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托育一老一小服务整体解决方案.docx
养老托育一老一小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有关要求,促进养老托育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改善民生福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以来,深入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解决一老一小问题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将养老托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公共服务、养老事业、卫生事业等相关规划,以及市民生实事项目、年度重点工作,在土地保障、简化审批、补贴发放、人才培养、税收优惠等方面作出部署安排,基本形成了全市统筹、市区联动、部门衔接的养老托育规划政策体系架构,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撑,并取得实质进展。养老服务方面,截至目前建有养老机构5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0个,老年活动场所800个,养老信息服务中心2个,养老服务总床位8000张。一至三级养老机构20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了公建民营10家床位IOoO张,社会力量兴办运营养老机构5家(床位300张),15家养老机构实行了医养结合,占运营机构总床位30%o截至2020年,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为8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5%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率为100%,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兜底线和普惠性养老床位占比10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为60%,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20床,骨干养老企业10家,养老护理专业人才1000人,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6人,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托育服务方面,截至目前有托育机构100家,其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幼儿园80家,设有托位640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为2.5个。通过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有100家,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有35家。托育机构(含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幼儿园)从业人数为2000人,其中有资质的人数为1600人。截至2020年新生儿访视率为96%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6%,0-6岁儿童免疫规划率为96%o(二)发展趋势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十四五时期面临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不断增长,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对此完善一老一小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千家万户,制定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对落实三孩政策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0年底,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80万人,占总人口的19%o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出生人口4.5万人,出生率为7.5%。;预计到202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将达到25%左右,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养老设施及养老照护服务供求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为此,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既是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也是突显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必要之举。二、发展目标对标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激励引导作用,全面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的积极性,形成以家庭为基础,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协调要素保障,增加服务供给,补齐短板,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到2025年,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所有新建住宅小区,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成一所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6个,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比例达到90%以上。养老机构床位总量达到6万张,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60%,完成居家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程8000户。乡镇原则上应有一所老年学校,80%的社区、50%的村建有老年教育教学点,力争在校学员比例占本区域有条件、有能力、有愿望参加学习的老年人口总人数的50%以上。兜底性服务更加有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机构建设、运营、资金、人才等方面保障更加有力,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养老托育服务网底切实织牢扎密。公办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推动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普惠性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政府和社会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健全,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加,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托育刚性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建成一批符合规范和标准、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普惠性托位比例达50%以上。市场化服务活力持续释放。市场化养老托育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发展环境更加宽松,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化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养老托育市场更加繁荣。三、重点任务(一)构建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体系1.加强科学规划布局。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布局,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本地为民办实事清单统筹推进。加强场地保障,推进城市建设规划与养老托育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已建成住宅小区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足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合理布局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增强公办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公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托育机构建设,利用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筹集资金,改造提升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在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满足经济困难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在保障范围之外的富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标准,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监护保障机制,完善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探视与帮扶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3、支持社会办服务机构发展。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定期公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确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全面及时享受。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各类补贴资金作为综合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运营和融资等成本支出。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托育试点服务。引导社会力量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提供多层次、个性化养老托育服务。支持养老托育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4、增加普惠服务供给。落实普惠养老及托育专项行动政策清单,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融资、财税、人才等支持性政策包,引导带动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包,有效弥补普惠性服务差价。鼓励养老托育专业机构参与骨干网络建设,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支持享受政府补助等政策的服务机构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可及、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养老托育服务。加快推进物业+养老托育,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建设市、县级公办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立至少一所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招收2至3岁幼儿。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5、强化居家社区服务。重点发展集中运营管理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网络,将养老托育服务作为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的重要内容,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举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在社区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按需求提供托养、日间照料、膳食供应、康复护理、陪诊转介等一站式养老服务,并支持承接街镇委托的居家巡视探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服务,逐步形成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深化社区互助式养老。