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评表.docx

    • 资源ID:1097928       资源大小:461.59KB        全文页数:8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评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乐山市中医医院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乐发改审批2022184号项目代码乐发改审批2022184号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5Ixxxxxxxxxx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14组99号地理坐标(103度36分度.48秒,29度29分29.4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2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中卫生108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中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乐发改审批2022184号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126环保投资占比(%)0.969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8405.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表IT项目专项判定表序号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否置项是设专1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同花、氟不涉及否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2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无直接排放否3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否4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5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乐山市沙湾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乐山市沙湾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本项目所在地位于规划空间管制分区中的已建成区,不涉及限建区、禁建区。且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是完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当地医疗卫生事业水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分区的空间准入要求。其他符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Q8412中医医院。根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鼓励类”中“三十七、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不属于自然资源部等“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分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规定的项目。析同时,本项目于2022年4月15日已取得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通过关于申请审批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设书)的请示,批复号:乐发改审批2022184号,允许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2、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乐山市中医医院沙湾新区医养项目地块规划条件的请示,本项目用地属于“乐山市中医医院”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本项目属于中医医院,符合用地规划要求。3、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川环办函(2021)469号关于印发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分析技术要点(试行),等要求,结合四川政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平台,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1本项目与四川政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市(州)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1II110001大渡河美女峰风景名胜区、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四川美女峰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YS5111111110002生态保护优先区(生态保护红线)2乐山市沙湾区生态空间分区生态空间分区生态保护红线YS511111I2100I5大渡河沙湾区安谷电站大坝控制单元乐山市沙湾区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YS5111112320001乐山市沙湾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乐山市沙湾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YS51Ill12540008沙湾区禁燃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5111112530008沙湾区生态保护红线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11112550001沙湾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图1-1项目与所在区域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发布的川府函2013267号文件,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属于优先保护单元,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因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时间为2013年,距今已过10年。2015年取水口下游的安谷电站建成、沫溪河生态补水工程投运,工程投运后乐山市第一水厂取水口所在的库区水文条件发生了较大改变。在乐山市第一水厂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当地环境状况趋于稳定的前提下,为解决航道使用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矛盾,坚持水源保护优先的原则,按照2018年5月最新修订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乐山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对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进行论证,调整后的水源地名称为乐山市大渡河安谷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目前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论证报告已编制完成,且于2023年6月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5)。根据报告内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后,本项目所在地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位置关系详见附图11),与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水源保护条例不冲突。因此,随着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后,本项目所在地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管控类型将不再属于优先管控单元,不再属于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管控要求。(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1-2,与乐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的位置关系详见图l-20表1-2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类别对应管控要求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ZH51111110001大渡河美女峰风景名胜区、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四川美女峰国家森林自然公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基础设施应采取无害化穿越方式。涉及相关法定保护地的,按本项目位于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14组99号,属于原乐山市第水厂原饮符a园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控。一般生态空间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一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涉及相关保护地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除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收集污水并外输的管道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铺设输送污水、油类、有毒有害物质的管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禁止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转运、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因安谷电站建成后区域汇水特性发生改变,故沙湾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目前调整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会议。调整后的保护区范围减小,本项目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范围,亦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YS5111111110002生态保护优先区(生态保护红线)2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定,法律禁止的人为活动一律禁止布设,以涵养水源为主,禁止进行大规模城镇化、工矿开发等不利于功能保护的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定,法律未明确禁止的以保护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为重点,充分论证,谨慎布局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为中医医院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符合YS5111111210015大渡河沙湾区安谷电站大坝控制单元YS5111112320001乐山市沙湾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YS5111112540008沙湾区禁燃区YS5111112530008沙湾区生态保护红线YS5111112550001沙湾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定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总量削减替代。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扬尘污染控制要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禁止新建高污染项目,新上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采用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清洁生产技术。把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施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环境准入门槛。