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联合体风险与收益分担现状及合作策略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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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联合体风险与收益分担现状及合作策略分析.docx
EPC总承包联合体既与收益分担H啾及合作僦分析1 .研究背景1.1 本文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项目建设规模越来越巨大,越来越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EPC模式作为目前工程承包模式中管理优势最大,最适应大规模复杂项目的工程承包模式得到了蓬勃的发展。E(Engineering的缩写)代表设计,即根据项目建成后的用途,对机器、设备、装置等系统、工艺、流程等进行设计,常规理解的建筑空间与功能设计只是其中一个部分1;P(Procurement的缩写)即由承包方依据项目建成后的功能、规划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建成后的设备、家具、装置、设施等进行采购;C(Construction的缩写)则是指依据承包人产出的设计文件,对项目进行建设,对装备、设施等进行调试2。典型的EPC模式项目通常是由工程总承包方根据合同要求,全面开展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工作,并对项目管理的进度、质量、投资目标负责。EPC总承包模式由包括两种组织方式。一是由设计/施工单位充当总承包方,再由总承包方组织施工/设计单位作为其分包单位来实施。在这种模式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是管理关系,由总承包单位向业主负责。还有一种模式是由设计、施工、采购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充当总承包方,各单位属于平行关系,各方依靠联合体协议划定彼此权责。各方自己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近年来,由于项目的复杂性、风险性和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项目对总承包方技术实力、资金实力等要求要求越来越高。我国现行的建筑企业中多是在设计、采购、施工中某一领域具备较强优势,往往无法依靠自身实力承担这样的项目。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EPC联合体承包模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2 EPC总承包联合体模式的核心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外时联合体各方是以“一个联合体”的名义出现,各方的核心利益一致,即为联合体整体利益。但在联合体内部,各方则是以自身的名义出现,其利益为自身利益,不一定与联合体整体利益一致。对外一致,对内则多考虑自身。这种模式下最重要的管理任务在于:如何建立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同机制。即如何解决设计、施工一体化后产生的额外收益分配及其风险分担问题。提高联合体各方相互协调配合,在各自技术优势下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的积极性3。学者们对此开展了大量工作,李本辉分析了EPC总承包项目下业主、业主代表及总承包上之间的博弈关系,提出了建立激励机制的必要性4。何磊以实际工程为依托,以博弈论为基础分别建立了DB模式和EPC模式中各单位收益分配模型,确定了合理的收益分配比例51向鹏成分别站在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的视角,分析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三者间博弈行为,并分别对三者的博弈给出了建议6。黄仕靖基于博弈论,分析了EPC总承包采购中业主方、总承包方、供货方的信息传递的路径及博弈情况7。现有的研究主要是针对EPC项目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博弈分析,或者是以博弈论为基础,研究各参与方的收益分配、信息传递等。鲜有同时分析EPC总承包项目各参与方的风险分担与收益分配的。在此背景下,本文分析了EPC总承包工程中的收益和承担的风险情况,并分析了总承包联合体各方的合作策略。2 .EPC总承包风险与收益分析EPC总承包模式能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其减少了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调难度与协调工作量。降低了沟通成本,减少了常规项目中因设计施工不协调导致的设计变更,进度损失等。1.1.1 EPC总承包联合体风险因素由于现行EPC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且通常在合同中约定,总承包方的报价中包含了风险溢价。使得EPC项目的风险从业主方转移至总承包方。