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11189-202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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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11189-202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docx
ICS27.140P59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11189202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raisalofFishRestockingEffectivenessforHydropowerProjects2023-11-26实施2023-05-26发布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raisalofFishRestockingEffectivenessforHydropowerProjectsNB/T11189-2023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3年11月26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北京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Seismic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附件:1.能源行业标准目录2.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国家能源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24NB/T11189-202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2023-05-262023-11-26前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7)5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技术条件、评估准备、技术评估、档案管理。本规程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o本规程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熊鹰喻卫奇郝盟姜伟张沙龙张宏伟叶正飞谭冬明邱进生陆波李博常毅唐剑韬李玉春王鑫范泽宇部星晨张东亚郎建苗维阳顾正选袁嫄张德见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薛联芳陈国柱李仕胜陈永柏陈帮富戴向荣王小明王海龙王红梅黄道明金弈施家月陈胜利牛天祥蒋红彭新陈大庆杜军谭细畅张家波谭德清李克锋目次1总则12基本规定23技术条件33.1 设施33.2 仪器设备33.3 材料33.4 制度34评估准备44.1 一般规定44.2 资料收集44.3 标记放流44.4 跟踪调查55技术评估65.1 一般规定65.2 种群评估65.3 群落评估65.4 生态系统评估75.5 评估结论与建议76档窠管理8附录A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目录9附录B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12附录C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计算方法12附录DMargalef丰富度指数计算方法B附录E放流鱼类相对重要性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14本规程用词说明15引用标准名录16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BasicRequirements23 TechnicalConditions33.1 Facilites33.2 InstrumentsandEquipment33.3 Materials33.4 System34 AssessmentPreparation44.1 GeneralRequirements44.2 DataCollection44.3 TaggingReleases44.4 Fllow-upInvestigation55 TechnicalAppraisal65.1 GeneralRequirements65.2 FishPopulationAppraisal65.3 FishCommunityAppraisal65.4 EcosystemAppraisal75.5 ConclusionandSuggestion76 FileManagement8AppendixAContentsofReportonAppraisalofFishRetoCkingEffectivenessforHydropowerProjects9AppendixBMethodforcalculatingandevaluatinggeneticdifferentiationindexbetweenfishpopulations11AppendixCMethodfoCalculatingtheContributionRateofPopulationResourcesforFishRetocking12Appendix D MethodforCalculatingMargalefRichnessIndex13Appendix E MethodforCalculatingandEvalratingtheRelativeImpoilanceIndexofRshRetocking14Expa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151.istoftheQuotedStandards16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71总贝!11.0.1为规范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1.0.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贯彻流域生态系统保护的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系统的原则,重点评估鱼类资源恢复补偿效益,统筹考虑流域内不同增殖放流活动及其他鱼类保护措施的协同效应。