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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讲解-经典通用-经典通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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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讲解-经典通用-经典通用.docx

    2011年年年年医疗医疗医疗医疗核心制度考试试题核心制度考试试题核心制度考试试题核心制度考试试题(医疗医疗医疗医疗A卷卷卷卷姓名姓名姓名姓名科室科室科室科室成绩成绩成绩成绩、选择题选择题选择题选择题(每题每题每题每题3分分分分,共共共共45分分分分1.到我院就诊患者确因病情危急、病情疑难和我院目前技术水平及诊疗手段不能解决的病例,须经以上人员会诊,经同意,报备案方可转院。A.科主任B.医教科C.主治医师D.副主任医师2 .院内急会诊时间,特殊情况不超过。A.10分钟内B.15分钟内C随叫随到D.5分钟内3 .医嘱一般应在上班后内开出。A.1小时B.2小时C.1.5小时D.3小时4 .急、危、重患者应进行的交班为。A.床前交班B.书面交班C.口头交班5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小时内完成。A.6小时B.8小时C.24小时D.48小时6 .手术记录由书写,特殊情况下由书写,应有签名。A.手术者B.第一助手C.科主任D.第二助手8 .病历书写要求的日常病程记录:对危重病人根据病情随时书写病程记录,至少每天次,对病重患者,至少天记录一次,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天记录一次。A.1天B.2天C.3天D.5天9 .无手术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的病历属于病历,无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或未在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的是病历,手术、麻醉、输血及特殊检查治疗病例无患者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属于病历。A.甲级B.乙级C.丙级10 .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每周应查房次,主治医师每周应查房次,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次。A.lB.2C.3D.1-2次11 .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应保留,以备必A.6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3天12 .输血前,需经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A.1B.2C.3D.513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亡后天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A.lB.3C.5D.714 .主治医师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何以参与类手术,做助手,可以完成类手术。A.甲乙丙B.甲乙C.丙丁D.甲乙丙丁.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小时内完成;交接班记录应在小时内完成,出院(死亡记录小时内完成。A.6B.12C.24D.48二二二二、填空题填空题填空题填空题(每空每空每空每空1分分分分,共共共共40分分分分1.首诊病人经询问病史和检查,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的原贝J,根据患者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协调处理,科室。2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要向或报告,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或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土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3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中主治医师的查房要求是:对、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4 .住院患者日内未确诊者,应进行科内讨论,日未确诊应进行全院讨论或请院外医生协助诊治。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可能出现的意外及,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天内完。5 .值班医生每日在上班前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要巡视病房,对危急重病员要做到。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的医疗工作,对危急重病员入院要,并扼要记入,交接班医生应对重危病人的交班记录履行手续。6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要求科室预开展或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进行论证。必须具有性、性、性等条件。科室应当具有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相关规章制度、和,以确保患者的安全。7 .医嘱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并,除外不得下达口头遗嘱,如下达口头遗嘱,必须,经医师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医师要及时,执行医嘱需须做到。8 .特殊病例及三类手术必须填写,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教部,必要时由医教部或业务副院长组织院内大讨论。9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负责携带和保管。10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护士应严格遵嘱执行。护理等级分为1级护理、2级护理、3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其中特级护理的适用对象为:;;三、问答题问答题问答题问答题(15分分分分1.首诊医师的工作职责是什么(6分。2.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内容是什么(9分?三基三严专项培训三基三严专项培训三基三严专项培训三基三严专项培训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考题考题考题考题答案答案答案答案姓名:科室:成绩:医医医医教教教教部部部部一、问答题:1、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有哪十三项?1首诊负责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手术前讨论制度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危重症抢救制度7会诊制度8查对制度9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0值班、交接班制度11医疗技术准入制度2分级护理制度13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制度2、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患者或其家属及其代人在患者出院后持相关证明,可否在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历?如可复印,只能复印病历的那些内容?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3、完整病历中那些部分属于主观病历?那些部分属于客观病历?主观: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客观: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O二、填空题: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中科主任、教授(副教授应每周查房12次,应由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中的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目的是为了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5、主治医师查房应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6、住院医师查房应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一般要求上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7、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8、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教部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9、术前讨论旨在明确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或禁忌症、手术方案前评估准备情况;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及对策。防止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安全性。