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宁陵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docx

    • 资源ID:1094578       资源大小:58.66KB        全文页数:4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宁陵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docx

    二O二三年六月目录宁陵县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31总则31.I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1.3适用范围31.4工作原则32组织指挥机制42. 1县级组织指挥体系42.2乡镇组织指挥体系62.3指挥协调63地震灾害与应急响应级别73. 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73. 2较大地震灾害73. 3一般地震灾害83. 4地震灾害分级标准与应急响应级别83.5先期处置94监测报告与预报预防91.1 地震监测预报91.2 预防措施94. 3灾情报告105应急响应114.1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15. 2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85.3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236恢复重建256. 1恢复重建规划257. 2恢复重建实施257应急保障258. 1队伍保障259. 2技术保障267. 3物资与资金保障257.4应急避难设施保障277.5宣传、培训与演练278其他地震事件处置288. 1有感地震事件288. 2非天然地震事件288. 3地震传言事件298. 4邻县地震应急299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9. 1奖励与责任299.2预案管理与更新291.1 3监督检查309.4 以上、以下的含义309.5 实施时间30附件30宁陵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30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其主要职责361总则1.l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办法(试行)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宁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影响事件的处置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市政府负责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市政府是应对我市行政区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县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一般地震灾害和强有感地震(3.0级以上4.0级以下)的主体。根据县地震应急需求,市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2组织指挥机制2.1县级组织指挥体系县级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现场指挥部组成。县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地震应急工作。2.1.1县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外事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保障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救援支队、县气象局、县通信管理办公室、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科协、宁陵县火车站、国网宁陵供电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商丘日报驻宁陵记着站等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职责见附件1)。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配合上级对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应对本行政区一般地震灾害和强有感地震(3.0级以上4.0级以下)的主体。接受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领导、指挥、协调较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组建现场指挥部。决定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派遣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指挥协调人员搜救和抢险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受灾群众安置和各类物资供应工作。核实灾情,下拨抗震救灾资金;组织开展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其他重大问题。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在县指挥部领导下协调全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指导和支援灾区所在地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L2现场指挥部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组成及职责见附件2),领导、指挥、协调、实施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县政府指定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震中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可派出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指导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2 乡镇组织指挥体系乡镇政府可参照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指挥部),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应对工作;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地震应急救援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乡镇政府同志组成,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3 指挥协调2.3.1组织指挥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下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应对工作。上级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设立后,下一级指挥部按照上级指挥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有关工作。超出震中所在地政府处置能力的,上一级政府应根据震中所在地政府请求或地震灾害应对工作需要,组织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3.2现场指挥市指挥部设立前方指挥部的,县、乡镇现场指挥部要服从前方指挥部的领导。县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时,乡镇政府的现场指挥部纳入县现场指挥部。上级政府派出现场工作组的,下级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接受其业务指导,并做好相应保障工作。2.3.3协同联动消防救援队伍、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权限,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参加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社会组织参与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纳入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2.3.4跨区域响应一般和较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以上乡镇的,由县政府负责应急处置。3地震灾害与应急响应级别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与其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I、n、In和IV级。I级、II级、III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W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3.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I级、11级应急响应。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现场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医疗卫生、监测评估、救灾救助、保障、社会治安、新闻宣传、涉外事务等工作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2较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HI级响应。在省、基础设施开展地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支持下,县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医疗卫生、监测评估、救灾救助、基础设施保障、社会治安、新闻宣传等工作组,领导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3一般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IV级响应。由县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组织对灾区进行支援。3.4地震灾害分级标准与应急响应级别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及应急响应分级表地震灾害等级分级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响应级别应急处置实施主体特别重大地震灾害L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2 .发生7.0级以上地震;3 .市主城区发生6.O级以上地震。I级省指挥部重大地震灾害1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2 .发生6.O级以上7.O级以下地震;3 .市主城区发生5.O级以上6.O级以下地震。11级省指挥部较大地震灾害1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2 .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11I级市指挥部一般地震灾害1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2 .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IV级县指挥部3.5先期处置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应立即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发动当地基层组织、单位、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救援力量开展救援抢险。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灾情和震情。省指挥部启动I级、II级响应后,市、县政府配合省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启动III级以上响应后,县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市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下级指挥部启动响应的级别不得低于上级指挥部启动响应的级别。