1.0.4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0.1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通过鱼类标记放流、跟踪调查获得的数据资料,从种群、群落和生态系统三个层级开展鱼类资源恢复补偿效果分析评估。2.0.2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收集放流水域的水生生态相关资料,并充分利用增殖放流站已有设施设备和条件。必要时,宜同步开展水生生态调查。2.0.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放流对象个体生长发育规律、种群和群落结构演变、水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状况合理确定评估时机和周期。2.0.4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对象分布状况、评估目标和评估条件确定评估范围,制定评估方案。2.0.5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对于有多个放流种类的,宜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种类开展种群结构评估。2.0.6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活动应满足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的要求。2.0.7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实施。对于多个梯级电站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建设单位组织实施。2.0.8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做好过程记录,并提出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目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记录文件和评估报告应及时归档。3技术条件3.1 设施3.1.1 标记鱼类暂养设施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检查进排水和防逃设施,充水并检测水质。3.1.2 野外回捕鱼类暂养设施应提前准备,并进行清洗、消毒、充水。3.2 仪器设备3. 2.1T标注射器、金属编码标记枪、PIT注射枪等标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消毒。4. 2.2暂养设施需配备的溶氧仪、水质分析仪、温度计等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验。5. 2.3GPS、超声探测仪、防水相机等监测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验。3.3 材料3. 3.1评估工作开展前,应根据评估需要准备标记、放流和监测耗材,并对植入性标记物进行消毒。4. 3.2鱼类增殖放流采用分子遗传标记的,应建立放流鱼类亲本遗传基因库。3.4 制度3 .4.1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严格遵守鱼类增殖站运行管理制度要求。4 .4.2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过程中野外鱼类标本的获取和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评估准备4.1 一般规定1 .1.1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准备工作应包括资料收集、标记放流和跟踪调查。4 .1.2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前应按有关规定从渔业主管部门取得捕捞许可。4.2 资料收集4.2.1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收集主体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以及水环境、水生生态、渔业状况、水生生态敏感区等调查研究成果。4.2.2 主体工程资料应包括电站和水库特征资料、电站和水库运行调度资料。4.2.3 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应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验收评估和环境影响后评价资料。4.2.4 2.4水环境资料应包括干支流水文特征和水体理化性状等资料。4.2.5 水生生态资料应包括水生生态调查成果、鱼类增殖放流和栖息地保护实施情况等资料。4.2.6 渔业状况资料应包括工程影响河段渔具渔法和渔业设施、历年渔获总量、主要渔业对象和分类产量,以及渔政管理等方面的资料。4.2.7 水生生态敏感区资料应包括工程影响河段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和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等资料。4.3 标记放流4.3.1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目标要求开展标记放流。4.3.2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生物学特点和保护价值选择适宜的标记方法,各种标记方法的标记比例宜根据鱼类保护价值和放流规模确定。评估对象标记方法和比例宜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评估对象标记方法和比例类别放流规模标记方法标记比例珍稀、濒危鱼类所有规模分子遗传标记法、卫星信标标记法、超声波标记法295%其他鱼类小于1万尾分子遗传标记法、可视化植入标记法、金属线码标记法、染色标记法、被动整合雷达标记法、耳石热标记法95%大于等于1万尾且小于10万尾分子遗传标记法295%可视化植入标记法、金属线码标记法、染色标记法、被动整合雷达标记法、耳石热标记法285%大于等于10万尾分子遗传标记法295%除分子标记以外的其他标记方法15%4.3.3 标记对象的放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规程NB/T10610的有关规定。