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安委发[2019]26号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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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府安委发[2019]26号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恭江府安委发(2019)26号重庆市恭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讲话精神,全面落实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现将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重庆市恭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12月2日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根据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渝安委201919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以突出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以下简称“一突出两重大”)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年度目标实现和明年良好开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二、整治内容(一)针对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抓综合整治。1 .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各街镇(园城X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按期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党政领导未定期研究部署、督查督办安全生产工作,未按要求调研解决重大突出问题。2 .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在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上政绩观偏差,安全把关不严等问题。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和项目;未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 .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重点整治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重庆市菜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不落实和“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未按照“三个必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未建立尽责履职规范及考核奖惩办法;企业安全管理未落实“五到位”要求。4 .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重点整治隐患排查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整治走过场不落实,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等问题。特别是企业未针对性制定“日周月”隐患清单,主要负责人未开展排查、推动整改。5 .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该查不查、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企业突出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存在、反复出现;各行业部门监管执法未实现月月清零”;各行业部门未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未对生产安全事故开展一案双查”“三责同追”。(二)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抓危化集中整治。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等,各街镇。1 .源头管理失控的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贝不落实,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2 监管责任悬空的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等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的监督审查力度,对在役化工装置落实设计诊断评估,杜绝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装置运行。围绕”两重点一重大”、特殊作业等高风险工艺、装置、设施、场所、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危险废物安全监管责任。3 .本质安全水平低下的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役生产装置或设施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未通过安全仪表评估等问题;在役化工装置未经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4 .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一体化管理不落实;停复产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的人员、机器、物料、方法、环境等变更管理制度不落实,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要求、危险废弃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5 .装卸运输管理薄弱的问题。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危化运输车资质手续不齐全、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危险化学品装卸设施设备不具备安全条件;万向管道充装系统设备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定期压力试验不落实,相关仪表附件无法正常使用,洗消装置和防护装备配备不齐全等问题。6 .危化打非治违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经正规设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在工业化装置非法从事科研试验性活动等问题。(三)围绕“一突出两重大'抓其他行业领域集中整治。1 .煤矿。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上级公司向下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高风险煤矿“体检”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治理措施不落实;未按照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查责任“四项制度”;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产复工;建设矿井未批先建和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产煤镇)2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以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关闭矿山死灰复燃;采场不按设计要求进行布置;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未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形成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牵头单位:由区应急局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按其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各有关街镇)3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客运车辆“两客一危”的“三超一疲劳”、未经备案许可的租赁客车等“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从事运营、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旅游包车非法从事运营、变型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客,以及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行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航行、长期脱管、自用船舶非法载客,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由区公安局和区交通局按其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运管处、区公路局等,各街镇)4 .建设施工。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以及总包对分包单位管理虚化作假;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违章作业;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和车辆伤害等“六类事故”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等问题。(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东部新城管委会等,各街镇)5 .工贸。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和受限空间作业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金属冶炼企业、冶金煤气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等问题。(牵头单位:由区经济信息委和区应急局按其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各街镇)6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代表区消安办具体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街镇)7 .旅游。重点整治景点景区未落实“先巡查、后开园”“不安全、不运行'日常巡查制度、极端天气条件关停制度、最大承载量管控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的问题。(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局、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各街镇)8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气瓶倒装、改装;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各街镇)9 .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危化企业压力容器和管道、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住宅老旧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不落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不按规程操作、不开展或不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等,各街镇)此外,烟花爆竹、铁路、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工作措施(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区政府安委会、区减灾委关于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恭江府安委发201923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要求,加强氛围营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二)精心安排部署。各街镇(园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始终把强化责任、严格执法作为集中整治的手段和途径,在尽责履职上下功夫。党政领导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衡量履职的标尺,加强检查力度,强化激励约束;监管干部要走出机关、严格执法;企业安全员要严格“日周月”排查整治;基层干部要走山走水拉网式排查,一线网格员要盯紧隐患日夜防范。落实好领导责任、干部监管责任、“交警”管控责任、企业法人(投资人)到岗履职责任。(四)加大督促整改。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五)严肃问责考核。区政府安委会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式专项督查,加强问题通报、约谈、警示、提醒,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联系人:郭维联系电话:61271220重庆市泉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