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市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报告.docx
上海市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研究报告2022一、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概况31.1 主要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利用现状31.2 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成效与不足7二、经验借鉴122.1 欧盟经验122.2 日本经验162.3 经验梳理和总结21三、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思路243.1 形势研判243.2 工作思路25331-*II273.4 循环经济发展重点任务29附件1:废钢循环发展专题研究39附件2:快递包装绿色发展专题研究66刖S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的测算,循环经济在“十三五”期间对我国碳减排的综合贡献率超过25%o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资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上海市在循环经济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一是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主要资源产出率指标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二是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大宗工业固废利用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在90%以上。三是政策标准体系持续完善,出台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19版)等管理政策,形成“1+X”扶持政策体系。四是示范引领效应进一步凸显。在铅酸蓄电池、餐厨废弃物等领域形成一批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成效显著。五是数据收集及统计基础不断夯实。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初步搭建可回收物全过程管理平台、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六是绿色生活氛围日趋浓厚。二手衣物、书籍、电子产品等再利用成为社会风尚,市民和社会团体积极投身于循环发展领域的宣传。但客观而言,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推动循环经济的顶层设计尚不完善。循环经济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单品类的全生命周期循环,还涉及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协同发展,目前上海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方便还不健全,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开展。二是逆向物流和产品利用通道未有效打通。在循环体系的一些环节,难以实现物质流可控、价值流增值,存在“循环不经济”的困局。前端产品及材料设计、现有的流通体系不利于重复利用和高效回收再利用的逆向物流体系建设;尽管本市具备不少循环利用企业,但产品附加值不高,用户意识不强,资源化产品推广利用存在瓶颈。三是部分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仍有短板。如在生活领域,快递包装仍存在大量使用大量废弃的现象;在工业领域,废钢循环利用体系尚未建立健全。有必要对本市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开展更深入研究。受能源基金会委托,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承担了上海市循环经济体系建设课题研究,在充分研讨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形成本研究报告,旨在为更好推动本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参考。一、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概况1.1 主要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利用现状1.1.1 工业领域工业领域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工业领域危险废物,鉴于工业领域危险废物更加关注无害化处置,报告将在危废小节统一描述。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大宗工业固废和非大宗工业固废。根据环境统计口径I202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207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4%;处置量为126万吨,处置率为6.1%,主要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予以安全处置。(1)大宗工业固废本市大宗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3类,2021年全市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约为1378万吨,占一般工业固废总产生量的66.5%o其中,冶炼废渣产生量约为823万吨,主要加工成矿渣微粉和钢渣微粉,用于水泥、混凝土等建筑材料,2021年综合利用率100%;粉煤灰产生量约为379万吨,用于生产墙体材料、水泥、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掺合料以及市政工程材料,2021年综合利用率99.8%。脱硫石膏产生量约为116万吨,应用于纸面石膏板、石膏砂浆和水泥的生产,2021年综合利用率为99.3%o(2)非大宗工业固废非大宗工业固废中,炉渣产生量相对较大,2021年全市炉渣产生量约为205万吨,主要用于墙体材料生产,2020年综合利用率为1环境统计口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包括工业企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自来水厂等单位。