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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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24年).docx
XX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和管理行为,优化教学环境,确保教学正常运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学责任事故是指与教学活动有关的人员和部门,由于主观或过失,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对学校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和事件。第二章教学责任事故的类别与等级第三条教学责任事故分为课程教学与考试、教学管理、教学保障三大类。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损失大小和后果情况,各类教学责任事故分为:一般责任事故、严重责任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三级。第四条课程教学与考试类责任事故1.课程教学与考试类一般责任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课程教学与考试类一般责任事故:(1)教师不认真备课,上课无教案(含教学设计、课件等),课堂上出现内容讲解错误,或讲授内容与课程无关,或播放与课程内容无关的视频1节及其以上;(2)教师未按教学进度计划授课,无正当原因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相差高职达10%及其以上、中职到15%及其以上;(3)教师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上课及监考迟到、早退510分钟,或上课及监考时接听移动电话;(4)教师上课或监考期间离开岗位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510分钟;(5)教师酒后上课或上课衣冠不整(如穿拖鞋、背心等)或上课抽烟;(6)教师阻止或拒绝教学督导人员进入课堂听课1次及其以上;(7)教师在所任课程考试结束后无正当理由推迟上报学生成绩一周及其以上;(8)教师未能提前一周提交集中实践教学指导书和有关资料;(9)教师推迟上交教学进度计划表(含实践教学进度表)一周及其以上;(10)教师未经系部或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请人代课1节及其以上;(三)教师批改学生作业不足应批改作业量的70%,或不按要求批改实践教学成果;(12)有关人员因准备不充分致使实训课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按时完成时间超过20分钟;(13)教师除公务、生病住院外一学期单班调课超过8节及其以上;(14)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因指导失误或擅离岗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达1000元及其以上。2.课程教学与考试类严重责任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课程教学与考试类严重责任事故:(1)教师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上课及监考迟到、早退1020分钟;(2)教师上课或监考期间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1020分钟,或上课、监考期间玩手机(利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报纸杂志等;(3)教师在上课播放与课程内容无关视频累计2节及其以上;(4)教师未经系部主任同意,擅自调课、请人代课4节及其以上;(5)有关人员因不认真准备致使实验实训课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按时完成时间超过30分钟;(6)教师按教学要求应向学生布置作业而不布置,或批改学生作业不足应批改作业量的50%,或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却不能提供学生实习单位信息和相关资料;(7)教师课堂上讲授内容或观点有思想性、原则性错误,在学生中造成很坏影响;(8)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指导或因工作不负责,导致学生不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9)教师除公务、生病住院外一学期单班调课超过10节及其以上;(10)教师因学生不遵守纪律而将其赶出教室不允许其上课达2节及其以上;(11)教师上课不维持秩序,致使睡觉、玩手机(利用手机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说话等高职班学生达上课人数的15%及其以上、中职班学生达上课人数的25%及其以上。若因班主任或辅导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致使上述违纪现象在该班每门课程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班主任或辅导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12)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因指导失误或擅离岗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达2000元及其以上;(13)有关人员对实践教学(含课程设计、综合实训、毕业实践等)内容设计不合理,工作不饱满,指导不到位,质量效果差;(14)教师因与个别学生发生矛盾和冲突而拒绝给其所在班级同学上课达2节及其以上;(15)教师在考试时临时改变考核方式(如开、闭卷),或试题出现严重错误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16)监考人员不负责任,致使考场混乱,或对学生作弊不上报、不处理,或同一考场试卷雷同率达2096及其以上,或漏收学生试卷;(17)教师阅卷丢失学生试卷或错报、漏报学生成绩,或不按评分标准评阅试卷,随意提分、扣分。3.课程教学与考试类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课程教学与考试类重大责任事故:(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或煽动学生闹事,或进行传销、直销活动;(2)教师擅自停课、旷监考,导致教学、考试秩序混乱,或上课及监考迟到、早退20分钟及其以上;(3)教师上课不维持秩序,致使睡觉、玩手机(利用手机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说话等高职班学生达上课人数的35%及其以上、中职班学生达上课人数的45%及其以上。若因班主任或辅导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致使上述违纪现象在该班每门课程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班主任或辅导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4)教师未按教学标准要求组织教学,擅自减少教学内容和学时,舍弃课程内容达25%及其以上;(5)教师上课或监考期间离开岗位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20分钟及其以上;(6)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因指导失误或擅离岗位,造成学生严重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达4000元及其以上;(7)教师未经系部主任同意,擅自调课、请人代课6节及其以上;(8)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辱骂、殴打学生,造成严重后果。(9)教师因学生不遵守纪律而将其赶出教室不允许其上课达4节及其以上;(10)教师因与个别学生发生矛盾和冲突而拒绝给其所在班级同学上课4节及其以上;(三)教师考前泄露考试试题原题达50%及其以上;(12)监考人员不负责任,致使考场混乱,试卷雷同率达50%及其以上,或怂恿、帮助学生作弊;(13)教师在正考、补考时上报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成绩或伪造虚假成须。第五条教学管理类责任事故1 .