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1315-2023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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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1315-2023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docx
CECSTCECS1315202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anitationandepidemicpreventionofresidentialbuildings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anitationandepidemicpreventionofresidentialbuildingsT/CECS13152023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23年9月1日2023北京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14号)的要求进行编制。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和国外相关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小区环境、建筑设计、运营管理。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o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朗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曾宇裴智超束星北张津奕林爱华付凯张钦朱超赵琼妮蒋璋钱嘉宏高哲吕亦佳何莉莎张宁薛峰李建琳高建华卫大可赵颖吴晓海赵钿邢玉昆张天曾剑龙从琨主要审查人:刘晓钟李本强焦舰任明王占友杨进春张蔚1 总贝IJ(1)2 术语(2)3 小区环境(3)3.1 场地(3)3.2 公共服务设施(4)4 建筑设计(6)4.1 公共空间(6)4.2 套内空间(6)4.3 给水排水(8)4.4 暖通空调(10)4.5 电气及智能化(12)5 运营管理(14)5.1 日常运营(14)5.2 应急响应(15)用词说明(17)引用标准名录(18)附:条文说明(1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Residentialenvironment(3)3.1 Site(3)3.2 Publicservicefacilities(4)4 Architecturaldesign(6)4.1 Publicspace(6)4.2 Interiorspace(6)4.3 Watersupplyanddrainage(8)4.4 HVAC(10)4.5 Electricalandintelligent(12)5 Operationmanagement(14)5.1 Normalizedhealthandepidemicpreventionmanagement(14)5.2 Emergencyresponse(15)Explanationofwording(17)1.istofquotedstandards(18)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9).o.为规范住宅卫生防疫设计与运营管理,提升住宅卫生防疫性能及服务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卫生防疫的设计和运营管理。1.0.3住宅的卫生防疫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应选用适宜的建筑技术、设备、材料和服务,并应进行全过程控制,在居住小区环境、建筑设计、物业运营上应做到平疫结合、因地制宜、以人为本。1. 0.4住宅卫生防疫设计和运营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2. 0.1住宅卫生防疫sanitationandepidemicpreventionofresidentialbuildings在住宅的设计、建造与运营管理过程中,通过技术措施控制疾病源头、减少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提供健康卫生的建筑环境。2.0.2平疫结合combinenormalwithepidemicsituation既满足常态化时期正常使用需求,又考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防控救治需求的措施。3. 0.3平疫转换conversionbetweennormalandepidemicsituation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平时使用功能转入疫情防控防治功能的转换措施。2. 0.4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设立的各种应急方案,通过响应方案的实施,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和一般(IV级)四级。小区环境3.1场地3. 1.1居住小区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平疫转换的集散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场地应满足疫情期间搭建物业管理临时用房、消杀用房、社区执勤人员临时帐篷、临时物资存放处、临时隔离仓等临时设施的要求;3.1.1 场地进深不应小于6m;3场地面积不应小于地上建筑面积的1%。