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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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docx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一、主要职责(一)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手续。(二)组织实施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调整补充和培养锻炼,加强对全市后备干部工作的指导。(三)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检查。(四)组织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制订或参与制订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干部管理工作。(五)研究和指导干部教育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委管理干部、青年干部、组工干部以及其他相关干部的培训规划,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六)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联系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七)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承办和参与有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政策落实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八)履行管理市委老干部局的职能,指导老干部局及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研究制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九)研究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规定,加强对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十)负责全市干部工作和组织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反映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开展党的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和舆论宣传。(H一)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二、机构设置(一)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沟通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完成部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任务;会同研究室起草工作总结、计划、汇报、简报、领导讲话等有关文稿,编制工作目标;负责以部名义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的文字、会务工作和部务会、办公会议的事务工作、记录以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批办、传递、查办、保管工作和文印管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安排和使用机关的行政经费;负责部机关的财务、接待、安全保卫、办公用品购置、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建设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二)研究室对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组织部门调查研究工作目标管理的具体事务,协助部领导协调本部各处(室)和全市组织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会同办公室起草工作总结、计划、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材料;向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报送信息,编发苏州组工信息;了解掌握组工动态,编发参阅,向部领导和有关方面提供参考。(三)宣传与信息处策划、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办本部对外宣传联络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对全市组织工作成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以及相关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抓好本部宣传阵地建设,协调办好电视专栏、报纸专刊,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分析评估组织工作宣传情况,研究组织系统宣传工作规律,开展宣传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开展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热点、网上信息摘编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与组织系统相关的网上突发事件;牵头协调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专用软件、本部机关实用软件的开发、优化、推广,抓好各类软件应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承担本部外网、内部局域网、办公室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部办公室自动化设备更新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开发建设各类信息数据库,组织有关处室对各数据库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四)干部一处(青年干部处)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会同有关处室做好具体改革措施的实施工作,对各地各单位改革的实施进行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规划和协调全市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研究拟定有关工作意见,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宏观指导;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调整补充和培养锻炼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省管后备干部有关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选调生选拔和安置工作,对选调生的管理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有关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参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本市与外地挂职干部互派、安置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的宏观管理,做好市管干部的因公出国(境)审批,负责市管干部的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和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报批工作;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工资审批和省管干部的工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管理市管干部档案和其他代管干部档案;做好干部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征集、编纂组织史资料。(五)公务员管理处承办有关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全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工作,参与草拟相关政策文件,并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组织实施;会同相关单位负责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群团机关和分工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对县级市、区组织部门公务员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六)干部二处负责市委管理和市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察、考核、调整、任免等工作;负责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正副处长或具有相当职能的部门(科、室)正副职负责人任免的审核工作;负责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社团兼职和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审批工作;掌握和分析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处室共同落实市委组织部谈心谈话制度;会同青干处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调整补充和培养锻炼工作,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及提出使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县处级以上(包括现职和退休)干部逝世后的吊唁活动。(七)干部三处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省管干部考察、考核、任免,参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换届人事安排和选举的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察、考核、调整任免等工作;负责市委管理的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人大和政协机关及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察、考核、调整任免工作;负责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等正处级以上建制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副处级建制开发区正职领导的考察、考核、调整任免等工作;负责其他市管干部考察、考核、调整任免等工作;负责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社团兼职和领导班子、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审批工作;会同青干处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调整补充和培养锻炼工作,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及提出使用意见;负责县级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正副处长或具有相当职能的部门(科、室)正副职负责人任免的审核工作;掌握和分析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处室共同落实市委组织部谈心谈话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县处级以上(包括现职和退休)干部逝世后的吊唁活动。(八)干部四处负责市委管理和市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班子的考察及领导干部的考核、调整、任免等;协助部省有关部门对在苏的双重管理的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并提出调整意见。审批关系在地方的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负责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或具有相当职能的部门(科、室)正副职负责人任免的审批工作;负责党政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和领导班子、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审批工作;掌握和分析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管企事业单位改制中有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指导市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青干处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调整补充和培养锻炼工作,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和提出使用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处室共同落实市委组织部谈心谈话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县处级以上(包括现职和退休)干部逝世后的吊唁活动。(九)干部教育处牵头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履行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检查本市各地、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组织实施县处级领导干部、青年后备干部和组工干部的调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党外干部、女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的培训工作,办好各种专题培训班;会同人事局组织有关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负责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的有关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和上级的有关培训要求,做好有关班次学员的调训工作;负责选派干部出国培训的有关工作;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办法;承担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好干部教育经费。