10、一类手术由主治医师组织所分管的住院医师进行术前讨论。二类手术由科主任或高年资主治医师,组织所分管的医师进行术前讨论。三类手术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组织术前讨论。四类手术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组织术前讨论,并报医教部备案。特殊病例及三类手术必须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教部,必要时由医教部或业务副院长组织院内大讨论。重大手术、疑难重危手术、毁损性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除常规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必须由科主任报告医教部,组织院内、外有关科室进行大会诊讨论决定。11、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护措施。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三天内完成。12、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组织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已进行尸检病人的病例讨论,待尸检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超过2周。13、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教部派人参加。死亡病例讨论必须设专门记录本记录,并摘要记入记入病历。14、死亡病例讨论必须明确以下问题:(1死亡原因诊断是否正确(3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4从中吸取那些经验教训。(5今后的努力方向。15、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时间。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教部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教部,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教部和科主任。16、会诊制度中要求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会诊包含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门诊会诊、病房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外会诊、外出会诊。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17、会诊医师要求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18、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19、急诊会诊,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20、院内会诊,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部同意。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教部备案。21、院外会诊,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会诊邀请函,经我院医教部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并进一步选派专家协助会诊,以便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22、临床医生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m±0阮323、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敷料和器械数。24、新入院病人必须书写一份完整病历,除填写一般项目外,内容还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过敏史、家族史、系统回顾,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本科所见、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书写。病人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入病程记录内25、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次,重危病人和病情骤然恶化的病人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记载,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26、手术病人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27、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应由住院医师书写,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例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有详细记录,并填写死亡病历记录专页。28交接班制度要求各病区,急诊科观察室、留观病房均实行早班集体交接班,医生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注意力集中,交接班人在未完成交班前,不得离开病房。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29、医师交班时,应写好必要的记录,危重病人应在病人的床头交接班。交接班时要求认真、仔细,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医生负责,不得推诿。30、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要求科室预开展或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进行论证。必须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等条件。31、科室因当具有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以及确保患者安全的方案。32、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护士应严格遵嘱执行。护理等级分为1级护理2级护理、3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其中特别护理的病情依据有: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33、入院记录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交接班记录24小时内完成;转出(入记录24小时内未完成;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及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术后要连续3天书写病程记录;术后3天上级医师查看病人记录;出院(死亡)记录24小时内完成;病程记录:危重患者1天一记,病重患者2天一记,病情稳定患者3天一记,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5天一记。34、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高职教育深度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的再思考课题项目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中高职教育衔接体系的研究与构建”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11ZD015,课题主持人:杨理连)当前,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作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校企合作也经历了一个由初期浅层次合作到深层次推进的实践过程,但客观上校企合作双方参与深度不平衡的格局依然没有根本性改变,体制机制创新成为突破这一困境的重要途径。近些年,“四个合作”“12字培养模式”以及“双主体”人才培养等概念的提出,都说明当前与今后开展深层次校企合作将是高职教育的一个重点领域。一、高职教育推进深度校企合作的必要性1 .高职教育办出质量特色的重要途径。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区域经济发展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类型教育,其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培养过程更加贴近社会需要和企业的生产实际。只有将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紧密结合、学校师生与一线技术人员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此,积极推进深层次校企合作,发挥教育部门与产业部门的各自优势,共同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是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高职教育办出特色以及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2 .高职教育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由此可见,行业企业参与办学是深化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要和企业加强合作,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3 .