,且不应少于60?o3.1.2居住小区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无接触配送快递存取柜放置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占用地面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场地;2不应影响小区干道车辆及人行通行;3宜采用港湾式设计。3.1.3 居住小区防疫交通流线设计应便捷、高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进行地上、地下交通流线设计,且每个建筑单元出入口应具有独立交通流线;2应设置医疗急救绿色通道,且可结合消防车道设置;3小区道路应满足救护车辆到达每个建筑单元室外出入口或地下出入口的要求,并应满足救护车辆临时停放的要求。3.1.4 居住小区设置清晰明确的标识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住小区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楼栋编号导视图;2居住小区各楼栋标牌及建筑单元门牌标识应统一位置,楼栋标牌应置于建筑外墙易于识读的位置,建筑单元门牌应靠近建筑主要出入口设置;3标识导视系统应结合居住小区地上、地下交通流线统筹设计。3.1.5居住小区宜采取提升居住小区绿化质量措施,绿植配置宜安全、美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小区宜保留场地原生树种和植被;2小区宜采用乔灌草复层绿化方式,提高常绿树种植比例;3绿植宜选用无毒无害的植物;4绿植宜选取具备驱虫杀菌、防蚊虫等性能的植物。3.1.6 居住小区内室外活动区距离地下车库排风口的位置不应小于IOn1。3.1.7 居住小区室外场地及空间环境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关于竖向设计和海绵城市设计的规定。3.2公共服务设施3. 2.1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宜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4. 2.2居住小区应设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医疗救援包等医疗救援设施,并应在居住小区标识导视系统中对医疗救援设施的位置做出标识。5. 2.3居住小区应设置室外健身运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健身场地面积不应少于总用地面积的0.5%,且不应少于150m2;并预留不应小于6O11P无设施区域作为疫情期间防疫备用场地;2健身场地应选择视野较为开阔、平整的区域,场地坡度宜为O.2%0.5%;3健身场地应采用防滑铺装。3. 2.4居住小区室外健身运动场地应配置下列设施:1应配置健身器材,并配备使用说明;2应配置休息座椅,并配备遮阳、避雨措施;3宜设置简易挂衣设施;4健身器材宜选用易清洁、易消毒、耐腐蚀、抗菌的材料。3.2.5居住小区内应设置室外老年人及儿童活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活动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2活动场地应为开放式和具有良好的可通视性,并与机动车道路、人行道路、周边建筑出入口等保持一定距离,且应有不少于1/3的面积满足日照标准要求;3活动场地宜临近公共卫生间;4活动场地应符合老年人及儿童的使用安全与方便要求,且设施设备不得有尖角;活动场地应采用防滑铺装材料,且设置大字标识;5应设置休息座椅,宜配置紧急呼叫按钮,并应种植乔木或搭建遮阴设施。3. 2.6社区卫生服务站应符合下列规定:1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2可与药房、托老所综合设置;3宜设置在一层,且有独立出入口;4应配备应急抢救设备及药品;5应预留防疫物资存储空间。3.2.7居住小区应布置废弃物分类收集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垃圾收集点应进行垃圾物流规划,合理设计垃圾清运路线,应避开场地主要出入口、通道及主要人流;2垃圾收集点应便于消杀,且宜设置给水、排水设施;3应按照垃圾分类标准配置垃圾容器,且垃圾分类收集率应达到100%;4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无接触密闭垃圾容器;5宜采用智能垃圾收集系统。4建筑设计4.1公共空间I建筑体型4. 1.1住宅建筑不应采用内天井式平面,且不宜采用封闭长内廊和外廊式平面。5. 1.2住宅凹口内不宜设置卧室、起居室(厅),当卧室、起居室(厅)设置在凹口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凹口的净宽不应小于L5m;2 凹口的净宽与净深之比不应小于1:2。4.1.3南向阳台进深不宜超过L5moII公共区域4.1.4 住宅单元入口处宜采用智能化无接触门禁系统,并应预留设置非接触体温检测、清洗消毒等设施的空间,且空间面积不宜小于2r2°4.1.5 住宅电梯厅、楼梯间等公共空间宜设置直接对外的采光通风窗,且公共区域的可开启窗应设置纱窗。4.1.6 楼梯、电梯的防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梯、电梯扶手应采用易清洁材料;2电梯宜采用无接触的呼梯方式;当采用按钮呼梯时,电梯厅中应提供一次性触碰设施及消毒装置。4.1.7 二层及二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宅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置电梯,且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4.2套内空间4.2.1套内居住空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型平面应动静分区、洁污分区,套内居室隔墙宜采用轻质材料;2当套型内设有两个及以上卧室时,宜设置不少于1个带有卫生间的套房;3套内平面空间组织、剖面设计、门窗的位置、方向和开启方式的设置,应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4.2.2入口玄关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更衣、换鞋、手消毒的空间;2宜设置或预留快递物品和垃圾暂存空间;3疫情期间,宜结合相邻的储藏间或卫生间设置临时洗衣消毒间。