4监测报告与预报预防4.1 地震监测预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县各类地震观测数据。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预报意见按照权限发布临震预报信息,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地震监视跟踪、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4.2 预防措施4. 2.1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市地震防御中心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地震构造探查;组织开展地震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4.2.2预报区预防措施县政府和预报区乡镇政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主要包括:(1)加强地震监测以及地球物理观测、宏微观异常核实,随时报告变化情况。(2)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3)检查地震灾害防御准备工作,提出加强各类建(构)筑物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的抗震措施。检查、督导生命线工程设施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筑工程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做好应急抢修抢险与救援准备工作。(4)检查、落实应急救援物资、资金、装备等情况,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救援和抢修抢险的准备工作。(5)组织实施地震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准备;根据地震灾害实际启用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群众避震疏散,决定启动停工停产停课等防范措施。(6)按规定向社会发布信息,回答社会公众咨询,加强社会舆情引导,平息谣传、误传。4. 3灾情报告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公安、工信、交通、民政、水利、住建、教育、卫健、自然资源、铁路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上报市应急管理厅和市地震防御中心,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情况并报县委外事办,抄送县指挥部办公室。5应急响应5.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6. 1.l应急响应启动(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地震防御中心,同时通报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并按规定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启动I级、级响应的建议。(2)县指挥部启动I级、H级应急响应,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预案和应急职责,迅速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县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5.L2灾情收集与报送(I)各级灾害信息员根据规定,立即将初步情况电话报送有关部门,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确保灾情报告及时、主动、准确。(2)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上报。(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了解、收集和汇总本行业灾情信息,分析评估救灾需求,及时报告县指挥部。(4)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利用上级支援的卫星导航定位、航空遥感、卫星遥感和地理信息等技术系统,获取、制作灾区影像、地图、重要工程设施资料,并及时报告县指挥部。(5)县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对地震可能造成的灾害情况进行快速评估。及时将掌握的震情、灾情、社情等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指挥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通报有关部门。5.L3指挥部启动县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1)听取地震趋势、灾情及抗震救灾工作汇报。设立现场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2)协调人武部、民兵预备役、消防救援队伍以及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对自救互救工作进行安排。(3)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开展卫生防疫工作。(4)组织抢修损毁的公路、铁路、水利、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5)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对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生活救济等进行部署。(6)决定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安排部署次生灾害防范等工作。(7)依法采取紧急措施维持社会秩序。(8)部署现场地震流动监测、受损监测设施抢修、地震烈度调查等工作。(9)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及社会公众参与地震应急与救援行动,积极开展灾后救助、心理援助等工作。(10)向市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11)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5.L4应急处置(1)搜救人员县指挥部组织人武部、民兵预备役、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及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赶赴灾区参与营救,调配生命探测仪、大型吊车、起重机、担架等救援装备,组织搜救受灾被困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救援队伍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2)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开展伤员救治、心理疏导、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医疗仪器安全保障。对现场状况和风险源进行卫生学评估、现场卫生学处置。接待和协调县外医疗卫生救援队和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接收危重伤员。有关部门迅速筹集和运送灾区急需药品药械,必要时启动县外调拨救灾药品工作机制。(3)安置受灾群众县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和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调配救灾物资,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接收、安排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县教育体育局指导遭受破坏学校的学生转移安置,适时组织学生复课,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县红十字会按照规定通过市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向全国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灾区民用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被震损的建设工程开展安全评估、鉴定,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标识。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建设临时避难场所。必要时征用体育场、宾馆、学校等场地安置受灾群众。(4)抢修基础设施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交通畅通和抢险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县通信管理办公室、宁陵供电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通信、电力以及灾区供排水、燃气热电、道路、铁路等重要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电力供应以及救灾人员、物资交通运输畅通。严密监视河水闸等水利设施,发现损毁水利设施后紧急抢修排险。(5)灾情救助响应启动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人员,了解灾区政府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和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协调落实有关救灾物资调拨,会同县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经县政府同意,以县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县应急管理局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根据灾区应急需要,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灾情,并提出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和接受捐赠款物分配方案建议。县政府确定下拨救灾资金或收到省、市财政拨款后,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财政局会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下拨。(6)监测评估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现场地震流动监测,恢复监测设施,实时通报余震信息。加密震情会商,提供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强余震防范建议。组织开展地震烈度评定工作,按规定发布地震烈度图。县气象局组织气象实时监测,通报重大气象变化,为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灾区所在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和核实,评估地震灾害损失。(7)防范次生灾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对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和险情,做好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灾区有关部门对灾区空气、水质、土壤等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协助灾区政府采取污染防控措施。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组织对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核设施、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查、监测,防控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8)开展社会动员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社会动员工作,根据灾区需求等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组织、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救灾。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非灾区乡镇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9)维护社会治安县公安局会同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监狱、看守所等重点目标的警戒,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10)宣传报道县指挥部媒体向社会发布地震事件的简要信息,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权威信息。