4.4 跟踪调查4.4.1 4.1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放流水域生境特征和标记方法,开展标记回捕、渔获物分析、鱼类资源量、鱼类早期资源和遗传多样性调查。4.4.2 标记回捕应根据不同放流对象生物学特点选择合适的渔具和作业时间。4.4.3 渔获物调查应包括鱼类种类、尾数、体长、体重、性别和年龄。渔获物检测和统计分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并应在渔获物检测表中注明放流标记的有关信息。根据渔获物检测结果分析放流对象的比重、年龄结构、性比及放流前后的变化分析。4.4.4 鱼类资源量调查宜采用声学调查方法,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淡水渔业资源调杳规范河流SC/T9429的有关规定。4.4.5 鱼类早期资源调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4.4.6 鱼类遗传多样性调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2部分:抽样方法GB/T18654.2的有关规定。基因组DNA提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15部分:RAPD分析GB/T18654.15的有关规定。5技术评估5.1 一般规定5.1.1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重点进行种群层级补偿效果评估,兼顾鱼类群落和生态系统层级生态效果评估。5.1.2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鱼类资源保护总体方案,统筹考虑其他鱼类保护措施效果评估。5.2 种群评估5.2.1 鱼类种群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包括放流鱼类生物学特性、种群生存状态、遗传多样性和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评估。5.2.2 鱼类生物学特性评估宜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放流对象个体的生长、发育、繁殖特性进行分析。5.2.3鱼类种群生存状态评估宜采用种群生存力分析方法对种群规模和结构变动状况进行分析。种群生存力分析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1.1.4 鱼类种群遗传多样性评估宜采用线粒体DNA遗传多样性指标、微卫星DNA遗传多样性指标和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线粒体DNA遗传多样性指标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畜禽线粒体DNA遗传多样性检测技术规程NY/T1898的有关规定。微卫星DNA遗传多样性指标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产种质资源基因组DNA的微卫星分析GB/T34748的有关规定。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1.1.5 放流鱼类对种群资源补偿的效果可采用种群资源贡献率进行评价。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5.3 群落评估5.3.1 鱼类群落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包括鱼类多样性、丰富度和放流鱼类对鱼类群落恢复的贡献。5.3.2 鱼类多样性评估宜采用鱼类多样性综合指数法。鱼类多样性综合指数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5.3.3 鱼类丰富度评估宜采用Margalef丰富度指数法。Margalef丰富度指数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5.3.4 放流鱼类对鱼类群落恢复的贡献可采用相对重要性指标进行评价。放流鱼类相对重要性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5.4 生态系统评估5.4.1 1鱼类增殖放流在生态系统层级的评估应包括水域生境适宜性、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效益评估。5.4.2 水域生境适宜性宜采用鱼类栖息地适宜性指数进行评价。鱼类栖息地适宜性指数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5.4.3 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宜采用鱼类生物完整性指数进行评价。鱼类生物完整性指数计算与评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5.4.4 生态效益评估应根据鱼类资源量变动情况以及增殖放流鱼类对种群和群落贡献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5.5 评估结论与建议5.5.1 水电工程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从增殖放流水域鱼类种群状况、群落结构和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等方面提出评估结论和意见。5.5.2 水电工程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结果对增殖放流方案和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包括放流种类、放流规格、放流规模、放流时间和放流水域等方面的优化调整建议。6档案管理6. 0.1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档案应纳入鱼类增殖放流站档案管理。6.0.2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效果评估技术档案应主要包括标记放流记录表、跟踪调查记录表、渔获物分析统计表和效果评估成果。