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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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docx
贵州(贵阳)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把发展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实施和强省会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快“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全链条协同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有效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在贵阳市先行先试,推进山地智能农机产业链良性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坚持需求牵引和市场主导,按照“研发制造智能化、推广应用集成化、作业服务社会化、政策支持精准化'的思路,着力闯新路、抢先机、补短板、强弱项,强化省市共建、部门联动,从农机研发制造、市场销售、推广应用三端谋划布局,通过“以农促贸、以贸促工、以工促研、以研哺农”,实现以农工贸促产学研,搭建贵州(贵阳)山地智能农机创新发展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发展平台”),成立研发制造中心和推广应用中心,打造自主可控、高质量、高效能的山地智能农机产业链,构建“央黔筑资源互补、农工贸同步发力、产学研融合发展”同步推进的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格局。(二)发展目标通过三年攻坚行动,创新发展平台市场化运转,以短板机具需求引领攻关,先行先试打造贵州山地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产业示范区;建设“贵州农机云”信息平台,提升全省统筹调度能力;建成1个省级农机创新试验基地、6个农机熟化定型基地、14个示范应用基地,形成农机服务中心网络,实现贵阳市粮油主产县、涉农乡镇全覆盖;配齐完善市县两级应急体系,农机应急组织达50个以上,增强对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的支撑能力,建成覆盖粮油主产县、涉农乡镇的区域农机服务和应急体系,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试点建设2万亩,探索结对发展跨区域社会化服务模式,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结构优化,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10个百分点以上,贵阳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67%。二、重点任务(一)研发制造端1 .建设山地智能农机创新发展平台。组建山地智能农机专家工作站,打造研发制造中心和推广应用中心,建成“创新发展平台“;围绕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和智能化领域的农机装备短板,着眼急需急用列出优先序,滚动发布农机研发需求清单,支持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农机制造企业等开展联合攻关,研制一批适用丘陵山区和特色主导产业的专用农机、智能设施装备;引进国内外先进丘陵山区智能农机装备,开展适应性改造和技术成果转化;省市联动建设集农机作业调度、销售维修、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贵州农机云”信息平台,形成需求引领研发、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2024年,完成“创新发展平台”建设并运营;到2026年,“创新发展平台”稳步发展。(责任单位:贵阳农投集团、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单位中位于第一个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 .建设贵州山地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产业示范区。发挥贵阳作为全国大数据中心、西南地区交通枢纽、三线建设工业聚集等优势,培育引导山地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产业向观山湖区、修文县、乌当区、经开区等地集聚发展,依托浙江、江苏、湖南等农机强省的技术输出,引进省内外农机生产企业,承接履带动力平台和配套农机具、高性能播种机械、山地农用运输机械、茶机、轻简型玉米收获机、木本油料采收机械、智能化装备与配套等农机制造,打造全省山地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产业示范区。2024年,培育引导山地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产业集聚发展;2025年,创建贵州山地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产业示范区;2026年,贵州山地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产业示范区加快培育形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贵阳农投集团、相关区市、县、经开区人民政府)(二)市场销售端3 .建设山地农机交易市场。按照市场化原则,鼓励市场主体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服务本地、辐射周边、开拓省外”的全省农机交易市场,与“贵州农机云”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提供减免租金、销售奖补、服务年检等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外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入驻,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区域一体化农机市场。2024年建设农机展示销售中心,联合市场需求布局实体销售网;到2026年,逐步建成立足贵阳、面向全省、辐射西南片区的山地农机交易市场。(责任单位:贵阳农投集团、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4 .建设农机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络。按照及时销售和就近维修原则,强化利益联结,规范市场行为,支持创新发展平台与实体经销商共建销售服务网络,提升现有农机经销商销售服务能力。依托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拓展维修服务功能,开展农机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和零配件供应,提升售后服务质量,解决维修慢、维修难等问题。到2026年,打造农机销售服务4S店58个,带动农机市场销售和维修服务网络日趋完善。(责任单位:贵阳农投集团、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三)推广应用端5 .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宜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涵盖耕、种、管、收、烘、力口、销、储等环节,对农资仓储销售、农机农事服务、维修售后、育秧服务、烘干服务、技术培训、应急救灾、信息咨询等功能进行聚集。重点推进粮油耕种管收、水稻育秧、烘干仓储、加工销售、废弃物利用等薄弱环节农机社会化服务,鼓励推广“托管式”“订单式”“一站式”等服务方式创新,探索结对帮扶跨区域社会化服务模式。支持服务面积与用地需求挂钩,每服务100O亩耕种收环节托管,保障200平方米机库棚等设施用地。2024年,建设市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8个以上;到2026年,形成农机服务中心网络,实现贵阳市粮油主产县、涉农乡镇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6 .建设农机应急中心。组建市县乡三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伍,强化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农机装备、应急设备、维修设备、作业辅助设备以及机库棚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机应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依托“贵州农机云”信息平台,建成农机应急中心,形成信息化制度化指挥调度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指挥调度效能。2024年,按照应急服务面积配齐完善市县两级应急体系;到2026年,贵阳市农机应急组织达50个以上,增强对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的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7 .建设农机熟化定型基地。建设以粮油作物为主的农机熟化定型基地,为全省粮油作物和特色作物小型智能农机创新研发提供试验示范和熟化定型服务,解决研制主体缺乏试验基地的现实困难。建设省级农机创新试验基地(乌当基地),建立农机装备试验验证、检验检测公共平台,拓展智能农机试验功能,布局农机专用新能源、北斗导航等试验条件,为丘陵山区省份开展小型智能农机创新研发提供测试、中试等条件支撑。到2026年,在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花溪区、观山湖区建成市级熟化定型基地6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8 .建设农机示范应用基地。通过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地、良制“六良”集成,建立“基地+专家团队+技术模式”的农机推广机制,开展水稻、玉米、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推广应用和嘛猴桃、刺梨、辣椒、茶叶等特优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打造设施装备先进、机艺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示范引领明显的推广应用基地。2024年,建设示范应用基地8个;2025年,建成示范应用基地10个,申报创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1个;到2026年,累计建成示范应用基地14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9 .建设智慧农(牧)场。以节本、绿色、高效、智能为原则,依托省内外专家技术服务,按照全程机械化与信息化相结合、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地貌特点及生产需求进行土地宜机化改造,探索丘陵山区全程机械化智慧农(牧)场技术模式,推动机械化、信息化与智能化融合发展。2024年,启动智慧农场建设,完成智慧牧场建设2个;2025年,完成智慧农场建设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10 .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试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筹中央和省、市、县各类相关资金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配合实施田块整治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措施改造农田,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田间道路通达度90%以上,将宜机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标准。到2026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试点20000亩,其中2024年7000亩,2025年7000亩,2026年6000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11 .