为了客观、全面的反应出本文通过专家访谈,访问了政府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对EPC项目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关于EPC项目存在的风险问题。并结合前人研究成果8-10,确定了EPC项目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详见表1o表1EPC总承包项目风险因素1.1.2 EPC总承包联合体风险分担现状由于EPC联合体各方对风险的控制能力、承担意愿、承受能力不同,EPC风险的分担通常需要经历多个阶段。首先确认这个风险是否处于某个联合体成员的控制范围或者是否由某个联合体成员引起。若满足以上条件,且该成员有能力承担这样的风险,则该风险由归因成员独自承受;若满足上述条件,但该成员无能力承担该风险,则该风险由EPC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并根据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确定各家分摊比例。如果风险很难分清归因方/归责方,则由联合体共同承担,分摊原则与前述相同。通常而言,EPC风险分担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归因原则11风险的分担应具有一定的公平性,若某个风险因素是由EPC联合体某方自身原因引起或者某个风险源在EPC联合体某方的控制下,则应该由该归因方独自承担该风险。(2)风险与风险控制能力相适应原则12即风险承担者应有与其所承担风险相适应的风险控制能力,能以合理的成本在风险发生前规避或在风险发生后采取措施。(3)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原则13为尽量保证联合体合作的良好,风险分担必须具有一定的公平性,风险分担比例较多的主体也应获得的较多的收益。(4)风险分担上限原则14收益分配必须考虑承担主体的承受能力,超过风险承受能力的分担,承担主体无力承担,按照联合体对外签署的协议,依然由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实质上仍然属于联合体共同分担。且这样分担风险会破坏合作关系,甚至可能导致项目失败。风险的分担是一个动态过程,若在上述风险分担过程中出现新风险或者风险发生变化,则需再次按照上述方法分担。2. 2EPC总承包联合体收益分析EPC总承包项目利润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施工方/设计方/采购方按照传统建设模式所能获取的行业平均利润、因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实现设计-施工采购统筹协调、设计优化所获取的总承包模式优化利润和采用总承包模式管理降本增效所获取的利润。即EPC总承包项目利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式中:T为EPC总承包项目总利润;Ai为EPC总承包联合体按照传统模式参与项目时获取的行业平均利润;D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后的设计/施工优化收益;M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后的管理收益。(1)行业平均利润行业平均利润对于设计方主要指设计方按照常规设计合同,正常完成类似规模、技术难度、造价水平的工程时所获取的平均利润;对于施工方则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常规承包模式完成合同委托施工内容所获取的常规利润;对于采购方则是指采购方以常规模式完成项目采购所获取利润。行业常规利润主要与行业有关,受项目情况和企业管理水平影响,通常情况企业平均利润在行业平均利润水平附近上下波动。(2)总承包优化收益总承包优化收益是指由于采取了EPC总承包模式,实现了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降低了沟通成本,减少了常规项目中因设计施工脱节产生的设计变更、进度延误等。同时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和采购单位往往提前发现设计图中的不合理处或潜在的可优化处,与设计单位一体化后能提出优化建议,实现成本节约。据有关统计,若在前期设计时邀请施工单位、采购单位深度参与,对项目进行充分的优化,最终的优化收益高达造价的14%5。由于我国现行工程中,常规承包模式中设计合同一般采取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单位常常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标准图集、标准断面、标准设计等,识图加快设计进度提高效率。这样的情况下就存在“过度设计”的隐患,对于部分长、大工程如公路、隧道、边坡等更是如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充分协作,提前掌握精细的现场情况,更加精准的“定制化”设计,进一步节省工程造价。节省的部分则作为收益的一部分分配至各单位。(3)总承包管理收益总承包管理利润是指,由EPC总承包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业主方的沟通、对项目的全面统筹协调、成本控制等形成的收益。在实际中该部分利润通常由联合体牵头方所有。该部分收益与总承包牵头方的协调管理水平、项目情况、联合体其他参与方的配合度、成本管理能力有关。