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docx
关于尽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的工作部暑,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通过森林生态、森林服务、森林产业、森林生态文化、森林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实施一系列以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的生态工程,全面优化森林景观格局,提升森林质量,培植森林生态文化,把建设成厦漳泉大都市区的重要生态屏障,成为旅游休闲度假康养的首选地,成为山区田园宜居城市的典范。二、工作原则(一)生态优先、统筹推进在森林城市建设中,应统筹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资源,有效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持续稳定发挥。(二)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需要城区与镇村同步推进,不断扩大城乡绿色空间,提高绿化品质,推动全县社会经济绿色发展。(三)以人为本、绿色惠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中心,提升森林惠民能力,增加生态福祉,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四)弘扬文化、突出特色充分保护和合理体现海丝文化和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等,建设带有浓郁特色的森林城市,提升城市文化内涵。三、总体目标依托县的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历史底蕴,全面启动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把县建设成为生态系统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的国家森林城市,更好地服务厦漳泉大都市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筑牢闽南生态屏障。近期(2022-2024年):针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增加城区绿地面积,积极推进镇区、村庄绿化,提升森林质量,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到2024年,全县林木覆盖率稳定维持在7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0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25m2,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指标(GB/T37342-2019)(县级)要求,森林综合效益逐步彰显。中期(2025-2027年):继续提升全县森林城市建设水平,一方面对近期实施的工程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另一方面继续推动森林生态、生态服务、森林产业、生态文化、支撑保障五大体系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绿色空间品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到2027年,全县林木覆盖率稳定维持在7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4.0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OOnA生态建设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成果全面惠及广大市民群众。远期(2028-2030年):全面深化森林城市建设,稳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规划期末,在县域范围内建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高效的生态服务体系、丰富的生态文化体系、可持续的森林产业体系和健全的森林支撑保障体系,打造高品质的宜居宜业宜游森林城市,全面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30年,全县林木覆盖率稳定维持在7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定维持在15.50m2o四、工作步骤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实际,建设森林城市分四个阶段:(一)动员阶段为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动员工作,2020年10月30日,县政府召开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部署会议,县政府领导班子、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等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二)创建阶段编制县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各创森成员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并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领导,细化分工,稳妥有效组织实施创建工作。(三)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在各类指标基本达标的基础上,巩固提高“创森”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森林建设档次,优化生态环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国家森林城市验收报告编制和预验收工作。(四)巩固阶段力争2024年下半年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正式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之后,继续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让生态文明成果深入人心。五、组织领导成立县“创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黄永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毅伟分别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挂靠县林业局。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使“创森”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六、建设内容(一)实施创森工程五大体系建设创森工程五大体系建设包括: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森林生态服务体系建设、森林产业体系建设、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以及森林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森林生态体系建设1.城区绿化提升工程:一是新建绿地面积116.61公顷,其中近期15.66公顷,中期45.OO公顷,远期55.95公顷。二是改造葫芦山郊野公园森林景观林带1000公顷,近期100公顷,中期400公顷,远期500公顷。三是新建立体绿化50处,其中近期10处,中期21处,远期19处。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小溪镇、县林业局。2 .森林生态屏障建设工程:一是开展人工造林1252.63公顷,其中近期313.16公顷,中期438.41公顷,远期501.06公顷。二是实施水土流失治理6000公顷,其中近期2200公顷,中期1500公顷,远期2300公顷。三是完成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14.53公顷,其中近期7公顷,中期1.53公顷,远期6公顷。开展封山育林9376.49公顷,其中近期2350.00公顷,中期3055.00公顷,远期3971.49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林业局、县水利局。3 .通道绿化提升工程:一是新建道路绿化50.40公里,其中近期8公里,中期29.2公里,远期13.2公里;改造160公里,其中近期21公里,中期89公里,远期50公里。二是新建水系绿化29.60公里,其中近期4.6公里,中期18.20公里,远期6.8公里;改造水系绿化34公里,其中近期6公里,中期23公里,远期5公里。牵头单位:县水利局(水系绿化部分)、县交通运输局(道路绿化部分)。责任单位:各乡镇。4 .镇村绿化美化工程:一是改造乡镇公园13个,其中近期5个,中期5个,远期3个。二是改造乡村公共休闲绿地100个,其中近期34个,中期33个,远期33个。三是提升乡镇镇区绿化总面积223公顷,其中近期24公顷,中期73公顷,远期126公顷。四是新建森林城镇3个,森林村庄20个,森林人家12个,森林家园10个,森林单位10个。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5,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一是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二是创建AAAA级森林风景道建设试点1处。三是改造森林生态廊道34公里,其中近期8公里,中期11公里,远期15公里。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AAAA级森林风景道申报和试点建设。6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是实施中幼林抚育7447.05公顷,其中近期3487.49公顷,中期2082.44公顷,远期1877.12公顷。二是低质低效林改造1053.25公顷,其中近期203.33公顷,中期386.33公顷,远期463.59公顷。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森林生态服务体系建设1.生态休闲服务场所建设:一是进一步续建灵通山国家级地质自然公园,加强解说标识系统建设,丰富景观节点绿化,建设科普长廊等文化科普设施建设,增强文化氛围,打造慢生活体验区。二是完善三坪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天马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白沙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欧寮太极峰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等自然公园的规划与建设,加强内部基础服务设施。三是加强东槐土楼群、黄山土楼群等休闲游憩地建设。牵头单位:县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林业局。2 .绿道网络建设:续建县级绿道74.70公里,其中近期13.80公里,中期33.60公里,远期27.30公里。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林业局。3 .解说标识系统建设:新建标识牌430块,其中近期90块,中期130块,远期210块。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森林产业体系建设1.柚茶产业提质增效工程:一是实施高海拔山区退果还林(茶)工程3334公顷,其中近期100O公顷,中期100O公顷,远期1334公顷。二是开展生态有机示范果园建设,改建生态有机示范果园基地185个,总面积8445公顷,其中近期改建34个,改建面积1250公顷;中期改建64个,改建面积2865公顷;远期改建87个,改建面积4330公顷。三是改建白芽奇兰生态示范茶园基地31个,总面积170公顷,其中近期改建10个,改建面积45公顷;中期改建10个,改建面积55公顷;远期改建11个,改建面积70公顷。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2 .林下经济建设工程:实施林下经济建设工程总面积6464公顷,其中近期1175公顷,中期2067公顷,远期3222公顷。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3 .优质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新增优质苗木基地建设面积112公顷,其中近期24公顷,中期32公顷,远期56公顷。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4 .生态旅游产业建设工程:加强太极峰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灵通山景区、林语堂文化博览园、太极慢生活体验区、锦溪蜜柚生态文化园、克拉克瓷海丝文化创意产业园、八闽红色旅游区、大芹山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芦溪民俗村聚落、大松梯田稻草艺术创意产业园等生态旅游景区建设。牵头单位:县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林业局。