阶段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及模型交付说明书。7.1.2 模型交付前,交付方应对模型进行质量审查。7.1.3 主要参与方宜在相关工作开展前交付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7.1.4 市政工程各参与方应根据各阶段应用需求,基于对应阶段的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按需制作并交付附属成果。7.2 交付内容72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各专业各阶段交付深度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7.2.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应符合以下规定:1模型内容及信息应与工程正式图纸保持一致;2应保证模型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3建模内容、模型深度等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4模型参数中索引的其他类型的交付物,应确保索引路径有效;5通过外部信息源录入的信息,应提供原始资料以便于进行信息校验;6模型交付前应清除模型中的冗余信息及文件。7.2.3模型交付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概况、合约要求等;2交付成果清单及基本说明,包括成果基本描述、使用软件及版本号等;3模型组织说明,包括总体架构及方式、内部视图、图纸、明细表概述等;4模型功能说明,模型内容、深度、精度、用途,模型信息内容、用途等;5交付成果制作人员名单、交付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交付方的单位信息等。73附属成果7.3.1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附属成果包括以下类别:1汇总模型信息形成的表格、数据库文件;2基于模型计量生成的统计数据形成的表格;3基于模型形体生成的工程图纸、渲染图、视频;4基于物理模型开展的分析相关成果;5基于几何模型开展的方案呈现及技术分析相关成果;6模型信息关联的项目资料;7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紧密配合应用的其他技术产生的成果;8与信息模型配套使用的管理平台。7.3.2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方案设计阶段附属交付成果及要求宜符合表7.3.2的规定。表7.3.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方案设计阶段附属交付成果成果类型交付内容用途方案展示基于模型生成的图纸、效果图、漫游展示方案效果场地分析结合倾斜摄影、激光扫描等技术形成的场地模型及分析报告提供精确、立体化的地形,以便于对场地规划、市政布局等进行更准确的分析性能分析性能化分析模型及报告进行工程相关性能、影响分析方案比选多方案模型及比选报告进行项目整体或局部方案美观性、技术性、经济型等的比选注:以上成果类型可从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在后续设计阶段根持续深化。7.3.3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初步设计阶段附属交付成果及要求宜符合表733的规定。表7.3.3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初步设计阶段附属交付成果成果类型交付内容用途工程量统计基于初设模型生成的构件工程量明细表辅助项目设计概算设计优化报告净高分析报告设计校核报告避免出现施工图设计阶段难以调整的重大设计问题工程图纸传统表达方式图纸三维表达方式图纸基于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视图制作而成,使图纸更加清晰直观注:以上成果类型可从初步设计阶段开始,在后续设计阶段根持续深化7.3.4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阶段附属交付成果及要求宜符合表7.3.4的规定。表7.3.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阶段附属交付成果成果类型交付内容用途工程量统计算量模型(采用专业算量软件)工程量清单辅助编制施工图预算、辅助估算施工任务设计优化报告净高分析报告设计校核报告碰撞检测报告避免后期设计变更造成的损失工程图纸传统表达方式图纸三维表达方式图纸基于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视图制作而成,更清晰的指导施工虚拟仿真局部展示模型自由漫游模型虚拟现实模型(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直观的的空间、布局及外观感受,用于验证最终的设计效果7.3.5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施工阶段附属交付成果及要求宜符合表7.3.5的规定。表7.3.5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施工阶段附属交付成果成果类型交付内容用途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模型、图纸材料清单指导施工、采购、现场领料等施工模拟工艺模拟视频及结论报告进度模拟视频及结论报告技术方案验证、施工组织动态冲突预测竣工资料建设过程中收集的施工表格、检验单、设备资料等电子版或扫描件竣工数字化交付,资料可用于质量追随、运维管理等7.4版本管理7.4.1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交付成果,在交付过程中均应进行版本管理,并宜在命名字段中标识。