对涉VoCS新建项目进行严格把关,要求各类涉VoCS的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中使用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能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新增耗煤项目实行当年煤炭消耗减量倍量替代。(依据: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按照严格保护、严禁开发、严控建设、严抓管理的原则实行空间管制,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定,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经过低氮燃烧器后排放废气,本项目的主要废气为污水站恶臭,不涉及VOCso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4、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分析的符合性分彳表1-3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斤见下表。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名称要求本项目情况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对大气污染较小。污水站废气主要为恶臭,污水站设有盖板,废气经消毒+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深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协同治理PM25和臭氧污染,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还老百姓更多“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一)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快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及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平板玻璃、陶瓷、铁合金、有色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类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推动取消石油化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非必要烟气旁路。强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按照超低排放限值及相关标准要求运行,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持续推进川西北地区城镇清洁能源供暖。强化钢铁、水泥、矿山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整治。本项目不属于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陶瓷、铁合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项目配套l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锅炉,年排放废气较少。施工期安照“六不准”、“六必须”等扬尘防治要求进行,且施工期较短,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完善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将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纳入环境税范围。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重要工地实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禁新增钢铁、电力、水泥、玻璃、转瓦、陶瓷、焦化、电解铝、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场地全部安装高空作业雾炮和围挡喷淋装置、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监测数据与市、县主管部门联网,在主要出入口公示相关实时监测结果,扬尘浓度不得高于临近国、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浓度值,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为中医医院项目,不属于钢铁、电力、水泥、玻璃、砖瓦、陶瓷、焦化、电解铝、有色等重点行业。施工期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等扬尘防治要求,且施工期较短,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本项目为Q8412中医医院,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行业。符合(十八)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及重污染行业。符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项目不涉及VOCSo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要求相符。5、与水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具体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本项目为中医医院,项目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起排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无直接排放,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废妥善处置,不会随意倾倒侵占河道。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强化工业污水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重点开展电子信息、造纸、印染、化工、酿造等行业废水专项治理,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对涉及重金本项目用水来自自来水,区域水资源丰富,项目用水较少,不会挤占水资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符合属、高盐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企业,强化分质、分类预处理,提高企业与末端处理设施的联动监控能力,确保末端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无直接排放,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乐山市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渡河、青衣江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主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确保大渡河、青衣江各断面稳定达到H类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巩固峨眉河、临江河、沫溪河、沐溪河等小流域治理成果,确保已达标断面稳定达标并进一步改善。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达标和提标改造。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制浆造纸、发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制革及毛皮加工、无机磷化工、有机磷农药等重点行业企业要尽快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确保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钢铁、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收利用。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无直接排放,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符合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严格保护区为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水平延伸不少于八十米的区域,山区河段遇山而少于八十米的,为河道管理范围边界至第一山脊线之间的区域;严格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控制利用区。禁止违法利用、占用三江岸线。禁止在三江岸线二百米范围内建立畜禽养殖场(小区)、发展畜禽养殖专业户。禁止在三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三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擅自设置排污口,非法排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本项目为中医院项目,距离大渡河河堤约IOlrr1,不在三江岸线严格保护区内。本项目为中医医院项目,不属于在三江岸线Ikm范围内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不设置排污口,无非法排放污水、随意倾倒固废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一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发布的川府函2013267号文件,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符合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目前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论证报告己编制完成,且于2023年6月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5)。根据报告内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后,本项目所在地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位置关系详见附图11),与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水源保护条例不冲突,本项目为新建非传染病医院,产生的污水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水体产生严重污染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一一第十七条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二)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有毒废液;(三)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揖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四)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放射性固体废物;(五)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医疗垃圾等其他废弃物;(六)禁止将含有汞、镉、碑、格、铅、氟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七)禁止船舶向水体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发布的川府函2013267号文件,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目前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论证报告已编制完成,且于2023年6月7日通符合倾倒垃圾或者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禁止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九)禁止通行装载剧毒化学品或者危险废物的船舶、车辆。装载其他危险品的船舶、车辆确需驶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应当在驶入该区域的二十四小时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配备防止污染物散落、溢流、渗漏的设施设备,指定专人保障危险品运输安全;(十)禁止进行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矿产勘查、开采等活动;(十一)禁止非更新性、非抚育性砍伐和破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其他植被。过了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5)O根据报告内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后,本项目所在地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位置关系详见附图11),与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水源保护条例不冲突,本项目为新建非传奥病医院,产生的污水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不会直接将污水排入周边水体,不会对水体产生严重污染。