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 资源ID:1077799       资源大小:1,007.66KB        全文页数:19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OO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西纳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一年七月1 .概述1Ll任务由来及背景11.2 项目特点11.3 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1.6 致谢212总则222.1 编制依据222.2 评价目的与原则252.3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262.4 评价标准272.5 评价等级322.6 评价范围362.7 环境保护目标373.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403.1 工程基本概况403.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483.3 相关平衡553.4 污染源强核算分析60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64.1 自然环境概况764.2 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785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92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2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996环境风险评价1336.1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的判定1336.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1346.3 环境风险识别1356.4 环境风险分析1366.5 事故风险预防措施1416.6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1436.7 环境应急监测方案1456.8 结论145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87.1 施工期1487.2 营运期153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48.1 环保投资估算1748.2 环境损益分析1758.3 小结1769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779.1 环境管理1779.2 污染源排放清单1799.3 监测计划1829.4 总量控制1839.5 排污口规范管理1839.6 “三同时”验收18410结论18710.1 项目概况18710.2 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18710.3 环境质量现状18710.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810.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9010.6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结论19010.7 结论19010.8 建议190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图图图图图图图图图图图图 RK J ,J ,J ,J ,J ,J rfJ -J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图周边环境概况及敏感目标分布图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及水功能区划图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项目分区防渗图项目大气、噪声、土壤监测布点图项目地表水、地下水监测布点图雨水及事故废水排放路径图附件:附件i项目委托书附件二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三项目农用地备案申报表附件四项目使用林地审核书附件五执行标准确认函附件六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证明附件七选址位于可养区证明附件八不占用生态公益林证明附件九乐安县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附件十土地租赁协议附件十一征用林地消纳协议附件十二猪粪沼渣销售协议附件十三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5审批基础信息表Ill1.概述1.I任务由来及背景我国不仅是生猪生产大国,而且是猪肉消费大国。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带动下,随着人口的增长、收入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们对肉类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加。猪肉价格上涨,影响着居民生活,也推高了整体CPL2019年12月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强调:当前首先把生猪生产抓上去,确保各项既定目标如期实现。在上述背景下,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在乐安县万崇镇桐山村塘边组投资800万元建设“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IooOo头生猪项目”,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o45'8.28'N27o14,28.18,用地面积36.73亩(约24487n?),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猪舍、仓库及其配套的治污区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1万头育肥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之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中“二、畜牧业3、牲畜饲养031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的”需编制报告书,本项目年出栏生猪1万头,因此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特点本次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为36.73亩。本项目根据猪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建设,养殖工艺为外购仔猪育肥。主要污染源是:养殖区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养殖废水、生活废水;猪粪、病死猪、防疫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风机、水泵等机械噪声以及猪叫声。废水采肘'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UASB厌氧反应器+物化法+A2/。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污泥浓缩池+过滤消毒系统”处理,废水达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林地浇灌,不直接外排;猪粪和沼渣外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产品,病死猪送乐安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处理;防疫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妥善处置。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不属于乐安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以及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本项目选址于乐安县万崇镇桐山村塘边组,根据农用地备案申报表,乐安县万崇镇桐山村委员会、乐安县万崇镇人民政府、乐安县农业农村局、乐安县自然资源局等出具相关证明,原则同意本项目选址。江西省林业局出具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项目使用集体林地。以项目养殖场边界为参照,距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为西北面距厂界92Om处的塘边村。选定场址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选址要求。1.3 工作过程受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拟建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对拟建项目场址周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工程性质、污染特征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预测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编制完成了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OO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具体环境影响评价流程见图1.1-1。依据相关规定确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制定工作方案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r篇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附和评价标准图1.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农林业”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1.4.2 与行业相关政策、规划的相符性1、与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相符性表1.41项目与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符合性类别国办发(2017)48号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突出养分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合理确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登记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标准。