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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华金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办公家具及1000套智能储物柜的生产线搬迁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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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华金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办公家具及1000套智能储物柜的生产线搬迁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5000套办公家具及IoOO套智能储物柜的生产线搬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金华市华金智能家具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二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4六、结论66附表67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水环境功能区划附图5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附图6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7金华市生态红线图附图8规划环评范围图附图9四周照片附件:附件1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入园申请书附件6购买协议附件7环评确认书附件8企业承诺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000套办公家具及IoOo套智能储物柜的生产线搬迁项目项目代码2203-330791-04-02-48540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科畅街168号11幢2单元地理坐标东经:119度36分4.880秒;北纬:29度2分1.64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建设性质H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3-330791-04-02-485407总投资(万元)3421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88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0用地(用海)(m2)68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环保意见、金环函(2018)36'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006年,对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规划于2011年7月15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城市性质浙江省中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重要的交通、信息枢纽。城市规模2020年市区人口预测为165185万人,城市化水平84%;中心城区人口预测为100万人,金东经济开发区人口预测为2426万人,金西经济开发区人口预测为910万人。总体布局:市区层次(规划范围2044平方公里):重点深化一中两翼两三角、聚合主轴线”的战略思路,在市区范围内统筹部署空间发展战略与城乡居民点体系,市区城乡一体化交通网络,处理好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确定需要保护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心城区层次(规划范围约280平方公里):基本框架不变,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相关深化规划的要求,结合市区空间发展战略,适当扩大用地规模,并实施局部布局调整。市区空间发展战略:“两山一廊,聚合主轴”“两山一廊”:南山、北山为主要生态空间加强保护,中部走廊作为发展主轴妥善安排城乡发展空间与生态空间,形成市区“两山一廊”的总体格局。“聚合主轴”:以“一中两翼两三角”、“聚合主轴线、强化浙中城市群内核功能”为城乡发展总体思路,加快中部走廊的人口与产业集聚,并妥善安排城乡发展空间与生态空间。突出金义主轴线的地位,中心城区、两个外围开发区同步推进,适度扶持位于主轴上条件较好的城镇作为重点镇。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要求。2、项目与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符合性分析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范围为:北起二环南路,南至规划三环南路,西起石门路,东至合山头村,总用地面积约为9.53km20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内含金华新能源汽车小镇,金华新能源汽车小镇总用地面积3.59km2o功能定位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与制造基地、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典范城区、区域性汽车主题体验中心。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科畅街168号11幢2单元,属于规划内(详见附图8),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项目目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远期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M2),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3、项目与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己于2018年5月编制完成,并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查(金环函(2018)36号)。根据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调整说明中6张结论清单内容(生态空间清单、现状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标准清单)进行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1o表1-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标准与本项目相关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表1生态空间清单1、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3、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经分析,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与周边居住区在19Om以上,有隔离带缓冲。项目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水平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所在地已具备纳管条件,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厂地已进行硬化处理,加强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能源主要为自来水、电和天然气,用地为工业用地,不额外占用土地。符合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表2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区域部分污水管网未建设。企业污染防治:部分已审批企业未完成三同时验收。环境质量:区块内水体环境总磷超标。环境管理:区域现依托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经分析,本项目属于金金属结构制造,为“零土地”技改项目。项目周边190m范围内无敏感点,布局较为合理。符合表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末期各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值:COD:549.32ta;NH3-N:54.93ta;SO2:4.2Va;NOx:105.4t/a;VOCs:223t/a;烟(粉)尘:110t/a:危险废物:4765ta项目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新增NOx.SO2、VOCs排污总量可以从开发区总量库总替代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表4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规划布局:在工业用地与住宅用地布置绿化带。同时要求西侧二类工业用地入驻企业优化功能布局,高污染设备布置远离住宅用地一侧。规划规模:结合土地利用总规,合理规划开发时序,有关土地征用、调整土地使用功能和出让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环保基础设施规划:补充增加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规划区内做到合理布局并限制地块用途,确保保护地下水环境质量;明确提出规划区内不得开采地下水资源,并加强区内绿化,减少水土流失等。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响应制度,初步建成规划区块和城市环境应急响应系统。经分析,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远期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表5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禁止准入产业:1、农、林、牧、渔业:畜牧业2、采矿业:所有3、制造业的工艺清单:三类工业项目(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除外);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E135二冲程中速柴油机(包括2、4、6缸三种机型),TY1100型单缸立式水冷直喷式柴油机,单缸卧式蒸发水冷、预燃室柴油机,燃油助力车、低于国二排放的车用发动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4、其他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根据项目备案文件(详见附件1),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项目生产过程仅包含机加工、喷塑、固化工序。项目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同时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产业中等,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本)淘汰类及落后产品类工艺、技术、产品、装备。限制准入产业:1、制造业的工艺清单: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单缸柴油机;使用的含挥发有机物物料无法达到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采用的废气治理设施无法保证稳定达标的。2、其他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工艺、技术、产品、装备。表6环境标准清单1 .空间准入标准:2 .污染物排放标准;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4 .行业准入标准。项目位于工业区内,符合空间准入标准要求。项目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排放标准均满足清单中要求。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不属于禁止准入行业和限制准入行业。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属于金华新能源汽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相关要:4、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2018年3月6,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料,提出了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该环保意见中与项目环评有关内容如下: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衣。