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1.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建设:一是新建大芹山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科普长廊、三平风景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两处生态科普教育基地。二是改建宝善公园、阳明公园、高峰谷景区茶文化博览园、灵通山国家地质公园科普宣教馆四处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县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城市管理局、县林业局。2 .古树名木保护: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3 .森林文化传播:一是建设“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二是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及生态文化活动每年5次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森林支撑保障体系建设1.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新建、购置防火瞭望塔、林火视频监测设备、高倍望远镜、车载台、对讲机、计算机、传真机、北斗(GPS)卫星定位仪、防火隔离网、防火物资储备库、消防水池、风力灭火机、防火服、水枪、二号工具、半专业扑火人员、防火宣传标牌等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新建测报站点、宣传标识牌,购买监测无人机、检疫执法车,加强防治队伍建设等。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3 .林业科技推广与应用:注重实用技术的推广,结合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在规划期间,着重推广公石松、铁皮石斛、金线莲、牛大力、巴戟天等品种,推进培溪蜜柚果树高接换种,推广葡萄柚、柑橘红美人28号等优质品种,在县域西部高海拔山地分布推广实施退果还林(茶)项目。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4 .林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体制、探索互联网+林业管理等。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5 .林政资源管理:定期开展森林资源监测、巡查防控、林地生态整治、林业法制宣传等工作。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二)全面开展“创森”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展示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建设成果,开展“创森”义务植树宣传月活动,大力推动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关注“创森”、参与“创森”,确保我县“创森”宣传工作长期有效开展,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力争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o一是开辟宣传专栏。各主要媒体,特别是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媒体开设县“创森”专栏,广泛宣传近年来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的成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部署安排。二是积极开设户外广告。在全县公众场所、交通干道、主要出入口(汽车站等)设立“创森”户外广告;充分利用全县的公共交通工具、各类宣传橱窗及其他公用设施开展“创森”宣传。三是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区、学校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开展以“创森”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开展“创森”各项指标数据、基础资料收集与汇编工作以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为依据,由“创森”办牵头,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配合,逐步开展“创森”各项指标数据、基础材料的收集、汇编工作,2024年上半年完成验收材料汇编工作。牵头单位:县绿化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七、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支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宣传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的覆盖面,充分调动全县人民的积极性,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深入人心,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意识,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方案、指标、经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配合协作,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部署、总结和通报会议,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顺利开展。(三)创新机制,社会共建。坚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贯穿于本县社会发展全过程。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倡导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深化认建认养活动,多点设立各类纪念林基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县财政应安排“创森”专项资金作为县本级“创森”项目建设和工作经费;各乡镇也应安排“创森”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工作经费,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做好项目与政策的有效衔接,多途径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附件: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责任分工表附件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责任分工表指标内容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头位牵单配合单位成间完时森林网络林木覆盖率年降水量80OnlnI以上的县(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县城市管理局小溪镇2023年城区树冠覆盖率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县城市管理局小溪镇2023年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而以上。县城市管理局小溪镇2023年城区林荫道路率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县城市管理局小溪镇2023年城郊成片森林、湿地建设20h112以上的成片森林或湿地2处以上。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指标内容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头位牵单配合单位成间完时乡镇绿化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2000m2以上公园绿地1处以上。各乡镇县林业局2023年村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全部绿化美化,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各乡镇县林业局2023年道路绿化乡级以上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5%以上。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2023年水岸绿化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5%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5%以上。县水利局县林业局2023年农田林网按照GB/T18337.3要求建设农田林网。/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2023年森林健康树种多样性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县林业局县城管局2023年指标内容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头位牵单配合单位成间完时乡土树种使用率城区、乡镇建成区、农居乡土树种使用80%以上。县林业局县城管局2023年苗木使用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生态养护避免过度的人工干预,增加绿地有机覆盖,实现森林、绿地的近自然管护。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2023年森林质量提升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动物生境营造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森林灾害防控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资源保护有效保护乡村风水林和风景林,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指标内容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头位牵单配合单位成间完时生态福利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公园绿地50Om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2023年生态休闲场所服务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IOkm服务半径对县域覆盖达70%以上。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公园免费开放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县城市管理局小溪镇2023年绿道网络城镇建有绿道网络,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km以上。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2023年生态产业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县林业局县文体旅局2023年生态文化生态科普教育建有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5处以上。在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县科协县林业局2023年生态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县级活动5次以上。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2023年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指标内容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头位牵单配合单位成间完时公众态度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县统计局县林业局2023年组织管理建设备案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县林业局/2023年规划编制编制规划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县林业局/2023年示范活动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县林业局各乡镇2023年档案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县林业局/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