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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T11086-2023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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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T11086-2023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技术规范.docx

    ICS27.180P 61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11086-2023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WindTurbineCompositeBucketFoundationsforOffshoreWindPowerProjects2023-02-06发布国家能源局2023-08-0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WindTurbineCompositeBucketFoundationsforOffshoreWindPowerProjectsNBT11086-2023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3年08月06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年北京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高压直流保护测试设备技术规范等168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DesignofUndergroundSteelBifurcatedPipewithCrescentRibofHydropowerStations)等20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防水材料用沥青1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附件:L行业标准目录2 .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3 .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国家能源局2023年2月6日附件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36NB/T110862023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简型基础技术规范2023-02-062023-08-06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9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9)5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材料、工程地质条件、复合筒型基础结构设计、复合筒型基础地基计算、复合筒型基础建造、复合筒型基础运输、复合筒型基础安装、复合筒型基础冲刷防护。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电场规划设计分技术委员会(NEA/TCI/SC1)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O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学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江苏道达风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王良友练继建何奔李炜王武斌吕鹏远刘润王海军王滨李爱东林毅峰毕亚雄蔡绍宽高鹏刘永刚刘运志张磊刘俊峰刘兵许新鑫倪道俊周蔺董霄峰姜娟李涛王继伟郭耀华吕娜李文轩黄绍幸肖瑶瑶校建东杨旭熊根王李吉那彩云赵方亮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赵生校国振韩勃刘东华刘玮赵春晓郭珍妮封晓伟周颖张金福宋启明汤旅军何江飞鞠琳顾晓强田伟辉袁宗浩李瑜谢宏文徐耀兵张甲雷王朝辉冯学佩田景奎刘从柱李红有刘磊齐军齐志诚汤东升朱学敏李宁贺旭东张文忠张云杰林毅峰江松席晶黎发贵1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3.1 一般规定43.2 设计安全标准43.3 建造与运输安装要求54材料65工程地质和其他海洋环境条件76复合筒型基础结构设计86.1 结构体型设计86.2 结构设计86.3 沉贯分析86.4 建造与安装屈曲分析96.5 构造96.6 附属结构设计97复合筒型基础地基计算108复合筒型基础建造118.1 混凝土结构施工118.2 钢结构制造118.3 