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本项目正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猪粪和沼渣出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产品;项目拟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设施。符合落实规模化养殖主体责任制度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要带头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木项目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符合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牧大县要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出利用。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项目位于乐安县可养区,猪粪和沼渣外售给有机肥企业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符合因此,本项目与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相符。2、与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农牧发2017ll号)相符性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农牧发2017ll号)中指出“提升种养结合水平。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果菜茶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以果菜茶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支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方法标准体系。加大有机肥、沼肥施用装备研发推广力度。引导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农牧循环发展,带动形成一批种养结合的典型模式。”在区域重点及技术模式中“(四)中东部地区:包括安徽、江西、湖北和湖南4省,是我国粮食主产区和畜产品优势区,位于南方水网地区,环境负荷较高,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一是“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直接农田利用或浓缩使用。二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建设肥水输送和配比设施,在农田施肥和灌溉期间,实行肥水一体化施用:三是“污水达标排放”模式。对于无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经收集固液分离后通过厌氧、好氧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或消毒回用。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属于推广模式三“污水达标排放”模式,项目养殖污水经收集固液分离后通过厌氧、好氧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IoOoO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200D符合性分析表L42项目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表项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选址条件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建设本项目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符合禁止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建设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符合禁止在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建设本项目位于可养区范围内。符合禁止在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建设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符合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本项目位于可养区范围内,50Om范围内无禁建区符合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与生活管理区的隔离,粪污处理设施应设置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下风向和侧风向处。本项目生产区与生活管理区隔离。粪污处理区位于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主导风向的侧风向。符合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木项目采用了环保部认定的干清粪工艺,做到粪与尿、污水分开处理,粪渣、沼渣外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产品。本项目粪污未与尿、废水混合排出。符合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系统,不得采用明沟布设。本项目养殖场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收集系统均采用地下暗管方式布设。符合畜禽粪便的贮存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污染物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建设了固粪暂存间,对产生的粪渣、沼渣进行暂存,固粪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带等降低废气产生量,恶臭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本项目采取各贮存设施均按相关标准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符合贮存设施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进入的措施。本项目的固粪暂存间设置顶棚,沼气池覆膜密封等,防止降雨进入贮存设施。符合根据表1.4-2可知,本项目在选址、场区的布置与清粪工艺及粪便的贮存设施等方面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2001)中的相关要求。4、与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相符性分析表1.43与(农办牧(2020)23号)相符性情况一览表类别(农办牧(2020)23号)对本项目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一、畅通还田利用渠道(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本项目猪粪、沼渣外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资源化利用,处理后的水质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从严要求后用于种植区林地灌溉。符合(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对配套土地不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到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从严要求后用于山林浇灌,本项目租赁林地400亩,能够消纳本项目废水。符合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建设单位为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符合(一)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养殖场户应依法配置粪污贮存设施,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配套土地面积不得小于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达不到前述要求且无法证明粪污去向的,视同超出土地消纳能力。本项目猪粪和沼渣外售给有机肥企业生产有机肥实现粪污资源化,畜禽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符合5、与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相符性分析1.4-4本项目与“环办环评201831号”相符情况一览表类别环办环评201831号本项目符合性一、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置养殖场区项目环评应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选址应避开当地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并与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相协调。当地未划定禁止养殖区域的,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村镇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项目环评应结合环境保护要求优化养殖场区内部布置。畜禽养殖区及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和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等产生恶臭影响的设施,应位于养殖场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位置,并尽量远离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并根据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以及当地的环境及气象等因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要求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作为养殖场选址以及周边规划控制的依据,减轻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本环评充分论证了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项目不属于当地规划的禁养区,与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相协调。