97.3%o其他固废(包括污泥、其他废物)产生量约为545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8.2%o1.1.2城市建设领域城市建设领域废弃物主要包括工程垃圾(废弃混凝土)、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5大类。2021年,全市建筑垃圾(不含废弃混凝土)产生申报量约为13956万吨,废弃混凝土480万吨,总共约14436万吨,主要通过再生建材产品生产、围海造地、就地回填等方式处置利用,分拣残渣需填埋处置。(1)废弃混凝土2021年,全市废弃混凝土产生申报量约为480万吨(主要来源于市政工程项目、房建地下室工程以及管道修复等),废弃混凝土规模化处置点设计处置能力为600万吨,已基本能满足废弃混凝土处置需要。该类废弃物处置利用市场化程度较高,除少部分在工地现场破碎后做道硝就地使用外,其余基本全部进入资源化利用渠道综合利用率接近100%。处置后的产品主要进入混凝土搅拌站、砂浆厂和水稳厂。(2)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2021年,全市装修垃圾申报处理量约为529万吨,拆房垃圾申报处理量为219万吨,合计748万吨。全市已建成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2座,合计资源化利用能力590万吨,后续还将规划建设部分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处置利用能力,可满足装修垃圾、拆房垃圾处置利用需要。该类垃圾处理实行政府托底和市场化运作并行的方式,装修垃圾、拆房垃圾分拣后的砖瓦石块通过加工为再生产品、便道铺设、低洼填平等方式处理553万吨,综合利用率约为74%,分拣残渣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无害化处置194万吨。(3)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2021年,全市工程渣土申报处理量为13135万吨,工程泥浆申报处理量为73万吨。目前,申报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均进入经过备案的消纳卸点进行消纳。1.1.3 生活领域生活领域废弃物主要包括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废油脂、大件垃圾等类型。2021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1195万吨,其中干垃圾549万吨,湿垃圾383万吨(含餐厨垃圾117.1万吨),可回收物263万吨,有害垃圾0.08万吨,废油脂11万吨、大件垃圾2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填埋处理量81万吨,焚烧等处理量665万吨,资源化利用总量449万吨,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量0.08万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76%餐厨废弃油脂方面,2021年,全市餐厨废弃油脂回收利用量8万吨,其中,市内利用6万吨,用于生产生物柴油,全年累计生产生物柴油共5万吨;市外利用2万吨,主要用于生产生物柴油或增塑剂等化工产品。1.1.4 农业领域2021年,全市农业废弃物产生量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此外还有少量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该领域资源化利用水平较高,已基本实现“零填埋”,但环境统计口径量只统计了废弃农用薄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统计了本市2021年“三秋”秸秆利用情况,其中秸秆机械化还田水稻种植面积156万亩,作业面积116万亩,离田秸秆利用稻秸秆数量16万吨,菱白秸秆数量2.8万吨。(1)废弃农用薄膜2021年本市地膜使用量2077吨,回收2056吨,回收率99%。2021年本市棚膜更换用量7934吨,回收量7930吨,回收率接近100%O(2)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属危险废物。全市共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399个,每个村(基地)设有回收暂存点、每个镇设有回收点、区级设有集中堆放点;基本建成“生产基地一村级一镇级一区级''四级回收网络体系。2021年,本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589吨,回收率接近100%。1.1.5 其他其他类型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1)危险废物2021年,全市产生危险废物150万吨,利用处置153万吨(含处置利用上年末库存5。万吨),其中,委外利用处置98万吨,自行利用处置55万吨,年末库存3万吨。(2)医疗废物全市已建立覆盖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运服务体系,2021年全市医疗废物收运量8.5万吨,医疗废物处置量8.5万吨,无害化处置率100%。其中,通过医疗废物集中焚烧设施集中处置8万吨,通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0.4万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自行处置901吨。1.2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成效与不足1.2.1 取得的成绩近年来,上海市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稳步提升,经初步测算,全市主要资源产出率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工作方面,本市着力提升各类废弃物处里利用能力,完善循环经济政策标准体系,推动试点示范,加强氛围营造,取得显著成效:1 .各类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能力不断提升。装修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建装修和拆房垃圾圾资源化处理需要。废弃混凝土基本实现全量利用。建成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湿垃圾集中处理、分散设施设施,预计2021年底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点站场体系框架基本形成。2 .政策标准体系持续完善。建筑领域,出台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废弃物的处置利用导向。针对再生建材产品市场接受度较低的问题,出台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建筑废弃混凝土收、运、处、用环节具体要求,建立再生产品强制使用制度。配套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地方标准,出台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要求等标准和技术规范。