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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矿山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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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矿山操作规程.docx

    XXXX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O年月日前S安全生产事关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矿业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矿山工作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矿业公司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矿山生产建设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方方面面,矿山生产建设活动具有资源开采型、作业场所移动型、高危风险型等特点。为了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员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生产建设安全、稳定、持续、均衡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生产建设实际,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以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整理、完善并汇编成册,经审核完毕,现予以发布实施。编制:审核:批准:XXX公司20年月第一章工艺规程6一矿山开采测量技术规程6二矿山地质技术规程7三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一)供电9(二)电器线路9(三)电器及保护10(四)机电恫室11(五)照明、电话和信号Il(六)保护接地11(七)检查和维修13四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一)一般安全规定14(二)气焊工工作前对乙块瓶、氧气瓶管理规定:14(三)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14(四)焊割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5第二章矿山作业安全技术规程16一掘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6二溜井、高天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7三人行井、天井平台及梯子铺设安全规程18四斜井掘进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五斜坡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9六中深孔采矿安全操作规程20七浅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2八拉底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九道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十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十一盲炮、残炮处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4十二支护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6十三风、水管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8十四通风防尘安全管理规定28十五井下混凝土施工安全操作规程29十六油库消防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0十七电机车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0十八斜坡道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十九斜井提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第三章矿山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3一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3(一)钻眼前准备工作33(二)钻眼操作33(三)、收尾工作35二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35三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6四撬毛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6五出矿工、出渣工安全操作规程38六电耙工安全操作规程38七放矿(硝)工安全操作规程39八溜矿井翻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9九振动放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0十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0十一铲运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十二电动装岩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2十三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3十四自卸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44十五液压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45十六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46十七卷扬工安全操作规程47十八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48十九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48二十钉道工安全操作规程49二十一架箱工安全操作规程50二十二木工支模、拆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1二十三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1二十四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1二十五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52二十六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二十七凿岩机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二十八设备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4二十九井下炸药库工安全操作规程55三十喷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5三十一井下注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6三十二搅拌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7三十三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8第四章设备操作规程59一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59二磁电雷管起爆器安全操作规程60三电耙绞车安全技术规程61四电动装岩机安全技术规程63五井下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65六振动放矿机安全操作规程66七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浇灌)66八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67九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1十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7172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规程.第一章工艺规程一矿山开采测量技术规程1矿山测量是矿山生产建设中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是正确指导生产,监督资源合理开采,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矿山生产技术现代化的一重要组成部分。矿山必须加强测量工作及其业务技术管理,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和仪器。2矿山测量工作应包括下列重要内容:(1)建立足够精度的矿区基本控制网和建立满足井下(或露采)生产所需的测量控制系统;(2)测量矿区地形图及矿界;(3)进行地上、地下各种工程的施工、竣工测量;(4)填绘反映矿山生产现状的各种采掘(剥)工程图和专用图;(5)验收采掘(剥)工程量和质量;(6)开展岩层移动、地压、边破滑动及建筑物变形等的观察研究。3公司在矿山测绘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开展测量工作的全面质量管理,切实保证测绘质量。4矿区基本控制测量、坐标系统改算、矿井联系测量、重要贯通测量、岩层移动观测等重大测量项目,均应编制技术高计总结报告。5测量成果的精度评定以中误差为标准,当观测误差与观测值本身大小有关时,应同时用相对误差为标准来评定观测结果的质量。允许误型矿山或次要工程,可采用中误差的三倍值。6在测量实践中,应经常对实测结果进行各项精度的评定和分析,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以求得各种测量误差的基本参数。7建立健全测绘仪器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并定期检校,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还应按检校规定作必要项目的检验和校正。因正常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致使仪器达不到精度要求时,应予降级使用或申请报废。