本环评提出了优化养殖场区内部布局的要求;针对各产污单元提出了减缓恶臭影响的措施,环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要求计算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符合二、加强粪污减量控制,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应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优化工艺,通过采取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等措施,从源头减少粪污的产生量。鼓励采取干清粪方式,采取水泡粪工艺的应最大限度降低用水量。场区应采取雨污分离措施,防止雨水进入粪污收集系统。项目环评应结合地域、畜种、规模等特点以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目标等要求,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择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利用模式,采取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粪便垫料回用、异位发酵床、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等模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促进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种养结合”绿色发展。环评提出了从源头减少粪污、废气、废水产生量的措施,项目采取干清粪方式,场区采取了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粪污全部收集,粪便及污水分别经固液分离、废水经污水张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猪粪、沼渣收集后外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产品,养殖场以“种养结合”绿色发展。符合三、强化粪污治理措施,做好污染防治项目环评应强化对粪污的治理措施,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推进粪污资源的良性利用,应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粪污采取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畜禽规模养殖项目应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雨污分离设施,以及粪污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等,委托满足相关环保要求的第三方代为利用或者处理的,可不自行建设粪污处理或利用设施。项目环评应明确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和利用措施。贮存池应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和防溢流措施,防止畜禽粪污污染地下水。贮存池总有效容积应根据贮存期确定。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畜禽粪污须处理并达到畜禽粪便还出、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规范要求。畜禽规模养殖项目配套建设沼气工程的,应充分考虑沼气制备及贮存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畜禽养殖粪污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的,应明确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林地、农田之间的输送系统及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控制肥水输送沿途的弃、撤和跑冒滴漏,防止进入外部水体。对无法采取资源化利用的畜禽养殖废水应明确处理措施及工艺,确保达标排放或消毒回用,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明确的病死畜禽处理、处置方案,及时处理病死畜禽。针对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的恶臭影响,可采取控制饲养密度、改善舍内通风、及时清粪、采用除臭剂、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确保项目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环评提出了粪污治理措施,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推进粪污资源的良性利用,粪污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养殖场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及粪污贮存、处理利用措施;病死猪送乐安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处理。环评中明确了粪污贮存措施。要求贮存池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和防溢流措施,防止畜禽粪污污染地下水,有效容积满足贮存时间要求。环评给出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本项目废水用于林地浇灌,确保输送管道的安全性和严密性,防止管道输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在废水处理站达标排放口设置截断阀,以防尾水超标排放。项目猪粪、沼渣外售给有机肥厂,环评提出了恶臭处理措施,确保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四、落实环评信息公开要求,发挥公众参与的监督作用建设单位在项目环评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应采取适当形式,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真实性和结果负责。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报告书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和审批情况,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约束,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全过程、全覆盖公开,确保公众能够方便获取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建设单位在项目环评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已于网上三次公示、具有代表的报刊登报公示征求了公众意见,并对真实性和结果负责。项目将履行公众参与制度,实现环评过程全公开的制度符合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长效管理机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随机抽查项目环评报告书等方式,掌握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及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及承诺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及相关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将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符合由表1.4-4可知,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养殖模式及养殖技术等内容与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相符。6、与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符合性分析表L45项目与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址求选要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a、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b、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C、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d、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e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上述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上述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O项目位于可养区范围内,且项目场界500m范围内无禁建区符合粪污收集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现有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畜禽粪污应日产日清;畜禽养殖场应建立排水系统,并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采用环保部认定的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系统。符合畜禽粪便的贮存仁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并应设在养泊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项目固粪暂存间周边400m范围内无功能水体:且位于养殖场生产及生活办公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符合病死畜禽尸体处置病死畜禽尸体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HJ/T81-2001的规定本项目病死猪经冷藏库暂存后集中送乐安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处理。符合本项目选址、工程技术措施等与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相符。7、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分析表L46项目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选址要求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养殖区域。项目位于可养区范围内,且项目场界50Om范围内无禁建区。