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制度.docx
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工作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医院信用建设,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和禁止乱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各科室、部门、个人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二、成立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财务科、药剂科、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门诊部、手术室等科室负责人及专职物价员为管理小组成员。管理小组的职责是组织职工学习、掌握医、药价格的政策和规定,制定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安排对全院收费执行情况检查,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行为。三、财务科为医院医疗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业务精湛、工作负责的专职物价员,其主要职能:1、负责全院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2、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和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院过程中涉及价格管理的相关工作;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4、严格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根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医院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5、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6、负责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价格申报及备案工作;7、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公示;8、接待医疗服务价格咨询,处理医疗服务价格投诉;9、对兼职物价管理人员等进行价格政策业务培训;10、协助、配合上级部门的医药价格检查;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成本调查、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四、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价格管理,配备药品价格专职物价员,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及时准确地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调整药品价格。五、凡有收费行为(项目)的科室,其科主任为该科室的医、药价格管理责任人(病区为护士长),同时为本科室的兼职物价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医、药价格管理工作,配合专职物价员共同做好医院价格管理工作。六、医疗、药品收费一律由财务部门办理,严格禁止各科室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向患者和家属收取现金,擅自收取的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查处。七、医务人员要根据患者病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得采用不合理手段增加病人医、药费用负担。八、医院向患者提供医药费清单,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电脑查询系统,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九、病人信访投诉工作流程1、医疗收费(物价)投诉和药品价格投诉分别由医疗收费专职物价员和药品价格专职物价员具体负责接待受理,并及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2、当病人(家属)到财务、药剂部门进行投诉(查询)或经医院信访办(院办)或卫生局及市物价部门转来投诉事件,专职物价员要及时介入。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申诉(查询)。3、当申诉(查询)事件属于申诉者对政策规定不了解的,应耐心地向其做好解答宣传工作,直至申述者理解满意。或向物价、医保部门请示后,作进一步解释。4、对需要进行调查才能答复的事件,要与申诉者讲清,并约定下次解答时间及方式。5、深入被投诉科室调查,要求作出解释.抽取病案及其它相关资料和收费清单,进行核查。6、经调查如属医院收费有误(或违规),该退赔的坚决退赔,代表医院向申诉者赔礼道歉。如申诉人提出要求报销往返车程费,经请示领导后给予补偿。7、经调查如属医院收费没有违反医、药价格文件规定,应向申诉人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收取费用的文件(规定)依据,解除申诉人的疑惑。8、如属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投诉事件,要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将调查结果上报,如要求向申诉人解释的要及时回复申诉人。9、每一件申诉事件必须要有文字记录,包括申诉人申诉事项,调查后的事实情况,向申诉人反馈情况及时间等。10、根据调查事实,对当事科室或当事人的奖罚,按奖金分配方案规定办理。属重大事件,由院领导决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