8对各项工程的测设标定,必须以审批的设计为依据。用于测定标定的测量控制点及其成果,应认真检查核对。重要工程测量必须对计算的标定数据和标定位置进行复核。9外业测量记录和内业计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检查。提交使用和呈报的测绘资料均应通过审批。10矿山资料必须系统整理编录,并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和提供使用。11为加强矿山测量工作的管理,矿山应建立健全生产测量的规章制度和测绘操作规程,实现测量工作及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12随时着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测量和制图方面应尽量采用新仪器、新技术、新方法及电子计算技术。二矿山地质技术规程1总则(1)矿山地质是为保证和发展矿山生产所进行的一切地质工作的总称。矿床从地质勘探开始到矿山设计、基建、生产、直到矿山闭坑等不同阶段的各项工作,均属于矿山地质工作范畴。(2)必须建成立与生产相适应的地质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和和仪器、设备,以保证完成矿山地质工作任务。(3)必须建立保证“地质找矿和勘探”经费,建立矿山生产勘探经费,让矿山地质勘探工作始终在矿山开采前沿,才能给矿山和选厂正常,设计和生产组织提供可靠的资源依据。(4)应根据矿山需求,结合矿床成矿条件,有计划地对矿区边部、深部和外围进行找矿勘探,提高对已知矿体的勘探程度,提供生产所需的工业矿量。(5)矿山地质人员应做好日常地质编录、取样等基础工作,不断补充和完善矿山地质资料,为采掘(剥)生产提供正确的地质依据。(6)矿山地质人员应参与矿山生产建设规划、矿山采掘(剥)技术计划和工程设计和编制与审查。(7)矿山地质工作人员应自觉地、主动地学习专业技术,提高地质工作技术水平,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促进矿山地质工作现代化。2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精神(1)矿山地质是一项工作艰苦,专业知识全面,责任心强的专业管理工作。并要求工作中互相协作、独立工作。从事地质工作就必须扎实地学习专业知识,工作上不怕吃苦,富有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2)地质工作的准确与可信,工作认真和细致程度,必将影响矿山投入和经济效益,或矿山生产管理的安全。(3)从事矿山地质管理工作,必须具有强烈的使命责任感,工作中,不怕吃苦工作认真细致,工作成果可信度高,所做资料准确可靠。对工作成果认真负责。3矿山勘探(1)矿山勘探工作的划分及其要求:矿山勘探工作目的和范围划分为地质勘探、基建勘探、生产勘探三类。矿山地质勘探是对经过详查阶段,证实具有工业价值并拟近期开采利用的矿床进行的勘探工作,或为已建矿山扩大生产能力而进行的矿区找勘探工作。矿山基建成勘探。矿山生产勘探是为保证矿山均衡正常生产、提高矿床勘探程度、增加工业储量和为研究矿床(体)地质特征所进行的探矿工作。(2)设计编制与审批矿山勘探与设计编制应遵循下列则:a.矿山生产全过程应实行探采结合。地质勘探所获得的资料要满足新建、改建或扩建工作的需要,生产勘探所获得的资料应满足矿山投产前生产的需要,生产勘探所获得的资料要满足开拓、采准、回采工和设计的需要与施工的要求。b.根据矿山不同的勘探和生产阶段及不同采矿方法对地质资料的要求,地质工作的侧重点应区别对待。c.在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以成矿规律为指导,因地制宜的采用不同的勘探手段,推广新技术,新方法,选择投资少,见效果而又可靠的方案。矿山勘探设计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a.设计说明书b.设计图件:设计图件应根据最新的地质资料进行编制,图件的比例尺视矿床规模大小而定,一般为1:20001:5000o主要图件有:矿区或矿床地形地质图,阶段(台阶)或地段地质平面图,地质剖面图,矿体纵投影图。c.设计表格:主要包括勘探设计工程量总表,勘探工程设计明细表,工程施工顺序表,预期储量表及工程费用表等。矿山勘探设计的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a.地质勘探与基建勘探设计由矿山及其所属或承担任务的地质队共同编制,报上级部门审批;b.生产勘探设计一般随时同矿山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一起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c.单项勘探工程设计由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批;d.重大工程的设计修改需报原批准单位审批,一般设计修改由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报原批准单位备案。三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供电1水电部现行的有关规程,均适用于矿山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应参照执行。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a.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宜超过7KV,有条件的,也可采用IOKV。b.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应超过1200VOc.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不大于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不大于36V,行灯,不大于36V。d.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大于127V。e.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电源不超过400V;直流电源不超过600V。3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线路,且任何一条电缆发生故障,均应保证原有送电能力。无淹没危险的小型矿山,可不在此限。4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以向井下供电。架线式电机车整流装置的专用变压器,不在此限。5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6每一矿井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7有关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电气工种技术人员及时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二)电器线路1水平巷道或倾角小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在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2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专用型橡套电缆。3井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要使用铠装电缆。井下固定敷设的照明电缆,如有机械操作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4敷设在恫室或木支护巷道中的铠装电缆,必须将黄麻外皮剥除,并定期在铠装外壳加涂防锈防水油漆。5敷设在竖井内的电缆,必须和竖井深度相适应,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井太深,应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6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牢固地固定在钢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管。7必须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铁质或非燃性材料覆盖。不准用木料覆盖电缆沟或在排水沟中敷设电缆。8敷设井下电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在水平巷道或45。以下的井巷内,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保证其不致被车辆碰撞压坏,电缆悬挂点间距应不大于3m,上下净距不得小于50mm。不准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距管子不得小于0.3m。b.在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内,电缆悬挂点的距离,在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竖井内不得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要能承受电缆重量,且不得损坏电缆的外皮。c.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得兼作其他用途。d.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3m。9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附室部分,每条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应严加封闭。10巷道内的电缆,应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悬挂注有号码、用途和电压等的标志牌。(三)电器及保护1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保护用的断路器井下使用时允许的短路开断电流。矿用高压油断路器使用于井下时的开断电流不得超过原额定开断电流值的一半。2从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或采区变电所引出的低压馈电线,应装设带有过电流保护的自动开关。3用架空线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送电时,在井口线路终端及井下变配电所一次母线侧,都要设避雷装置。4井下变配电所高压馈电线,应设检漏装置,低压母线及送至工作面的馈线,应设断开电源的检漏装置或指示器。5检漏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不得任意取消,每天应由值班人员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四)机电帽室1井下永久性中央变配电所或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恫室必须砌旋,区变电所恫室,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室的顶板和墙壁应不渗水,缆均应无积水。