4.2.3起居室(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2短边净宽不宜小于3m。4.2.4套内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设置在靠近入户门附近;2应能直接采光、自然通风;3室内装饰材料应选择防水、耐油污、易于清洁的材料,且宜采用饰面一体化装配式装修,并宜减少材料拼缝;4橱柜应选用防水、防潮、防霉材料,台面与墙面交界处宜采用弧形倒角设计或采用金属封边条。4.2.5套内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能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2当设置一个卫生间时,宜采用干湿分离设计;3应预留晾晒毛巾的空间和位置;4宜采用同层排水;5洗面台下柜、便器等宜选用悬挂式安装,距地高度不宜小于O.20m;6宜选用免接触开启的智能马桶或预留水、电接入条件;7室内装饰材料应选择防水、防霉、易于清洁的材料。4.2,6套内应设置晾晒空间,晾晒空间宜设置在有阳光直射的阳台。当无直射阳光晾晒条件时,宜设置有杀菌功能的衣物烘干设备或预留设置条件。4.2.7厨房、卫生间宜设置水平排气系统,且其室外排气口不应排向建筑平面凹口处,并应采取避风、防雨、防止污染墙面和对周围空气产生污染等措施。4.2.8设备的立管、成品风道穿越楼板时,其缝隙应采取封堵措施。4. 2.9门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门窗应设置纱门、纱窗,并应采取防鼠、防蚊虫措施;2卫生间、储藏间的门应在下部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O.02m2的固定百叶,且宜预留距地面不小于0.03m的缝隙。4.3给水排水4.3.1 生活给水水箱应采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不锈钢成品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防止死水区、防止短流的措施;2泄空管、通气管及溢流管口应设置防虫网,人孔应密闭并设置锁具;3应设置消毒设施。4.3.2住宅应设置热水供应设施或预留安装热水供应设施的条件;当设置集中生活热水供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水点的供水温度不应低于46,并应设有防烫伤保护装置;2应在套内热水表前设置循环回水管,热水表后不循环的热水供水支管,长度不宜超过8m;3应设置高温热水杀菌、银离子杀菌器等防止军团菌滋生的措施。4.3.3当设置管道直饮水供应系统时,饮用净水在供配水管网中总的停留时间不应超过5h,末端不循环管路长度不应大于0.5m。4.3.4给水设备宜在给水总入口处、水处理设施出水处、供水设施出水处和最不利用水点处设置给水浊度、余氯、PH值、电导率(TDS)管道直饮水监测PH值及TDS等水质在线监测系统。4 .3.5给水排水系统应选用耐腐蚀的管材、管件,且管材、管件应采取防结露保温措施。5 .3.6非传统水源管道应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网中所有组件和附属设施应设置非传统水源的耐久标识,且其管道应为淡绿色环,埋地、暗敷管道应设置连续耐久标识;2当采用中水冲洗便器时,中水管道和预留接口应设置明显标识;洁身器不得采用中水;3公共场所及绿化用地的取水口应设置采用专用工具的开启装置。4. 3.7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2当15层及以上的建筑采用单立管排水时,应采用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污废水排水立管的检查口宜每层设置一个;底层排水应单独排出;3通气管口设置在上人屋面、住户平台上时,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当屋面或平台周边4m范围内有建筑门窗时,通气管口应高出窗顶0.6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4.3.8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且其排水管中污水应采用集水池、排水泵或成品排水提升装置等设施排出。4.3.9住宅阳台雨水排水和空调机组排水应采用间接排水,当洗衣机设置于阳台时,其排水不应排入雨水管道中。4. 3.10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卧室。住宅卫生间、厨房宜采用同层排水。5. 3.11排水系统的水封装置应采取卫生防疫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安放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且洗衣机的安放部位宜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厨房、干湿分离设计卫生间的独立马桶区域不宜设置地漏;2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和无水封的地漏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置存水弯;存水弯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50mm;3地漏宜具有水封补水措施。4.3.12公共卫生间内应采用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小便器、大便器。