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组合施工119复合筒型基础运输139.1 一般规定139.2 出运前准备139.3 采用船舶运输139.4 浮运139.5 运输过程监测与控制1410复合筒型基础安装1510.1 一般规定1510.2 沉放准备1510.3 入土前沉放1510.4 入土沉放1510.5 沉放安装后处理1611复合筒型基础冲刷防护1711.1 一般规定1711.2 冲刷评估17113防冲刷措施17本规范用词说明18引用标准名录19附:条文说明20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43.1 GeneralRequirements43.2 DesignSafetyStandards43.3 Construction,TransportationandInstallationRequirements54 Materials65 EngineeringGeologicalandOtherMarineEnvironmentalConditions76 StructuralDesign86.1 StructuralTypeDesign86.2 StructureDesign86.3 PenetrationAnalysis86.4 BucklingAnalysisDuringConstructionandInstallation96.5 StructureRequirements96.6 SecondaryStructureDesign97 GeotechnicalDesign108 Construction118.1 ConcreteStructureConstruction118.2 SteelStructureManufacture118.3 ConcreteStructureandSteelStructureConnection119 Transportation139.1 GeneralRequirements139.2 Pre-transportationPreparation139.3 Shipping139.4 FloatingTransportation139.5 TransportationMonitoringandControl1410 Installation1510.1 GeneralRequirements1510.2 Pre-installationPreparation1510.3 1.owering1510.4 Penetration1510.5 Post-processingofInstallation1611 ScouringProtection1711.1 GeneralRequirements1711.2 ScouringEvaluation1711.3 ScouringProtectionMeasures17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181.istofQuotedStandards19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01.0.1为规范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设计、建造、运输、安装、监测的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友好,制定本规范。1. 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设计和施工。1.0.3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0.1复合筒型基础compositebucketfoundation一种由单筒(含筒裙、分舱板、顶盖)及上部过渡段组成的海上风电机组复合基础,可为钢、钢筋混凝土或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基础安装过程主要通过自重以及抽出筒内水和气形成的内外压差使基础插入海床。2.0.2拖航tuggingnavigation采用拖轮、拖具及固定装置对海上自升式平台、浮船坞、无动力装置的驳船等进行牵引运输的方式。2.0.3顶盖bucketIid单筒顶端起封闭、荷载传递作用的板梁结构。2.0.4过渡段transitionpiece连接单筒顶盖与风电机组塔筒的过渡结构,主要有弧形圆台、单立柱、导管架等结构型式。2. 0.5分舱板bulkhead筒内的隔板结构,将筒体分成若干个独立的隔舱,有利于浮稳性和基础调平。2.0.6筒裙bucketskirt复合筒型基础入土或基本入土的部分,可为钢、钢筋混凝土或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内部设置有分舱板。2.0.7自浮稳性self-floatingstability复合筒型基础不含助浮措施的自身浮稳性。2.0.8整体浮运integratedfloatingtransportation采用专用船舶将复合筒型基础加风电机组一体化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方式。2.0.9水封高度watersealingheight复合筒型基础自浮和浮运过程中,筒内液面与筒裙底端的平均距离。2.0.10入土前沉放lowering复合筒型基础与运输船舶分离至筒裙底端接近泥面的过程。