县指挥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与事件处置的工作部门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处置。(11)涉外事务县委外事办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抗震救灾工作中的涉外事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中在宁外国人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宣传部制定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外国记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来商采访管理有关事宜。5.1.5乡镇应急灾区所在乡镇政府迅速查灾报灾,组织抢险救灾救援,实施抗震救灾工作,并上报先期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及抢险救灾需求。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住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求。县现场指挥部设立后,领导、指挥乡镇现场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5.L6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灾害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震情趋势判断结果认为近期没有再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可能、地震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基本稳定时,县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抗震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5.2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5.2.1应急响应启动(1)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厅、地震防御中心,同时通报人武部、武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并按规定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启动11I级响应的建议。(2)县指挥部启动HI级应急响应,领导全县抗震救灾工作。(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预案和应急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县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5.2.2灾情收集与报送(I)各级灾害信息员根据规定,立即将初步情况电话报送有关部门,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2)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上报。(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了解、收集和汇总本行业灾情信息,分析评估救灾需求,及时报告县指挥部。(4)县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对地震可能造成的灾害情况进行快速评估。及时将掌握的震情、灾情、社情等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地震防御中心,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通报有关部门。5. 2.3指挥部启动县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1)听取地震趋势、灾情及抗震救灾工作汇报。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2)协调人武部、民兵预备役、消防救援队伍以及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对自救互救工作进行安排。(3)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开展卫生防疫工作。(4)组织抢修损毁的公路、铁路、水利、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5)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对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生活救济等进行部署。(6)决定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安排部署次生灾害防范等工作。(7)依法采取紧急措施维持社会秩序。(8)部署现场地震流动监测、受损监测设施抢修、地震烈度调查等工作。(9)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情况。(10)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5.2.4应急处置(1)搜救人员县指挥部协调人武部、民兵预备役、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及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赶赴灾区参与营救,调配生命探测仪、大型吊车、起重机、担架等救援装备,组织搜救受灾被困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救援队伍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2)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开展伤员救治、心理疏导、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医疗仪器安全保障。对现场状况和风险源进行卫生学评估、现场卫生学处置。有关部门迅速筹集和运送灾区急需药品药械。(3)安置受灾群众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当地政府制定和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调配救灾物资,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接收、安排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县教育体育局指导遭受破坏学校的学生转移安置,适时组织学生复课,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灾区民用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被震损的建设工程开展安全评估、鉴定,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标识。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建设临时避难场所。必要时征用体育场、宾馆、学校等场地安置受灾群众。(4)抢修基础设施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交通畅通和抢险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县通信管理办公室、宁陵供电公司、宁陵县火车站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通信、电力以及灾区供排水、燃气热电、道路、铁路等重要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电力供应以及救灾人员、物资交通运输畅通。严密监视河水闸等水利设施,发现损毁水利设施后紧急抢修排险。(5)灾情救助响应启动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人员,了解灾区政府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和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协调落实有关救灾物资调拨,会同县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经县政府同意,以县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县应急管理局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根据灾区应急需要,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灾情,并提出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和接受捐赠款物分配方案建议。县政府确定下拨救灾资金或收到省、市财政拨款后,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财政局会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下拨。(6)监测评估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现场地震流动监测,恢复监测设施,实时通报余震信息。加密震情会商,提供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强余震防范建议。组织开展地震烈度评定工作,按规定发布地震烈度图。县气象局组织气象实时监测,通报重大气象变化,为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灾区所在地政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和核实,评估地震灾害损失。(7)防范次生灾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对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和险情,做好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灾区有关部门对灾区空气、水质、土壤等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协助灾区政府采取污染防控措施。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组织对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核设施、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查、监测,防控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8)维护社会治安县公安局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监狱、看守所等重点目标的警戒,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9)宣传报道县指挥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地震事件的简要信息,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权威信息。县指挥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与事件处置的工作部门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处置。5.2.5乡镇应急灾区所在乡镇政府迅速查灾报灾,组织抢险救灾救援,实施抗震救灾工作,并上报先期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及抢险救灾需求。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住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求。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5.2.6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震情趋势判断结果认为近期没有再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可能、地震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基本稳定时,县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5.3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5. 