4.3.13景观水体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不具备条件时,应对水体水质进行水质净化处理和水质消毒。4.3.14当室外绿化灌溉采用非传统水源时,不应采用喷灌方式。4.4暖通空调4.4.1电梯轿厢应设置通风装置,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20次/h,可选用配置有高中效及以上过滤器的通风装置。4.4.2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地下车库应设置与通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一氧化碳浓度不应大于30mgm3,监测装置应具备自动记录一氧化碳浓度值的功能。4.4.3厨房和无外窗的卫生间应采用机械通风系统,且机械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小于5次/h,并宜设置补风措施。4.4.4厨房、卫生间的排气道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的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产品。4.4.5当排气道的出口设置在上人屋面、住户平台上时,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当周边4m之内有建筑门窗时,应高出门窗上皮0.6m。排气道屋顶风帽宜选用无动力排气风帽。4.4.6当厨房通过窗用通风器进行补风时,窗用通风器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通风器JG/T23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效通风面积不应小于0.02m2;2应配备避风、防雨装置,且进风口应设置防虫网;3应具备手动关闭功能;4窗用通风器的传热系数不应高于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4.4.7当设置新风系统时,宜采用分户新风系统,不宜采用集中新风系统,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热回收新风系统宜具备旁通功能;2各房间的新风、排风支管宜设置可独立启闭的阀门。4.4.8分户新风系统室外新风口、排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新风口水平或垂直方向距燃气热水器排烟口、厨房油烟排放口、卫生间排风口等污染物排放口的距离不应小于L5m,当垂直布置时,新风口应设置在污染物排放口的下方;2当新风口和排风口布置在同一高度时,宜在不同方向布置;在相同方向设置时,水平距离不应小于LOm;当水平距离无法满足时,新风口宜布置在排风口的下方,新风口和排风口垂直方向的距离不宜小于1.Om04.4.9住宅户内、大堂、电梯厅宜设置空气净化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净化设备宜采用阻隔式,且过滤效率宜达到高中效及以上级别;2净化设备应具备阻力检测和报警功能;3净化设备宜结合空调末端设置,并宜易于拆卸、检修。4.4.10散热器应采用明装,当采用暗装或加防护罩时,装饰罩应便于拆卸、检修及清理。4.4.11空调冷凝水应采用有组织的排放。4.5电气及智能化4. 5.1在居住小区主入口应预留强弱电线路接口和固定式体温检测设备安装位置。5. 5.2当建筑预留快递存取柜放置场地时,应预留强弱电线路接口。居住小区公共快递存取柜宜采用自动感应操作技术。6. 5.3居住小区进出口处的门、居住小区单元门宜设有卡片识别或生物识别、近场通信(NFC)识别、二维码识别等智能化无接触门禁系统,且门禁系统应具有调整出入权限和出入时间段的功能。7. 5.4居住小区应在楼栋单元出入口设急救设备电源插座。8. 5.5电梯呼梯宜采用自动感应操作技术,轿厢楼层按钮宜采用自动人体感应、刷卡、语音识别等方式。9. 5.6居住小区应设置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居住小区主要入口处应设置信息发布系统显示屏,楼栋门厅或电梯前室宜设置显示屏。10. 5.7当采用垃圾收集智能检测系统、感应式垃圾容器时,应预留相应的强、弱电线路接口。11. 5.8公共交通走道照明控制开关应采用人体感应探测器或红外双鉴探测器等控制方式,不应采用触摸控制方式。12. 5.9卫生间应预留智能马桶或洁身器的电源插座;厨房宜预留净水器插座及消毒柜插座。13. 5.10居住小区应设置紧急求助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户内应在卫生间、卧室等房间设置不少于1处紧急求助报警装置,紧急求助信号应能直接报至居住小区监控中心;2应设置音、视频楼宇访客对讲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应具备紧急报警功能,并将求助信号直接报送居住小区监控中心;3紧急求助报警系统应按楼栋设置,且系统设备的安装应便于观察、操作,主机宜设置于有人值守的居住小区监控中心。设在楼栋入口、电梯厅、进门处对讲屏宜具备报警功能。4.5.11居住小区宜建立居民的健康与疫情物联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并宜具有查询、显示及监测数据的功能,并宜预留与上级系统联网的接口。4.5.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宜具有饮用水设施监测报警功能。5运营管理5.1 日常运营5.1.1 居住小区内应保障道路畅通。5.1. 2居住小区室内外公共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室内公共区域的单元门、楼梯扶手、电梯轿厢等设施每日进行卫生清洁、擦拭消毒,对门把手、电梯按键等常触易传染病毒的部位进行清洁、消毒;2应对室外公共座椅、儿童娱乐设施、运动健身设施等每日进行卫生清洁、擦拭消毒;3公共区域的地漏和排水沟应每周进行消毒,宜每月进行清理;4清洁工具使用后应进行清洁和消毒;5应对居住小区室内外公共区域的清洁和消毒进行记录并公示。