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docx
证券代码:000885证券简称:城发环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CEVIAEnviroInc(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cevi城发环境二零二四年二月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9,0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到以下项目: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利用募集资金金额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昌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3,732.006,200.001.2大庆市2X15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9,981.3250,000.002危废综合处置项目2.1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项目49,209.3029,300.002.2内蒙古东部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保升级改造项目18,305.519,100.002.3张掖危废(固废)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中心50,750.0536,300.003污水处理项目3.1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12,789.9011,900.004偿还银行贷款46,200.0046,200.00合计290,968.08189,000.00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项目建设必要性(1)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增长空间较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生活垃圾量相应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2022年,我国城镇化率从51.27%增长至65.22%,年复合增长率2.21%02011年末,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64亿吨,到2021年底增长至2.49亿吨,复合增长率4.26%。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2预计,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2050年将达到80%左右,城镇化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因此,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使得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持续旺盛。“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为45%,“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到203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垃圾焚烧型社会,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因此,垃圾焚烧发电存在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区域不均衡,行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集中于长三角和珠三角一带,一方面该地区人口数量众多,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应较大,另一方面当地经济发达,投资压力对地方政府来说相对较小。2021年,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的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均超过50,000吨/日,而宁夏、新疆、内蒙古、甘肃、黑龙江焚烧处理能力发展较为滞后,处理能力还不足10,000吨/日,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区域分布呈现严重不均状态,从而给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带来潜在发展机遇。(3)促进垃圾资源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并且是一种可贵的战略资源。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以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发电为主,其中填埋方式占用大量土地、重复利用率低,严重耗费土地资源,同时容易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高温堆肥方式具有建设成本高、效益低等缺点;而垃圾焚烧发电可有效控制污染,经济效益更高,具有可持续性、安全性等优势。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推动循环经济方式的打造和进一步发展。2、项目建设可行性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鼓励类行业。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国务院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性政策,并且出台了相关处理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快速发展。2021年5月6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为统筹推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印发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规划分析总结了目前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形势,提出了坚持统筹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制定了“到2025年底,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左右、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的具体目标。同时,近年来各省市生活垃圾焚烧中长期规划纷纷出台,多地明确指出要新增垃圾焚烧厂以提高焚烧处理能力,并设置了较高的焚烧占比规划目标。例如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于2018年11月20日印发了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82030年),规划指出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在8.4万吨/日左右,总装机规模约160万千瓦,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例达70%左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于2020年10月26日印发了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规划指出预计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总处理量的比重)达到70%以上;到2030年,达到80%以上。因此,国家及各省市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支持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为从业企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2)专业化管理优势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公司具有丰富的基础设施资源,尤其是环保设施的投资运营经验。近年来,公司垃圾焚烧业务快速发展,已取得河南省内20余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华中地区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并积极介入全国市场,显著的规模优势有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公司将继续把握发展机遇,按照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营专业化、合作市场化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运营。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垃圾处理焚烧发电业务,扩大产能。公司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业务能力。