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发区《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汇编4份.docx
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主要任务与时间安排(一)深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督促辖区工贸企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推动企业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与日常管理有机融合,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20项要点详见云应急2024)XX号文的附件)。其中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力争在2024年底前完成,其它企业2024年底前完成。(二)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开发区)要紧紧围绕应急部明确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两类企业10项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一要围绕重点,认真仔细开展再排查。切实掌握辖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底数。粉尘涉爆要重点围绕作业人员10人以上企业开展排查,按照作业人数在30人以上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分别建档,粉尘类型要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目录(2015版)确定,重点围绕粮食(饲料)加工、木制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等筛选确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重点围绕造纸、酱腌菜以及产生工业污水类型企业开展排查。规模以上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进行统计,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其员工人数必须达到300及以上的标准要求。各乡镇(开发区)新摸排确定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基础表(盖章)于7月28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单位盖章报我局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含电子版)。二要按分级监管原则,组织专项整治再部署。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和专家力量,认真统筹,科学组织,在督促企业对表对标开展自查自改的同时,集中力量按专项类型整体推进整治工作,2024年底前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实现全覆盖专项检查(含2024年已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要适时组织涉氨制冷专项整治的“回头看”,坚决防止专项整治问题反弹。自即日起至专项整治结束止,我县建立10项重点违法行为消除月报制度,各乡镇(开发区)于每月3日前,将附件经分管领导签审、单位盖章报我局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我局将于7月起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执法检查督导,并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力促2024年6月30日前全面消除10项违法行为。(三)深化高风险环节安全管控。一是要加强检维修作业安全管控。检维修涉及动火、停送电、登高、有限空间等危险性作业,是工贸行业事故多发环节。要重点管控:外委单位不具备相应作业承包资质;未制定检维修作业方案并分析危险有害因素、采取预防措施;检维修涉危险作业没有进行作业审批和落实现场管理措施;未按规定落实设备能量锁定措施等。二是要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贯培训与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重点管控;设备操作平台及通道、台阶等没有设置安全护栏;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空作业资质;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高处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大雨等不利天气安排户外高处作业等。三是要加强涉危险品工贸企业安全管控。各乡镇(开发区)要针对工贸行业企业普遍存在危险化学品严管意识不强、安全知识欠缺、监管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涉氨、煤气、制氢、制氧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重点管控: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缺乏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储存场所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监测、报警、喷淋、切断等安全设施缺乏等问题。二、职责分工(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通过普法宣传和执法督导,督促企业认真学法、真正懂法、严格守法,建立完善涵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口号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牵头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和专家认真研究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整治方案,确保检查清单化、全覆盖、不遗漏。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企业每月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其中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亲自带队一次,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专项整治期间,确保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项重点事落实到位,10项重点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二)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省厅分级监管执法原则,中央企业(含控股)在闽的分公司和省属企业(含控股)总部由省厅负责直接监管;央属、省属企业在漳的子公司和市属企业(含生产系统)总部由市局负责直接监管;其他企业由县应急局和各乡镇(开发区)共同负责监管。各乡镇(开发区)要在2024年底前完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规模以上企业监管台账,2024年底前健全工贸企业分类监管台账,并及时报我局。(三)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由县应急局牵头,研究工信、住建、商贸、公安、消防、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三定”职责,并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4)XX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及监管清单,强化部门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一时无法明确的,可以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XX市监信2024)XX号)精神开展联合抽查与执法。三、主要措施与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经验做法,查找分析重难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进一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督促落实通知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要分析研判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给建材行业带来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企业只顾生产不管安全、带病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等行为。我局将根据三年整治解决的重点问题对事故多发、风险叠加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实施“开小灶”整治,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上狠下功夫,坚决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任务。(二)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三年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开发区)要重点围绕持续、全面推行应急部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要点表二十项内容和全面消除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2个专项共10项违法行为。要认真梳理,科学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督促和指导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加强有限空间辨识确认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问题发生;要强化专家技术支撑,充分保障现场执法检查时间,按照“逐企逐项逐设备”的整治要求,严格开展监管执法,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消除10项重点违法行为,在2024年底前建立从根本上消除10项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要认真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专项整治“回头看“,在2024年底前完成液氨储存量10吨以上企业的专项检查。同时做好再次迎接应急部检查的准备工作。(三)夯实基础,健全安全体系。各乡镇(开发区)要广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的宣传培训,督促各类工贸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标准化为基础,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项重点事项为重点,以双重预防体系为主要抓手的企业安全生产运行体系,切实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自查表及自评报告上报我局;202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原则上都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2025年底前我局将从各乡镇(开发区)的标杆示范企业中选定2家以上不同行业的示范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并在2024年底前推荐完成二级标准化评定。(四)强化沟通,注重材料报送。各乡镇(开发区)要将本通知与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贸企业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细化各阶段重点任务及主要工作措施,持续跟踪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梳理推广经验,切实解决困难和矛盾。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报表,并定期统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内将涵盖以上内容的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我局,我局汇总后于每季度末3日内报市局。(五)精准执法,严格依法处罚。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乡镇应急办、XX经济开发区安监站要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4)XX号)和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应急(2024)XX号)精神,全面加强工贸行业执法检查工作。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乡镇应急办、XX经济开发区安监站要紧盯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分行业领域制定重点事项执法检查表,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代替处罚,涉及10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一律通过系统及典型案例进行上报;要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24)XX号),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决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出现。联系人:XX,电话:XX,传真:XX,邮箱:XXo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二、执法范围及重点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煤气生产、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三、执法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应急局全面检查,市重点检查抽查的方式进行。要按照分级分类执法和“直接监管”原则,本辖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全面开展专项执法。同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市能耗双控有关要求,对辖区内能耗双控期间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做到“三个到位”即企业落实停产、限产备案制到位;落实停产、限产期间的安全管控措施到位;落实复工、复产各项措施到位。重点冶金等工贸企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4)XX号)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强制淘汰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作业、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执法活动,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能耗双控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要求落实。(一)创新模式,规范执法。要全面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同时,以于整治行动不重视、走形式、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于仍使用淘汰设备和工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于到期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要坚决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在开展行政执法的同时,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好自查自改并及时将自查自改收集汇总,形成一企一档。及时向县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信息,各企业检查情况汇总后于2024年每月18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o(三)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险性、准确上报和处置工作。