1.1.1 3居住小区每季度应对空调通风系统和净化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与清洁,且每年应对空调通风系统管道进行检查与清洁,并进行记录并公示。5.1.4 居住小区对小区给水、中水和排水系统的巡视检查不应少于1次/年,且每半年应对水箱进行清洗和水质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5.1.5 居住小区应采用无公害防治技术对区内的蚊虫等病媒生物进行检查与消杀。蚊虫活跃的月份宜每周进行1次消杀,其他时间应每月进行1次消杀。5.1.6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进行垃圾分类管理,并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指导、监督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应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垃圾收集点应日产日清,每日消毒,且保持无异味。5.1.7 居住小区应对日常食品安全、生活垃圾分类、防疫防控信息、居住小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公共卫生防疫突发事件等实行公共信息及时发布。5.2应急响应5. 2.1居住小区应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采取防控措施。6. 2.2居住小区宜减少人行与车行出入口。开放式小区,应采取临时封闭措施。对不能采取封闭措施的区域,可封闭内部道路或控制单栋建筑出入口。7. 2.3居住小区人行与车行出入口均应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对所有进入小区范围内的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筛查。8. 2.4快递员、外卖员等配送的物品应送至指定存放区域进行临时存放。居家医学隔离人员的食品、蔬菜、药品等应由社区或物业人员送至入户门口。9. 2.5对居住小区室内外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增加室外公共区域、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和消毒工作的频次;2室外公共区域消毒作业前,应提前告知居民不得在消毒作业期间出现在工作区域;3当室内公共区域消毒时,应确保室内空气流通;4对门把手、门禁、电梯控制面板、楼梯扶手等常触易传染病毒部位的消毒每4h不应少于1次,并应进行记录并公示。5.2.6居住小区有疫情病例的建筑内,所有电梯轿厢、电梯厅、公共走廊、入口大堂等公共区域应全面消毒后再使用。5.2.7居住小区内的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工具房在每次作业完成后,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喷洒消毒。5.2.8 居住小区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收集受污染的防护用品的专用垃圾桶,且每天早、晚各一次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杀,应派专人统一对废弃防护用品消毒处理后,使用、出售和运输。5.2.9 居住小区空调和通风设备的使用和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停止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封闭内循环的风口,采用开窗方式通风;2应增加空调通风系统中空气处理设备清洁、消毒、更换的频次;3地下车库的通风系统应保证正常运行,确保空气流通。5. 2.10中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使用市政再生水作为建筑中水时,应对来水水质进行检测;必要时,应关闭市政再生水来水,可采用市政生活用水替代;2应关闭居住小区自建的中水处理系统,且宜采用市政生活用水替代。用词说明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款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引用标准名录本标准引用下列标准。其中,注日期的,仅对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其最新版适用于本标准。建筑门窗用通风器JG/T23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T/CECS13152023条文说明制定说明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组针对住宅卫生防疫技术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在住宅卫生防疫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从小区环境、建筑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针对住宅卫生防疫的关键问题,提出了适宜的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措施。为便于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款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等进行了说明。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1总则(25)3小区环境(26)1.1 场地(26)1.2 公共服务设施(28)4 建筑设计(32)4.1 公共空间(32)4.2 套内空间(33)4.3 给水排水(35)4.4 暖通空调(38)4.5 电气及智能化(41)5 运营管理(43)5.1 日常运营(43)5.2 应急响应(44).o.