(3)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预期向上,预计经济效益良好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垃圾清运量快速增长。根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焚烧设施处理能力为58万吨/日,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处理能力新增22万吨/日,即规划五年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增长37%以上,即五年内垃圾焚烧处理量将大幅增加。“十四五”期间,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预期将快速增长。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预计经济效益良好。(二)危废综合处置项目1、项目建设必要性(1)危废处置规模持续扩张,市场需求较大我国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及其它废物,其中产生量最大的为工业危险废物,占全部危险废物产生量的70%以上,其次为医疗废物,约占14%0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1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21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653.60万吨。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产值增长,2022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已达到40.16万亿,危废产生量也呈现逐年上升态势。目前危废处置市场参与企业众多,但整体规模和生产能力偏小,危废处置范围有待扩大,处置技术有待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和危废产量存量之间存在较大缺口。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9年,全国196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498.90万吨,综合利用量2,491.80万吨,处置量2,027.80万吨,贮存量756.10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及贮存总量的47.20%,处置量、贮存量分别占比38.50%和14.30%o因此,工业产值持续增长将使得危废处置行业规模扩张,危废处置需求较大。(2)危废处置标准提升,行业迎来更大发展近年来我国危废处置相关法律不断健全、管控制度逐步完善,不少废物产生单位废物贮存量持续增加、面临着处置危险废物的压力,迫切需要地方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并进行集中处理,减少企业负担。目前危废处置市场较为分散,技术积累、处理能力薄弱。随着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日益重视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安全处置问题,行业内危废处置标准需要不断提升,有利于提高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此,随着危废处置日益受到关注,相关标准提升,有利于行业规模化发展,危废处置行业将迎来更大发展。(3)拓展危废领域业务,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十四五”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时期,“双碳”目标推动下的环保行业竞争激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大资源循环利用,丰富和提高环保产业的附加值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在国家环保政策力度加大、环保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募投项目建设有助于完善公司在危废综合处置领域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在危废综合处置市场的行业影响力,优化公司多细分领域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2、项目建设可行性(1)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导向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危废处置工作,国务院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性政策。2021年5月,国务院发布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强调分行业领域、分区域地域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明确提出将危废处置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危废处置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8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和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政策引导。(2)拓宽危废处置业务,提升盈利水平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危废综合处置业务,通过收购方式完成多个危废综合处置项目,并已逐步建立起固废处理相关专业团队,具备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领域的市场拓展、项目建设、运营及管理等业务经验,可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拓宽危废综合处置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提升行业竞争力,预计经济效益良好。(三)污水处理项目1、项目建设必要性(I)项目建设符合经济建设和生态发展的需要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开发建设,污水产生量急剧上升,不少城市现有污水处理厂无法满足处理需求。地面污水的排放,不仅导致河道水体的污染日益严重,还对居民饮用水和环境卫生造成较大危害。近年来,各级政府对环保问题加强关注,水污染所引发的各种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重视,甚至对社会的安定、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项目所在地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对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2)水污染治理日益重要,污水处理行业保持高速增长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我国污水排放总量呈上升趋势,对我国环境构成巨大压力。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制约因素之一,水污染治理也被列入国家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截至2021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2亿立方米/日,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于2022年02月09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0,000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o因此,污水处理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发展机遇。2、项目建设可行性(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近年来,政府部门出台多项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亦不断加大,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均在稳步提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第九款“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的范畴,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因此,各项政策出台为污水处理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政策可行性。(2)着力污水处理业务,拓宽业绩增长点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在污水处理业务领域获得的特许经营项目,有助于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收入和盈利。