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及其审查小组审查意见等材见(金环函(2018)36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内容项目情况招合性分析1进一步细化规划的产业定位,进而深化本规划与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金华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相符性,以及与金华新能源汽车小镇、金华市石门农垦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2根据自身环境资源、环保基础设施及服务区域的产业条件,结合金华市产业提升和环境综合整治需求,进行统筹协调和差异化发展;同时严格按产业环境准入条件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进行建设和发展;鉴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存在超标现象,园区应对污(废)水产生项目进行严格管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新增NOx.SO2、VOCs排污总量可以从开发区总量库总替代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3遵循“节约优先、循序渐进、滚动开发”的原则,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明确实现规划目标的措施保障和计划,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要求逐步开发。本项目建设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符合4加强区域现状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1、园区应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系统;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扩建及日常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达标;结合环境目标、规划实施情况和园区开发进度,及时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扩建和提升改造工程以及中水回用工程的实施。2、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改善能源利用方式;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控制各类废气的排放,确保园区VOCS排放总量控制目标。3、强化固废综合利用和危废集中处理,入区企业需实施固废分类收集和规范危废的暂存场所,妥善处置各类固废,危险固废安全处置率需达100%。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项目废气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符合5园区应建立建设事故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管理系统,降低环境风险的影响项目建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体系。符合6建立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评价系统,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建有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评价系统。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蟠龙单元ZX-3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环保意见(金环函(2018)36号)中的相关喊,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8月),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3070220007,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金华市金华开发区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从事金属结构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所在地属于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满足新建二类工业项目的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等。符合2污染物排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运营过程中符合放管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控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仅排放生活污水,且实现纳管排放。3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环境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风险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防控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废气、固废均能实现妥善处理和处置,基本不会对周边区域造成影A响。项目设有完善的环保符合规章制度、环保档案、运行管理台账等。4资源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开发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效率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要求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能源利用主要为天然气、水和电,均能实现符合清洁利用。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相关要求。2、项目与金华市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金华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本于2019年3月22日公开发布,文本中将市区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的区域,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其他需保护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明确了市区生态保护红线的类型、主要生态功能、保护目标和管控要求的内容。金华市区共划定3类9个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569.01平方公里,占市区国土面积的27.76%。其中。水源涵养类生态保护红线4个,面积为425.55平方公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类生态红线4个,面积为102.2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类生态保护红线1个,面积为41.21平方公里。金华市生态保护红线汇总见表1-4o表14金华币生态保IP红线汇总表序号编码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面积(km2)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1330702-11-001婺城区沙金兰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194.96水源涵养2330702-11-002婺城区安地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110.99水源涵养3330702-11-003婺城区九峰水库水源涵养生87.71水源涵养态保护红线4330702-11-004婺城区莘贩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31.89水源涵养5330702-13-001婺城区西南部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41.21水土保持6330702-15-001婺城区双龙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41.00风景名胜资源保护7330702-15-002婺城区九峰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27.21风景名胜资源保护8330702-15-003婺城区东方红森林生态保护红线0.23风景名胜资源保护9330703-15-001金东区双龙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33.81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汇总569.0Ikm2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科畅街168号11幢2单元,不在9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详见附图7)。3、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经分析,本项目位于“金华市金华开发区重点管控区(ZH33O7O22OOO7)y,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经本环评分析,项目配套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符合达标排放要求。项目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总量指标可从金华市开发区总量库中替代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金华市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本项目未列入文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已在金华开发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立项,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4、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分析,详见表1-5o表1-5“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对照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金华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本,项目所在地未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根据2021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金华市区各常规因子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经本环评分析,本项目废气经妥善收集处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水根据2021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金华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金华江水质为良好,水质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影响较小。