2.0.11入土沉放penetration复合筒型基础筒裙底端接触泥面至设计入土深度的过程。2.0.12自重入土沉放self-weightpenetration依靠复合筒型基础或附加上部风电机组的自重贯入海床的过程。2.0.13压差入土沉放SUCtioII-assistedpenetration通过筒内排气/排水形成内外压差实现复合筒型基础入土沉放至设计入土深度的过程。2.0.14筒体屈曲bucklingofbucket复合筒型基础建造、运输及安装过程中筒顶盖、筒裙或分舱板的屈曲变形。2.0.15渗透破坏seepagefailure复合筒型基础入土沉放过程中,渗流作用导致基础海床土体管涌、液化、失稳等破坏现象,削弱筒内密封性。2.0.16基础调平leveling通过调整单筒各舱压力等方式,使基础水平度满足设计要求的过程。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复合筒型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10105.海上风电场工程建(构)筑物荷载规范NB/T11084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3.1.2复合筒型基础可用于淤泥、淤泥质土、粘土、粉土、砂性土等地层。3.1.3复合筒型基础结构设计和安装分析应考虑筒土相互作用理论的复杂性和不同区域海床土体工程特性的差异性,宜结合室内试验、现场试验和监测成果进行。3.L4复合筒型基础的设计和运维应考虑海底冲刷对基础结构安全稳定的影响,设计阶段宜通过室内物理模型试验模拟海底冲刷对基础结构影响,采取有效的冲刷防护措施,基础建成后应加强海底冲刷监测和防冲刷保护。3.1.5复合筒型基础混凝土过渡段与塔筒的连接宜采用锚栓笼结构,钢结构过渡段与塔筒的连接宜采用法兰结构。3.L6复合筒型基础结构体型复杂或受波浪荷载影响较大时,波浪荷载宜结合数值模拟或物理模型试验成果确定。3.1.7复合筒型基础安全监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10105.海上风电场工程结构安全监测建设规范NB/T11085的有关规定。3.2设计安全标准3.2.1复合筒型基础设计安全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10105的有关规定。3.2.2复合筒型基础计入施工误差后,基础顶位置整个运行期内累积总倾角不应超过0.50°o3.2.3包含地基、复合筒型基础、风电机组在内的整体结构固有频率,宜避开风电机组运行时由转子转动产生的激励频率范围。风电机组设备厂家另有规定时,应按风电机组设备厂家的规定执行。3.3建造与运输安装要求3.3.1复合筒型基础施工应制定相关的安全应急预案。3.3.2复合筒型基础建造场地应满足材料和结构堆放所需的场地范围和地基承载要求。3.3.3 复合筒型基础的整体浮运及安装应采用专业施工装备,浮运船舶应满足基础尺寸、运输海况、浮稳性等要求。3.3.4 复合筒型基础运输全过程水深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3.3.5 复合筒型基础安装采用的负压沉贯设备应满足场址水深条件、设计水头、抽水流量等要求。4材料4.0.1复合筒型基础用钢材、钢筋、混凝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10105的有关规定。4.0.2灌浆材料应采用流动性好、易泵性、无收缩、无泌水的水泥基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的有关规定。4.0.3用于锚板下二次灌浆的灌浆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早强、超高强、高密实度、自流平的特点,满足结构连接要求所需的抗压、抗拉、抗弯、抗剪、抗疲劳等力学性能,力学性能应通过试验验证。2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和耐久性。3与钢材间有较好的粘结性。4.0.4用于沉放完成后筒顶盖与海床间空隙灌浆的灌浆材料应满足灌浆施工所需的浆液密度、流动性、凝固时间等要求,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5工程地质和其他海洋环境条件5.0.1复合筒型基础设计前应开展地质勘察,探明机位处工程地质条件,勘察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GB51395的有关规定。5.0.2每个筒型基础位置应至少开展一个静力触探测试,单个静探孔宜布设在机位中心附近,多个静探孔宜沿筒裙对称布设,测试孔深不宜小于筒裙底端以下1.5倍2.0倍筒高。5. 0.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静力触探试验成果、地基地层结构、厚度、埋深、密实程度、物理力学特征和建议持力层深度等内容。5.1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风电场工程地质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地基土体的承载能力、抗变形能力、振动液化的可能性、特殊土体的工程地质特性、地下水对地基影响及环境水和土体的腐蚀性等工程地质问题。