教学管理类一般责任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管理类一般责任事故:(1)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师按规定办理了请假、调课手续后未通知学生,造成学生空等现象;(2)教学管理人员在新学期上课前不能按时将课表下达到教师或班级,或未按计划及时编制下达教学任务书、课程表,影响教学进程;(3)教学管理人员因管理协调不力,造成教室、考场等使用发生冲突;(4)教学管理人员未及时整理教学档案资料,造成教学档案资料不全;(5)教学管理人员遗失教学管理档案资料及学生试卷、实践教学成果等教学资料;(6)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不到位,致使高职班学生到课率低于85%.中职班(含五年制前三年)学生到课率低于75%0若因任课教师教学水平低、责任心差等造成学生到课率低,由任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7)有关人员因管理不善导致教学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价值在100O元及其以上。2 .教学管理类严重责任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管理类严重责任事故:(1)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安排调整及放假时通知内容不当或未能及时通知造成教学秩序混乱;(2)教学管理部门和人员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出现重大疏漏;(3)有关人员因管理不善导致教学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价值在2000元及其以上;(4)有关部门对学生作弊或各类教学事故不上报、不作处理;(5)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师上报的补考成绩把关不严,致使本部门出现1门次及其以上虚假成绩;(6)教学管理人员无原则地满足个别教师调课要求造成教学混乱;(7)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及时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8)教学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学生学业成绩出现漏报、错登、漏登现象,影响学生毕业产生不良影响;(9)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不到位,致使高职班学生到课率低于65%、中职班(含五年制前三年)学生到课率低于55%0若因任课教师教学水平低、责任心差等造成学生到课率低,由任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3 .教学管理类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管理类重大责任事故:(1)有关人员因管理不善造成教学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价值在4000元及其以上;(2)教学管理人员对试卷未按规定进行审查,存在严重错误,造成考试失效;或在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出现考试内容泄露;(3)教学管理人员丢失学生原始成绩或擅自更改学生成绩;(4)有关部门和人员出具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与学生学籍、学习成绩有关的各种证明;(5)教学管理人员在考试安排中漏排班级和课程,严重影响考试秩序;(6)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师上报的补考成绩把关不严,致使本部门出现5门次及其以上虚假成绩;(7)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不到位,致使高职班学生到课率低于55%、中职班(含五年制前三年)学生到课率低于45%o若因任课教师教学水平低、责任心差等造成学生到课率低,由任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8)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任其发展,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第六条教学保障类责任事故1 .教学保障类一般责任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保障类一般责任事故:(1)教学管理人员漏订、误订教材或未及时采购,导致开课前学生用书不能及时到位;(2)后勤部门对损坏的教室或实验实训室内黑板、桌椅、水电等设备报修后超过2个工作日未予以修理;(3)有关部门对教学区上下课铃不响报修1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修理影响正常教学活动;(4)有关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时间超过5分钟;(5)后勤部门对教学场所的电路、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经济损失达100O元及其以上。2 .教学保障类严重责任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保障类严重责任事故:(1)后勤部门对未按计划完成教室、实验实训室维修维护工作,严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2)后勤部门对损坏的教室或实验实训室内黑板、桌椅、水电等设备报修后超过4个工作日未予以修理;(3)有关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时间超过10分钟。(4)后勤部门对教学场所的电路、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经济损失达2000元及其以上;(5)有关人员对教学设备管理不善,致使教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出现故障报修后不予以修理,影响教学累计超过4学时。(6)学生管理人员未能安排固定班级按规定清扫教室,卫生保洁人员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教室或其它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受警告2次仍不能改正。3 .教学保障类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学保障类重大责任事故:(1)教学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组织订购教材或未及时采购,导致开课一周后学生用书到位率不足90%,或因教学单位对教材质量审核不严,致使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2)后勤部门在教学区事先无通知情况下大面积停电,且停电时间超过20分钟(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未能及时派人抢修;(3)后勤部门对教学场所的电路、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经济损失达4000元及其以上;(4)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医务人员接到通知后不能及时到场进行抢救、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第三章教学事故稽查与报告第七条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对与全校教学有关的活动进行检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责任事故,并接受对有关责任事故的举报。第八条教学责任事故发生后,由发现人或当事人及时向系部、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和教务处报告。当事人主动报告事故,并能及时挽回损失或减小影响,可减轻处罚。第四章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第九条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程序1 .教学责任事故发生后由责任人所在部门进行核实,并填写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审批表;2 .一般教学责任事故由责任人所在部门组织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备案;3 .严重和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由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共同组织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定,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备案;4 .