2标本实物档案应包括鱼类标记放流和回捕过程中未标记鱼类、标记鱼类和脱标鱼类标本,以及跟踪调查过程中采集的非放流鱼类标本,标本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实物标本制作宜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鱼类,并宜采用酒精浸制方式保存。附录A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目录1概述1.1 任务由来1.2 编制依据1.3 评估任务和目标1.4 评估方法1.5 评估过程2流域及工程概况2.1 流域概况2.2 工程概况2.3 增殖放流实施概况3水生生态状况3.1 水生生境状况3.2 水生生物状况3.3 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4鱼类标记放流与跟踪调查4.1 标记放流4.2 跟踪调查5鱼类种群补偿效果评估5.1 鱼类生物学特性5.2 种群生存状态5.3 遗传多样性5.4 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6鱼类群落恢复效果评估6.1 鱼类多样性6.2 鱼类丰富度6.3 放流鱼类对鱼类群落恢复的贡献7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估7.1 水域生境适宜性7.2 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7.3 补偿效益8评估结论与建议8.1评估结论8.2建议附件:1依据性文件2支撑性文件附表:1标记放流统计表2渔获物检测表附图:1工程地理位置图2放流点位图3调查点位图4放流鱼类分布图附录B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B.0.I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B.0.1-1)(B.0.I-2)(B.0.1-3)(B.0.1-4)F=1sHtHLIF同Hs=ELIMHMHCXPk=1-E3Pfc(02式中:Fsr放流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Hr放流鱼类种群所有群体的平均杂合度;Hs放流鱼类种群亚群体的平均杂合度;,一放流鱼类种群所有群体中等位基因数量;Pi放流鱼类种群所有亚群的第i个等位基因频率值的平均值;q放流鱼类种群亚群体的数量;W第k个亚群个体数量占所有群体的比例;Hexpk放流鱼类种群第k个亚群体中等位基因的预期杂合度;Pku第k个亚群中第i个等位基因频率值。B.0.2根据FSr计算成果可评价放流鱼类种群间遗传分化程度。Fsr取值范围为0,1,当Fsr为0-0.05,可判定为群体间遗传分化很小;当FSr为0.050.15,可判定为群体间存在中等程度的遗传分化;当FSr为0.150.25,可判定为群体间遗传分化较大;当FSr为0.25以上,可判定为群体间有很大的遗传分化。附录C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计算方法c.o.1根据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可分析判断放流鱼类对种群资源补偿的效果。C.0.2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P=2l00(C.0.2-1)MM=(C.0.2-2)Nh式中:P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Q放流鱼的总尾数(尾);M鱼类资源量(尾);X放流鱼类标记数量(尾);N鼠类的捕获总数量(尾);N放流标记鱼类的回捕数量(尾)。附录DMargalef丰富度指数计算方法D.0.1放流水域鱼类丰富度可采用Malgalef丰富度指数进行判断。D.02MargaIe年富度指数应按下式计算:(D.O.1)D,(S-l)LnN,式中:D'某调杳点位的鱼类丰富度指数;S某调查点位的全部鱼类种类数量;N某调查点位的全部鱼类个体数量(尾)。附录E放流鱼类相对重要性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E.0.1放流鱼类在鱼类群落的重要程度可采用相对重要性指数进行评价,放流鱼类相对重要性指数应按下式计算:IRI=(Na+Mf×104(E.0.1)式中:IRl=种放流鱼类相对重要性指数;N某种放流鱼类个体数量在所有渔获物个体数量中所占的比例册);W某种放流鱼类重量在所有渔获物重量中所占的比例(%):£种放流鱼类在捕捞中出现的次数占总捕捞次数的比例(%)。E.0.2根据IRl计算结果,可对放流鱼类相对重要性进行分级评价。当IRD1000时,可判定该种类为优势种;当IOoWIRklOOO时,可判定该种类为重要种;当10IRI<100时,可判定该种类为常见种;当IwIRl<10时,可判定该种类为一般种;当IRkl时,可判定该种类为少见种。本规程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2部分:抽样方法GB/T18654.2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15部分:RAPD分析GB/T18654.15水产种质资源基因组DNA的微卫星分析GB/T34748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规程NB/T10610畜禽线粒体DNA遗传多样性检测技术规程NY/T1898淡水渔业资源调查规范河流SC/T9429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NB/T11189-2023条文说明制定说明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NB/T11189-2023,经国家能源局2023年5月26日以第4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方面的实践经验,吸收了近年来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研究方面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并征求了有关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和科研单位意见。