建设农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以申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县)为抓手,压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农机生产制造、市场销售、推广应用等相关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机安全执法队伍和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查处农机涉牌涉证、道路交通、违规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助推农机产业安全良性发展;购置配备农机安全检验设备,进一步提高贵阳市农机年检率;每年开展农机手技能培训200人次,组织开展农机技能大比武、大宣传、大培训8次,常态化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公安交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贵州(贵阳)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附件1),发挥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市县落实、各方参与、共同建设的协同作用。各区(市、县)要将农机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组织调动各方力量,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推动将农机化发展列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加快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升级。(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导向作用,着力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出台关于支持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附件2),结合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1+1”发展方式,落实市级财政农机化专项资金、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重点项目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领作用,通过直接投资、建设投资、资本金注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山地农机产业有效投资。加大急需短板机具购机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力度;加强农机安全质量监管,提升应急防灾救灾能力建设;依法依规推进设施农业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用油优惠、税费减免等相关政策落地;创新农机金融保险服务,探索将权属清晰的农机装备纳入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鼓励开展农机保险。(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三)强化人才保障。落实贵阳市人才“强省会”行动政策措施,多渠道引进农机领域人才,强化本地科研人员培育孵化,组建山地智能农机专家工作站;用好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农机专业优秀高校毕业生在筑就业;健全基层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加强市、县、乡各级农机技术推广、监管队伍建设,补齐农机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做好人员保障和技术服务;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加大农机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壮大本地农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强化服务能力和人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四)强化安全监管。按照贵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方案(附件3),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市农机安全监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实施主体接受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进行固定资产入账,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购建、使用、折旧、处置和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项目补助机具管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贵阳农投集团、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五)强化跟踪问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工作重点,找准发力方向,落实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推进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工作落实,综合协调办公室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提请指挥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贵阳农投集团、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六)强化宣传引导。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切实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讲好农业机械化故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农业机械化、关心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搭建社会广泛参与平台,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加以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附件:1.贵州(贵阳)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省市共建工作机制2.关于支持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贵州(贵阳)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省市共建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把发展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形成“央黔筑资源互补、农工贸同步发力、产学研融合发展“同步推进的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格局,加快“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全链条协同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工作初期建立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省市共建工作机制,后期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具体如下:一、领导机构指挥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副指挥长: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分管农机)贵阳市委分管副书记贵阳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成员: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处长省农机推广总站站长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站长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党委书记贵阳市委副秘书长(分管农业)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农业)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农机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农田建设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科技教育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省农机推广总站、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山地农机研究所、省农机质量鉴定站;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贵阳农投集团;省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处、省科学院科技产业处、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贵州理工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贵州农业技术职业学院机电系;省农机学会、省农机协会、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等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的决策部署,发挥专项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贵州(贵阳)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力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二、下设机构(一)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省厅农机管理处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副主任:市工信局分管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工作职责: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的政策拟制、综合协调、推进实施等,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定期调度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等工作。(二)研发攻关组组长:省山地农机研究所党委书记市科技局分管领导成员单位:省山地农机研究所、省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处、省农业科学院科技产业处、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贵州理工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贵州农业技术职业学院机电系;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贵阳农投集团;省农机学会、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等。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农机科研院校开展山地智能农机研发攻关,形成研发清单,发布项目需求,向省科技厅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助力创新发展平台运营。(三)生产制造组组长:市工信局分管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成员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省农机质量鉴定站;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贵阳农投集团等。