(十)人才工作处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牵头做好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情况和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和规划;以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姑苏创新创业领导人才为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院地合作,负责我市和中科院科技副职双向挂职人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牵头抓好对人才和科技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人才的表彰激励;管理使用好人才开发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人才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一)干部监督处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督办和直接查办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提出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意见;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通报领导干部有关情况;参与对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作,做好拟任用人选征求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和任前公示中群众反映情况的调查处理;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落实有关政策;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会同有关处室调查核实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举报。(十二)组织处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参与市党代会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指导县级市、区和基层单位党代会工作;了解掌握县以上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对召开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部署和指导;调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负责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等提出意见,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经验;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机制、新办法,加强对农村、非公有制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负责党内情况统计分析、党员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十三)党代表联络工作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市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有关政策;做好市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提议的收集审核和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市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市委安排活动的联系协调工作;做好市党代表的联络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县级市、区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十四)党员教育管理处牵头抓好全市党员教育工作,加强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研究,制订党员教育的规划和意见;了解、研究党员管理的做法,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流动党员管理、社区党员管理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管理的指导;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定期对党员队伍结构状况分析研究,研究和制订保证新党员质量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推”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抓好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了解、研究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抓好农村党员科技素质培训和农村党员扶贫工作;抓好党员党籍管理工作,做好党员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做好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出国(境)定居的审查、审批工作。(十五)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规划,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奖励等工作;协调处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市、区一些党员人事较多、由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三、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指导思想2013年全市组织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主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坚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继承传统、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苏州建设“三区三城”、加快“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重点工作举措1.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教育培训(1)扎实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实质。分批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策划开展“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即办好一场辅导示范培训班、十佳学习征文评选、双百优秀感言征集、千场理论集中宣讲和万名党员学习竞赛。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把学习党章同学习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党建网站、电视栏目、手机信息系统、远程教育平台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十八大精神培训周”活动,举办宣传贯彻十八大、七月阳光下基层文艺演出。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精心谋划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十八大决定和中央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精心做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上级部署,适时启动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突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借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集中教育活动成功经验,体现整风精神,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3)深入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坚持把十八大精神作为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首要内容,努力培养造就“三宽四有”型干部队伍。依托党校主阵地,办好各类主体培训班次,重点办好2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1期青年干部培训班,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党外干部、女干部、团干部、国有企业干部等培训班。适应苏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开展各类专题化培训,举办“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题研修班。精心组织境外培训,举办“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美国)”、“公共政策与政府管理(英国)”等专题培训班。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继续推进“菜单式”选学和在线学习,探索推行市级机关新进班子成员读书讲学制度。进一步创新干部培训方式方法,积极推行体验式、现场式、案例式教学。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宏观管理,积极推行培训班次项目化运作,建立完善优质师资共享机制,加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进一步严格学分制考核。2.以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4)突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进一步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把坚定“三个自信”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第一任务,作为选拔任用干部、考察考核干部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抓好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改善领导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换届后新班子的协调运转,建立健全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弘扬优良作风的机制,做到干部选拔有作风导向,干部考核有作风标准,干部教育有作风内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活动,推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定期开展日常走访和动态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调整充实工作。认真做好部分人民团体换届工作,配合做好高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深化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适时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表彰会。(5)加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全面推进“四级梯队建设计划”。采用适当方式,专项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深入推进年轻干部“一线工程”和青年干部主题系列活动,制定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实施办法,不断优化年轻干部“双向挂职”工作,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环境、重点工程、信访岗位、维稳一线锻炼成长。统筹抓好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完善选调生管理办法,继续组织选调生、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健全上级机关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制度,真正形成干部到基层锻炼、人才从一线选拔的科学机制。指导抓好大学生村官特别是“985”高校大学生村官选聘,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6)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适时召开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会。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注重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全面推行“公推差选票决”选人用人新机制,制定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深化部分县级市、区和市级机关试点工作。加强人岗相适度评价成效的调研评估,进一步优化干部选拔方法和手段。着力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岗位的特点,探索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加强对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调任办法,拓宽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注重抓好干部双重管理,进一步完善军转安置积分选岗办法,启动新一轮援外干部的选派工作和干部来苏挂职工作。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探索工资、出国(境)等信息纳入干部信息系统管理。继续加强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各项政治生活待遇。(7)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力度。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突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日常监督。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扎实做好“关爱提醒”等工作,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着力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推动“三责联审”回头看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离任交接等工作。认真落实选人用人“阳光监督”考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大力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系统,配套出台全程纪实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各地各单位选人用人指导督查,进一步优化预报审核等方法手段,健全干部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完善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办理情况通报考核。3.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为根本,进一步构筑人才发展新优势(8)健全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座谈会。