随着全球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加快,环境和气候的改变,各种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发生。从2003年的SARS,到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再到新冠肺炎,这些新出现的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以其独具的生物学特性,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同时,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对居住环境的卫生防疫问题越来越重视。而目前国内的住宅建筑普遍存在建筑硬件卫生防疫性能不足、居住安全保障技术缺失、应急改造的可操作性不强、社区卫生防疫风险应对不当等问题。为了完善住宅建筑卫生防疫性能,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提高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进而全面推动健康安全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编制了本标准。1.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住宅建筑卫生防疫设计和运营管理。1.0.3本标准重点突出了平疫结合、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包括居住小区环境、建筑设计和运营管理,对住宅建筑的建设和使用进行全过程控制。1.0.4本标准对住宅建筑卫生防疫要求的适宜指标和技术措施做出了规定,但住宅建筑涉及的标准较多,因此在进行住宅建筑卫生防疫设计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小区环境3.1 场地3.1.1 居住小区入口在设计时应考虑平疫转换,提供可变换功能的集散场地,以满足疫情时期搭建临时设施的需求,如搭建物业管理临时用房、社区执勤人员临时帐篷、物资临时存放、临时隔离仓等设施,以及应急车辆停放的需求,并预留好线路接口。集散场地平时可作为运动、交流场地等,但不允许搭建固定建筑及难以移动的设施设备,同时要做好硬质铺装。2本款对集散场地的进深提出了要求,进深不应小于6m,防止预留场地过窄不利于使用。3集散场地的面积参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的第5.0.4条“表C.O.3居住街坊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控制要求中,物业管理服务宜按照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的2%。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平疫时期均使用,临时活动场地主要为应对疫情时期的特殊需求,故本款规定不应小于地上建筑面积的1%。3.1.2 居住小区应设置无接触式快递存取柜,在规划设计阶段,为后期运营阶段快递柜的放置预留场地和电路接口,场地面积大小应结合小区人口规模及快递柜常用尺寸进行合理推算。快递存取柜场地宜采用“港湾式”设计,即指半“环岛形”设计,借鉴港口停靠船舶的模式,以内弧形向道路边缘内凹,人员存取快递时,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从而减少对道路的影响。3.1.3 本条对居住小区防疫交通流线设计做出了规定。1应进行地上、地下交通流线设计,保证居民出行便捷高效。同时,保障每个建筑单元出入口应具有独立的交通流线,满足疫情期间精准防控要求,当个别楼栋封闭后,不影响其他楼栋出入的需求。2、3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应保证救护车顺畅通行,并能到达每个楼栋出入口,且能满足救护车辆临时停放、倒车的需要。3.1.4 本条对居住小区的标识系统做出了规定。1在小区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小区楼栋编号的导视总图,便于疫情期间,能快速找到涉疫楼栋。2小区内的楼牌、门牌标识应位于易于识读的位置且无遮挡、破损,如破损需及时替换。3沿小区道路应设置清晰明确的导视系统便于快速定位。3. 1.5本条对居住小区的绿化做出了规定。1小区绿化宜优先保留场地原生树种和植被,表层土含有丰富的有机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生物的生长,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对于场地内未受污染的净地表层土进行保护和回收利用,是土壤资源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法。2场地内采用多种绿化方式提升小区绿化质量,如采用乔灌草复层绿化方式、立体绿化方式等,提高常绿树种的种植比例,改善冬季绿化环境、净化空气,缓解疫情焦虑,在充分发挥小区绿地固碳释氧和调节环境等生态效益的同时,起到遮阴、防风、降噪等作用。4. 1.6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地下室污浊空气对室外活动区的空气造成污染,地下车库排风口与室外活动区距离不应小于IOm是参考了现行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lOO的规定。5. 1.7蚊子会传播疟疾、登革热、乙脑等多种疾病,对人类健康有很大的危害,本条旨在通过合理的竖向设计来避免积水、防止蚊虫滋生,从而有效地预防蚊虫传播疾病,以下设计措施可供参考。(1)场地竖向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中的相关规定。