污水处理项目将对公司增加影响力以及提升整体规模有着重要的意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募投项目的顺利运营,将使公司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及技术人员资源优势,为公司进一步开拓项目创造便利条件。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一)昌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昌吉项目”)1、项目建设内容昌吉项目规划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项目一期设计配置1条600td垃圾焚烧线+1台12MW凝汽式汽轮机+15MW发电机组,并预留二期建设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焚烧线主厂房(接收大厅跨、垃圾贮坑跨、焚烧炉/余热锅炉跨、烟气处理跨);中控楼(配电室、电子设备间、集中控制室)、汽机房、升压站、飞灰稳定固化养护间等;厂区内各工艺及相关系统:垃圾接收、储存与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系统)、灰渣处理系统(不包括炉渣综合利用)、除盐水系统、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给排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通风及空调系统、物流输送及计量系统等其他辅助系统。2、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建设周期昌吉项目由城发环保能源(昌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能源(昌吉)”)负责实施,公司控制城发能源(昌吉)100%股权。项目建设地点为昌吉市庙尔沟乡和谐二村向北1.8km。项目从初设到竣工验收所需时间为25个月。3、项目投资概算及经济效益评价昌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3,732万元,其中工程静态投资32,409万元(工程费用26,819万元,其它费用4,047万元,基本预备费1,543万元),建设期利息1,1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6,200.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资本性支出。昌吉项目投资概算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比例1工程建设投资26,819.0079.51%1.1建筑工程ll,902.35.28%1.2设备购置10,671.0031.63%1.3安装工程4,247.0012.59%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47.0012.00%3预备费1,543.004.57%4建设期利息IJ16.003.31%5铺底流动资金208.000.62%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比例合计33,732.00100.00%经测算,昌吉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37%,经济效益良好。4、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1)测算假设、依据本项目测算主要假设、依据如下:项目假设测算依据垃圾处理量21.90万吨/年所在地垃圾供应量及项目垃圾处理能力年发电量9,615.70万度年运行8,000小时测算年上网电量8,269.50万度发电量扣除厂区自用部分后全部上网销售建设期25个月可行性研究报告约定特许经营期30年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电价上网价格项目吨垃圾发电上网量未超过280(kwh)电价按0.65元/度(含税)计算,超过280(kwh)按0.26元/度(含税)计算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801号)垃圾处理费69元/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2)测算过程主要收入测算A.垃圾处理费收入:昌吉项目达产后可处理垃圾22.45万口/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垃圾处理费为69元/吨(含税);B.售电收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项目吨垃圾发电上网量未超过280(kwh)电价按0.65元/度(含税)计算,超过280(kwh)按0.26元/度(含税)计算。按不含税价格测算,昌吉项目投产后,正常年营业收入约为5,805万元(不含税)。主要成本费用测算昌吉项目主要成本费用测算如下:项目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外购原材料熟石灰、活性炭、磷酸三钠、尿素、阻垢缓蚀剂、飞灰固化水泥、透平油、润滑用油、螯合剂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选取外购燃料及水费工业取水费、自来水、轻柴油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选取渗滤液处理药剂等渗滤液处理药剂等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选取飞灰运输费飞灰运输费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选取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相关规定估算房产税房产税按相关规定估算环境检测费环境检测费按相关规定估算排污权费排污权费按相关规定估算工资及附加工资及福利费项目正常运行期间,需生产、辅助及管理工人65人,年人均工资、保险及福利等附加成本按8万元计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固定资产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的项目生产年限进行摊销;修理费按扣除建设期利息后的固定资产原值的1.0%估算管理费用管理费用1、工程其它费用中生产职工培训费和提前进厂费计入无形和其它资产。项目生产职工培训费和提前进厂费按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的项目生产年限等额摊销计入管理费用。2、其它费用包括其它制造费用、其它管理费和其它销售费。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和项目具体情况,年其它费用按180万元计入估算财务费用财务费用项目的财务费用主要指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在生产期各年发生的利息和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利息之和经测算,昌吉项目投产后,正常年总成本3,391万元(不含税),其中经营成本2,275万元(不含税)。主要税金测算项目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增值税6%现行增值税税率售电收入增值税:退税100%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退税7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税201578号)所得税25%(三免三减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7%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教育费附加3%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2%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3)测算结果经测算,昌吉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7.37%。5、项目审批、备案情况昌吉项目现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件(新发改批复202115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新环审202162号)。昌吉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D4417生物质能发电”类别,对照国家发改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之规定,“生物质能”项目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所列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批手续。6、项目建设用地情况根据该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实施主体城发能源(昌吉)以“招拍挂”方式获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初步定为30年(特许年限),最终应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的年限为准。2022年2月,项目实施主体城发能源(昌吉)与昌吉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城发能源(昌吉)以出让方式取得面积为58,543.68平方米的项目土地使用权。2022年2月,城发能源(昌吉)已取得该项目用地的“新(2022)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07563号”不动产权证书。