生活领域,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街镇落实”思路,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管理政策。针对废塑料等细分类别,制定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推动和回收和循环利用。农业领域出台关于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支持完善秸秆回收体系,鼓励和推进秸秆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出台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技术规范,提出畜禽粪便还田过程的技术要求。补贴政策方面,出台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投资额30%的支持。3 .示范引领效应进一步凸显。开展固体废物协同治理试点,推进燃煤与污泥耦合掺烧发电技术应用,借助现役燃煤电厂掺烧污泥,促进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推进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处里体系建设,聚焦生产者责任延伸、溯源机制、准入管理等,建立300多个动力电池回收网格,建成2个第三方集中型存储网点,建成梯次利用拆建组装试验线和无害化拆解分解平台。创建废酸定向资源化再利用新模式,将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产生的废硫酸进入钛白粉生产企业进行原料替代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成效显著,青浦、临港循环化改造获得国家验收通过。燕龙基荣获国家城市矿产基地。4 .数据收集及统计基础不断夯实。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初步搭建可回收物全过程管理平台、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平台。5 .绿色生活氛围日趋浓厚。每年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绿色低碳的意识氛围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深入推行,已逐步成为新时尚,居民源头正确垃圾分类率达到95%以上,可回收物回收量、垃圾分出量均大幅增长,干垃圾处置同比下降。共享经济、二手市场蓬勃发展,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广泛践行,主动减少包装物和塑料制品等一次性用品使用的意识不断加强,市民和社会团体积极投身于循环发展领域的宣传。1.2.2问题和困难1.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普遍存在“落地难”、“被调整”困境。受各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全市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数量持续下降,行业规模化发展缓慢,普遍存在“落地难”、“被调整”困境。一是新增项目落地难。由于资源循环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往往难以满足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关于产值、能耗等门槛要求,再加上这些企业按规定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对地方税收贡献相对较小,导致这类企业的项目对地方政府的吸引力较差,与其产业类项目相比其竞争力也较弱,很难取得土地,往往采用租地或租厂房的方式来建设。二是现有企业用地不稳定。本市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中,仅少部分是自有土地,其余企业均需通过租赁进行生产经营,且租赁大多为短期;超一半以上企业落地在104、195、198地块以外,随时可能会被调整。此外,即便已经落地在工业园区的企业,由于自身行业的邻避效应、经济产出低等因素,地方政府一旦有产业调整计划,也往往首当其冲地就被列入调整范围。三是缺乏规范管理,产业能级低。因土地性质等原因,大部分企业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和生产安全风险。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用地多为临时或短期租赁,直接限制了企业对可持续生产经营的投入,导致产业能级无法提升。2 .部分领域全域物质流环节脱节或缺位,难以实现系统性循环。从废弃物全域物质流循环角度,需要统筹解决回收、运输、存储、处理等脱节造成的系统性问题:一是湿垃圾亟需统筹土壤改良等稳定出路。目前本市湿垃圾产生量大,现有规划湿垃圾处置设施以焚烧为主,缺乏湿垃圾推广处理技术和产品标准规范,与农林业协同利用的体系和路径尚未打通。二是再制造领域旧件来源存在政策性障碍。目前本市废旧机电再制造领域产能放空,国内旧件市场已不能满足现有处理规模。3 .源头和消费两端缺乏管控,产业能级较为低端。对原材料设计供给、再生产品消费两端管理缺乏管控,造成源头浪费、循环产业在低端领域徘徊。一是原材料设计供给未能充分考虑“控原生资源、鼓励可再生资源使用”。目前本市生活、城建、工业领域对原材料供给无明确要求,如建材产品设计对可再生资源使用缺乏强制要求,制造业缺乏对可再生资源使用的要求,循环经济产业停留在分拣、筛选、拆解流程的低端领域徘徊。二是消费端缺乏可再生产品使用激励机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缺乏上市标准和权威认证,本市湿垃圾处置后产生有机质达到一定规模,但由于尚未打通产品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渠道,此类产品的出路存在较大问题。由于目前无针对拆房、装修等建筑垃圾处置后产生的骨料及建材产品标准、应用规程等,随着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后产品大量生产,回用压力巨大。4 .循环经济全流程领域宽泛,统计管理体系有待持续完善。循环经济工作涉及面广、环节较多,政府参与循环经济管理能力较弱。二是行业管理体系欠缺。循环经济涉及生活、工业、农业、城建、废旧物资等多领域,生产、流通、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等多环节,缺乏系统性政策法规要求(东京在上世纪30年代到本世纪,从污物扫除法实施细则、环境基本法到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形成了法律基本框架,制定了全面、综合的环保政策,涵盖各细分领域、全过程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生产和消费领域可再生资源使用、再生产品强制使用和上市标准等规范政策尚无涉及。