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

    • 资源ID:1055305       资源大小:16.97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露天矿十二条)解读(一)地下矿山转露天开采,原有地下矿山采空区可能。如果未探明采空区,并采取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即进行作业,往往造成人员和设备掉进采空区事故的发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2.6.4条规定:“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时,应将全部地下巷道、采空区和矿柱的位置,绘制在矿山平、剖面对照图上。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的,或者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露天矿山存在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了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规定对露天矿山七类设备、材料和工艺禁止使用。(三)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者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第十五条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除小型露天采石场以外的露天矿山外,都应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1.2条规定:“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小型露天采石场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或者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以及除小型露天采石场以外的露天矿山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的方式进行开采的,即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者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工作帮坡角过大,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均会降低台阶或边坡的稳定性,易发生边坡滑坡甚至坍塌事故。工作帮坡角是指露天矿工作帮最上一个台阶坡底线和最下一个台阶坡底线所构成的假象坡面与水平的夹角。台阶高度指的是并段后的台阶高度。分层高度指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时分层的高度。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第十五条规定:“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数不得超过3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60米工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的,或者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设计保留的矿柱、岩柱、挂帮矿体,是为了预防矿山各种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灾害,保护建筑物和工业场地安全,防止地表移动和下沉,确保矿山开采安全高效地进行而留设的。任意开采或破坏矿柱、岩柱、挂帮矿体,导致其承载能力下降,极易引发大面积滑坡和塌陷事故,影响建筑物和工业场地的安全,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1.3条规定:”设计规定保留的矿(岩)柱、挂帮矿体,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应开采或破坏”。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未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是生产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旦采场边坡、排土场的稳定性达不到要求,往往容易边坡、排土场垮塌、滑坡等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2.5.11条规定:“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应每5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排土场应由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每5年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采场边坡、排土场未定期按照上述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稳定性评估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60号)中要求: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必须进行在线监测。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可参照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1016-2014)进行在线监测。设计中对高度超过200米(含)的边坡或排土场进行了在线监测设计,则应依据设计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建设在线监测或者运行不正常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八)边坡存在滑移现象。边坡滑坡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毁,生产系统破坏。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特点的露天边坡滑坡,在滑动之前,均会表现出不同的异常(滑移)现象,显示出滑坡的预兆(前兆),发生下列情况均可认为边坡存在滑移现象:边坡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坡体前缘坡脚处,出现上隆(凸起)现象,后缘的裂缝急剧扩展。(3)边坡岩(土)体出现小型崩塌和松弛现象。位移观测资料显示的水平位移量或垂直位移量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边坡存在滑移现象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九)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露天矿上山道路一般承担着矿山的人员、设备运输、检修、消防安全通道的作用。上山道路在设计中一般以行驶安全、稳定为主,在设计时综合考虑了车辆型号、坡长等因素。增大坡度角度将给车辆的安全行驶带来重大的隐患。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封闭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深凹陷露天矿山,遇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防洪排洪设施不完善往往严重威胁露天矿山人员、设备和边坡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1.4条规定:“露天矿山,尤其是深凹露天矿山,应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防洪、排洪设施主要包括:截水沟、拦河护堤、泄水井巷或钻孔、集水坑(水仓)、管网系统、排水设备等。封闭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一)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在雷雨天气,雷击、静电感应、电磁感应等可能造成早爆等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第6.1.3条规定:“遇到雷电、暴雨雪来临时,应停止爆破作业”。爆破作业指的是装药、填塞、起爆网路敷设与连接、起爆。雷雨天气雷电会引起直接雷击、静电感应、电磁感应等。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二)危险级排土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7.25条规定,有下列现象之一的排土场为危险级排土场:(1)在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或在软地基上排土,未采取安全措施,经常发生滑坡的。(2)易发生泥石流的山坡排土场,下游有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网线和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道涵洞、旅游景区、固定标志及永久性建筑等设施,未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的。排土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如道路运输排土场未建安全车挡,铁路运输排土场铁路线顺坡和曲率半径小于规程最小值等),极易发生车毁人亡事故的。(4)山坡汇水面积大而未修筑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5)经验算,用余推力法计算的安全系数小于1.0的。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50421-2007)第4.0.2条和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51119-2015)第5.4.1条都规定:矿山居住区、村镇、工业场地等的安全距离为大于等于排土场的2倍高度;排土场下游指排土场高度2倍的范围。排土场为危险级,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注意事项

    本文(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