区域经济扩大人力资源储备的重要手段。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办学模式、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办学特色等都受到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与水平的制约。对于区域经济来说,各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支撑。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不仅能够为区域输送大量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与最新的技术研究成果,并且可以扩大区域人力资源的储备,提升区域人才的整体素质,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4 .职业教育实现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高职院校只有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才能够真正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使高职教育培养出来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能够适应社会与用人单位的需要,从而合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内涵定位的认识校企合作是体现高职教育本质特征,以市场和就业需求为导向,院校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模式。伴随高职教育三十多年的发展,校企合作模式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特征。20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初,校企合作表现为“企业配合”的单向性浅层次合作。这个阶段的校企合作主要是为了解决院校实践教学设备和教师资源短缺的问题,企业单向地接受高职院校学生的“见习、实习”。相对而言,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较有优势,而地方政府举办的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较为困难。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企业要和职业院校加强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8年,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也再次提及“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一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高职院校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并逐步拓展合作领域,以此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在合作理念上,从单纯的院校单方利益主体向校企双赢和院校、企业、学生、社会多赢发展,合作范围涉及实训实习、订单培养、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合作研究等。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校企合作难以持续深化,影响合作效果。近些年,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在不断反思和创新中逐步走向深化,表现为“校企一体”的交互性深层次合作。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2009年,职教界提出“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2011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草案)首次提出“双主体”人才培养的概念等,使校企合作不仅对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使企业在人才使用、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等方面感受到合作对企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合作深度和广度都逐渐加强,校企合作趋向于一种“校企一体”或双主体型的、互动性强的深层次合作模式。笔者认为,就“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而言,校企合作是其基础,工学结合则是其目标,顶岗实习则是重要手段。三、校企合作主要实践模式的梳理1.“订单式”模式。“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已经成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战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院校根据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共同设置专业、课程内容,校企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有利资源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最终由用人单位通过协议约定安排学生就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该模式体现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以校企密切合作、互相信任、互利互惠为基础。通过签订用人订单,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使得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的用人要求相一致,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与企业的岗位需求相一致,课堂教学与企业的生产实训相一致,真正实现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为“订单式”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它以院校教学为辅、企业培训为主,院校规定学生在求学之时就与企业签订就业或培训合同,企业作为职业培训的核心主体,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合作办学中,自觉承担培养人才的任务,参与从院校招生到学生毕业的整个人才培养过程。然而,“订单”培养对合作企业要求较高,企业要有较大的人才需求,而且有能力为学生提供培训和实习的机会,因此,“订单”培养比较适用于与管理过程规范、岗位技能标准高的大型企业合作,其人才培养质量会受到院校的办学规模、企业的经营状况、院校与企业的关系、学生的就业意愿等多方面的影响。2 .“工学交替”模式。“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院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以培训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学生在院校学习与企业生产实践相互交替、半工半读,利用院校和企业两种紧密联系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把课堂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学生在校期间是学习者,进行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的学习;学生在企业期间是工作者,以企业员工职业素质和能力来要求自己,参加企业生产实践,深入到生产第一线认识最新的生产技术与产品,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渐了解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等。“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与美国的合作教育、英国的“三明治”教育模式相类似,是以学校为主体的校企合作模式,其最大的优点是学生可以边学习边实践,用在院校学习的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从而提高实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在企业实践的经历来补充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足,并通过实践来强化专业知识的记忆,进而提升学习的效果。此模式适合于职业岗位要求较高,学生需要较长时间的企业实践才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技术专业。3 .“顶岗实习”模式。“顶岗实习”模式是指高职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在距离毕业一年或半年的时间内,在企业、院校、学生以及家长共同认可情况下,院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一个阶段的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实习。通过毕业之前的顶岗实习,学生可以将在院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企业的生产实践密切结合,并且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一方面,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增强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毕业后进入企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短期用工的困难,达到企业、院校、学生共赢的目的。