5.2 .5地基地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宜包括含水量、湿密度、土粒比重、孔隙比、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粘聚力、内摩擦角、筒-土摩擦角、不排水抗剪强度、灵敏度、泊松比、变形模量、剪切模量、压缩模量、渗透系数和剪切波速等。5.0.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宜分别提供用于基础在位状态安全稳定性分析和沉贯阻力分析的力学性质指标。5. 0.7对于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沉贯风险较大场区,宜开展现场试沉贯校验沉贯阻力参数。5.1 .8风能资源测量及海洋水文观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及海洋水文观测规范NB/T31029的有关规定。5.2 9海底地形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测量规程NB/T10104的有关规定。6复合筒型基础结构设计6.1 结构体型设计6.1.1 复合筒型基础根据材料属性不同可分为全钢复合筒型基础、钢筋混凝土复合筒型基础和钢-混凝土组合复合筒型基础。6.1.2 复合筒型基础的过渡段可采用弧形圆台、单立柱、导管架等结构型式。6. 2结构设计6.2 .1复合筒型基础结构静力、动力、疲劳、抗震分析、抗冰设计和连接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10105的有关规定。6.3 .2复合简型基础结构的疲劳分析应满足下列要求:1全钢复合筒型基础应进行基础与塔筒连接结构、钢质过渡段和连接节点的疲劳分析。2全混凝土复合筒型基础与钢-混凝土组合复合筒型基础应进行基础与塔筒连接结构、基础过渡段混凝土和基础内钢筋的疲劳分析。6.2.3复合筒型基础结构抗震分析应考虑地基土体液化、弱化和水体地震附加动力效应的影响。6.2.4复合筒型基础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与周围介质间的相互作用,宜采用三维数值计算方法。6. 3沉贯分析6.1.1 复合筒型基础每个机位均应进行沉贯分析。6.1.2 复合筒型基础沉贯分析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水深、结构特点、上部荷载和负压系统特性等因素。6.1.3 复合筒型基础沉贯阻力宜采用静力触探测试数据、室内土工试验结果进行计算。6.1.4 有沉贯经验的场区,宜根据已有沉贯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无沉贯经验的场区,宜结合现场试沉贯成果进行综合分析。6.3.5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沉贯风险较大的场区,应通过调整基础结构或采用可靠的辅助措施降低沉贯风险,并制定基础未沉贯到位的预案。6. 4建造与安装屈曲分析6.1.1 复合筒型基础应进行建造与安装过程的屈曲分析。6.1.2 复合筒型基础建造和干拖运输过程应进行自重荷载作用下筒裙结构的屈曲分析。6.1.3 复合筒型基础浮运和沉放安装过程应进行筒内外压差、分舱压差作用下筒顶盖、筒裙和分舱板结构的屈曲分析。6.5构造6.5.1全钢复合筒型基础过渡段宜采用含斜撑的单立柱结构型式。6.5.2钢-混凝土组合复合筒型基础与全混凝土复合筒型基础过渡段宜采用弧形圆台型式。6.5.3复合筒型基础的筒裙高度与直径或等效直径的比值范围宜为1/51/2。6.5.4复合筒型基础筒裙直径或等效直径宜为轮毂到泥面总高度的1/61/3。6.5.5对于筒壁较厚或地基土体强度较大的复合筒型基础,还宜考虑增加减阻措施,减阻效果宜由试验、理论分析综合确定。6.6附属结构设计6.6.1复合筒型基础附属结构宜包括靠泊防撞构件、内外平台、爬梯和电缆管等。6.6.2复合筒型基础靠泊防撞构件设计应考虑船舶靠船力对过渡段的影响,全钢复合筒型基础宜进行过渡段的屈曲验算,全混凝土复合筒型基础与钢-混凝土组合复合筒型基础宜进行过渡段的强度验算。6.6.3复合筒型基础附属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10105的有关规定。7.0.1复合筒型基础的地基稳定性、承载力和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10105的有关规定。7.0.2复合筒型基础地基计算时,可将复合筒型基础和筒内土体视为整体。7.0.3复合筒型基础地基承载力、变形验算,应考虑风电机组运行荷载、波浪、风和海流等循环荷载作用下土体强度和刚度的变化。7.0.4复合筒型基础地基稳定性、承载力和变形计算应考虑基础周围冲刷情况,冲刷深度与范围可根据数值模拟、物理模型试验或现场观测确定。7.0.5复合筒型基础的筒裙底端不宜设置在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中。复合筒型基础持力层落在液化土层时,应进行专门研究论证。7.0.6复合筒型基础整体稳定性验算可采用竖向-水平-弯矩(V-H-M)包络面法。8.1 混凝土结构建造8.1.1复合筒型基础的混凝土、钢筋或钢绞线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2和滑动模板工程技术标准GB/T50113的有关规定。