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浙江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

    • 资源ID:1066093       资源大小:19.17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浙江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

    浙江省中划卜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引导促进我省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则(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财政部下达我省的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后续将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评估结果确定本实施细则是否延续执行。(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聚焦重点、讲求绩效的原则,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经贸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程序确定具体支持政策。(三)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和经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省财政厅负责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会同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按程序确定专项资金支持事项;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审核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提出的年度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下达资金和绩效(四)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因素法、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等方式分配。1 .因素法分配。根据各地有实绩外贸企业数量、出口情况及上年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分配。2 .项目法分配。对于财政部、商务部以项目法为主下达我省西寺政策性事项及重大战略性项目的资金,根据商务部或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发布的申报通知,按程序确定支持对象。具体分配事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年度工作文件明确。其他项目法下达的资金,由省商务厅、省经信厅分别会同省财政厅发布申报通知,根据申报文件按程序确定支持对象、具体支持内容和标准等。资金支持的有关试点示范工作事项,一般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拟支持地区。3 .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分配。对于兼顾引导和需要各地组织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支持事项,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分配。资金分配依据专项资金有关政策文件执行。(五)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依据支持范围统筹确定,包括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企业、各类贸易产业集聚区、地区试点示范等。(六)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依据支持范围和支持对象确定,包括财政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七)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禁止性补贴;人员经费,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财政补助单位工作经费,包括项目评审费用、审计费用、绩效评价费用、公务人员差旅费等;新建扩建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专项资金支持。二、资金申请、审核下达及管理使用(八)对于需经商务部、财政部审核或评审确定的支持事项,由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牵头组织,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及时向商务部、财政部报送申请材料,并抄送财政部浙江监管局。(九)专项资金申报程序。省商务厅、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本办法和财政部、商务部年度工作文件等,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支持重点和内容,原则上于10月底前组织开展下一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各市、县(市、区)商务、经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工作配合,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做好项目真实性等审核并按要求上报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级主管单位对所属企业和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正式行文直接报送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厅负责牵头对报送材料进行合规性等审核,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开展现场核查等。审核合格的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适合公开的事项除外),根据公示结果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十)专项资金下达程序。省商务厅、省经信厅在收到财政部下达资金文件20日内,将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及绩效目标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应及时审核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报送的资金分配建议,在收到财政部下达资金文件30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将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并同步抄送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十一)各市、县(市、区)商务、经信主管部门应当在符合本办法及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厅工作通知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组织用好专项资金。对于因素法以及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分配的资金,应当加强资金统筹使用,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年度支持重点。(十二)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三、绩效管理和监督(+三)市县商务部门、经信部门应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按照规定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配合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十四)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五)市县商务、经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如发现资金申报、使用等存在问题应当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当及时上报。配合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开展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十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将收回相关资金,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十七)各级商务部门、经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申报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资金分配、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四、附则(十八)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十九)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企2014145号)同时废止。浙江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省经信厅联合制定的浙江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省级财政部门可会同商务部门根据该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为此,省财政厅结合我省外经贸发展实际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会同省商务厅、省经信厅共同起草了实施细则。二、主要内容实施细则包含以下五个部分内容,具体说明如下:(一)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实施期限、使用和管理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和经信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其中特别明确资金申报、使用单位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的主体责任。(二)资金支持范围和分配方式。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使用方向,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及支持方式,专项资金禁止列支范围。(三)资金申请、审核及下达管理要求。明确需经商务部、财政部审核或评审确定的支持事项申报审核流程,其他因素法下达我省的专项资金申请、审核及下达管理要求及商务部门、经信部门、财政部门职责分工。(四)绩效管理和监督要求。明确商务部门、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在绩效管理和监督方面的要求及职责分工,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单位的财务管理要求,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措施。(五)附则。明确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三、适用范围及对象适用范围:财政部下达我省的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适用对象:依据支持范围统筹确定,包括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企业、各类贸易产业集聚区、地区试点示范等。四、文件术语释义无。五、其他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企(2014)145号)同时废止。

    注意事项

    本文(浙江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