以上所述由有关部门承担责任的事故,其责任由部门主管领导承担,将由人事处牵头组织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5 .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审批表中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不得以部门或集体代替。严重和重大教学责任事故,应附上有关当事人、责任人或知情人的书面报告材料。第十条一般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1 .由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发教学责任事故处理通知书;2 .在责任人所在部门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 .同一责任人在同一学期连续发生三次及其以上一般教学责任事故,视为严重教学责任事故。第十一条严重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1 .由主管院长签发教学责任事故处理通知书;2 .对责任人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其岗位津贴300500元,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 .同一责任人在同一学期连续发生三次及以上严重教学责任事故,视为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第十二条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1 .由院长签发教学责任事故处理通知书;2 .对责任人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其岗位津贴600100O元;3 .取消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晋级加薪、职称评定资格。第十三条对于坚持错误、态度恶劣或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现任岗位。第十四条教学责任事故的行政处分按学院行政纪律处分的程序办理,并载入教职工本人业务档案。第十五条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人事处、责任人所在部门、责任人各一份。第五章教学事故的申诉与仲裁第十六条学院成立教学责任事故仲裁委员会,院纪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教学主管副院长、学生主管副院长、后勤主管副院长任委员会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第十七条教学责任事故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有关人员的申诉。第十八条责任人对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教学责任事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责任事故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责任事故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诉材料后,3日内给予仲裁及回复,本仲裁为最终结论。第六章免责条款第十九条因教学环境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避险的。第二十条因教师本人出现身体意外情况的。教师因身体意外不能按时上课的,应在上课前办理请假及调课手续。教师因身体意外必须中止上课的,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老师或所授课班级的学生)办理请假及调课手续。对于没有按以上程序及时办理请假及调课手续,被检查人员发现后再补办请假及调课手续的,不予免责。第二十一条教师因学校紧急公务而来不及请假和调课时,必须先妥善安排好所授课班级的学生。并在事后出具由院及系部领导书面签字的情况说明。否则,不予免责。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各类学生的教学活动。第二十三条其它情况按学院教职工劳动劳动纪律管理相关办法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表:L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审批表2.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附表1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审批表责任人姓名责任人部门责任人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教学责任责任人部门责任人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教学责任责任人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教学责任教学责任事故具体内容(举报人或部门填写)签名:年月日责任人部责任人部门意见(含教学事故认定等级)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教育质量量救生见质、学意育控、门教监务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院领导院领导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一式四份,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人事处、责任人所在部门、责任人各一份;注:1.本表一式四份,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人事处、责任人所在部门、责任人各一份;2. “教学责任事故具体内容”栏可简要填写,详情可用附件说明。附表2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存根联)(部门):经调查,同志于年一月一日,因,被认定为类(一般、严重、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登记编号为:。根据XX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特对其做如下处理(以打“项为准)。事故责任人若有异议,请在接到通知5日内向学院“教学责任事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未提出申诉,该通知即行生效。 1.在责任人所在部门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给予责任人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其岗位津贴(或考核奖金)元;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口3.给予责任人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其岗位津贴(或考核奖金)元;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晋级加薪、职称评定资格。 4.缓聘(或解聘、调离工作岗位)(以人事处文件为准)。签发人:一年月曰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意见:签名:年月日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联)(部门):经调查,同志于年月日,因,被认定为一类(一般、严重、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登记编号为:。根据XX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特对其做如下处理(以打“J”项为准)。事故责任人若有异议,请在接到通知5日内向学院“教学责任事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未提出申诉,该通知即行生效。 1.在责任人所在部门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给予责任人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其岗位津贴(或考核奖金)元;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给予责任人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其岗位津贴(或考核奖金)元;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晋级加薪、职称评定资格。 4.缓聘(或解聘、调离工作岗位)(以人事处文件为准)。签发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