注重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坚持引进和培育并举,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完善人才工作考核体系,制定出台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做好县级市、区人才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统计公报发布工作。加强对基层人才工作的跟踪指导,探索建立市县联动的人才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突出示范引导作用,支持工业园区争创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协助高新区打造国家人力资源产业示范基地,建立一批人才工作示范点。加强人才工作内在规律分析研究,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进一步构筑人才发展新优势。(9)加速集聚高层次人才。全力推进姑苏人才计划,计划年内资助领军人才项目不少于100个。积极做好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等人才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力争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工程引进新增数继续保持全国全省领先地位。全力以赴办好“千人计划”太湖(苏州)峰会和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和优质项目落户苏州。积极拓展招才引智渠道,继续赴海外人才集聚区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组织举办“千人计划”创业大赛和“赢在苏州”系列海外创业大赛。(10)用好用活人才资源。坚持以用为本,鼓励和引导人才资源向发展一线集聚、创新要素为产业转型服务。加快实施“海鸥计划”,完善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海外智力柔性引进机制。创设苏州“百人智库”,加强本土人才资源的分层分类管理。扎实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探索在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后工作站。落实苏州市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科技镇长团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苏州技能英才周。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组织中央联系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和供需对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11)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强孵化载体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科技金融创新扶持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完善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地设立“千人计划”服务窗口。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学术组织举办高层次学术活动,做好专家咨询团、老专家协会、博士联谊会等高层次人才社团工作。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特定生活待遇,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专家制度。继续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十佳魅力科技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加大人才公益宣传力度,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4.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12)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巩固和发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果,深入实施“三级联创”先锋工程,统筹推进不同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区域化党建工作,完善党员服务中心功能,探索建立区域党建工作站。加强农村党建“四有一责”建设,继续做好整顿帮扶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工作。落实社区党建“三有一化”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实施非公经济党建绩效提升专项行动,完善非公经济党组织四级管理体系,巩固深化机关党组织结对非公企业“双帮双比”活动。统筹抓好机关、学校、国企、科研机构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在各类新经济、社会组织中加大党建工作探索推进力度。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统筹共建”活动,促进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利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13)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着力抓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有效落实,适时召开全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会议。丰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有效载体,进一步拓展“双结对”工作,抓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完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三走进三服务”、基层党员干部“三代三帮”活动,落实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组织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十大品牌工程”和“党员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持续深化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健全完善党员关爱基金会运行机制,做大做强党员关爱基金。以打造基层“双强”型带头人队伍、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抓住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契机,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深入推进村级组织带头人“红色接力”计划,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步伐,不断激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主体活力。(14)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注重党员队伍源头建设,落实发展党员“三加强一调控”要求,探索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履职资格认证制,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组织开展第三批党员“出口”机制试点“回头看”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全面推行,加快形成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大力提升党员队伍能力素质,重点抓好新党员教育和党员组织纪律教育,继续办好党员先锋讲坛。推行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规范出国(境)党员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建立健全受处置党员帮教制度。深化流动党员“温暖计划”,认真做好农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慰问工作。深入推进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适时召开全市党员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进会,抓好党员远程视频服务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功能,开发党员信息卡,不断提高党员管理信息化水平。(15)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深化“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建立述评考量化指标体系。注重挖掘基层党建工作法的示范价值,在推行“乡情工作法”、“仁爱工作法”、“融和工作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做法和经验。健全非公经济党建联合会工作机制,探索形成非公经济党建项目化运作的有效办法。完善基层党务干部保障激励机制,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一定三有”政策,探索建立非公经济党组织书记工作保障机制,开展首届党务工作杰出人才评选。积极探索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拓宽党员表达意见、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建立健全党代表作用发挥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落实党代表任期制,推广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接待日等有效做法,促进党代表高效履职、切实发挥作用。5.以创建“四型”部门为抓手,努力建设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门(16)大力创建学习型部门。坚持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中走在前列,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组工干部头脑。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通过跟班学习、在线学习、菜单式选学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知大局、懂本行、干实事的本领。实施新一轮组工干部素质提升计划,有针对性开展组工干部业务培训。注重学习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开展组织工作,提高涉组涉干舆情应对能力。加强组工干部实践锻炼,通过轮岗交流、信访蹲点、基层挂职等方式,培养实际工作能力。深化年轻组工干部“传帮带”活动,开展以学理论、学业务、学传统,比工作、比作风、比实绩为主题的“三学三比”活动。(17)大力创建服务型部门。牢记党的宗旨,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深化组织部门“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坚持基层挂钩、联系服务、结对帮扶等制度,继续组织和引导组工干部带着问题下基层调研,使出台的政策措施更加贴近基层实际,更加符合群众需求。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活动,不断提升工作效能。(18)大力创建创新型部门。主动适应十八大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组织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内容方法创新。坚持改革创新与继承传统相统一、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协调、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引导和推动各类创新实践健康发展。策划“我为组织工作创新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继续开展组织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组工干部和组织部门创新工作评选。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组织工作科学发展的重点难题,集中力量调研攻关。加强组织工作宣传的整体策划,全方位展示创新创优成果。(19)大力创建自律型部门。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带队伍,健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长效机制,始终恪守公道正派,切实加强纪律建设,自觉做干部清正的表率。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做好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和备案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修订内部规章制度汇编和服务指南,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加强岗位风险防范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自查活动,在关键节点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加大组织工作督查力度,认真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推动组织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对组工干部既从严管理,又真情关怀,充分激发内在动力和工作活力,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门。四、基层预算单位情况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直属预算单位共两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1个一一苏州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五、关于2012年收支预算表的简要说明本表是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市财政局苏财预字12013)1号、2号文批复的2013年度收支预算表,反映了我部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2013年收入总预算9424.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9424.96万元。(二)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划分为:1、一般公共服务9050.17万元,主要为日常行政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69万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154.10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按支出用途划分为:1、基本支出1332.96万元。2、项目支出8092万元,包括经常性支出311万元、市立项目支出7781万元。其中市立项目涉及人才开发资金、基层党建专项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