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农机生产企业,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开展山地智能农机研发成果转化、成熟智能农机的技术引进和生产制造,做好支持农机制造企业上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农机企业。共同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山地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四)招商引资组组长:市投促局分管领导贵阳农投集团分管领导成员单位:市投促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阳农投集团,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等。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农机招商方案,围绕农机整机制造、零部件制造、配套产业等各个环节,对省内外农机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筑巢引凤发展山地农机产业等相关工作。(五)市场销售组组长:市商务局分管领导贵阳农投集团分管领导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投促局,贵阳农投集团;省农机协会等。工作职责:负责农机对外合作交流和农机专业市场发展的指导,统筹农机交易市场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吸引省内外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入驻,打造立足贵阳、面向全省、辐射西南片区的丘陵山地农机展销中心等相关工作。(六)推广应用组组长:省农机推广总站站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成员单位:省农机推广总站;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贵阳农投集团,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省农机协会、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等。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市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农机熟化定型基地、示范应用基地、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巩固农机社会化服务及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开展成熟智能农机现场适应性试验及推广应用,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试点,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等相关工作,结合村集体经济“1+1”发展方式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荐农机装备的社会化服务模式。三、工作规则(一)会议规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指挥长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部分成员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提请召开会议,自行召开工作层面会议。(二)工作职责在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统筹下,领导和组织开展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工作,立足贵州、放眼全国,加快推进智能农机产业机具研发和薄弱环节技术创新,提升山地农机研发生产能力,加大农机化应用,逐步形成“央黔筑资源互补、农工贸同步发力、产学研融合发展”同步推进的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格局。四、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职责,统筹工作力量,切实做好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工作,认真落实专项工作机制确定的各项任务和事项,完成办公室及指挥长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专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地方和部门的对接,加强部门之间的会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山地智能农机产业良性发展。关于支持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把发展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央黔筑、农工贸、产学研”同步推进的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山地智能农机产业发展,制定以下措施。一、鼓励智能农机研发1 .支持研发联合攻关。支持科研机构和高科技人才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激励等方式参与农机科技创新,对促进山地智能农机生产质量效益提升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予以奖励,按当年新增农业产值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加大农机领军型人才引进,对新引进设立农机板块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科研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2 .支持研发科技创新。每年安排市级农机科技攻关专项资金500万元,对粮油、特色产业的智能农机研发制造、智慧农(牧)场建设等关键问题、难点进行攻关,破解技术难题。协助农机生产企业申报省级、市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二、推进山地农机制造3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于新引进在贵阳落户的国家级企业发展山地农机产业的,按其在贵阳市实际投资总额的5%予以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IOoO万元。新引进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按其在贵阳市实际投资总额的3%予以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本市申报认定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给予100万元项目支持。推进山地农机制造,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筑府发(2022)8号)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并积极帮助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基金支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培育上市企业,助推山地农机制造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4 .支持农机技术改造。支持本地农机生产企业研发适宜本地使用的智能化组合式农业机械,给予技改补贴。对引进适宜山地使用推广,补齐山地农机具短板弱项,但未进入国家购机补贴目录的先进农机取得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农机合格性产品认证证书、农机专项鉴定产品或农机新产品认证证书的,以项目化形式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三、建设农机交易市场5 .支持线下市场建设。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建设农机、农资、配件交易市场和展示点,当地政府给予场地租赁、改造及相关招商引资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6 .支持线上系统开发。深度开发“贵州农机云”系统功能,争取各级层面政策及资金支持,按照贵阳贵安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建设贵州农机云信息化平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四、扶持农机服务组织7 .支持区域中心建设。支持在条件成熟的粮油产区或特色作物种植区域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为各类生产主体提供全过程、全要素的机械化服务,覆盖耕、种、管、收、烘、力口、储、运等各环节,打造市、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8 .支持提升服务能力。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配齐相关农机(具),开展农机实用技能培训,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技术水平和农机化服务、应急能力,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对于申报认定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给予10万元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9 .支持农机人才培养。强化基层农机推广、监管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培养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的农机化技术人才队伍。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在技能培训、管理指导方面的扶持力度,对认定为市级基层农村实用人才并评定为高级农艺师的,连续三年每月发放200元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五、建立农机应用基地10 .支持智慧农(牧)场建设。支持按照“全程机械化与信息化相结合、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的思路,创建智慧农(牧)场。智慧农场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智慧牧场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11 .支持应用基地建设。支持建设农机农艺融合、技术集成的农机示范应用基地和熟化定型基地,开展小型多功能智能化农机试验、示范及应用推广。农机示范应用基地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予以补助,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通过认定的标准化规范化农机熟化定型基地,按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进行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12 .支持粮食烘干点(中心)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支持烘干点(中心)建设和烘干设备购置,对粮食烘干点(中心)按照项目总投入40%予以补助,烘干中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烘干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烘干点(中心)建设贷款按政策给予财政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烘干设施融资租赁、抵押贷款等,按市场化原则对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烘干点(中心)提供信贷担保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