三是数据统计体系空缺,目前本市资源产出率及各个领域的废弃物利用率都是源自推算和行业汇总,缺乏全市统一的循环经济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统计体系。二、经验借鉴2.1 欧盟经验2.1.1 欧盟循环经济发展历程欧盟循环经济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循环鲤济为社会创造签济新就业突出度弃治攫的耳经济,20X ClWOMWUM,上iOWlIl11»M旦里L_rtmM*tc)ww<Mvm>Cmva)MM200M>>K(1)2010年前:突出废弃物治理的循环经济这一阶段欧盟实施的循环经济重点为废弃物治理,主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废弃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过程,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从而实现废弃物减量和生态环境负荷降低。这一阶段立法能够反映欧盟的关注重点和行动要点。欧盟于1975年出台了同废弃物相关的规章,此后于2008年颁布实施废弃物框架指令,作为一般性法律文件,该指令要求成员国在适当的情况下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提出废物管理层次原则:预防、重复使用、循环利用、用于发电等其他目的的回收处置,并明确了污染者付费原则,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理念。此外,欧盟在废弃物框架指令颁布实施前后分别在采矿废物、包装废弃物、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等具体领域也制定了具体法规,对成员国起指导约束作用。(2)2010年至2019年:重新定义循环经济经济由线性变为循环2000年以来,欧盟经济发展有所放缓,特别是2010年欧盟陷入经济危机,其经济面临巨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欧盟开始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经济发展相联系,更多挖掘废弃物中的资源价值,而提高资源效率成为两者的结合点。“欧洲2020战略”指出提高资源效率是改善欧盟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增长的引擎。在借鉴中国、日本等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下,2014年欧盟正式开始制定循环经济综合方案“迈向循环经济一一零废物”的文件,其中综合了资源效率提高和循环经济一揽子计划。由于该文件仍没有摆脱传统废弃物治理思路,儿经修改,2015年底欧盟出台了“循环经济行动计划”。计划体现了欧盟重新定义的循环经济,即由原来遵循资源线性流动而关注末端废弃物治理,转向通过分享、修复、再利用、循环等方式使资源和物质变为循环流动,在经济系统中的价值链进一步延长。“闭环”的循环经济不仅能够降低资源的使用水平,还能创造新经济和新就业,它实质表征欧盟发展模式的转变。(3)2019年后,循环经济为社会创造新经济新就业2019年12月,欧洲委员会第2019/640号决议通过了欧洲绿色新政(TheEuropeanGreenDeal),该新政提出了欧洲委员会应对气候和环境挑战的新承诺,旨在将欧盟转变为一个公平、繁荣的社会,以及富有竞争力的资源节约型现代化经济体,到2050年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脱钩。2020年3月,欧洲委员会通过了新循环经济行动计划(ANewCircularEconomyActionPlan),旨在加快欧洲绿色新政要求的转型变革,确保推行合理、符合可持续未来的规章制度,与经济参与者、消费者、公众和民间团体组织携手创造一个更清洁、更具竞争力的欧洲。该计划提出了三大核心任务:一是制定可持续产品政策框架,使可持续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成为规范,转变消费模式,避免产生任何固体废物。二是优先系统构建关键产品价值链。三是强化废物源头防控和高价值利用,完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的支持政策,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构建欧盟范围内可持续运行的再生原料市场。计划聚焦资源消耗大且具有资源循环潜力的七大关键产品: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电池和汽车、包装、塑料、纺织品、建筑材料以及食品等。欧洲委员会还通过欧洲新工业战略、欧洲新中小企业战略、为欧洲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单一市场等一系列文件,与新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相结合,从循环经济转型过程中获益,助力推动欧盟经济发展。2.1.2 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主要提出了三大核心任务:(1)制定可持续产品政策框架这是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目的是使可持续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成为规范,转变消费模式,避免产生任何固体废物。产品设计环节,计划提出一项可持续产品政策立法倡议,将已有的生态设计指令扩大到与能源相关的产品之外,使其覆盖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纺织品、家具和高环境影响的中间产品(如钢铁、水泥和化学品)等,从源头提高产品的可持续性。生产环节,形成循环经济做法实践案例,建立产业废弃污染物报告和认证制度,促进“上下游”产业耦合,使用数字技术跟踪资源流向,促进绿色技术应用等方式促进生产制造环节的循环发展。流通环节,一方面通过修订欧盟消费者法,确保产品寿命和维修等相关信息的公开,防止具有使用意义的产品过早淘汰;另一方面,将推动建立最低强制性绿色政府采购(GPP)的标准和目标,加强绿色采购。(2)明确推动循环经济重点领域欧盟确定了电子产品和信息通信技术,电池和汽车,包装,塑料,纺织品,建筑物,食物、水和养分等7个关键领域。这些关键领域将重点落实可持续产品理念和政策框架,并在2022年前陆续出台细化的行业性法律政策建议和举措。如针对电池和汽车,提出新的电池监管框架,提高电池的回收利用率,并在有替代选择的情况下逐步淘汰不可充电电池的使用等。同时,修改报废汽车规定,考虑制定对某些部件添加可回收物含量的强制性规定。针对包装,加强包装强制性基本要求,减少(过度)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推动包装的再利用和可回收设计,降低包装材料的复杂性。针对塑料,将对包装、建筑材料和车辆等关键产品的塑料回收含量和废物减少措施制定强制性要求。(3)推动废弃物减量增值对于废弃物的管理,欧盟提出了到2030年实现废弃物总产生量大幅减少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剩余城市废弃物减半的目标。