符合环评类别及重点内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在运营期污染源分析中详细说明;废弃物治理措施在环境保护措施章节中详细说明。符合污染防治措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瓶、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设置了固粪暂存间、黑膜沼气池、污水处理站等。符合污染物排放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本项目采取科学饲养方式,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资源化利用,粪便用作有机肥原料外售,废水、固废不向环境直接排放。符合由表1.4-6可知,项目选址、环评类别及重点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量等内容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符。8、与抚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92023)符合性分析表L47项目与抚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2023)的符合性分析表项目抚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要求,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示范工程,着力发展一批管理规范、饲养科学、品牌优势明显的无公害生猪养殖场,加快养猪业由传统饲养方式向现代化养殖方式转变。本项目按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设计建设,拟建成管理规范、饲养科学的现代化养殖场。符合加大生猪养殖环保治理力度,重点支持养殖场(小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沼气工程,改善饲养条件与人居环境0力争到2023年,全市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部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沼气工程,确保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本项目建有沼气池和粪污收集、贮存设施。猪粪和沼渣出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产品。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符合推广种养结合的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将现代化养殖与种植业相结合的养殖模式,解决畜禽废弃物污染问题。畜禽粪便经过堆肥或加工成有机肥可用于农业种植;污水通过净化处理后可灌溉农田、果树及养鱼等。因地制宜推广发展“猪鱼'共养模式、“猪沼-林”、“猪-沼-渔-林”等生态养殖模式,将畜禽养殖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还林或用于渔业养殖肥料,最大限度的降低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采用的是种养结合的立体生态养殖模式,项目拟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设施。猪粪和沼渣出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产品。生产废水经“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UASB厌氧反应器+物化法+A2/。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污泥浓缩池+过滤消毒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属于“猪-沼林''生态养殖模式。符合积极推广各类适合本地产业发展、符合生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或生态养殖模式,如干清粪、有机肥生产、沼气化处理、农牧林种养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固粪和沼渣外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产品,采用了沼气池和林地种养结合等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符合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针对抚州市养殖特点,应逐步建立由第三方废弃物收集并处理后,进一步实现资源化利用。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固粪和沼渣外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产品,进一步实现资源化利用,符合规划发展方向。符合畜禽生态养殖与污染综合防治主推技术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畜禽养殖粪污防治基本思路,以环“五河一湖”的生猪养殖大县为重点,重点示范推广高床生态养殖技术、种养结合技术、异位发酵床处理技术、土壤型微生物滤床技术、膜生物处理技术、粪污集中处理技术等五种模式和工艺。以“高床生态养猪”生态本项目采用高床节水养殖模式。采用漏缝地板、斜坡集粪槽、饮用余水导流设计等清洁生产模式。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生产废水进行厌氧气酵等深度处理达标后用于山林浇灌,固体粪便和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充分利用资源,属于种养结合、南地平衡为主的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模式。符合项目抚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环保饲养技术工艺为关键,积极推行种养结合、畜地平衡为主的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模式。病死畜禽尸体处理(1)深埋法(2)焚烧法及高温煮沸法。(3)饲料化利用方式本项目病死猪送乐安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乐安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拟采用饲料化利用方式。符合科学选址防控臭气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场的科学选址,从源头上预防臭气污染。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相关禁建区域(如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o本项目位于可养区范围内,50Om范围内无禁建区。符合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本项目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对猪粪、沼渣暂存间、污水处理池等采取了密封、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符合畜禽养殖场恶臭二次污染防治对策,减少养殖场恶臭物质产生的营养控制措主要有:(1)选择优质的饲料原料;(2)改进饲料加工工艺;(3)降低日粮蛋白水平添加合成氨基酸;(4)增加日粮中非淀粉多糖的量;(5)有效饲料添加剂的应用。本项目采用优质的饲料原料,添加EM菌,并采用低氮饲料喂养猪只,从而减少养殖场恶臭物质产生量。符合较大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物减量技术。对于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肉猪场(小区)或存栏母猪I(M)O头以上的猪苗生产场(小区),推荐使用“环保型”粪污处理方式,要求畜禽养殖场(小区)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对污水进行多级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年出栏100OO头生猪,采用干清粪的清粪工艺,污水采用“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UASB厌氧反应器+物化法+A2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污泥浓缩池+过滤消毒系统”的工艺,污水经处理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从严要求。符合根据表1.4-7可知,本项目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污染防治综合主推技术等方面与抚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9-2023)中的相关要求相符。9、与乐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相符性分析表L48项目与乐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表项目乐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治理措施坚持区域限制,即畜禽养殖在生产布局上,必须自觉规避我县主要水源地和具有特殊用途规划用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在风景名胜区、河流上游源头地区、城镇建设区域及农村居民区等地,必须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对已建设的项目要逐步采取关停、取缔或者异地搬迁等处置措施。本项目选址位于可养区,周边无乐安县主要水源地和具有特殊用途规划用地等环境敏感区域。项目选址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河流上游源头地区、城镇建设区域,与最近农村居民点塘边村小组相距920m。满足畜禽养殖场布局要求。符合合理进行场区布局,即新、改、扩建养殖企业应实现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等应设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养殖场应当建立完备的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防止雨季污水满溢污染周围环境:加强污水输送管网的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等。本项目场区合理布局,生产区和生活管理区隔开,固粪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设置在生产区、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F风向。建立完备的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防止雨季污水满溢污染周围环境;并加强污水输送管网的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等。符合倡

    注意事项

    本文(乐安县金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