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支出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及账务处理.docx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及账务处理Ol基本规定图片利息支出一般分为资本化和费用化部分。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扣除。即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一般计入资产成本,按照资产的相关规定扣除;费用化部分可以直接在当期税前扣除。02扣除限额图片(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三)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等非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03例外情况图片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04关联方借贷处理方式图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具体扣除标准如下:(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整后分类找变化,年度申报重点更清晰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以下九类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申报表的变化。中小微企业2022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明确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据此,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内,新增第12.1行、12.2行及12.3行。举例来说,A公司为中小微企业,于2022年10月购进3项固定资产,分别为单位价值540万元的电子设备,单位价值720万元的机帆船,以及单位价值900万元的机器,以上3项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与税收折旧年限相同,分别为3年、4年、10年。根据12号公告,A公司选择将电子设备的540万元税前一次性扣除;机帆船在2022年度扣除单位价值的50%,即360万元(720x50%),剩余价值在余下3年进行扣除;机器在2022年度扣除单位价值的50%,即450万元(900×50%),剩余价值在余下9年进行扣除。在填报申报表时,A公司财务人员应分情况填写至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将电子设备的数据填至12.1行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将机帆船的数据填至12.2行最低折旧年限为4、5年的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将机器的数据填至12.3行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的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而后,若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方式,纳税调整的合计数将自动带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第32行。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据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第50行"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并相应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例如,2022年,B科技型中小企业营业收入3300万元,发生自主研发费用120万元,全额为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那么,B公司财务人员应将120万元的研发费用合计数填写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然后,本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数将自动带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Io7010)的第27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107012除金额为1200000o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据此,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内新增第11.1行"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一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第12.4行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同时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内新增第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例如,2022年Il月,C高新技术企业购进两台研发设备,单位价值分别为240万元和600万元。那么,C公司财务人员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将价值240万元的研发设备的数据填至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的第11.1行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将价值600万元的研发设备的数据填至第12.4行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一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若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方式,纳税调整金额的合计数将自动带入至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MA105000)的第32行。此外,C公司财务人员还需将本年度的加计扣除数额840万元(240÷600)填写至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的第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金额栏。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一般企业28号公告同时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即非科技型中小企业、非制造业行业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其中,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据此,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现A107010)将第28行中的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并相应增加创意设计活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增加第28.1行"第四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和第28.2行前三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lO7012)将第50行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并相应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增加第Ll行"本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第L:Ll行"第四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第L1.2行前三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O举例来说Q公司(非科技型中小企业、非制造业行业企业)已持续经营多年,2022年营业收入5亿元,发生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全额为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其中第四季度研发费用金额为800万元,研发费用支出均未形成无形资产,无其他事项发生。那么,D公司有两种填报方法可以选择。D公司如果选择按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实际发生数的计算方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800×100%+(2000-800)×75%=1700(万元),应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第50行,依次勾选前三季度75%且第四季度100%(其他企业)及"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选项(代码122),并在Ll行填入20000000,L1.1行填入8000000,L1.2行填入12000000,第51行填入17000000o若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合计数将自动带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26行(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107012D公司如果选择按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占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的方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2000×3÷12×100%+2000×9÷12×75%=1625(万元),应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第50行,依次勾选前三季度75%且第四季度100%(其他企业y及按比例计算选项(代码比1),并在Ll行填入20000000,L1.1行填入5000000,L1.2行填入15000000,第51行填入16250000。采用电子申报的,合计数将自动带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XA107010第26行(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lo7012Jzo值得注意的是,28号公告提高税前扣除比例的规定,同时影响购买创意设计服务的企业。据此,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在调整第28行的过程中,相应增加了创意设计活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其填报步骤与上述企业类似。出资投入基础研究的企业2022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公告")明确,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据此,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贸A107010)内增加第30.1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假设2022年E公司营业收入3000万元,发生相关支出1800万元,其中400万元出资给F大学用于基础研究,利润总额700万元,无其他事项发生。那么,E公司应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30.1行金额栏填入4000000o接收基础研究资金收入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32号公告同时明确,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据此,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贸A107010)增加第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上例,F大学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16.1行金额栏填入4000000o南沙先行启动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据此,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增加第24.4行"南沙先行启动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南沙先行启动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将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25%-15%)填至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第24.4行金额栏。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企业202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明确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原始权益人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相应取得项目公司股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原始权益人向基础设施REITs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当期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允许递延至基础设施REITs完成募资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缴纳。据此,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IO5100)增加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填报栏次,并同步修改本表及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填报说明,调整两张表单的表间关系。举例来说,G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于2022年向H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并取得H公司股权,划转资产账面价值1700万元,评估价值2500万元,公司无其他事项发生。那么,G公司应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第15.1行(一)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第4列填写账载金额8000000,第5列税收金额"填写0,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8000000。政策性搬迁企业2022年及以后年度完成政策性搬迁的企业,汇缴时不再填写和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仅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办税资料进一步精简。一张发票可以部分金额红冲吗?部分冲红的情况:1.发生销售货物的部分退回;2、销售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同意给予对方一定比例的销售折让。销售折让部分红冲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等反票正乂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个税手续费返还的会计分录1、个税手续费企业留用、申请返还通过后借:其他应收款贷:其他收益一个税手续费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销项税额(6%的服务费额度)实际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PS:以上分录的缺点是,这项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记入收入年终计算所得税。如果会计没有缴纳,蛰账中存在漏税风险。2、个税手续费奖励给办税员申请返还通过后借:其他应收款贷:其他应付款一个税手续费返还实际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发放给办税员借:其他应付款一个税手续费返还贷:银行存款PS:个税手续费返还,如果奖励给办税人员,可以视作企业代税务机关奖励给办税人员,与企业没有财务关联。企业不会产生收入,自然也没有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而财务人员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又是免税项,所以不必与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是否允许从公司领取工资和年终奖?是否允许股东从公司报销费用?回复一若是股东属于公司的员工,当然允许按照公司的工资薪金制度,从公司领取工资和年终奖,需要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支付股东的合理的工资和年终奖,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参考: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因此,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企业应按照工资薪金的相关税前扣除政策处理。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回复二是否允许股东从公司报销费用,取决于这部分费用是否实际发生、是否与取得收入相关、是否合理、是否取得了合规单据。对于股东个人及家庭成员报销的私人费用,属于与公司无关的支出,是不得税前扣除的。参考: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并由纳税人提供相关支出证明材料证明其业务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