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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贯彻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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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贯彻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全面贯彻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为不断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坚持党建引领、构建服务格局(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城乡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辖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建强末端党组织,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一网格(小区)党小组(党支部)一党员联系户(单元、楼栋党小组)”等组织架构体系。深化“机关+农村”“机关+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推行“双报到”制度,结合“数字”建设,为打造党建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纪委、县直机关党工委、数字信息中心、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二)不断丰富近邻党建的服务内涵。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近邻党建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十三条措施(试行)(闽委组通(2023)38号)文件要求,按照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党群服务、办公办事、协商议事、关爱帮扶、创新创业、文体休闲、应急保障及其他服务功能,积极推动医保、社保、公积金、税务、不动产、公安、交通运输等民生类高频事项下沉,探索推广“公益属性、企业微利、政府托底”的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模式,在社区内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公共文化服务、应急安全服务有保障。采取资源整合、自筹自建、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好物业服务用房、公共活动区域等空间,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建设网格(小区)党群服务站。按照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主导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全面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社区、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1 .优化社区养老和助残服务供给。加快推进我县医养结合发展,把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作为主线,鼓励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每年对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至少一次的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全县每年至少完成300人次。统筹规划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在镇街层面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社区层面依托“党建+”邻里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建设“长者之家”、农村幸福院、“爱心助残驿站”重度残疾人照护照料服务中心,为居家养老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等提供照护服务。支持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社会组织,采取建设“中央厨房”“长者食堂”“助餐点”等多种形式,建立配餐、送餐体系,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大力推进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居住(小)区补齐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普惠型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发展社区妇女儿童和托儿育幼福利事业。实施培养妇联“法律明白人”计划,加强对社区妇联干部的普法宣传培训,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骨干的培养。持续推动反家庭暴力法深入人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反家暴宣传和服务。鼓励建立家事纠纷调解社区工作室。推广网格员、“春蕾安全员”关爱保护机制,强化未成年人和妇女身心健康安全保护。建设儿童友好社区,推进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等新建和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建设运营。发展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每千名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网格化,设立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到2025年,城市社区建校(站)率达到90%,农村社区建校(站)率达到80%o持续深化“一网四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深入实施“福蕾行动计划”,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机制,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保障政策,营造儿童关爱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打造我县特色品牌。到2023年,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乡镇示范点不少于5个,示范点困境儿童结对帮扶率达100%o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卫健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提升社区教育和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功能。加快面向城乡社区的老年教育供给,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为老年人提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老年教育服务。定期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教育学习品牌”征集活动。到2025年,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制作适合老年人学习的智能技术应用视频,组织推介“智慧助老”专题优质工作案例、课程资源。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遴选建设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普场馆对公众免费开放。创新举办全国科普日、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爱科”科普课堂、科普微展览等科普惠民活动,推进科普微视频等融媒体传播。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和标准化建设力度。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5年底,7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0%以上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健全城乡社区卫生健康网格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医疗卫生圈和体育健身圈,推动实现公共卫生、体育健身、便民药房等基础设施“村村有”,基本医疗、医保、医药等健康服务“村村通”“就近通”。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扩大签约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优先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脱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协议。争取2025年底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特殊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75%o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科技局、民政局、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打造城乡社区文化服务品牌。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把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戏台、村史馆、农民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等主题功能空间,创新布局一批融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书房、“村民书屋”、清新书苑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百姓大舞台”“乡村春晚”“送戏曲下乡”和“读中华经典诵时代华章”诵读比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育打造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乡村文化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局、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扩大社区便民服务供给1.合理服务网点布局。合理优化网点,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满足居民便利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重点发展品牌连锁店,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提高品牌连锁化覆盖率,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进社区,延长营业时间,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垃圾分类箱等便利设施进社区。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党建+”邻里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提升消费便利化、品质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拓展社区服务业态。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鼓励发展养老托幼、助教助医、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垃圾分类、房屋租赁、殡仪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态,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广“莆善情”行动,开发便民服务类岗位,促进消费和扩大就业。整合社区便民和商业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支持生活服务业态进驻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生活服务,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形成适应社区居民需要的商业生态和经营模式。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邻里守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社会融入、文化宣传、体育竞赛等服务。