8.1.2混凝土配制强度和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的确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2的有关规定。8.1.3复合筒型基础混凝土的浇筑宜按设计厚度、次序、方向分层进行,分层厚度应根据气温、浇筑能力和振捣设备综合分析确定。8.1.4复合筒型基础混凝土构件应采用淡水养护。8. 2钢结构制造8.1.1 1复合筒型基础钢结构的加工、焊接、检验应满足设计要求。8.1.2 2.2筒体结构相邻管段的纵焊缝间距不宜小于2000mm。8.1.3 主体结构焊缝应为全熔透焊缝,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有关规定。8.1.4 主体结构焊接质量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NB/T47013.3和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NB/T47013.4的有关规定,采用100%超声波探伤无损检验,验收等级为I级;T型接头等关键部位应增加100%磁粉探伤,验收等级为I级。8.1.5 复合筒型基础结构堆放场地的地基承载力、垫木和堆垛的稳定性应满足堆放要求。8.1.6 2.6复合筒型基础在起吊、运输和堆存过程中应避免碰撞、摩擦,防止防腐涂层破损、管节变形。8. 3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组合1. 3.1混凝土结构起重设备的能力应满足结构起吊要求,起重能力安全裕量不宜小于1.3o2. 3.2基础吊耳的设计应与专用起吊设备的吊钩布置相匹配。基础起吊时每根钢丝绳应处于均匀受拉状态,逐级增加钢丝绳拉力,每级拉力宜稳定至少IOmin后检验所有钢丝绳是否均匀受力。8. 3.3起吊过程中起吊力超过混凝土结构自重后,宜先吊离地面IOCm,保持结构稳定后以不超过lm/min的速度将混凝土结构提升至指定高度。9. 3.4混凝土结构起吊至钢筒体结构上后,宜逐级减少钢丝绳拉力,每级拉力宜至少保持稳定Iomin。10. 3.5混凝土结构底部钢板与钢筒裙、分舱板应采用焊接连接,焊缝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9.1一般规定11. 1.1复合筒型基础运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规范GB/T50571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施工海域气象、水文、航道等资料,确定合适的航线及浮运时段。12. .2复合筒型基础运输前,应拟定应对突发恶劣天气状况及其他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应选定运输过程中及海上驻留时躲避恶劣天气状况的规避路线及避风锚地或港口。13. .3复合筒型基础采用船舶运输或浮运方式运输均应进行吃水、压载和运输浮稳性分析。9. 2出运前准备9.1.1 海上施工运输前,应遵守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和各分隔航道的通航制度,制定特殊航线的安全运输措施,并应获得地方主管部门和海事部门批准。9.1.2 在码头进行风电机组与基础组装时,应根据所吊装的风电机组重量及重心,对基础各分舱实时补充空气,动态调整各分舱室压力值。9.1.3 在码头进行风电机组与基础组装时,风速不宜大于5级。9.3 采用船舶运输9.3.1运输驳船的尺度、载重量应分别与复合筒型基础尺寸、重量相适应,应验算驳船甲板结构强度和刚度是否满足装船和运输要求。9.3.2复合筒型基础装船方式应根据复合筒型基础尺寸、重量和码头条件综合确定,可采用吊装、滚装等作业方法。9.3.3采用驳船进行复合筒型基础运输时,应校核支撑结构和系固装置的可靠性。9.3.4采用拖轮拖带作业方式时,拖轮的选型应满足拖航要求。9.4 浮运9.4.1 复合筒型基础浮运可分为基础单独浮运或基础加风电机组整体浮运。9.4.2 浮运前应确定不同水封高度筒内外压差和各分舱压差的临界值,宜采用有限元方法进行计算。9.4.3 水封高度和各舱舱内压力值宜根据航道水深条件、自浮稳性、筒内外压差和各分舱压差的临界值综合确定。9.4.4 复合筒型基础起浮应满足自浮稳性的要求。自浮稳性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辅助浮箱等措施来提高起浮阶段稳性。9.4.5 4.5基础单独浮运或基础加风电机组整体浮运拖航的航道水深、宽度应满足浮运船舶工作空间的要求,筒底至海床面趁潮富余水深不宜小于Inl和最大吃水深度的10%,航道最窄宽度宜比船舶宽度大IOm以上。航道沿线应无暗礁、浅点、渔网点和水产养殖区等航行障碍。9.4.6 4.6复合筒型基础单独浮运或基础加风电机组整体浮运应满足拖航稳性要求。9.4.7 浮运启航风速宜小于6级,有义波高宜小于L5m;拖航过程中风速宜小于8级,有义波高宜小于2m。9.4.8 4.8复合筒型基础浮运前应进行浮运拖航阻力计算,应依据拖航阻力选择拖船类型。拖航阻力值应小于拖船最大系柱拖力的75%。拖船的有效功率可根据能同时满足在顶风风速、顶流流速下保持航向的条件确定,拖船宜包括主拖船和辅拖船。9.4.9 复合筒型基础浮运的水封高度不宜小于2m,应根据航道条件和拖航阻力,综合确定船舶吃水深度、复合筒型基础与浮运船舶的绑扎封固方案。9.4.10 4.10复合筒型基础浮运拖航的动稳性可通过数值分析或物理模型试验复核。