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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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瑞可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305-371426-89-01-89058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南至汉源生物,东至民生北地理坐标(东经116度29分5.341秒,北纬37度11分14.72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22000环保投资(万元)54环保投资占比(%)0.25%施工工期(月)12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3333.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新一轮平原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批复后(鲁政字2018264号),平原县重新确认了开发区的管辖范围,平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对开发区规划空间布局、规划范围的重新规划调整,编制完成了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o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一)、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概况2002年1月22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包括平原龙门经济技术开发合性分析区(之后改名为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在内的三家工业园区为市级工业园区。2006年3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开发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鲁政字200671号),该开发区被正式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名称由平原龙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同年也通过国家发改委等部委(2006年第23号公告)的审核。2008年6月,依据平原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平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工业区发展控制规划,2010年1月21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1024号)。新一轮平原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批复后,平原县重新确认了开发区的管辖范围,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重新编制了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规划面积为27.5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平尹公路、西至福源北路、北至北三环路。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医药、新材料产业;辅助产业为食品加工、酒制造。2023年1月13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号)o本项目产品为新材料生产制造,为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新材料、化工和机械制造,根据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按行业准入要求可优先进入本开发区,且公司位于开发区规划的工业用地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开发区规划及环评批复要求。(二)、开发区定位1.产业发展定位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审核通过的主导产业为:新材料、化工和机械制造。在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中确定该区的发展定位为:机械制造、医药、新材料产业,符合平原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县域发展定位。本项目产品为新材料生产制造,为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2 .用地规划开发区规划面积27.55km2,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及非建设用地。本项目位于开发区规划范围的工业用地,符合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的用地规划。3 .开发区重点管控区域环境准入清单表1.开发区重点管控区域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分区管控内容环境准入要求重点管控区域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除限制开发区域之外的其余地块。空间布局约束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字(2021)19号),以及平原经济开发区工业区重点管控区(编码:ZH37142620006)、龙门街道重点管控区(编码:ZH37142620001)、坊子乡重点管控区(编码:ZH37142620003).前曹镇一般管控区(编码:ZH37142630003)中对应管控区的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总体性准入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2)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3)防护距离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在试生产前无法拆迁到位的项目;(4)严禁排放的废水中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导致具有生态环境风险的项目;(5)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水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二级水平(国内先进水平);(6)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2、医药行业准入要求(1)C27中全部类别均可进入本开发区;(2)医药中间体的制造,属于C26I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得进入本开发区。3、机械制造行业准入要求C33C40类别均可优先进入本开发区,其中传统燃油汽车生产新设企业除外。4、化工行业准入要求本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已剔除化工,根据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政办字(2019)150号),本开发区行业准入要求如下:(1)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C2682化妆品制造、C291中类橡胶制品业(C2911轮胎制造除外),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化工投资项目,可允许进入本开发区。(2)其余化工类别不得进入开发区。5、新材料行业准入要求除化工行业外的各种材料制造和加工,主要包括C28化学纤维制造、C292塑料制品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C17纺织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21家具制造业、C22造纸和纸制品业、C42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以及其他类别符合政策要求的材料制造其中,造纸材料还应符合造纸产业发展政策(2007年第71号公告)中行业准入要求。废水排放水质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严格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食品加工行业准入要求(1)食品加工属于本开发区产业定位行业辅助产业,食品加工行业主要包括C13农副食品加工业、C14食品制造业,应限制其新改扩建。(2)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品用水定额严格执行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10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10-2020)的要求;食品制造业产品用水定额严格执行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11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11-2020)的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对于涉及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排放、贮存等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来减少环境风险。2、入区项目需建立从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体系,防止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4、做好分区防渗工作,按照跟踪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分析,防止重金属、强酸等危险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在园区内及园区周边,区内项目重大风险源周围划定一定的防护距离。园区有必要建立风险事故决策支持系统。5、开发区内企业存在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应当符合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安全防护距离测算参考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资源开发利用管控1、不突破区域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开发利用总量。2、满足单位面积产值、单位产值水耗、用水效率、单位产值能耗等限制性准入要求。3、现有高耗水行业水资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应要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落后工艺限期进行升级改造。4、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5、提高节水型企业比例,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消耗量。6、符合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条件。本项目产品为新材料生产制造,为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修改)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字202119号)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建设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1 .厂址选择与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属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极重要区。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平原县“三区三线”划分成果可知,平原共有6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表2.平原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1YS3714261110021德州鲁北平原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YS3714261110022德州马减竖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3YS3714261110023德州平原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4YS3714261110024龙门水库5YS3714261110025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6YS3714261110026马颊河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南至汉源生物,东至民生北,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2 2)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本项目位于平原县经济开发区,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1)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平原经济开发区工业区,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分区汇总表,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根据管控要求,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确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原则上实施二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本项目为年产3OOO万平方米新材料项目,主要能源为水、电,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颗粒物、VoCS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项目能够满足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2)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所处位置水环境属于坊子乡控制单元,属于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分区细类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根据管控要求,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内,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材料项目,不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项目产品、原料、工艺等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产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原中设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小,不会加剧当地水环境质量超标,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范围。项目能够满足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3) 土壤环境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内,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要求。综上,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本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不影响平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1)与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结合各控制单元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提出能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考虑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在人口密集、污染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优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重点管控区,面积约为460.63km2,其余作为一般管控区。