具体措施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加强废弃物管理政策,支持废弃物的预防和循环,计划提出需要建立、加强和执行欧盟废物法,扩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范围等。二是重点关注再生原料中的有害物质,减少使用二次资源的顾虑。三是创设运行良好的欧盟再生原料市场。明确产品中回收物质含量要求可以有助于防止再生原料供需不匹配,保障欧盟回收利用行业的顺利扩张。同时欧盟还将支持跨境合作倡议,加强标准化的作用,评估针对主要二次材料建立市场观察机构的可行性等,从而推动建立运行良好的内部二次原材料市场。四是关注欧盟废弃物出口问题,过去十年间,欧洲有数百万吨废弃物出口到了非欧盟国家,对其他国家的环境和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还会造成欧盟回收行业资源及经济机遇的损失,同时当前一些国家的进口限制措施暴露了欧盟对境外废弃物处理的过度依赖,因此,欧盟将加强对废弃物运输的管制,打击非法出口和非法贩运,并推动使“欧盟境内回收”成为优质再生原料的标杆。此外,欧盟统计局建立了一个综合性的物质流核算标准,为欧盟成员国核算各国的物质流提出了总体框架和编制指南,为欧盟各国监测本国循环发展情况提供依据和支撑。2.2 日本经验2.2.1 日本循环经济发展历程日本循环经济的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从治理公害和节约能源入手,中央政府通过完善循环经济的立法与行政体制、建立资源能源和废弃物的政策与计划机制推动本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日本循环经济模式逐步形成。第一阶段:推进以环境保护为导向的末端治理。1970-1990年间,日本政府的关注点主要聚焦在环境的末端治理上,许多法律、法规针对的是废弃物、污染等问题的治理,循环经济的理念还没有建立。第二阶段:建立“循环”理念。1993年,日本颁布了环境基本法,改变了以公害对策基本法为首的法律体系之下以末端控制、被动应对为特征的管理模式。1994年,为期五年的第一次环境基本计划开始实施。在该计划中,“循环”第一次被列为日本社会发展的长期目标之一,即从生产到废弃的每一阶段都要通过对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抑制废弃物质的产生并使其得到合理处置,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物质循环,将经济发展给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进而构筑起以循环为基调的社会经济体系。围绕“循环”这一目标,基本计划提出了抑制废弃物产生、推进回收利用和合理处置的多项具体措施,如建立商品流通网络、商品抵押金制度、企业生产环境风险评估等。但由于此时日本的法律和相关制度的出发点仍旧站在抑制排放、促使实现有效回收这一立场上,而未涉及到减少消费、源头控制以及构建产业链从而形成彼此相互连接的物质流体系等内容,因而此时日本社会和经济依旧处在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为特征的传统经济和社会之下。第三阶段:大力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2000年是日本循环型社会的元年,这一年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正式发布。基本法对循环型社会的定义由“经济活动中的可循环''进行扩展,从整体角度强调整体社会的循环能力,通过对循环资源的充分利用与合理处置,实现抑制废弃物产生和自然资源消费,进而将环境负荷将至最低。该法首次取消了“废弃物”的提法,并将其重新定义为“循环资源”,要求促进其循环利用。同时,它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特别在企业生产中推行扩大生产者责任制,要求企业从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直至废弃的各个阶段对其进行效利用和循环。随后每五年一次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计划被制定和实施。2.2.2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主要举措(1)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日本很早就建立了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基础法、综合法、专项法)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逐步形成废物回收、废物拆解、系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日本在立法方面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先从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入手,制定循环经济基本法,然后制定综合发和专项法。再以基本法、综合法为统领和指导,通过立、改、废等基本立法手段,完善以专项法为主的各项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最终形成由基本法、综合法以及大量专项法构成的完整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基本法方面,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于2000年12月公布,在建立循环型社会中起着宪法性的作用。综合法方面,制定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其中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有效推动资源合理利用,同时也促进零部件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公共清洁法明确了废弃物的减量化、分类及回收规则,强调对有毒性废弃物的特别管理,对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及组织机构的设置等,做了周密的规定。专项法方面,较为重要的有1995年制定的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1998年制定的特定家庭用机械再商品化法;2000年制定的建筑材料再资源化法、可循环性食品资源循环法、绿色采购法;2002年制定的报废车辆再生法等等,各专项法对其规制对象物的减量化、再利用率等规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比如特定家庭用机械再商品化法就明确规定,电冰箱、洗衣机的再商品化率必须达到50%以上,电视机55%以上,空调器60%以上。(2)大力推行绿色采购制度日本绿色采购法规定,国家机关必须率先采购环境负荷小的产品。其目的是通过不断扩大对环保产品的需求来提高资源再生产品企业的知名度,以促进企业扩大生产量,降低成本、降低价格、最终形成资源再生产品的良性循环。