声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实施,不新增用地;项目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远低于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经本环评分析,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较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在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根据以上对照分析情况,本次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5、项目与整治规范的符合性分析(1)与浙江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6与浙江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VC)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其中汽车制造、家具制造、电子和电器产品制造企业环保型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本项目使用涂料为粉末涂料,且本项目为金属制品业,无涂料使用比例要求符合2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辐涂、浸涂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推广汽车行业先进涂装工艺技术的使用,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小型乘用车单位涂装面积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35克/平方米以下本项目仅使用粉末涂料,粉末涂料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符合3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本项目涂装车间密闭,设有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符合4烘干废气应收集后采用焚烧方式处理,流平废气原则上纳入烘干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本项目无烘干、流平过程/5喷漆废气宜在高效除漆雾的基础上采用吸附浓缩+焚烧方式处理,宜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也可采用湿式水帘十多级过滤除湿联合装置。规模不大、不至于扰民的小型涂装企业也可采用低温等离子技术、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仅使用粉末涂料/6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应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总净化率达到90%以上本项目仅使用粉末涂料/7溶剂储存可参考“间歇生产的化工、医化行业”相关要求本项目仅使用粉末涂料/经上表对比分析,本项目基本符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的要求。(2)与金华市涂装(五金)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金华市涂装(五金)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7与金华市涂装(五金)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符合性分析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工艺装备/生产现场原辅材料1*应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本项目涂装过程所用涂料采用塑粉,为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符合2限制使用含二氯甲烷的清洗液本项目不涉及二氯甲烷。/工艺与装3采用自动或半自动先进生产线,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全手工涂装.本项目采用自动喷涂流水线。符合4采用静电喷涂、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混气喷涂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本项目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符合5严禁在前处理工艺中使用苯。不涉及。/备6禁止使用直接火焰法除旧漆,可采用热洁炉等方式。项目不涉及除旧漆工序。/7禁止在大面积除油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本项目不涉及。/综合管理8对所有有机溶剂(特别是油漆、稀释剂)采用密闭式存储,减少使用小型桶装油漆、稀释剂。本项目涂装过程所用涂料为塑粉,不涉及有机溶剂。/9涂料的调配应设置独立密闭间,且满足防火设计规范,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调漆工序。/10采用生产线整体封闭换风,除满足涂装安全作业通风和生产线封闭系统微负压要求外,生产线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4次/小时。本项目风量可满足换气要求。符合VOCs污染防治废气收集及排放11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涂装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0%。本项目不涉及喷漆、流平和烘干。/12密闭区和外界通风的隔离交界面控制风速不低于0.6ms°项目废气治理工程由有资质单位设计安装,控制风速满足要求。符合13废气排放采用排气筒方式,不得未作处理无组织排放。项目设有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符合14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符合HJ/T1-92要求的采样固定位装置,VOCS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环评相关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符合H"1-92要求的采样固定位装置,VoCS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废处理15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处理,新建、改建、扩建废气处理设施时禁止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混合收集、处理。本项目废气分类收集、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符合16首选采用干式过滤法除漆雾,也可采用湿式水帘+多级过滤除湿联合装置除漆雾。本项目不涉及喷漆,无漆雾产生。/17在高效除漆雾的基础上,喷漆废气原则上采用吸附浓缩+焚烧方式处理,但规模不大、不至于扰民的小型涂装企业也可采用低温等离子技术、活性炭吸附、生物法(停留时必须在30秒以上)等方式处理喷漆废气,喷漆废气净化率不得低至75%。本项目不使用油漆,不涉及喷漆,无喷漆废气、漆雾产生。/18烘干废气原则上收集后采用催化燃烧法或直接燃烧法处理。流平废气纳入烘干废气处理系统或涂装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本项目不使用油漆,不涉及喷漆,无流平废气、烘干废气、涂装废气产生。/19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应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总净化率达到90%以上。本项目不涉及溶剂型涂料。/环境管理内部管理20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等制度。符合日常监测21落实监测监控制度,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其中重点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不少于1次。监测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指标须包含原辅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总煌等指标,并根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参数核算VOCS处理效率。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落实环评的监测监控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符合监察档案22建立台账,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含有机溶剂物料的消耗台账、废气处理耗材(活性炭、催化剂)更换台账。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符合23要求制订环保报告程序,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事故、检修等情况时企业及时告知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制定环保报告程序符合24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包括公开废气监测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废气治理设施工艺设计方案等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要求执行符合注:加“*”的条目为可选整治条目,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明确整治要求。可见,项目符合金华市涂装(五金)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中的相关要求。(3)项目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8项目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本项目所用原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符合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C)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增VOCS排放量可从开发区总量库中替代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辐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本项目喷塑工程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符合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粉末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建立相关台账。符合5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粉末涂料,从源头上减少了VoCS的产生。符合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卜,加强含本项目在密闭空间符合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C)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中操作,对有机废气进行密闭收集,工作空间保持微负压状态。项目废气环保设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和安装,能达到控制风速要求。7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e)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粉末涂料,已从源头削减了有机废气产生量,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的相关要求。(4)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符合性分析表19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原辅料替代企业依据自身情况、行业特征、现有技术,对涉异味的原辅材料开展源头替代,采用低挥发性、异味影响较低的物料,从源头上减少自身异味排放。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粉末涂料,可从源头上削减。符合2过程控制企业优先对储存、运输、生产设施等异味产生单元进行密闭,封闭不必要的开口。由于生产工艺需求及安全因素无法密闭的,可采用局部集气措施,确保废气收集风量最小化、处理效果最优化。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废气循环化利用实现异味气体“减风增浓”。对异味影响较大的污水处理系统实施加盖或密闭措施,使用合理的废气管网设计,密闭区域实现微负压,确保异味气体不外泄。本项目喷塑在封闭空间进行,对喷塑废气进行了收集处理。符合3端效理末高治企业实现异味气体“分质分类”治理。氨、硫化氢、酸雾等无机废气采用吸收等工艺处理,水溶性有机废气采用氧化吸收、吸附等工艺处理,非水溶性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吸附、燃烧等工艺处理,实现废气末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本项目不涉及氨、硫化氢、酸雾等无机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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