9.4.11 复合筒型基础浮运前应进行专用船舶的总体和甲板局部强度、绑扎封固结构措施强度验算。9.5 运输过程监测与控制9.5.1 1采用船舶运输时应安排专职人员对绑扎封固关键部位进行每日早、中、晚巡检。9.5.2 浮运过程中应对船舶、基础及塔筒的纵、横摇角度、三向加速度及振动位移、各舱室气压、水封高度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对绑扎封固关键部位进行每日早、中、晚巡检。9.5.3 浮运过程中应对风向、风速、浪高、流速等环境荷载进行全程实时监测。9.5.4 拖航过程中当复合筒型基础纵摇与横摇角度超过限值时,应及时改变航向、航速,必要时应进入锚地或港口避风。9.5.5 复合筒型基础加风电机组与船舶在浮运过程中应采用有效措施避免发生错动、脱离及碰撞。10复合筒型基础安装10.1 一般规定10 .1.1调平与沉放过程中应结合工程特性和周边环境对复合筒型基础的倾角和各舱舱压等进行实时监控,且应编制监控方案。11 .1.2复合筒型基础沉放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规范GB/T50571的有关规定。10.2 沉放准备10.2.1 复合筒型基础沉放前,应对沉放区域进行地形测量、障碍物探测和清除。10.2.2 安装船舶可采用抛锚定位、定位桩定位和定位船定位等方式进行定位,定位精度宜控制在Im以内。10.2.3 采用浮吊进行复合筒型基础沉放过程中,风速不宜超过6级,有义波高不宜大于2m,海流流速不宜大于2m/s。10.2.4 2.4采用专业安装船舶进行复合筒型基础加风电机组整体沉放过程中,风速不宜超过6级,有义波高不宜大于2m,海流流速不宜大于1.5ms°10.2.5沉放前应进行复合筒型基础结构各类绑扎封固结构措施解绑。10. 3入土前沉放10.1.1 复合筒型基础顶盖未入水前,宜抽水充满顶盖上方框格空间,逐步放气使复合筒型基础均匀下沉,水中横纵摇倾角宜小于2。10.1.2 复合筒型基础顶盖入水后,应采用符合沉放作业扶正能力和作业半径的浮吊或其他辅助设备,进行水中沉放;深水沉放应增加导向和扶正装置,水中横纵摇倾角宜小于3oo10.1.3 利用气浮和吊缆联合控制水中沉放时,应严格控制各阶段补气量,防止气弹和急速下沉风险。10.1.4 复杂海况下的水中沉放,宜通过数值模拟与物理模型试验进行校核验证。10. 4入土沉放10.1.1 自重入土沉放阶段,宜采用吊缆和控制各舱舱压的方法使基础均匀下沉,基础顶法兰面倾角不宜超过1°。10.1.2 不同入土深度均应校核筒体屈曲和渗透破坏临界条件。10.1.3 入土沉放过程宜监测基础顶法兰面倾斜度、筒内外压差、各分舱压差,宜实时调控各分舱舱压,控制入土沉放水平度。10.1.4 对于厚壁复合筒型基础,可增加机械或水力措施破土下沉。10.1.5 4.5基础沉放完成后应测量基础顶法兰水平度,水平度宜小于2%。10.5沉放安装后处理10.5.1沉放深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宜继续维持压差不少于lh。10.5.2沉放未到设计要求深度时,应根据预案及时处理。处理方案可采用筒内灌浆或灌砂、筒顶压载等处理措施,或移除该基础。10.5.3 基础调平与沉放施工完成后,应对基础沉降和水平度进行监测。10.5.4 基础过渡段内存在大体积空腔时,沉放完成后宜进行注水压载。11复合筒型基础冲刷防护11.1 一般规定11.1.1 复合筒型基础机位应避开海床演变剧烈的区域。11.1.2 在复合筒型基础稳定性、结构应力、变形、模态分析与疲劳验算中,应考虑复合筒型基础全生命周期可能遇到的最大冲淤情况和不均衡冲淤情况。11.1.3 复合筒型基础应采用预留冲刷深度或防冲刷保护措施进行防冲刷设计,运行期应对冲刷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11.2 冲刷评估11.2.1 复合筒型基础冲刷评估应采用数值模拟或物理模型试验方法。11.2.2 复合筒型基础冲刷评估内容应包括工程场区海床演变情况。11.2.3冲刷防护完成后,应定期进行冲刷坑扫测和冲刷防护效果评价,并提出二次防冲刷保护措施。11.3防冲刷措施11.3.1 复合筒型基础防冲刷保护范围应根据冲刷评估结果,并结合波浪、水流、冲刷强度和海床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应覆盖全生命期内冲刷坑范围。11.3.2 复合筒型基础可采用抛石、固化土、砂袋等防冲刷保护措施。11.3.3 复合筒型基础防冲刷保护措施的方案选定应综合考虑船机设备、施工工艺、工程造价等因素。11.3.4 3.4防冲刷保护措施宜在复合筒型基础安装后7d内完成,同时应考虑对风电机组安装及海缆敷设的影响。11.3.5 3.5防冲刷保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采用水下影像或扫测等方式检验施工效果。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滑动模板工程技术标准GB/T50113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规范GB/T50571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GB51395海上风电场工程测量规程NB/T10104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10105海上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及海洋水文观测规范NB/T31029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NB/T47013.