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规-差旅费管理释义及需要关注的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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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规-差旅费管理释义及需要关注的重点.docx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公司财(2015)106号关于印发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严控差旅费开支,降低非生产费开支额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铁十二局.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说明第一章总则差旅费的定义:指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和境外)公务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学习、探亲、赴外就医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订(退)票费、行李托运费、出国签证费以及必需的保险费和出国防疫费等。差旅费开支原则:“标准开支、预算控制、务实必要、注重效率”的原则,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出差标准和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和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出差活动,严禁任何名义的变相旅游。第二章差旅费管理规定事前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差旅费事前审批制度。员工出差必须事先填制员工出差审批表,具体说明出差事由、工作目标、出差人数、预计天数,乘坐交通工具等,按规定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差旅费必须经相关领导签批后才能予以报销,各级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差旅费开支范围,按照标准控制差旅费开支,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报;对因特殊原因超出标准的,必须另行完善签批手续,否则对超支部分不予核报。核报范围:差旅费只核报当期出差期间的相关差旅费用,因游览、绕道及非工作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自理,无故超期和超标的费用,一律不予核报。第三章城市间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时应该按规定等级乘坐。具体见下表:职务级别乘坐交通工具标准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其他交通工具(不含飞机、出租车、租车)公司领导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按实报销其他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按实报销注:“公司领导”包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特级项目经理、一级项目经理以及其他副处级干部;其他人员是指除以上人员以外的人员。特殊说明:员工因工作需要乘坐火车时,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的,或夜间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的可按标准乘坐卧铺(夜间乘车时间段为晚8时至次日7时),其他情形不准乘坐卧铺。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特殊原因确需乘坐飞机的,事前必须填报乘坐飞机审批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等级(境内境外须全部乘坐经济舱)乘坐。第四章住宿费住宿开支限额标准:员工因公出差入住宾馆、倪店、招待所发生的住宿费应按标准限额开支,住宿费标准见附表1。(一)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票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二)员工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在亲友家住宿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三)出差途中不得核报住宿费,途中必须中转的,只能按限额标准核报一天的住宿费用。(四)参加地方有关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评审会、鉴定会、培训会等,凭会议通知及住宿费发票据实报销。未开具住宿费发票而只开具会务费发票的,凭通知所列收费标准据实报销。(五)在本市内(单位驻地)参加公司以外单位组织的会议,确需在市内住宿的,凭会议通知单,在包干范围内据实报销住宿费。第十九条住宿费发票应按规定填写住宿起止时间、标准和实际住宿天数,对机打发票无法写明的,应由住宿单位提供相应的消费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财务部门应按交通车票往返时间核实实际住宿天数和住宿标准,凡不能提供正规住宿发票或发票项目不完整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第五章出差补助费第二十二条出差补助分国内出差补助和国(境)外出差补助。(一)国内出差补助。1 .员工出差期间路途补助费按出差审批表中审定的日期以及差旅费报领证中审核的路途情况为依据;出差期间补助按出差期间非路途实际出差天数为依据。2 .员工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应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差途中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其他时间为每人每天50元。说明:路途是指到达出差目的地之前在路上的时间。3 .在公司所属单位出差的,期间伙食费按每人每天30元补助。4 .外出参加会议和培训的,举办单位统一安排或负担伙食费并开据发票的,据实列销;未统一安排或负担伙食费的,期间伙食费按每人每天30元补助。5 .项目部人员因公需要回驻地(天津),途中享受正常的出差补助,按照具体出差报销规定办理,到达驻地(天津)后不享受其他任何补助。6 .因工作需要,公司借调人员或公司员工被选派到其他单位(不分公司内外)助勤、学习、代职、支援工作期间,除路途按出差报销出差补助外,其他时间一律不发伙食补助。7 .连续乘坐火车、轮船或长途汽车达4个小时以上的开始计算路途补助;连续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的,可加发15元伙食补助;超过12小时的,加发30元伙食补助,依此类推。10.已报销出差期间就餐费的,不得再核报出差伙食补助,报销就餐标准不得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出差伙食补助。对已经享受出差伙食补助的,其零星就餐费不再予以报销。第六章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三条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可以选择乘坐地铁或公交车,原则上不提倡选乘当地出租车。第二十四条因事务紧急或限于交通条件等原因需要包车时,需经主管领导同意。