依托县域商业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及基层农资服务网点,强化农村地区农副产品、农资等服务供给,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其他综合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商务局、卫健局、城市管理局、残联、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规范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完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能,全面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支持帮助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培训等工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完善业主委员会职能,依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探索推动网格(小区)党支部书记与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鼓励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通过法定程序参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评优评先时、信用评价时,要听取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展兜底民生服务功能1,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畅通医疗救助渠道,实行“一站式”结算,落实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一次性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提高医疗救助时效性。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重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类关爱服务。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打破临时救助户籍限制,由户籍地、急难发生地、居住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市医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民生兜底保障。积极发挥社区工作贴近群众优势,有效整合社区聘用社工、残疾人联络员服务力量,给予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依托“三社联动”、“五社联动”和乡镇(街道)社工站力量,整合惠民政策、慈善资源和相关志愿服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和留守儿童、特殊困难老人和留守妇女等提供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提升兜底民生服务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鼓励社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扶持青年创业和初创企业成长,提供场地支持、创业补贴、创业借款等政策扶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手机发布适合重点群体就业的岗位,常态化举行线上线下招聘会,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培训、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平台,拓宽社区劳动力转移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实施“三支一扶”、“服务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社区安民服务功能1 .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落实派出所所长进街道(乡镇)班子、社区民警进村(居)班子。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专兼职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不低于40%o全面落实城区“一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警务助理”。推进警务网格与社区网格融合运作。壮大民警、辅警、警务助理和治保会、网格员、保安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的城乡社区治安防范队伍。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积极培育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助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问题,推荐就业岗位和提供职业技能培训I,帮助他们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协助办理工商登记,落实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政策等。协助“三无”、老弱病残等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向有关部门提出社会救助申请。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农民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等帮扶政策。引导鼓励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性格偏执的重点人员,长期信访且有过激言行人员,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预判,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人社局、信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完善城乡社区法律服务。推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1个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并免费开放,充分利用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培养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班,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不定期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法治讲座。18个乡镇街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逐步完善职能。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负责4.构建城乡社区广播网络。优化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传输覆盖网络,实现全县农村应急广播全覆盖。扩大应急广播接收终端覆盖范围,建设主备信号传送通道,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应急广播综合平台。深化拓展“广播+”功能,基本建成“战时应急、平时服务、平战结合”的“应急广播+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服务体系。加快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进行数字化、IP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增配视频会议、党员教育等系统,提升农村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电网络集团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强化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实现社区、行政村100%建站。保障农村社区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公共消防水源建设。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完善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指导做好社区灾害预警、防灾监测、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增创1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加强社区安全知识培训,到2025年,公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和社区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完善社区矛盾纠纷疏导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扩大公证方式适用,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100%建立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窗口,依托镇(街)司法所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统一受理、分流、调处、督办、群众矛盾纠纷问题,充分发挥镇(街)人民调解、多元调解职能优势和源头化解整治作用。加强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专职调解员,吸收“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乡贤、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加入调解队伍。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社区邻里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镇街、矛盾纠纷不上交,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公安、信访等部门联动,多渠道了解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变化发展态势和规律,采取有效有力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化解行政争议。统筹整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资源,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近邻评理室”。搭建信息化的县级心理援助公益服务平台。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乡镇(街道)100%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县级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强化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心理疏导工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五社联动”机制。完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制度,以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推广运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到2025年,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8%o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占注册人数的比例250%。探索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实践,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供需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三、优化功能布局、补齐发展短板(一)科学规划、拓展社区服务空间。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依托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机构,整合为民服务项目和服务资源,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布局,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结合新建社区和老旧街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等专项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盘活小区、楼栋内可利用的闲置房屋、空闲用地等存量资源。聚焦乡村振兴,着力强化乡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农服务功能,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按照“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原则,精简整合办公空间,增加居民活动空间。统筹考虑和规划建设以党群服务中心(站)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圈。农村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整合资源、推进绿色社区建设。