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NB/T47013.4海上风电场工程建(构)筑物荷载规范NB/T11084海上风电场工程结构安全监测建设规范NB/T11085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2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技术规范NB/T11086-2023条文说明制定说明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技术规范NB/T11086-2023,经国家能源局2023年2月6日以第1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深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设计和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向有关设计、施工、建设和科研单位征求了意见。为便于广大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和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复合筒型基础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一。3基本规定233.1 一般规定233.2 设计安全标准236复合筒型基础结构设计246.1 结构体型设计246.2 结构设计246.5 构造247复合筒型基础地基计算259复合筒型基础运输269.3 采用船舶运输269.4 浮运26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2复合筒型基础属于宽浅型基础,对地质条件较为敏感,地基承载力和沉贯可行性通常为基础设计重要限制性条件,地质适用性评价需在定量计算的基础上进行。在流塑状的淤泥质土、密实度高的砂性土中需予以重视,避免出现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无法沉贯到位的情况。3.2设计安全标准3.2.3计算复合筒型基础系统固有频率和相应模态时,需考虑水位变化、海床冲刷、海洋生物生长、腐蚀等边界条件变化的影响,整机结构固有频率上下限建议远离由转子转动产生的激励频率范围,避免风电机组全生命周期发生共振。对于复合筒型基础,由于基础结构自身刚度较大,系统固有频率较易接近允许频率上限,设计时需予以重视。6.1 结构体型设计6.1.2弧形圆台一般用于混凝土过渡段,单立柱和导管架一般用于钢结构过渡段,当水深较深时,单立柱与筒顶盖之间建议增加斜撑,以提高基础刚度。6. 2结构设计6 .2.3土体液化、弱化建议采用地基等效刚度折减等方法实现,水体附加动力效应建议通过对结构施加附加质量来实现。6.5构造7 .5.3复合筒型基础的筒裙高度与直径或等效直径的比值范围建议在1512,中国已建复合筒型基础体型统计情况见表6-1。表67复合筒型基础体型统计表海上风电场项目名称筒型基础型式筒型基础直径(m)筒裙高度(m)筒裙高度与直径比值三峡江苏响水钢-混凝土组合30120.40三峡江苏大丰钢-混凝土组合30v3610v13O.280.40三峡如东HlO全钢复合筒型32710.5O.220.33中广核如东H8全钢复合筒型34910.5O.260.31三峡阳江一期全钢复合筒型369.513O.260.36三峡阳江五期全钢复合筒型39812O.2.317. 0.1筒型基础竖向地基承载力、抗滑稳定校核也可采用PetroleumandnaturalgasIndusiries-SpecificrequirementsforoffshoreStructures-Part4:GeotechnicaldesignconsiderationsISOD1S19901-4中的计算方法。采用分层总和法计算复合筒型基础差异沉降时,建议考虑倾覆力矩引起的筒侧壁摩阻力差异产生的抗倾覆力矩。7.0.5液化土层的判别需考虑地震作用与波浪作用。7.0.6建议通过数值模拟、离心机试验等手段来确定复合筒型基础包络面。包络面验算包括三个步骤:(1)通过承载力计算公式、极限分析法或有限元方法等确定最大单向承载力;(2)通过经验公式或有限元方法确定特定竖向荷载作用下的HM包络面形状,建议有条件情况下采用离心机试验验证;(3)安全系数是容许荷载矢量与设计荷载矢量的比值,如图7-1安全系数为AF/AB,验算复合筒型基础安全系数是否满足要求,采用该方法时建议安全系数不小于L25o图7-1HM包络面及去观安全系数9.3 采用船舶运输9. 3.4采用拖轮拖带作业方式时,建议按中国船级社海上拖航指南相关规定执行。9.4 浮运9. 4.6浮运前需对浮运船舶-复合筒型基础或浮运船舶-复合筒型基础加风电机组的整体拖航稳性进行计算,初稳性高和面积比建议按中国船级社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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