第七章审批程序第二十六条项目部主管领导(项目经理和项目书记)出差需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项目部其他人员出差和项目员工上、下场由项目经理批准。第八章报销规定第二十七条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员工需在规定时限内持员工出差审批表和差旅费报领证到财务办理报销。乘坐飞机的,还需附乘坐飞机审批单。第二十八条差旅费必须坚持一事一批、一事一报,严禁多次出差只填写一张员工出差审批表。第二十九条差旅费报领证由财务人员如实填写,特别是路途中的详细情况要反映清楚,以准确核算出差补助。第三十条严禁机关人员向下属单位摊派各类出差费用,一经发现将在全公司通报批评。第三十一条出差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未按规定超出标准限额部分的由个人自理,确有特殊原因的,经办人员需打专题报告,公司机关报总会计师和主管领导审批,项目部报项目财务主管和项目经理审批,否则超支部分不予核报。第三十二条员工出差期间因公发生的地铁车票、公交车票可以凭票填制差旅费报领证一同报销。一次性购买的交通储值卡不得报销。确因工作需要发生出租车费或包车费用的,经办人员需打专题报告,并附相关票据或包车协议,经领导审批后,随同差旅费报领证一同报销。第三十三条员工因出差发生的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行李托运费凭票随同差旅费报领证一同报销。第三十四条员工上、下场及转场路途中发生的住宿费视同出差按实报销,上、下场员工发生的差旅费一律由接收单位负担。员工上、下场及转场时,离开前首先要填写员工出差审批表,由派出单位领导人签署员工离开单位日期,到达接收单位以后交给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报领差旅费。员工息工或放假,假期结束后仍回原项目部上班,员工的上下场费用均由项目部负担;假期结束后不再去原项目部,息工放假前的下场费用和上场费用由新调入单位负担。国外项目员工上场和休假仍回项目部上班,其路途发生的飞机票按直达经济舱据实列销外,其他差旅费报销参照国内标准执行。第三十五条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和培训,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期间的住宿费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均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第三十六条员工因公负伤需外出治疗的,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出差标准执行,途中可以报销随行家属一人交通、住宿费用;单位陪护人员按出差办理。第三十七条无住宿费发票的,除路途外,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既无住宿发票又无交通票的,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第三十八条因特殊原因漏报的出差费用,需写明情况,经主管领导签批,费用单独补报,不得夹在其他出差费用中报销,不得跨年度报销。第三十九条探亲差旅费报销(一)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满1年以上,与配偶、父母两地分居,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1次(夫妻同为公司员工的,只能一方享受);员工探望父母的,未婚的每年一次,已婚的每4年一次(4年中任何一年休假均可);员工父母、配偶同居一地的不享受探亲假;当年待岗、息工超过40天及以上的员工不享受当年探亲假。此规定如有变化,则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最新修订的员工日常管理规定为准。(二)乘坐火车的,不分职级一律按同线路车次的火车硬卧票报销,未达到硬卧票标准的按实报销;乘坐轮船的,按三等舱以下舱位报销;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的,凭票按实报销。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由员工自理,单位不予报销。员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报销,超支自理。(三)员工探亲途中,需中转住宿的,可凭票报销每一个中转地点一天的普通房间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不得超过同级次出差住宿标准,超支自理。(四)员工探亲除按照上述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含中转住宿费外),不再核报其他任何费用和补助。(五)婚假、丧假(指父母、配偶及子女)比照探亲规定执行。第九章监督问责第四十条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出差活动和报销经费的内控管理。出差人员应对差旅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出差人数、出差事项、出差标准严格把关;财务人员应审查差旅费报销手续的完备性、费用开支的合规性、附件的完整性和金额计算的正确性,审核费用是否超标准;分管领导审核出差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对差旅费开支规模负有监管责任。第四十一条各级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向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第四十二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一经发现除追究责任人责任外,一并追究接待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三条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适当安排,严禁以任何名义免收住宿费或只象征性收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从严惩处。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利用财务大检查对公司各单位差旅费开支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对差旅费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四)转嫁差旅费的;(五)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六)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凡检查发现有前款行为的,各级财务部门要责令其改正,追回违规资金,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凡属各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须报公司备案。第四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原来差旅费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附件:1.员工境内差旅住宿费最高标准表2 .员工境外差旅住宿费最高标准和境外出差补助最高标准表3 .员工出差审批表4 ,乘坐飞机审批单5 .员工探亲审批表6 .差旅费报领证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存档。(打印20份)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5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