若管理不当,该部分收益可能为负。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部分收益与优化收益、行业平均利润多少无关,是相对固定的。2.2.2EPC总承包收益分配现状EPC总承包项目收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行业平均利润,联合体成员均能获取,该收益与个体的合作意愿、配合积极度无关,是一个固定值。二是总承包优化收益,联合体成员均能获取,但该收益与个体的合作意愿、配合积极度紧密相关,是变化值。三是总承包管理利润,该收益由总承包牵头方独享,其他成员无法获取。在收益分配形式方面,目前常规做法主要包括有产出固定分享、固定支付及两种混合的形式5。产出固定分享式主要是考虑成员贡献度、资金投入情况、风险分担情况后协商确定项目分配比例。固定支付式则是在合作前期,考虑项目特点及各成员工作内容,以造价为收益分配计算基准,协商确定具体分配比例。混合式则介于两者之间。在实际分配时,均是在项目结束后按照前期确定的分配比例,进行最终收益的分配计算,分配比例不会发生变化。3. EPC总承包联合体合作策略分析根据前述分析,在EPC总承包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联系紧密,利益相关,但对外联合、对内独立的特性使得双方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常存在个体利益与联合体利益矛盾的情况。作为理性的逐利企业,相互之间在做出决策时不得不考虑决策可能产生的影响及联合体合作方的应对对策15。3.1 设计单位合作策略分析目前我国EPC总承包项目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项目所能获取的收益是固定的。联合体各方都希望在合同范围内付出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现行设计费定价采用政府指导价模式进行,对于大多数项目设计收益是一个固定值。确实按照现行制度设计费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16。但即使设计单位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对设计进行优化,创造大额总承包优化收益。这一额外收益的较大比例也属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仅能获取较少部分。而积极配合设计优化工作会产生较多变更,增加工作量,增加成本甚至可能会降低设计费率,影响设计单位收益。因而设计单位缺乏内在优化设计的动力,更倾向于减少设计中的变更,采取更加保守的方案。且由于生产的压力,同一个设计师会不可避免的同时对多个项目进行设计。设计师们分配给每一项目的时间短,鲜有时间对设计进行深度思考和优化,不可避免的出现常规项目中出现的设计缺陷、设计遗漏等问题。导致设计变更的增加及对项目进度产生不利影响17。在额外激励收益小于积极配合参与付出成本的情况下设计单位通常不会站在施工单位的角度考虑问题。3. 2施工单位合作策略分析施工单位则是希望在满足规范、条文的前提下,最经济高效的完成图纸设计内容,最大化获取总承包优化收益。而这一诉求不可避免与设计单位出图时的保守原则相冲突,于是产生设计变更。在传统收益分配机制下,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冲突,施工单位难以驱使设计单位积极配合其完成相应的优化和变更工作。因此施工单位必须改变传统的收益分配模式,让渡一部分总承包优化收益,使设计单位有内在动力积极配合设计的优化工作。双方不可避免的产生博弈与冲突。要充分调动设计单位的积极性,应由施工单位主动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优化收益共享协议,在该协议中提高设计单位总承包优化收益的分配比例。再由设计单位配合施工单位提前介入设计阶段,获取重要信息与设计参数。对造价较大、技术复杂的部位与施工单位充分协作沟通,充分听取施工单位的意见,发挥设计单位的技术优势,减少图纸变更,实现真正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做大总承包优化收益的蛋糕。结语:通过分析EPC总承包联合体的收益与风险,讨论了EPC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作策略,得出以下结论:(1)EPC项目的收益包括行业平均利润、总承包优化收益、总承包管理收益;其中行业平均利润是联合体成员均可以获取的利润,总承包优化收益的大头由施工单位获取,少部分由设计单位与采购单位获取。(2) EPC项目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环境风险、管理风险、运营风险和技术风险,在对风险进行分担时主要考虑按照归因原则、风险与风险控制能力相适应原则、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原则、风险分担上限原则进行分担。(3)在EPC总承包项目中,由于收益分配规则的原因,施工单位倾向于加快出图速度,减少设计变更;而设计单位倾向于保守设计、付出最少的成本完成设计任务,二者随同为EPC总承包联合体成员,但核心利益并不一致。(4)要调动设计单位的积极性,应提高设计单位在总承包优化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实现真正的设计施工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