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实际规划建设一批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城镇社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基本建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农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重点建设婴幼儿早期发展中心。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要充分考虑外来新市民随迁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可与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合并建设。6、提升家庭照护能力。不断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发挥引领作用,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发展老年人协会等组织和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队伍,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对家庭照护者(配偶、子女、亲属等)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积极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政策支持体系,落实子女带薪陪护假制度,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制度。加强对婴幼儿家庭的科学照护指导,依托医院、高校、妇幼保健等机构,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逐步提高婴幼儿家庭科学照护能力。(二)不断丰富养老托育产品供给1、深化医养康养有机结合。支持养老机构拓展和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除护理院、中医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鼓励条件有限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对不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要求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医疗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对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开展的康复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应急救援体系,依托公办养老机构等单位,建立市级和县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支持市级养老设施增设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模块和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包。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及其适宜技术广泛服务于一老一小群体。2、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实施互联网+养老互联网+托育彳亍动。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全面对接养老服务需求,支持优质养老机构平台化发展,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四级信息化平台。汇聚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医疗健康、家政护理、紧急救护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加强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3、推进养老托育产业融合升级。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加强科技对养老的支撑作用,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研发与应用。支持用于医疗、养老及婴幼儿哺育的无纺布产品生产企业创建行业标杆。(三)促进医养、康养、医育融合发展1.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利用全省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探索开展乡镇医院与敬老院一体化管理模式。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支持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超过50%o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医养服务。2、推动康养结合服务建设。充分挖掘中医药学深厚底蕴和的文化资源、教育资源、产业集群、政策资源优势,优化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提供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发挥城市中医传统,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养老体系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强化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培育和推广中医理疗保健特色服务,让中医药产品和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本地老年人。将生态、康复、休闲等多种元素融入养老产业,发展生态康养、旅居养老、休闲度假型候鸟养老等业态。支持各县(区)突出自身优势,围绕旅养、文养、药养、禅养,重点打造一批康养基地,促进养老服务与森林康养、旅游康养等融合发展。3、探索医育结合服务模式。依托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积极开展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开设照护门诊,开办托育服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社区医育结合发展。依托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嵌入健康卫生小屋,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婴幼儿照护机构服务的有效衔接,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做实做细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构建包括婴儿护理、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的综合健康服务体系。(四)积极发展老年大学1.积极发展老年大学。建立健全、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实施老年大学建设提升行动,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大力发展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到2025年,每个县至少开设一所老年教育机构,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校,逐步实现县(市、区)一乡镇(街道)一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推动部门、行业和企业办好老年大学,并面向社会开放。老年大学要多形式开展在线老年教育和向社区(农村)提供老年教育数字资源服务。引导老年大学与养老机构、社区、企业等共同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推进养教一体化等。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支持教师到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到2025年,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的比例达到1.5%。2、发挥老龄人力资源作用。创建市老龄人力资源库,加强银发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力度,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盘活老年群体的人力资源。加大对老年人职业培训投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扶持发展一批老年就业促进型社会组织,对有再就业愿望的低龄老年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咨询、就业帮扶等服务。挖掘社区老教师、老专家、老艺术家等老年人力资源,继续发挥经验、知识、技能方面的优势,对年轻劳动者传帮带。设置一些老年志愿者公益性服务岗位,发挥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一代、维护社会治安、协调民间纠纷等工作中的志愿服务作用。(五)培育壮大用品和服务产业1.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推动支持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加快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简化应用程序使用步骤及操作界面。支持新型材料、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拓展智慧老龄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化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平台,开发家庭照护服务、托育机构健康服务、托育机构监督管理等功能系统,加强对托育机构保育、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托育机构发展情况;积极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利用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及科学育儿视频。2、推动养老托育多业态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托育+行动,促进养老托育用品与先进制造、生态农业、健康养生、文化旅游、金融保险、培训教育等行业互动融合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开发金融产品,为民办养老托育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丰富养老上下游产业,优化养老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路径,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建设,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着眼老年群体的储蓄存款、保险需求、支付结算、投资理财、融资需求等金融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满足老年人不同人生阶段、不同消费能力的养老金融产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对于在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的差异化需求,特别是重特大疾病保障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设计针对老年人、婴幼儿群体的健康保险产品。(六)营造一老一小友好型社会1.构建适老适幼宜居环境。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对居住环境的无障碍设施、道路、绿地、活动场地等空间进行全龄友好环境建设。结合城市适老化改造项目,加快对老旧小区、社区活动场所及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的适老化改造。积极推动有加装电梯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条件的小区可建设凉亭、休闲座椅等。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建设和改造,在具备条件的医院、营业厅等公共场所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在有条件的公园、商场等休闲娱乐场所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机构。引导房地产项目开发充分考虑养老托育需求,在新建小区按标合理配套养老托育设施。在城市交通枢纽、商场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普遍设置涉老服务配套设施、包括独立母婴室在内的基本婴幼儿照护设施及绿色通道。2、打造尊老爱幼美好城市。