当前,“顶岗实习”模式在高等职业院校中被广泛应用,成为职业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办学普遍采用的重要模式之一。其特点是合作方便快捷,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自由度较大,校企双方的相互影响较小,但合作深度不够,且缺乏一定的延续性。然而,中小企业对岗位技能要求相对较低,同时也考虑到自身劳动力成本的问题,所以比较愿意接纳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4 .“产学研结合”模式。高等院校科研水平是提高其办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是保证其长久、稳定、科学发展的必要因素。由此,“产学研结合”是高等教育应采取的主要办学模式之一,也是加强高等院校内涵建设的必由之路。在该模式中,院校与企业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的要素优势,将科研作为合作办学的重点贯穿于人才培养过程中,通过科研使校企双方合作更加紧密。校企双方组成科研团队,共同搭建研究平台,进行科技开发或就技术创新进行专题合作。院校发挥专业师资的长处,企业发挥先进设备的优势,在校企资源共享的基础之上,就企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瓶颈展开技术攻关,共同研究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项产品、技术,形成院校科研成果服务于企业的实际生产,企业生产技术服务于院校的科研实验的良好局面。在国外的一些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中,科研也已经成为联结校企办学的重要桥梁。日本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一大特点就是强调院校与企业在科学研究方面的合作。企业为院校募集资金,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院校接受企业有关科研项目的委托,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活动,校企双方在技术革新等方面进行交流与互动,以期达到双赢的效果。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的分析1.政府提供政策保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目前,政府在资金投入、管理机制等方面采取一些指导政策,但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政策导向作用急需进一步深化。首先,政府要完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实施校企合作的重要保障。1996年我国颁布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实施以及保障条件等方面作了有关规定,但是其中对于校企合作的规定过于笼统化和原则化。由此,应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构建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对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学生等主体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作出具体的规定,不仅要明确企业不履行合作义务和违反职业教育法规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且要采取减免企业税收、为企业提供项目资助等鼓励性政策,通过规范立法来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区域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出台落实国家关于校企合作政策的具体措施,制定相关的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等。宁波市2009年3月实施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这是我国校企合作立法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2011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并下发北京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这些都为其他地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经验。再次,政府还应该继续加大对高职教育的资金投入,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并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构建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行业企业、社会各界等多元投资主体的投资渠道,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推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发展。2.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合作办学。目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大部分是院校主动向企业寻求合作,合作层次也主要停留在企业提供实习、实训设备、场所、项目资金等浅层面的合作。企业由于与院校在社会职责与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差异,其主动参与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主体作用,直接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效果。对企业而言,要树立正确的校企合作意识。应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意识到企业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直接受益者,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企业发展带来的效益和创造的价值。要树立高层次的企业价值观,体会到校企合作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意义。企业要真正将参与、支持、配合校企合作办学视为自己的义务与责任,切实发挥其主体作用。在行动上要主动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包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专业和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双师型师资等。企业要选派技术专家或操作能手到院校兼职授课,将最新的产品、技术、工艺等引进校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与当前就业市场信息,与职业院校进行良好的沟通,形成有效的协调模式,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培训制度,制定科学的校企合作管理章程和工作条例,做到周密安排、有效管理,为与院校共同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制度保障,在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同时,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3.院校增强办学优势,主动加强校企合作。高职院校正在积极探索与实践校企合作,但由于自身存在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实训条件不完备、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校企双方深层次、全方位的发展。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办学优势,主动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办学,树立正确的校企合作办学理念,认识到企业参与办学是体现高职教育办学特色并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因素。院校不但要加深与企业的联系并与之进行积极的沟通,更要积极寻找能够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领域,主动与企业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专业设置过程中,院校可以邀请企业专家、技术人员来共同参与,充分听取企业从人才使用角度提出的意见,根据企业发展动态和社会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来设置专业,并且根据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方向。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真正做到了解社会的用人要求和企业的岗位需求,以突出实践性为主线,以专业前沿知识改革课程内容,以职业能力导向改进教学方式,使得学生通过学习及时了解到最新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师资队伍建设应通过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教师深入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和挂职锻炼,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企业的专家、技术骨干来校兼职授课,建立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团队。