根据管控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使用,本项目满足重点管控区要求,符合能源资源利用上线。(2)与水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明确控制目标。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加强超采地区地下水监测和治理,推动实现地下水水位回升。企业不开采地下水,用水为自来水管网提供,满足管控要求,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3)与土地源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和基础设施发展用地,不会影响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目标,因此项目土地资源利用上线。(4)岸线资源管控的符合性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岸线为马颊河岸线,距离为11.26km,距离较远,不会对岸线资源产生影响,符合岸线资源管控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 .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平原经济开发区工业区,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可知平原经济开发区工业区为重点控制单元(ZH37142620006)。表3.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总则禁止开发建设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符合活动的要求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新建、改建、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镇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属于所列项目清单内。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要求:1、2025年:区域内相比2017年,SO2削减比例不低于12.9%;NOx削减比例不低于18.7%;PMio削减比例不低于23.6%;PM25削减比例不低于15.1%;VOCs削减比例不低于18.0%;NH3削减比例不低于10.6%o2、2035年:区域内SO2削减比例不低于26。%;NOx削减比例不低于37.9%;PMM)削减比例不低于47.9%;PM-削减比例不低于30.7%;VOCs削减比例不低于36.7%;NH3削减比例不低于21.5%o水环境污染物允许排放量要求:3、2025年:区域内总氮最大允许排放量为22.99吨;总磷最大允许排放量为64.58吨。4、2035年:区域内总氮最大允许排放量为05.41吨;总磷最大允许排放量为61.08吨。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VOCs废气均实行倍量替代,满足允许要求;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管网,总量计入污水处理厂。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新增污染物原则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确保增产减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省“双招双引”十强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按照“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进行管理。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项目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项目不属于所列重点行业符合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4、淘汰落后动能,落实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建设,新建两高项目须满足五个减量替代要求,确保煤炭消费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有效提高两高'行业信息化精准化监管水平。5、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6、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一般不得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化纤(除单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7、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建设,排放大气污染物施行倍量替代,项目不新建锅炉,位于认定的经济开发区,项目不属于重点耗能项目。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肝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以下燃煤锅炉。8、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9、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鞍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包括电子及新材料工业项目以及不列入重金属总量管理的生活垃圾及危废焚烧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禁止在土壤重金属质量超标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重金属减排任务考核不合格区域建设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1()、禁止企业独自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H、控制碳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应满足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深化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1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严控工业项目新鲜水使用量,新建主要耗水工业项目应优先使用再生水;2、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再生水利用、高耗水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在主要高项目新鲜用水量,由开发区自来水管网提供。符合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3、加强水资源管控,区域黄河干流水资源超载地区销号前原则暂停新增以黄河水为水源的取水许可。地下水开采要求1、实行总量与水位双调控制度,区域内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在超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2、对区域内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3、深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全部划为禁采区,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4、浅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全部划定为限采区,超采区内工业公共供水管网内浅层地下水分期全部封填。工业公共供水管网外应逐步关停;农业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的自备井要分期全部封填,井灌区主要通过节水灌溉、地表水源替代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农灌机井不要求封填,作为干旱年份的备用水源以确保粮食安全。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限制高耗能项目特别是高耗能工业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增煤耗项目,新(改、扩)建耗煤项目须取得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2、按照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要求,制定实施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完成省定减压任务。3、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全面取消分散的自备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应使用清洁能源。4、逐步提高城镇建成区集中供暖率,减少散煤消耗量。5、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实能耗双控措施,严控'两高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五个减量替代,全市煤炭消耗量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使用。符合禁燃区要求1、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本行政区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各县市区调整划定的禁燃区应明确管理要求,禁燃区内禁止生产和销售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使用。符合3、各县市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土地资源1、制定建设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土地建设投资强度等限制要求,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广共享工厂、共享车间。2、推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乡镇及街道新等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以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本项目位于平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生态环境单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工业建设建设应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中产业准入要求。3 .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开发区内上下游产业链,突出产业协同优势。完善智能制造产业链。4 .禁止印染、制革、电镀、碳素等项目建设。控制用水量及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限制机制砂、机制石子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5 .控制高耗水、高耗能(特别是煤炭)工业项目建设。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符合规划环评产业定位,不属于所列行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包括有分区要求的行业标准)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2 .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o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玻璃钢、工业涂装等行业执行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推行源头替代、加强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建设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和VOCs处理设施。重点排放源VoCS处理效率达到80%以上。3 .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对影响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企业进行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生产废水产生无。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建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专职环境救援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演练。2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制定并落实监测计戈J,开发区应具备相应的特征污染物自行监测能力。3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置污染物拦截、处置等应急物资。4 .环境高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本项目所在厂区距离敏感点较远,且项目不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符合告中风险等级为较大或重大的企业)应向保险公司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5 .开发区内企业存在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应当符合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安全防护距离测算参考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o6 .对从业和管理人员进行环境和安全专业教育,提高环境防控和安全意识以及技术素养,形成与园区环境和安全风险相匹配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开率源效求资发!L现有高耗水行业水资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应要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落后工艺限期进行升级改造。2 .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3 .提高节水型企业比例,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消耗量。4 .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本项目不熟高耗水行业。符合(五)、环保政策的符合性1.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487号)、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山东省新一轮四增四减、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4.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1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1.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2.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1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1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治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本项目位于平原经济开发区,属于园区。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1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2025年年底前,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能够妥善处理。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相关从业人员培训,依托具备条件的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建设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实习基地。本项目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13110炼铁、3120炼钢、3140铁合金冶炼、3216铝冶炼、3011水泥制造、3012石灰和石膏制造、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