现在日本各行政机关纷纷制定了绿色采购方针,有百余种物品被定为政府优先选择购买物品,目前政府特定购买物品的采购比例已超过90%O(3)废弃物收费制度日本颁布的家用电器再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对制造、进口的家用电器有回收、再商品化的义务,并规定了4种废旧家电的处理费,其中每台电冰箱为4600日元,每台空调器为3500日元,每台洗衣机为2400日元。生活垃圾收费是减少城市生活垃圾数量的最有效措施之一,对每袋生活垃圾的收费增加L5美元,城市垃圾总量可减少18%o现在,日本的3250个市、区、村中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为2535个,收取工业废物处理费的为2833个,有效改善了日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4)推动循环经济技术应用推广循环经济主要是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引导各行业推广3R技术、清洁生产和废物资源化。日本北九州市的生态型城市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效果得益于3R化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短短的二十几年时间,通过高新技术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实施清洁生产运动,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从而更有效地实现了经济利润和环境改善的双重目标。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四年后不仅减少了84%的污染物排放,还取得了2125亿日元的经济效益。现在北九州市不仅摘掉了闻名于世的重污染工业区的帽子,而且城市的工业生产总值增长了6倍。(5)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日本的废物交换情报网络系统非常发达。在日本既有社团法人机构的“循环经济研究会”每周定期发表有关循环经济方面的信息,同时各地的有关部门也相继建立起废物交换情报网络系统,日本的各市区村几乎都有专门发行二手货信息的报纸及时向市民发布信息并组织旧货调剂交易,以利于市民进行资源循环再利用。这样的社会中介机构可以使市民、企业、政府形成一体,通过沟通信息、调剂余缺,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6)注重数据统计监测日本在1999年提出了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的循环经济发展方针,并在此方针指导下,提出了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的定量化指标(以“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为核心),作为评价循环经济发展的依据,积极推进循环经济社会建设。该指标体系目前已更新至第四版。从具体指标的选择上看,“反映循环型社会总体成效的指标”从物质流动的三个方面入口、循环、出口设定了14项指标,并将资源产出率、投入端资源循环利用率、产出端资源循环利用率、最终处置(填埋)量4个指标作为代表性指标。“反映循环型社会建设的过程指标''按照第4次计划提出的七个方面,设定了137项指标。经验梳理和总结1.注重循环经济顶层设计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日本以建设“循环型社会”为目标使命,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循环型社会体系建设的核心工作内容,并配套建立了涵盖基本法、综合法、专项法的力+N+X”三级法律法规体系;欧盟也在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中提出循环经济七大重点领域,未来3年配套推出35项立法建议。不难看出,欧盟、日本均搭建了“总-分”关系的循环经济发展框架,并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单个品类废弃物的循环。本市可充分学习欧盟、日本经验,结合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情况和本市实际情况,探索制定“综合法-专项法”两级法律法规体系,特别针对废钢、废旧动力电池、塑料、包装等出台专项法律法规,推动具体细分品类的循环。2 .依托数字化手段,加快搭建以物质流为基础的统计评价体系。统计是开展数据分析和与先进城市、地区对标的基础,欧盟、日本均已建立了相对完善全面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我国也于2017年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但其中大多数指标体系适用于国家层面,尚没有适用于省级行政区或城市层面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在此背景下,上海宜率先开展省级行政区/城市层面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有利于上海在国内外大都市循环经济评价和引领发展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也有利于上海积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国际通行标准与世界范围内的其他大都市开展对话与交流。3 .强化源头减量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从欧盟、日本循环经济发展历程不难看出,他们均经历了从末端污染治理,到推动流通回收环节循环利用,到强调源头减量的过程。其中,绿色采购、绿色设计,以及生产者责任衍生制度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上海通过多年努力,在各类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利用能力方面已经得到显著提高,后续应该更加聚焦废弃物源头减量,通过推动绿色设计创新一批便于末端回收的产品,通过建立生产者责任衍生制度推动企业承担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通过完善绿色采购制度、提出最低回料使用占比来调动企业回收利用积极性,提升废旧物品、资源的市场价值。4 .不断加强宣传,加快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民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循环经济的难点在于发挥企业、市民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和再生产品使用。因此需要持续开展循环经济领域的宣传,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逐步引导市民建立循环理念和绿色消费观念。