3.1应急响应启动(1)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地震防御中心,同时通报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并按规定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建议。(2)县指挥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灾区开展灾情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现场震情监测与趋势会商、地震烈度评定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灾区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3)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5. 3.2灾情收集与报送(1)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应急管理局。(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掌握的震情、灾情、社情等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地震防御中心,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通报有关部门。5.3.3应急处置(1)监测评估县应急管理局协助灾区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地震流动监测,实时通报余震信息。加密震情会商,提供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强余震防范建议。组织开展地震烈度评定工作,按规定发布地震烈度图。快速了解灾区有感程度,确定地震有感(破坏)范围。指导灾区所在地政府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和核实,评估地震灾害损失。(2)防范次生灾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做好次生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53.4乡镇应急灾区所在乡镇政府迅速启动本级政府地震应急响应,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地震应急救援情况。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工作。5. 3.5应急结束地震灾害紧急处置工作完成,震情趋势判断结果认为近期没有再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可能,灾区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县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恢复重建5.1 恢复重建规划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协助省、市政府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5.2 恢复重建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按照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明确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7应急保障7.1 队伍保障县、乡O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应急、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建、卫健等部门,加强本行业本领域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发挥骨干力量作用。进一步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发挥人武部和武警中队应急救援突击力量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建设灾情速报平台,拓展灾情获取和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地震灾情获取能力。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灾害紧急救援、损失评估、地震烈度判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市、县两级政府加强地震现场专业工作队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装备。乡镇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抢险救灾和志愿者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7.2 技术保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实现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地震现场技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县指挥部对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的高效指挥。组织建设地震应急响应平台,强化监测数据处理分析能力,提供地震速报、震情研判和应急响应决策服务等信息。加强应急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协同会商、态势分析等业务系统建设,提供震情灾情信息保障服务。1.1 物资与资金保障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抢险救灾必需的生活救助物资、抢险救援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专用物资的储备、供应。县、乡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乡镇政府保障本级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要求,负责安排、拨付乡镇级应急救灾补助资金,并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7.4 应急避难设施保障县、乡两级政府将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合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加大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确保正常使用。7.5 宣传、培训与演练应急、宣传、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应急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演练计划并通过开展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医院、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基层组织等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开展地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8其他地震事件处置8.1有感地震事件县内发生4.0级以下、3.0级以上有感地震后,市应急管理局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地震防御中心报告震情,并通报有关单位。震区所在乡镇政府启动本级政府地震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应急工作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8.2非天然地震事件发生2.O级以上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非天然地震,县应急管理局完成非天然地震参数测定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通报有关单位。非天然地震所在乡镇应当组织开展调查,了解非天然地震事件性质、震感强度、范围以及社会反应等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应急管理局。8.3地震传言事件当县内出现地震传言、误传事件,并对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事发乡镇应当将地震传言、误传事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上报县委、县政府、市地震防御中心、市应急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分析传言、误传起因,提出平息地震传言、误传事件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当地乡镇政府开展调查、宣传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事发乡镇政府应当做好传言、误传事件的调查和地震科普、新闻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传言、误传事件。8.4邻市地震应急地震发生在邻县但对我县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根据初步判定的震情、灾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由县应急管理局建议县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1.1 奖励与责任对在地震灾害防治、地震应急准备、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地震灾害防治、地震应急准备、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编制。预案实施后,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乡镇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1.3 监督检查县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县有关部门以及重点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4 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5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其主要职责3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格式4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审批表5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授权书6 .相关部门人员通讯录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全县地震灾害事件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统筹指导涉事地方和部门做好地震灾害重大舆情的应对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地震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县委网信办:组织县属新闻网站和网络媒体开展网上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网络敏感信息管控。县委外事办: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抗震救灾中的涉外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抗震救灾中外国人在商的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宣传部制定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外国记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及记者来宁采访管理有关事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地震灾害后全县电油气保障工作并组织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应对;负责灾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负责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指导协调重大地震灾害中电力应急

    注意事项

    本文(宁陵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