(2)符合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场地中透水铺装应符合绿建及雨水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照面层材料不同,可分为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和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嵌草砖、园林铺装中的鹅卵石、碎石等。主要适用于广场、停车场、人行道以及车流量荷载较小的道路。透水铺装具有良好的透水性、渗水性,可有效促进雨水下渗,适时补充地下水资源。3.2公共服务设施3. 2.1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幼儿园、商业配套、居委会等各种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4. 2.2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能够自动监测心率,在必要时通过电击让心跳恢复正常,具有心肺复苏无法替代的功能,可极大地提高心脏骤停患者的存活率。AED具有便携、易操作的特点,是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医疗设备。安装前,应咨询当地红十字会等专业组织,进行安装,并由其对物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当小区规模过大时,要多点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群入口配备有AED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箱时,需要在标识系统中明确标出,便于公众熟悉设置地点,有益于在发生紧急事件需要采取急救措施时到相对固定地点寻找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5. 2.3疫情期间,鼓励小区居民在社区场地内活动,既亲近了自然又避免了不必要的外出,晒太阳可以起到消毒杀菌、减少抑郁、促进钙吸收等促进身心健康的作用。健身运动场地可为篮球、羽毛球等运动场地,也可为健身步道、健身器械场地等形式,疫情时期鼓励小区居民在社区场地内运动锻炼,强健体魄、降低疾病风险。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相关指标要求。6. 2.4本条对居住小区室外健身运动场地的配置设施做出了规定。1室内外健身场地中提供的免费健身设施应有相关的产品质量与安全认证标志,并配有使用说明书,有明显的标识牌指导,并应定期维护保养,运行状态良好。参考设置下列种类健身器材或场地:(D心肺锻炼设备,包括跑步机、椭圆机、划船机、健身车、楼梯机等;(2)肌肉强化设备,包括单站位器材,多站位组合器材,自由力量器材等;(3)羽毛球、篮球、乒乓球、网球、5人制足球等球类运动。2、3室外健身场地应配置休息座椅,并配备遮阳、避雨措施,设置步行路径或小道标识,结合使用需求配置简单的挂衣设施。3.2.5居住小区应设置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并应邻近布置,方便照料。在老年人活动场地,应设置休息座椅,并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鼓励结合座椅设置高O.4m0.5m的救助呼叫按钮。3.2.6依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要求“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宜集中布局、联合建设,并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其用地面积不宜小于0.3hm本条考虑一般小区的规模,以及疫情隔离期间居民使用需求,鼓励独立居住小区内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急抢救设备参考表1、表2设置。表1急救器械、设备用途品名规格数量心肺复苏口对口人工呼吸膜个5抽搐压舌板个2消毒碘伏棉签包1无菌冲洗液(生理盐水)瓶1续表1用途品名规格数量止血包扎固定创可贴片5医用纱布(大、中、小)若干医用胶带卷1绷带卷5夹板副1急救急救箱(包)个1测量血压电子血压计(选配)1止血止血带条1测量体温电子体温计(选配)支1个人防护外科口罩副5乳胶手套副5表2急救药品药品通用名规格包装单位数量硝酸甘油片(或速效救心丸)0.5mg(40mg/丸)瓶1沙丁胺醇气雾剂100Ug/喷瓶1蕾香正气口服液IomL/支(10粒/O.3g)盒13.2.7本条对居住小区的废弃物分类收集场地做出了规定。1垃圾物流规划应满足垃圾专用车辆的交通和清运要求,同时应减低对居民的影响,避开主要人流,降低污染物感染风险。24在垃圾容器和收集点布置时,重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环境卫生与景观美化问题。垃圾容器应具有密闭性能,坚固耐用、不易倾倒,垃圾收集点附近应有给水排水设施,方便日常清理维护,如果按规划需配垃圾收集站,应能具备定期冲洗、消杀条件,并能做到及时密闭清运。容器和收集点的位置固定,宜避开场地、单元主要出入口及通道,置于隐蔽、避风处,避免其散发的污染物对周边行人造成干扰,设置清晰的引导标识,同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5智能垃圾收集系统是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先进科技,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回收、中端统一运输、末端集中处理的“物联网+智能回收”新模式。智能垃圾收集系统极大地减少传统垃圾回收方式中产生的环境污染,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在项目前期立项策划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如有建设条件要在设计中为系统预留位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