7、未来办理资质情况昌吉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及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业务合规证明,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二)大庆市2X15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大庆项目”)1、项目建设内容大庆项目主要处理大庆市城区(包括萨尔图区、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大同区等五个行政区和高新区,不含大同区乡镇)的全部生活垃圾,包括城乡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商业垃圾、集贸市场垃圾、公共场所垃圾,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生活垃圾。同时兼顾处理该厂址原项目大庆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中填埋场的陈腐垃圾。项目规模:新建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处理垃圾54.75万吨,配置3X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2义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2、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建设周期大庆项目由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城控”)负责实施,公司控制大庆城控100%股权。项目建设地点为大庆市龙凤区红旗二村南侧,东干线和东部排水干渠东侧。项目实施进度共24个月。3、项目投资概算及经济效益评价大庆项目估算总投资79,981.32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76,739.23万元,项目建设期利息2,901.7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40.3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50,000.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资本性支出。大庆项目投资概算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比例1工程建设投资76,739.2395.95%1.1建筑工程18,457.3123.08%1.2设备购置30,705.1138.39%1.3安装工程8,658.4310.83%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比例1.4工程费用-其他费用307.050.38%1.5其他费用12,926.9416.16%1.6预备费5,684.397.11%2建设期利息2,901.743.63%3铺底流动资金340360.43%79,981.32100.00%经测算,大庆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03%,经济效益良好。4、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1)测算假设、依据本项目测算主要假设、依据如下:项目假设测算依据垃圾处理量54.75万吨/年所在地垃圾供应量及项目垃圾处理能力年发电量19,838.00万度年运行8,000小时测算年上网电量16,267.00万度发电量扣除厂区自用部分后全部上网销售建设期24个月可行性研究报告约定特许经营期30年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电价上网价格28OkWh/吨垃圾内电力上网价格0.65元ZkWh(含税),超过部分上网价格按最新的黑龙江省脱硫机组标杆电价0.374元ZkWh(含税)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垃圾处理费69元/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2)测算过程主要收入测算A.垃圾处理费收入:大庆项目达产后可处理垃圾54.75万吨/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垃圾处理费为69元/吨;B.售电收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28OkWh/吨垃圾内电力上网价格0.65元ZkWh(含税),超过部分上网价格按最新的黑龙江省脱硫机组标杆电价0.374元/kWh计算。经测算,大庆项目投产后,正常年垃圾处理补贴收入为3,777.75万元,正常年年售电收入10,314.94万元。主要成本费用测算大庆项目主要成本费用测算如下:项目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费消石灰(半干法)、消石灰(干法)、活性炭、整合剂、氨水、透平油、阻塘剂、0#柴油、外购电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用水费自来水结合市场价格,按4.2元11屯计算垃圾渗沥液处理费垃圾渗沥液处理费结合市场价格和处理成本,按30元/吨计算一般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费一般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费结合市场价格和处理成本,按3元/吨计算飞灰稳定化后运输及填埋处理费飞灰稳定化后运输及填埋处理费结合市场价格和处理成本,按180元/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递延资产摊销费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递延资产摊销费建筑物按30年计提折旧,机器设备按15年计提折旧,净残值率为0%,其他资产按10年摊销工资福利费工资及福利费全厂定员113人,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定员98人,陈腐垃圾处理定员15人,年人均工资及福利费按8万元估算(包含人员社会保险等全部工资福利费用),工资及福利费总额为904万元维修费大修、年修及日常维护、设备重置费用修理费用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4%估算,包括大修、年修及日常维护、设备重置费用等,每年修理费平均估算为1663.79万元其他费用保险费、管理费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值0.25%/年计、管理费按10%计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等级范围的通知(庆政规2OI816号L的要求:本项目取15.0元/in?房产税房产税根据黑龙江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的要求,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乘以1.2%计算缴纳经测算,大庆项目生产运营期平均每年总成本费用9,612.62万元,年均经营成本6,563.07万元。主要税金测算项目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增值税13%现行增值税税率售电收入增值税:退税100%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退税7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税201578号)所得税25%(三免三减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7%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教育费附加3%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2%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3)测算结果经测算,大庆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6.03%。s、项目审批、备案情况大庆项目现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件(黑发改新能源2020689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黑环审202218号)。为推进大庆市城市污泥处理工作,经研究,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简称“大庆市城管局”)拟通过协同方式将污泥进行焚烧处理,将在大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增加污泥协同焚烧功能。据此,大庆市城管局向大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申请对大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部分内容进行变更。