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和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介,结合线下社区(街道)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包括助老、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普及、老年人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合理用药指导在内的养老托育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弘扬尊老爰幼传统美德加强政策引导和示范,营造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一老一小志愿服务,帮助老年人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依托城市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强化医护人员科普责任、科普意识和科普能力,将育儿指导贯穿于妇幼保健、新生儿随访、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过程中。各县(区)、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幸福场景建设工作,增加儿童校外活动空间,加强儿童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争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试点。加强对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好家庭在居家养老托育中的重要作用。3、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落实台账。聚焦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统筹推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保障居家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提供一键呼叫"等应急救援服务,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好帮助老年人应对工作。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持续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改善服务人员的面对面服务。提升手机银行产品的易用性和安全性,综合改善老年人网络消费体验。需要提前预约的公园、体育健身场馆、旅游景区、文化馆、图书馆等场所,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进入或购票名额。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线下一站式服务,在更多领域推广一证通行,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加强应用培训,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运用新技术。(七)完善依法从严、便利高效的监管服务1.完善综合管理机制。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落实职权部门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登记备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养老托育机构承担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人员信用相关信息纳入信用城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鼓励社会协同治理,保障养老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2、建立常态监测制度。聚焦老年人及婴幼儿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质量,重点加强对养老托育机构设施设备、消防、食品、资金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将养老托育机构纳入城市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确保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转。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升养老机构应急处置能力。依托综合性养老机构,打造市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日常检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各类养老托育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严防一老一小领域非法集资,加大非法集资排查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八)加快养老托育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专业学科建设。鼓励市内医学院校、师范院校、职业学校等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试点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积极推动校企合作,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支持院校与养老托育机构(企业)对接岗位需求,定向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老年病专题、医养融合课题等专项课题研究。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创新养老托育领域研究,引进和培养一批掌握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专业人才。2025年,开设养老服务专业课程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于1家。2、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围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心理健康等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职前职后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建设培训资源库,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从业人员一体化培养培训体系。逐步规范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学历、专业、资质等入职标准,依法逐步实施托育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到2025年,建立10家养老人才实训基地,养老服务机构一线从事护理、康复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接受相关培训的比例达到85%以上。3、完善从业人员激励机制。鼓励养老托育企业聘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托育照护从业人员。结合本地工资收入水平,研究制定养老托育照护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促进从业人员工资合理增长。探索建立社会化组织第三方评价、技工院校和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打通从业人员职业晋升通道。积极开展养老托育职业技能大赛,定期开展最美护理员最美托育服务工作者最美院长'敬老爰老助老模范人物等评选活动,加大社会宣传,增强从业荣誉感,健全养老托育职业尊崇机制。探索将养老托育领域紧缺、高技能的从业人员纳入人才目录、市民待遇等政策范围加以优待。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将养老托育服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统筹纳入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常态化督促方案实施,定期听取方案实施成效报告,系统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专项规划与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效衔接。每年安排市级相关部门结对帮扶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帮扶成效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县、区要认真对标对表,及时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方案落地落实和目标如期完成。(二)统筹整体推进结合一老一小人口布局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加强对养老托育工作的战略部署和统筹协调,将养老托育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列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税务、市场监管等跨部门数据共享协作。强化场地保障,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落实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加强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三)强化用地保障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将养老托育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养老托育项目倾斜。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明确用地性质,按照国家对营利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改造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城市经济型酒店等转型成养老服务设施的,报民政、住建、国土等部门备案,五年内可暂不办理土朔口房产功能变更手续。(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养老托育服务的财政投入。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落实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免征或减少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税收宣传辅导,简化办税流程。引导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方式参与一老一小事业,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五)创新支持政策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建设发展实际,不断完善规划、土地、金融、投资、人才、就业、医保、价格等方面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不断优化养老托育领域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进一步激活城市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六)加强人才建设将养老托育人才培养纳入城市职业教育体系规划,指导设有学前教育、健康护理等相关专业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增开养老托育服务课程。鼓励引导高校、职业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养老托育企业等形成合力,建立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培训和实训中心,将市社会福利中心等综合性养老机构作为实训实习基地。落实从业人员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社会保障机制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增强养老托育职业吸引力。(七)强化评估考核。加强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和督导,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如期完成。将养老托育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完善实施监管和考核问责制度,强化对实施的监督。加强跟踪分析,健全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探索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开展方案实施效果抽样调查,切实开展好方案执行情况的中期和终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定期向市报告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