三、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思路3.1形势研判1.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动循环经济更具战略意义从国际看,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粮食等资源跨境交易和供应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影响因素明显增加,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是抵御外部风险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气候变化、塑料污染等问题已成为广泛关注的全球性议题,主要发达国家在已实现碳达峰的基础上加速推进碳中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也在市场准入和国际贸易等方面对其他国家提出更高要求。从国内看,我国已明确努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初步测算,“十三五”时期,循环经济对减碳的综合贡献超过25%,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作为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未来将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从本市看,上海正值全面推进“五个中心”建设、稳步实现生态之城建设目标的重要阶段,应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优化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创新循环经济体制机制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探索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2.本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面临不少挑战,但有更大机遇挑战方面,本市绿色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尚处在起步阶段,面对国家更高要求和市民的更高期待,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还存在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废弃物产生量等仍将持续增长。随着本市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深入落实,五个新城建设和新基建等战新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以及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本市各类城市废弃物总量都将进一步增长,资源环境压力愈发明显。另一方面,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本市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稳定生产和发展压力大,企业数量逐年萎缩,随着固体废物管控的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跨省流通和利用处置难度更大,未来本市资源利用处置缺口将进一步加大。机遇方面,实现碳中和目标已成为全球共识,各国都在加大力度推进绿色低碳循环技术的颠覆性创新和生产生活方式的系统性变革,上海在国际科创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有较好的基础优势,全国碳市场建设等重大举措深入推进,全社会低碳转型意识氛围日趋浓厚,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拥有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3.2 工作思路(1)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将循环经济发展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为理念统领,在“十三五'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设施布局,提升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和产业能级水平,健全循环经济法规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加快推动固废近零填埋的目标,率先建立全覆盖、高效率的循环型社会,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重点应把握以下原则:循环畅通,高效利用。以不断完善循环体系建设为抓手,聚焦区域间、行业间以及产品利用各环节,打造有序畅通的回收和循环利用路径,建立健全源头减量、精细分类、高效利用、循环再生等全环节覆盖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政府引导,多元共治。发挥政府在工作推进中的引导作用,明确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处置等不同环节的主体责任,鼓励和吸纳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创新驱动,市场主导。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增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内生动力。共建共享区域协同。健全完善区域循环协同机制,合理布局、共建共享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共同推动长三角绿色低碳循环一体化发展。(2)各领域发展思路工业领域:工业固废方面,后续主要面临飞灰、废酸等危险废物产生量进一步加大、本地利用处置能力持续缩减、跨省转移更加严格等问题,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将进一步加大。“十四五”应通过以下措施尽可能实现工业固废零填埋:一是加强协同处置,重点推动宝钢水泥窑炉协同处置等项目落地;二是推动产业园区完善固废中转、储运体系,尽量实现固废不园;三是加大对存量利用处置企业的保留力度,在以老港综合利用基地为托底的基础上,布局一批综合利用企业和项目,按制造业用地的一定比例配置土地,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城市建设领域:建筑垃圾方面,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和废弃混凝土综合利用设施已基本布局完毕,下一步主要是提高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