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排污口;(二)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三)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或者滥用化肥:(四)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五)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六)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有毒废液;(七)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八)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放射性固体废物;(九)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医疗垃圾等其他废弃物;(+)将含有汞、镉、碑、珞、铅、轨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十一)船舶向水体倾倒垃圾或者排放残油、废油以及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十二)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转运、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发布的川府函2013267号文件,项目拟建地块位于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目前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论证报告己编制完成,且于2023年6月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5)O根据报告内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后,本项目所在地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所;(十三)设置生活垃圾堆放、转运和填埋场所;(十四)进行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矿产勘查、开采等活动;(十五)非更新性、非抚育性砍伐和破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其他植被;(十六)炸鱼、毒鱼、电鱼;(十七)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十八)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物品、农药等;(十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通行装载剧毒化学品或者危险废物的船舶、车辆。装载其他危险品的船舶、车辆确需驶入的,应当在驶入该区域的二十四小时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配备防止污染物散落、溢流、渗漏的设施设备,指定专人保障危险品运输安全。(位置关系详见附图11),与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水源保护条例不冲突,本项目为新建非传染病医院,产生的污水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不会直接将污水排入周边水体,不会对水体产生严重污染。因止护规划中华J山市集q6、月匕,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保护法、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乐山市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二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水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的要求相符。与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21)符合性分析R1-5本项目与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21)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选址要求:一、地形规整,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应远离地震断裂带。二、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宜充分利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三、环境安静,应符合环保评估的要求,应远离污染源。四、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宜远离噪声源、震动源和电磁场等区域。1.项目地位于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14组99号,地形规整,水文地质条件良好;本项目用地地貌类型较简单,地质构造较为简单,岩土工程地质性能一般;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规定,拟建用地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2.项目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方便接通市政水、电、气和污水管网;交通便利,临近乐沙城际生态大道。3.根据本项目周边主要为空地和居民区,环境安静。4.项目周边无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远离噪声源、震动源和电磁场等区域。符合L项目1、2、3楼为门诊,4楼为康复理疗 符合 区、5-10楼为住院病区,功能分区明确,能够满足中医就诊流程需要。2.项目不设 置急诊科和传染科,院区雨污分流,人车 分流。3.项目充分利用地形地貌,由北至 南布局污水处理站、医院大楼、医用气体 房,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卫生要求。4.项 目预留应急救治场地和未来发展场地。5. 项目主要采光、通风面为东面和西面,采 光通风效果良好;医院大楼建筑间距符合 标准。6.项目设置有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 动车停车位。7.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及 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用房远离医院大楼,并 布置在医院大楼非通风侧。规划布局:一、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应满足中医就诊流程需要。二、院内应有专门的急诊通道,洁污、医患、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合理,避免交叉感染,并应规划应急救治流线和转换措施,应设立预检分诊点,并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三、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合理组织院区建筑空间,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卫生要求。四、新建院区应预留应急救治场地和未来发展场地。五、医疗业务用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营造舒适的医疗和工作环境,建筑间距应达到相关标准。六、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七、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用房宜远离门(急)诊、医技、住院等用房,并宜布置在院区主导风下风向。7、本项目与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要求符合性分析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于2013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函267号批复划定。2015年取水口下游的安谷电站建成、沫溪河生态补水工程投运,工程投运后乐山市第一水厂取水口所在的库区水文条件发生了较大改变。在乐山市第一水厂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当地环境状况趋于稳定的前提下,为解决航道使用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矛盾,坚持水源保护优先的原则,按照2018年5月最新修订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乐山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对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进行论证,调整后的水源地名称为乐山市大渡河安谷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目前乐山市第一水厂大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论证报告已编制完成,且于2023年6月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5)经现场勘查和对照新的划分方案,本项目103。53316.778听,30o3,53.364N位于与调整后乐山市大渡河安谷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情况详见下表:表1-6乐山市大渡河安谷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情况表保护区范围乐山市大渡河安谷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前本项目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后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一级保护区水域大渡河安谷电站大坝右岸坝肩上游1200米(东经103°37'30.40”,北纬29°29,31.61",以下简称“取水口”)下游IOom至取水口上游2000m,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安谷水电站正常水位对应高程线以下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不涉及不涉及符合陆域水域边界沿右岸纵深50米的全部陆域。不涉及不涉及符合二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下游300米至取水口上游约4000米至连乐铁路跨河大桥下游侧,正常水位线以下除一级保护区和航道外的水域范围;不涉及不涉及符合陆域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左岸纵深至堤顶道路临陆侧,沿右岸纵深至分水岭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涉及不涉及符合准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下游300米至取水口上游约6300米至沙湾区太平镇沫东坝坝头放水闸与沙湾区太平镇观音寺之间,正常水位线下的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水域范围;不涉及不涉及符合陆域准保护区水域边界两岸纵深至分水岭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不涉及不涉及符合图1-2项目与调整前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1-3项目与调整后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新水源地保护区。8、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14组99号,项目周边外环境关系:项目西侧约87m处为住家户,项目南侧约70m处为住家户,西南侧174m为居住小区,西侧417m为居住小区,北侧4(M)m为居住小区,东南侧IOlm为大渡河,东南侧IOlm为乐山市大渡河安谷电站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密闭收集+紫外线杀毒+二级活性炭吸附+引至旁侧排气筒(DA(X)I)排放同时污水处理站周边每天喷洒生物除臭剂;热水锅炉自带1套低氮燃烧装置,将废气引至旁侧排气筒排放(DAOo2);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由管道排出;煎药异味、医院浑浊空气:紫外线消毒,加强院内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负压吸引机废气:通过负压吸引机自带的过滤环滤除病菌,尾气排入院内房间,按医院浑浊空气处理(紫外线臭氧等消毒)。将危废暂存间设于地下室,房间密闭,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定期消毒,喷洒生物除臭剂出异味。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排入院区预处理池(容积为3(X)m3),通过污水站处

    注意事项

    本文(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评表.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