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面,院校在建立学与做合一、教学与技术服务合一、生产与实训合一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同时,要与企业共同建立具备多种专业实习、实训功能的校外实训基地,将校内培训基地与校外培训基地紧密结合起来,弥补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资金投入有限、成本高、实训场景单一、更新缓慢等不足的现状,从而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并提高实践教学的水平C在合作模式的选择上,院校要结合自身的发展与实际,在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促进合作模式的多元化,以提高合作办学的效果。在管理层面,院校要主动建立由校企双方组成的管理组织机构,如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对其职责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要制定系统化与规范化的制度保障体系,将教学质量监控、激励和评价等制度落到实处,并确保这些制度的公平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高职院校还可以通过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科研队伍进行科研项目合作,以校园文化为主体、以企业文化为主导使校企文化相互融合等方式,主动拓宽与企业的合作领域,不断加深与企业的合作层次。高职教育深度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的再思考课题项目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中高职教育衔接体系的研究与构建”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11ZD015,课题主持人:杨理连)当前,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作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校企合作也经历了一个由初期浅层次合作到深层次推进的实践过程,但客观上校企合作双方参与深度不平衡的格局依然没有根本性改变,体制机制创新成为突破这一困境的重要途径。近些年,“四个合作”“12字培养模式”以及“双主体”人才培养等概念的提出,都说明当前与今后开展深层次校企合作将是高职教育的一个重点领域。一、高职教育推进深度校企合作的必要性1 .高职教育办出质量特色的重要途径。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区域经济发展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类型教育,其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培养过程更加贴近社会需要和企业的生产实际。只有将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紧密结合、学校师生与一线技术人员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此,积极推进深层次校企合作,发挥教育部门与产业部门的各自优势,共同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是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高职教育办出特色以及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2 .高职教育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由此可见,行业企业参与办学是深化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要和企业加强合作,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3 .区域经济扩大人力资源储备的重要手段。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办学模式、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办学特色等都受到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与水平的制约。对于区域经济来说,各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支撑。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不仅能够为区域输送大量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与最新的技术研究成果,并且可以扩大区域人力资源的储备,提升区域人才的整体素质,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4 .职业教育实现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高职院校只有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才能够真正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使高职教育培养出来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能够适应社会与用人单位的需要,从而合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内涵定位的认识校企合作是体现高职教育本质特征,以市场和就业需求为导向,院校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模式。伴随高职教育三十多年的发展,校企合作模式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特征。20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初,校企合作表现为“企业配合”的单向性浅层次合作。这个阶段的校企合作主要是为了解决院校实践教学设备和教师资源短缺的问题,企业单向地接受高职院校学生的“见习、实习”。相对而言,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较有优势,而地方政府举办的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较为困难。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企业要和职业院校加强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8年,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也再次提及“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一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高职院校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并逐步拓展合作领域,以此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在合作理念上,从单纯的院校单方利益主体向校企双赢和院校、企业、学生、社会多赢发展,合作范围涉及实训实习、订单培养、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合作研究等。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校企合作难以持续深化,影响合作效果。近些年,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在不断反思和创新中逐步走向深化,表现为“校企一体”的交互性深层次合作。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2009年,职教界提出“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2011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草案)首次提出“双主体”人才培养的概念等,使校企合作不仅对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使企业在人才使用、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等方面感受到合作对企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合作深度和广度都逐渐加强,校企合作趋向于一种“校企一体”或双主体型的、互动性强的深层次合作模式。笔者认为,就“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而言,校企合作是其基础,工学结合则是其目标,顶岗实习则是重要手段。三、校企合作主要实践模式的梳理1.“订单式”模式。“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已经成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战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院校根据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共同设置专业、课程内容,校企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有利资源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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