2023年7月20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大庆市2X15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变更的复函(黑发改新能源函2023271号),“同意将原核准文件(黑发改新能源2020689号)中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由'建设3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炉,配套2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变更为建设3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炉,配套2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另配套300吨/日(含水率80%污泥计)污泥干化系统及干污泥入炉设备”;“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79,981万元'变更为'项目总投资为90,699万元,其中垃圾处理系统总投资为79,981万元,污泥处理系统总投资为10,718万元'。其余核准事项仍按黑发改新能源2020689号文件执行。”公司已取得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出具的关于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说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要求,新增建设内容需要论证是否需补充环评手续。鉴于新增建设内容相对独立,在环评手续补充完善前,环评批复内容要求依然有效。”大庆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D4417生物质能发电”类别,对照国家发改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之规定,“生物质能”项目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所列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批手续。6、项目建设用地情况根据该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及承继协议,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划拨方式提供项目用地给项目实施主体大庆城控使用。本项目土地使用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大庆城控在获得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书面批准的特许经营期延长后,继续使用本项目土地,用于处理生活垃圾。2021年2月,大庆市人民政府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庆政土2021001号),以划拨方式向大庆城控提供面积为99,051.05平方米的项目土地使用权。2023年2月,大庆城控已取得该项目用地的“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14305号”、“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14312号”、“黑(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14313号”不动产权证书。7、未来办理资质情况大庆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及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出具的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业务合规证明。(三)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项目(以下简称“锦州项目”)1、项目建设内容锦州项目危险废物处置规模为10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规模为3万吨/年(一期2万吨/年、二期1万吨/年);物化处理规模为2万吨/年(一期、二期均为1万吨/年);稳定化/固化规模2万吨/年;安全填埋3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生产辅助楼;废物收集、运输、接收、计量设施;废物暂存设施;焚烧设施;物化设施;稳定化/固化设施;安全填埋设施;废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供配电系统、仪表自动化系统、监控系统、信息管理与通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除臭系统、维修设施等公用工程。2、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建设周期锦州项目由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桑德”)负责实施,公司控制锦州桑德100%股权。项目建设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地藏寺乡。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3、项目投资概算及经济效益评价锦州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9,209.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3,612.84万元,其他费用为15,596.4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29,300.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资本性支出。锦州项目投资概算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比例1工程建设投资33,612.8468.31%1.1建筑工程11,514.3823.40%1.2安装工程3,006.886.11%1.3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9,091.5938.80%2其他费用15,596.4631.69%2.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77.5318.85%2.2预备费3,431.236.97%2.3建设期利息1,658.343.37%2.4流动资金1,229.362.50%49,209.30100.00%经测算,锦州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73%,经济效益良好。4、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1)测算假设、依据本项目测算主要假设、依据如下:项目假设测算依据焚烧处置量24,000吨/年所在地危废供应量及项目危废处理能力稳定固化量16,000吨/年所在地危废供应量及项目危废处理能力安全填埋量8,000吨/年所在地危废供应量及项目危废处理能力物化处置量16,000吨/年所在地危废供应量及项目危废处理能力项目计算期项目计算期按20年计算,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经营期18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约定焚烧处置价格2,900元/吨按市场价格测算稳定固化价格1,900元/吨按市场价格测算安全填埋价格3,100元/吨按市场价格测算物化处置价格2,300元/吨按市场价格测算(2)测算过程主要收入测算锦州项目投产后,正常年收入测算如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吨)价格(元/吨)收入(万元)1焚烧24,0002,9006,9602稳定固化16,0001,9003,0403安全填埋8,0003,1002,4804物化16,0002,3003,680总计16,160主要成本费用测算总成本费用是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一年内为生产营运而花费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摊销,利息支出以及其他费用。年经营费用是项目总成本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及递延资产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后的全部费用。锦州项目正常年成本费用估算如下表:序号项目名称费用(万元)1外购原材料2,1511-1碱1,1371-2盐21-3次氯酸钠21-4iI灰141-5硫尿6391-6螯合剂3562燃料和动力1R42-1燃料-柴油4802-2动力电5082-3动力-水72-4动力-浓盐水蒸发2193工资及福利费7324制造费用4,4224-1折旧费4,0684-2租赁费-4-3修理费-4-4其他制造费用3545管理费用5355-1无形及其他资产摊销-5-2管理人员工资5356财务费用1,403总成本费用10,457经营成本4,986注: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每年不同,选取达产后第一年列示主要税金测算项目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增值税13%现行增值税税率所得税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7%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项目具体内容测算依据教育费附加3%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地方教育附加2%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3)测算结果经测算,锦州项目税后内部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