7.4.2 文件夹的版本管理宜在文件夹类型字段中标识,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各阶段交付中,模型所在的文件夹类型宜命名为出版。交付完成后,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及交付物均宜根据实施阶段分别存档管理,全部文件所在的文件夹类型宜命名为存档;2面向应用的交付中,模型所在的文件夹类型宜命名为共享,交付完成后,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及交付物均宜根据应用类别分别存档管理,全部文件所在的文件夹类型宜命名为存档。7.4.3 文件的版本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个阶段交付时,应写明对应阶段的名称;2面向应用交付时,应写明是否正在进行或己经完成。7.4.4 文件夹及文件的版本号宜符合下列规定:1更新较为频繁的交付成果宜采用日期作为版本号;2更新相对较少的交付成果宜采用英文字母AZ依次表示版本号,如交付形式为文件夹时,文件夹内的文件无需表达版本号。7.4.5 当文件夹及文件版本更新时,应提供版本更新说明。8模型应用8.1 一般规定8.1.1 模型应用应贯穿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并应能实现建设工程各相关方的协同工作、信息共享。8.1.2 模型应用所需的基础数据应基于模型信息,应用所产生的数据应及时关联至模型。8.1.3 各阶段模型深度应能满足模型应用需求。8.2 应用准备8.2.1 模型应用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应用,也可进行部分阶段的应用,具体应用阶段、目标及内容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合同约定及各相关方的应用需求而确定。8.2.2 建设工程各相关方应建立模型应用协同机制,制订模型应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模型应用过程管理。8.2.3 模型应用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五阶段划分,各阶段模型应用可参照表8.2.3-1823-6的规定执行。1道路工程各阶段应用要求,可参照表8.2.3-1的规定执行;表8.2.3-1道路工程模型应用序号应用项应用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1场地分析2土石方策划3道路翻交4管线迁改5BIM审图6交通仿真模拟7三维可视化协调8工程量统计9施工场地布置10施工组组模拟Il施工工艺模拟序号应用项应用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12资产管理一13维护管理一14应急管理注:表中“”表示应包含的应用,“”表示宜包含的应用;“一”表示可不具备的应用。2桥梁工程各阶段应用要求,可参照表8.23-2的规定执行;表8.23-2桥梁工程模型应用序号应用项应用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I场地分析2土石方策划3BIM审图4交通仿真模拟5大型设备运输和安装模拟6三维可视化协调7工程量统计8施工场地布置9预制构件生产加工一10施工组组模拟11施工工艺模拟12资产管理13维护管理14应急管理注:表中“”表示应包含的应用,“”表示宜包含的应用;“一”表示可不具备的应用。3隧道工程各阶段应用要求,可参照表8.2.3-3的规定执行;表8.23-3隧道工程模型应用序号应用项应用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I场地分析序号应用项应用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2土石方策划3BIM审图4交通仿真模拟5大型设备运输和安装模拟6三维可视化协调7工程量统计8施工场地布置一9预制构件生产加工10施工组组模拟11施工工艺模拟12资产管理13维护管理14应急管理注:表中表示应包含的应用,表示宜包含的应用;“一”表示可不具备的应用。4给水排水工程各阶段应用要求,可参照表823-4的规定执行;表8.23-4给水排水工程模型应用序号应用项应用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1场地分析2土石方策划3管线迁改4BIM审图5交通仿真模拟6三维可视化协调7工程量统计8施工场地布置9施工组组模拟10施工工艺模拟序号应用项应用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11资产管理一12维护管理一13应急管理注:表中“”表示应包含的应用,“”表示宜包含的应用;“一”表示可不具备的应用。5轨道交通工程各阶段应用要求,可参照表823-5的规定执行;表8.2.3-5轨道交通工程模型应用序号应用项应用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I场地分析2土石方策划3BIM审图4交通仿真模拟5大型设备运输和安装模拟6疏散模拟分析7三维可视化协调8管线综合9空间分析10工程量统计11施工场地布置12预制构件生产加工13机电设计深化14施工组组模拟15施工工艺模拟16资产管理17维护管理一18应急管理注:表中表示应包含的应用,表示宜包含的应用;“一”表示可不具备的应用。6综合管廊工程各阶段应用要求,可参照表823-6的规定执行;表8.23-6综合管廊模型应用序号应用项应用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1场地分析2土石方策划3BIM审图4交通仿真模拟5大型设备运输和安装模拟6疏散模拟分析7三维可视化协调8管线综合9空间分析10工程量统计11施工场地布置12预制构件生产加工13施工组组模拟14施工工艺模拟15资产管理16维护管理17应急管理注:表中“”表示应包含的应用,“”表示宜包含的应用;“一”表示可不具备的应用。8.3 设计阶段应用8.3.1 场地分析场地分析是指进行场地规划设计时,利用场地BIM模型及相关模拟技术对不同场地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