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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精选(15篇)关于劳动合同精选(15篇)我国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当然,劳动合同也有自动延期的情况。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要求企业或员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续约或者不续约。至于书面通知一般是企业为了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内部规定。劳动者和企业的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工作,则和企业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企业随时可以和您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同样劳动者也有上述权利。若企业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者不可以向企业要求任何赔偿,因为订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双方之间依据自愿原则进行的.,企业完成可以无任何理由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原则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的,企业在明确表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决定不与企业续签合同后,企业应该及时为劳动者办好离职的各种相关手续,若是由于企业的延误未为劳动者办好相关手续造成劳动者重新就业困难等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予以赔偿。在劳动者要求赔偿时,建议劳动者做好先去咨询一下网站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能平等的对待求职者。招聘单位的情况、信息对求职者的透明度往往是极低的,甚至有些单位还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或非法招用求职者。因此,本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劳动者只有详细地了解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后,才能结合自身特点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除此以外,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内部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用人单位不能为了解情况而侵害劳动者的”隐私,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真实的情况,不能欺骗。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患职业病的可能等,都属于本法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甲方:乙方:经济类型:性别: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编码:家庭住址:甲地址:编码:所属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二条乙同意根据甲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第三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安排乙执行下列种工作制。(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安排乙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小时。甲保证乙每周至少休息日。甲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自行安排。第五条甲安排乙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乙相应待遇:(一)安排乙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乙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六条甲为乙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甲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八条甲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工资,工资不低于,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执行。第十条由于甲生产任务不足,使乙下岗待工的,甲保证乙的月生活费不低于O第五章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第十二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第十三条乙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甲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O第六章劳动纪律第十五条乙应遵守甲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六条乙违反劳动纪律,甲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七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39;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1 .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二条甲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年的;6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二十四条乙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内的;2 .甲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 .甲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第八章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经济补偿金:1 .甲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 .甲支付乙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应根据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乙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1 .经与乙协商一致,甲解除本合同的;2 .乙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解除本合同的。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应根据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 .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解除劳动合同的;3 .甲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二条甲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三条支付乙经济补偿时,乙在甲工作时间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还应发给乙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第三十五条甲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乙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乙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第九章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章其他第三十九条以下文件或协议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脸Q甲:(盖章)乙:(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地址:乙方:地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现就双方在执行劳务派遣过程中相关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劳务派遣的工种、用工数量及用工期限甲方使用派遣人员的工种及用工数量:工种为等,共人。二、劳务派遣过程中双方的职责及权限(详见附表)(一)甲方职责及权限1、负责对具体用工标准及条件提出要求,对上岗人员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对派遣人员有推荐权、最终使用权和分配建议权。2、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分配、统计、日常管理、考勤与考核,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评定。3、负责指导派遣人员按劳动安全规章进行工作。4、负责乙方委托甲方的其它事宜。5、负责向派遣人员发放劳保用品。6、对乙方向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建立养老、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关系等情况有监督权。(二)乙方职责及权限1、负责按甲方的需要派遣劳务人员,并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进行劳资、人事和社会保险管理。2、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并协助执行考勤考核结果,落实对派遣人员的收入分配。3、负责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的协调处理。4、配合甲方回收和管理劳保用品和各项资质证书。派遣代理双方责任明细表责任方项目甲方乙方员工招聘协助招聘发布信息、用工手续申报、组织招聘录用、调配和辞退决定录用、辞退人员办理录用、辞退手续劳动合同签订岗位合同签订档案托管日常管理生活和事务管理、协助执行考勤考核结果奖惩落实奖惩协助福利待遇负责标准制定及发放协助代发个人所得税协助劳动纪律实施检查并负责执行协助劳动保护负责落实协助、监督执行用工年鉴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事务协助负责处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公共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考试协助联系、报名、组织暂住证等协助负责办理协助宣传教育、证件审核证明材料(结婚、生育、升学等)协助出具证明材料工伤事故协助向劳动部门申报、负责处理三、派遣人员派遣费结算(按综合计算工作时制计算)1、派遣人员劳务费构成:基本工资+加(夜)班工资+奖金+其它2、派遣人员缺勤时,甲方按派遣人员缺勤时的当日拟发工资标准计算扣减工资。四、社会保险乙方为派遣至甲方的派遣人员从派遣之日起办理个体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劳保险缴费档次为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7%。五、减少派遣人员一次性违约金费用结算标准在派遣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减少使用乙方派遣的派遣人员,甲方应在减少派遣人员的”当月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费用,违约金费用标准按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提供劳务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费用,提供劳务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在次月25日前,由甲方将当月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服务费、社会保险费及一次性违约金费用等)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同时将发票及收据交付甲方。七、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八、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劳务派遣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雇主):乙方(员工):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1)双方确定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2)乙方工作地点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乙方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2)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第四,劳动报酬乙方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1500元,岗位工资为人民币(含试用期月工资)。甲方每月日支付上月工资。(2)乙方的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年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五、社会保险和福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六、其他人(1)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书面授权擅自变更或签署无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年月日乙方(职工姓名):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省市(县)家庭住址:工种: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五、双方认为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1. 2. 3. 4. 5. 六、甲乙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1 .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和适当调整乙方生产(工作)任务;2 .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乙方行为规范,并监督其实施;3 .对违反本单位规章的乙方依法给予处罚;4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乙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1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参加甲方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2 .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和卫生标准条件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恶劣,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乙方可以拒绝履行本合同;3 .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4 .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5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2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工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4 .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5 .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6 .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7 .在、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四)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1 .按照本合同规定,自觉地进行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2 .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和保守本单位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3 .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工作);4.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乙方:(签字)1、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辞职申请,并且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的文件名称为“辞职申请书”,同时保留盖有邮戳的快递单据。2、书面通知后超过30日,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仍可离职。原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用人单位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甲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市区新村28幢邮政编码:职工(乙方):住址:市区新村一幢室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甲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工作需要,聘用(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一)本合同自20_年8月1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一)乙方工作岗位:o工作地点:,提供食住。(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月薪工资元(税后),甲方次月10日前发放。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2、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符,双方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县街道(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小时。(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第六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O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五、社会保险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二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四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1、员工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事故伤害、意外伤害等;2、员工上班时间因非工作岗位需要而串岗到其它岗位等行为造成的事故伤害、意外伤害等;3、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4、酗酒导致伤亡的;5、自残或者自杀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1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3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1 .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2 .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六)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七)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八)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十)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十一)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十二)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呢?案例:小洋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不久前他因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定吸烟,遭到了辞退。对此,小洋觉得难以接受,他表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领导怎么能因为一件小事就辞退人?我们的观点: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三、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四、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当您签订合同时,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推荐的如下示范条款:第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注:1、本条款签订合同时作为仲裁条款使用;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如果您愿意将发生的纠纷提请仲裁,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的如下示范协议: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如下事项:(争议的事项)123、当事人:当事人:地址:地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日期:注:1、本协议供在争议发生前、后使用;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示范仲裁补充协议如果您在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不明确,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如下仲裁补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我们经过协商,愿就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第条约定的仲裁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申请杭州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杭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当事人:签名(盖章):签名(盖章):日期:日期:注1、本补充协议供补充原合同条款、仲裁协议中的不明事项使用;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我们所签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可以协商后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的话,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单位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究竟劳动合同不续签如何赔偿呢?为您做详细解答。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笔者赘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xx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xx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