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XX届XX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实施意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四不两直”诊断式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整治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及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确保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此次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安排部署,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区粉尘涉爆企业及检维修作业。具体事项为:(一)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3 .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4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5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6 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二)检维修作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检维修7条”)1 .未按照规定制定检维修作业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2 .未对所有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 .未对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4 .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或擅自离开监护岗位;5 .未按规定对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6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7 未对承包单位的检维修作业统一协调、管理。三、时间安排及重点任务从2024年X月初开始到2026年XX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开展。(一)企业自查自改(XX月25日前)。全区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对照“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如实自查填报粉尘涉爆企业台账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其它工贸企业要对照“检维修作业7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确保整治事项整改清零。粉尘涉爆企业台账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辖区政府(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局。(二)属地专项检查(XX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办)可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分别对照“粉6条”“检维修7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重点检查事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三)迎接省、市两级督查检查(XX月底前)。我区属地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诊断式督查检查的方式,对我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粉尘涉爆企业进行核查。(四)巩固提升(9月15日前)。认真总结提炼本次工贸行业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推动我区工贸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监管效能的制度成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要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举措和重要工作来抓,靠实工作责任,强化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并于6月6日前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一名联络人员。区应急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XX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组长:XX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区应急管理局矿基股股长XX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成员:XX区应急管理局矿基股副股长XX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部XX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部XX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部XX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统计上报进展情况,撰写文件信息等工作。(二)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各乡镇(街道办)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企业自查自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整改期间安全万无一失。对企业数量大、监管力量薄弱的乡镇(街道办),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和区应急管理局倾斜力量开展指导帮扶。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成绩突出,专项整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结合年终考核等工作进行通报表扬。各乡镇(街道办)每周四前报送本辖区专项行动进展清单,XX月8日报送第一次。(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问题清零销号。各乡镇(街道办)要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紧盯“粉6条”“检维修作业7条”等重点整治事项,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执法模块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确保重点整治事项清零销号。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扎实细致的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检查核查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对在专项整治中虚以应付、推诿、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广泛宣传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和区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区关于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鼓励群众举报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舆论氛围。要曝光一批涉及“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联系人及电话:XXH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强化“两个根本“,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安委(2024)XX号),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重点任务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逐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突出抓好以下重点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鲤城商贸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推动学习向商贸企业延伸,教育引导商务行业干部职工和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指导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回头看”。局各股室要按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定期对照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坚持依法生产经营、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责任制考核奖惩、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强化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开展自查,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着力查找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最薄弱环节,并立即进行进一步整改。二是坚持长效管理,规范落实“五项制度”。局各股室要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制度、规范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切实提升“五个能力”。要大力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技术服务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信息监管平台”的全链条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从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安全标准化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救援能力。(三)强化消防安全防范管理一是组织开展消防达标创建。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强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入研判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在前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和专项整治基础上,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局各股室要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完善、运用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自查,从而提升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一是推进燃气专项整治。贯彻执行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工作分工,督促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商贸经营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联合燃气主管部门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共同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推进房屋使用安全整治。按照属地职责分工,将房屋使用安全纳入安全管理的日常检查内容,配合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推进商贸企业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三是做好防汛安全防范。指导督促地下商贸经营场所加强防汛安全管理,确保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并定期开展汛期应急疏散和应急救援演练。(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化商务部门审批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报废机动车拆解的经营行为,创造公平竞争、运行安全的环境。(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有关商贸流通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八五”普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推动学深学透、用好用足,提高安全生产法治素养。三、实施步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分为方案制定、巩固推进、全面提升三个阶段进行。(一)方案制定阶段(即日起至6月300)o通过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完善推进措施,深入开展整治。(二)巩固推进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对2024年、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纳入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同步推进。要深入排查整治存量隐患和增量隐患,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解决重点问题。要紧盯本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问题和短板,通过“开小灶”、借鉴推广典型经验等做法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三)全面提升阶段(2024年X月1日至X月20日)。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和现实困难,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逐项健全完善并推动落实,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四、工作要求(一)在责任落实上巩固提升。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要认真贯彻执行“三个必须”的规定,扣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链条,清单化、台账式推进目标任务,将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把“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贯穿全过程,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交出合格答卷。(二)从风险防范上巩固提升。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推进会议,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要抓实抓细风险研判,通过及时召开部署会等措施,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三)在督导检查中巩固提升。切实履行好督促指导职责,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综合督导或联合督导检查,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