为便于广大设计、管理、科研和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目次1总则202 基本规定213 技术条件223.1 设备223.2 仪器设备223.3 材料234 评估准备244.1 标记放流244.2 跟踪调查265 技术评估305.1 一般规定305.3 群落评估305.4 生态系统评估301总则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鱼、虾、蟹涧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水生生物泡游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鱼、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生态环境部以环发(2014)65号文发布了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提出:“统筹考虑梯级电站的增殖放流,增殖放流应与栖息地保护结合,保障增殖放流效果。”“按照环评要求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动态开展鱼类增殖放流等措施实施效果监测”。农业农村部以农渔发(2022)1号文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科学评估增殖放流效果,为保障水域生态安全和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提供支撑。”“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放流效果评估制度,确保增殖放流事前、事中和事后过程监管全覆盖”。目前国内大型水电工程普遍开展了鱼类增殖放流和效果评估,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增殖放流效果评估体系,为推进水电事业可持续发展,规范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本规程显得尤为重要。1.0.2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设计规范NB/T350372014对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期提出了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和评估的要求。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规程NB/T10610-2021对鱼类增殖放流效果也提出了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和评估的要求,并对监测内容、监测点位、调查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1.0.3鱼类增殖放流关系到鱼类多样性保护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农业部门长期以来在天然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渔业资源恢复和经济效益。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侧重于鱼类资源保护,并需兼顾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要求。2基本规定2.0.2水电工程运行过程一般会开展多次水生生态调查,鱼类增殖站在设计和运行过程中也会配置标记放流相关的设施设备及材料,效果评估开展过程避免重复调查、构建设施、购置设备和材料。2.0.3水电工程建成后,原有河流水文情势发生改变,鱼类种群结构、群落演替和栖息生境变化至稳定状态需要一定时间。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时机和周期结合渔业主管部门对渔业资源、增殖补偿、恢复效果评估等相关要求,考虑增殖放流鱼类种群自然恢复、群落结构稳定时间,并统筹考虑其他鱼类保护措施协同作用后生态系统稳定时间等确定。评估周期亦需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海拔鱼类生长发育周期差异等因素。2.0.6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过程中,需注意评估作业安全和生态安全,跟踪监测前需进行评估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回捕及标记识别以尽量不伤害鱼体为原则。2.0.7鱼类增殖放流是水电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涉及的相关主管部门包括水电、生态环境和农业部门。3技术条件3.1 嘘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所需要的主要设施名称、组成部分、以及功能用途详见表3T。表3-1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所需主要设施一览表设施名称主要组成部分功能用途温控设施温控设备、进排水管道、温度传感器、智能控制系统放流鱼类热标记放流设施运鱼车、维生系统、供氧系统、温控系统、放流槽放流鱼类运输与放流暂养设施暂养池、维生系统、供氧系统放流标记鱼类暂养3.2 仪器设备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所需要的主要设备名称、功能与用途详见表3-2。表3-2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所需主要设备一览表设备类型设备名称功能与用途备注T标注射器注射T标标记设备荧光标注射器注射荧光标金属编码标记枪注射金属编码PIT注射枪注射PlT标记Prr扫码仪读取PlT标记编码超声波标记器注射超声波标记超声波接收器接受超声波标记信号暂养设施仪器设备溶氧仪监测暂养设施溶氧水质分析仪监测暂养设施水质温度计监测暂养设施温度监测设备智能计数设备对放流鱼类计数GPS设备监测坐标超声探测仪监测调查水域鱼类情况防水相机监测调查水域鱼类情况水下机器人搭载水下视频续表3-2设备类型设备名称功能与用途备注电子天平测量鱼类重量测鱼板测量鱼类规格PCR仪基因扩增监测设备基因测序设备基因测序流速仪监测流速显微镜鱼类观测解剖镜鱼类解剖观测3.3 材料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所需要的主要材料为工作中的耗材,其名称、功能与用途详见表3-3。