配合上级政府做好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用地供应,对符合划拨目录的非营利性社区服务设施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鼓励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整合利用闲置宾馆、商场等商业房产和政府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等资产增设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推动老旧街区、旧片区改造,完善小区内无障碍系统,加快老年人家庭、社区适老化改造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打造老旧社区更新和街区更新样板,到2025年,全县完成2万户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创建绿色社区,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和安防设施,加快社区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逐步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规范建设、提升村级设施水平。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0%o加快建设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场所,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推进社区服务向居住小区延伸。推进社区设施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确保2025年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和完善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按照上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目录,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管护机制。县各行业部门指导推动本领域行业管理工作落实,乡镇政府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要求,负责落实管护细则,统筹协调当地管护工作,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基本到位;完成各类设施管护细则(办法)编制,更新和完善设施管护责任清单,同时推动各类设施管护措施落实和体制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数字赋能、推进智慧社区建设。1.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规范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事深度,逐步推行政务服务免费邮寄,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全程网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结合“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在有条件的“党建+”邻里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配置上政务”自助一体机,执行统一的自助服务事项清单,统一纳入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体系管理。加强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宣传,引导办事群众自愿通过线上方式申办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县基层治理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和应用。依托市大数据调度指挥平台,结合部门核心业务和重点工作挖掘特色应用场景,推动全县各部门业务系统融入“一张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打造社区智能安防设施。将社区警务室纳入公共设施建设范畴,实现城市社区警务室全覆盖、农村社区警务室有效辐射率不低于80%o因地制宜在人群易聚集区域设立警务站、移动警务室或报警点,实现城乡社区重点部位全覆盖。大力加强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力推进社区(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车辆卡口、人像卡口等前端感知设备建设联网,2025年底前力争实现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覆盖。围绕社会治理重点领域,超前一步搭建智能社会治理应用场景。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要求,开展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技防设施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5G等新技术提高社区防范水平。推进社区辖区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农村社区智能安防设施配备。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过程中,推进“智安小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搭建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惠民宝APP.“e政务”自助一体机等渠道,开发政务服务便利化服务场景和应用服务,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有关企业加大数字化服务产品的开发力度,向企业征集优秀数字化软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运用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民政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信息中心、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组织保障、增强发展后劲(一)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县级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推动落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的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一肩挑”人员权利运行监督管理十二条措施,进一步规范基层村(社区)权利运行,同时,注重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调动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规定考试录(聘)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动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村(社区)残协主席。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人社局、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培育专业化服务人才队伍。推动城乡社区广泛建立“妇女微家”,到2025年实现一半以上城乡社区至少建立1个“妇女微家”,实现联系妇女广覆盖、服务妇女零距离、关爱妇女无缝隙。加快公共卫生与基层治理融合,探索建立专兼职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聘用社区工作人员,优先聘用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鼓励社区工作者通过培训和考试提高社会工作专业能力,获得相应职业资格,到2025年,实现每个社区有5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村(社区)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至少设置1个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依托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和志愿服务站广泛招募使用志愿者,逐步实现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建立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在社会救助、移风易俗、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城市管理局、妇联、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强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整合党建、平安建设、城管、消防、工会等各类网格,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提高网格员专职化率,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建立并落实网格事务准入制度,明确审核部门和程序。严格落实职能部门对专属网格的行业监管责任,对需要网格员承接的专项工作,由职能部门核拨专项经费,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中使用,实现“事财匹配”。建立网格员队伍招聘、管理、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网格员网络培训平台,加强网格员分级分类培训,提高网格员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能力。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4 .加强社区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放共享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加强社区各类人才专业化培训,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政策法规培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提升宗教领域法治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统战部(民宗局)、县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创新完善社区服务机制1 .完善即时响应服务机制。学习福州市军门社区“13335”工作法、厦门市深田社区“图强模式”经验,总结我市“党建+”邻里中心经验做法,进一步推进“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开展群众关切事项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综合服务场所(中心)开放和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及时响应居民需求。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和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逐步增加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完善自我服务与评价机制。加强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快融合发展、促进仙台交流(一)拓展仙台基层社区交流互动。积极参加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深化两岸基层社区互动。通过法定程序,将有意愿参加社区管理服务的台湾居民吸纳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鼓励台湾居民通过法定程序加入小区业主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协商理事会、社区志愿者队伍等城乡社区群众组织。引导台胞积极参与乡建乡创仙台合作项目,在有条件的地方打造融合社区,探索仙台基层融合发展新途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城市管理局、县委台港澳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仙台社会工作融合发展。鼓励台湾同胞加入我县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会团体并依法给予登记。在仙台湾科技人员可担任社团理事及以上职务。推动采认台湾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开发面向台湾社工的专门岗位,打造一批两岸共创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引导台湾社工来莆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探索仙台养老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仙台在健康、养老等产业交流合作,鼓励台商来仙建设养老机构,支持引进台湾知名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机构,引入先进培训模式和管理机制。抓好仙台养老服务人才交流,力争合作开展两岸养老服务产业领域创新人才培养。依托我省“618”“98”等平台,积极参与各类养老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老龄产业博览会等,加强政策交流、项目对接、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务实合作,搭建养老服务业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拓展仙台婚姻家庭交流合作。推动仙台婚姻家庭领域交流,搭建交流沟通平台,打造交流交往品牌,形成参与度高、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两岸婚姻家庭领域交流模式。责任单位:县委台港澳办、县民政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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