表3-3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所需主要材料一览表耗材类型耗材名称功能与用途备注标记耗材T型标鱼类可视化植入标记荧光标鱼类可视化植入标记金属编码鱼类可视化植入标记PlT标记鱼类PlT标记超声波标记鱼类超声波标记麻醉剂鱼类麻醉减小鱼类在标记中受伤的概率放流耗材酒精鱼类放流前鱼体消毒高锌酸钾鱼类放流前鱼体消毒监测耗材载玻片与显微镜观测鱼类组织配合使用解剖针与解剖镜解剖鱼类组织配合使用捕捞网具捕捞鱼类包括刺网、地笼和吊钩等组织采集工具采集鱼类组织样本包括解剂剪、解剖针、样木瓶、固定试剂和载玻片等4评估准备4.1 一般规定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第四次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必须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捕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12月26日)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2021年12月1日)第十一条规定“因科研、教学、环境影响评价等需要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捕捞的,应当制定年度捕捞计划,并按规定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确需使用禁用渔具渔法的,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论证。在禁渔期、禁渔区开展调查监测的渔获物,不得进行市场交易或抵扣费用。”4.3 标记放流4.3.1 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标记操作所采用的方法和操作过程见下表。表4-1标记操作所采用的方法和操作表标记方法操作1切鳍法将鱼类麻醉,再用手术剪沿待标足鱼类鱼鳍基(左腹鳍、右腹鳍或臀鳍)部完全切除。挂牌标记法将鱼类麻醉,再将标牌用细铜丝固定于鱼体背鳍基前,铜丝从位于肌肉中的第一与第二支鳍骨之间的间隙穿过。T型标用配套标记枪打入鱼体的背部肌肉。续表4-1标记方法金属线码标记法PlT标记法可视化植入标记法荧光染料标记法操作将鱼类麻醉,再利用配套标记仪器将金属线码标记注入鱼体背部肌肉,标记后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以确保标记成功。将鱼类麻醉,再利用配套标记枪将PlT标记注入鱼体背部肌肉,标记后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以确保标记成功。将鱼类麻醉,再利用注射器将可视化标记(荧光剂或其他类型标记)注射到鱼体的透明或半透明的外表皮内。首先确定最适浸泡浓度、浸泡密度和浸泡时间,鱼类不需要麻醉,再直接将鱼体放入含有荧光染料水体内浸泡。4.3.2 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的评估是依据放流鱼类的标记回捕来实现的,选择科学适用的标记方法,关系着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的成败,根据放流鱼类的生物学特征、放流规格、放流规模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标记方法,同时综合标记的属性确定标记方法,各标记方法属性见表4-2。表4-2鱼类标记方法属性表标记方法成本标记难易度识别难易度标记保留时间可视化植入标记法中较难容易短金属线码标记法高较难容易长染色标记法低容易困难长耳石热标记低容易困难终身保留被动整合雷达标记法高较难容易长分子遗传标记法高容易困难终身保留卫星信标标记法高较难容易短超声波标记法高较难容易短同时根据统计学方法,在置信度90%、允许误差10%的情况下计算需要最小样本量,进而在同等置信度和允许误差计算放流鱼类需进行标记的百分比,计算结果为需标记大于等于约85%或小于等于15%的放流鱼类,考虑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回捕的难易程度、标记成本和标记特点,设定出对应的标记比例。珍稀、濒危鱼类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及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收录的鱼类。其他鱼类是指除珍稀、濒危鱼类以外的经济、特有等增殖放流鱼类。可视化植入标记法分为植入式荧光标志和植入式荧光数字标志。前者是将荧光染色剂和凝固剂混合成的硅胶物质注射到皮下组织,凝固后形成带有颜色的标志。后者是将刻有数字编码的矩形标志条植入到皮下组织,肉眼可直接看到编码。染色标记法是利用荧光染料可与钙结合的特征,将鱼浸没在茜素红、茜素络合物、钙黄绿素、盐酸四环素等染色剂中,在耳石、鳍棘、鳍条、鳞片上形成荧光标志,有些荧光标志肉眼可见,但主要还是利用荧光显微镜检测。耳石热标记是通过人为短期地对水温进行调控以改变耳石上的一个或多个生长轮纹的特征,形成终身可识别的标记。被动整合雷达标记法(Passiveintegratedtransponder,PIT)在鱼类上的应用始于20世纪80年代,该标志系统包括标、励磁系统和信号接收与处理单元。每个PIT标都对应一个惟一的由字母数字组成的编码,通过专门注射器将其注入鱼体肌肉或腹腔而实现标记,可直接用便携式检测器扫描确认,应用范畴极为广泛。分子遗传标记法是无需人工加标的,并且所有个体在其生命各个阶段带有信息,且信息代代相传,不仅可以实现传统标记放流的作用,还能分析遗传信息多样化,通过获得放流鱼类亲鱼和回捕鱼类鳍条进行亲子关系鉴别,进而为放流效果评估提供科学支撑。卫星信标标记法分为仅有定位功能的卫星定位标志和可测鱼所处水环境温度、盐度的卫星中继数据记录器。通过将卫星信号发射器附在鱼体上,利用ArgOS卫星追踪鱼的位置(经纬度)或处理信号数据得到温度、盐度数据,其精确度很高。超声波标记法是在水中安装一定数量的接收器组成监测阵列,然后将小型超声波发射器附在鱼体上并将鱼放流,接收器通过接收发射器发出的超声波信号并加以转换,处理后可得到鱼的相关数据。4.4 跟踪调查4.4.1 水电工程建成运行过程中需要开展各类水生生态监测工作,其监测成果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的需要。对于不能满足评估需要的,有必要补充开展跟踪调查工作。4.4.2 4.2用于直接捕捉水产经济动物的工具称为渔具,包括网渔具、钓渔具、箔签渔具以及应用声、光、电等专用设备配合进行生产的特种渔具等。在捕捞渔获物时,需根据所在水域的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渔具。例如针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10月发布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