2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应比入口处巷道轨面高0.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0.3m。采区变电所及其他机电恫室,地面应比入口处巷道轨面高0.2m。3长度超过6m的变配端室,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并装有向外开的铁栅栏门。有淹没、爆炸、火灾危险的矿井的机电响室,都应设置防火门或防水门。4恫室内各电气设备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0.8m的通道,设备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5m。5变配电响室装有带油的设备时,可不设置专用的集油坑,应在门口加筑一个高度不低于0.1m的门栏。6炯室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控制装置,必须注明号码的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响室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志。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悬挂“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应有照明。7无人值班的炯室,必须关门加锁。(五)照明、电话和信号1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人行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2采掘工作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3炸药库照明,应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中的规定执行。4从采区变电所到照明用变压器的380V/220V应为专用线,不得与动力线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自动开关之前引出。5井底车场、主要机电响室、调度室和采区,均应安装电话。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必须有直通地面交换台或调度室的电话。主要运输巷道的各信号室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6井下电气信号,须能同时发声和发光。提升装置应有独立的信号系统。信号电源电压不宜超过127V,并由专用变压器供电。(六)保护接地1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也要接地。2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a.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附室和单独的高压配电装置;b.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c.铠装电缆每隔100m左右应就地接地一次,遇有接线盒时亦应接地。3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的一般规定:a.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都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b.移动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地,并与接地干线连接;c.所有应接地的设备,要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禁止将几台设备的接地连接线串联连接;d.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不论使用电压高低),都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以构成接地干线。无电缆金属外皮可利用时,应另敷设接地干线。4各中段的接地干线,都应与主接地有相接。敷设在钻孔中的电缆,如不能与矿井接地干线连接,应将主接地极设在地面。钻孔套管可以用作接地极。5主接地极应设在矿井水仓或积水坑中,且不应少于两组。局部接地可设于积水坑、排水沟或适当地点。6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要求:a.设置在水仓或水坑内的主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制成;b.设置在排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4mm的钢板或具有同样面积和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c.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并直埋入地下,钢管上至少应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孔。7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0mm、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制成。8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线(采用电缆芯线者除外)、电缆接线盒两头的电缆金属连接线,应采用面积不小于48mm、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8mm的圆钢。9接地装置所有的钢材,必须镀锌或镀锡,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10每个主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主接地极起至最远的就地接地装置止,不得大于2Q011每台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导线电阻,不得大于1Q。12高压系统的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V013接地线及其连接处,须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七)检查和维修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等,应按下表所列主要检查制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记录簿。2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一般情况下应每年进行一次理化性能及耐压试验;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3补充到电气设备中的绝缘油,应同原来运行中的性质相同,并应事先经过有耐压试验。4应定期检查油浸电气设备中的绝缘油量,并保持规定的油量。5矿井电气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对重要线路和工作场所的停电和送电,以及对7(X)V以上电气设备的检修,须持有主管电气工程师或技术员签发的工作票,方准进行作业。b.操作700V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使用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和绝缘台)。c.禁止带电检修或手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d.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手把,均要加锁,并且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白底红字的警告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告牌并送电。e.不准单人作业。6供给移动机械(装岩机、电钻等)电源的橡套电缆,靠近机械的一段,可沿地面敷设,但其长度不得大于15m,中间不得有接头,电缆应安放适当,使其不致被运转机械所损坏。7移动式机械工作结束后,司机离开机械时,应立即在最近配电站或开关处切断电源。8橡套电缆的结合,其电缆芯线须焊接或熔焊,接头的外层胶必须用硫化热补法进行补接。9给移动式机械供电橡套电缆,在IoOm长度内,硫化热补接头不应超过4个。四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安全规定1使用电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的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2焊接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焊接。3在焊接装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带防毒面具,并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作业。4在焊接的场所内不准有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5不准焊接密封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6带电的设备禁止焊接作业。7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进行焊接作业。8电焊工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应经常检查有无漏电现象,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其线路绝缘必须良好,一次线路长度不得超过5米。9夹焊条的夹子必须绝缘良好。10电焊机移动时应切断电源。11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可作业。12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弧光。在清除铁锈或溶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13固定焊接场所周围必须有防护挡屏,高空作业须戴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14下雨时禁止在露天条件下进行焊接。15工作中断时,必须切断电源。下班时要清理现场,熄灭火种。(二)气焊工工作前对乙燃瓶、氧气瓶管理规定:1检查气压表、减压阀、回火防止器是否完整有效。2乙快瓶、氧气瓶禁止放在高压线及吊车下,不准放在马路及人行道上。(三)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1氧气瓶不准放在易跌落和外来物撞击的地方,禁止在日光下暴晒及受高温。2氧气瓶禁止与油类接触,不准和易燃物品(包括气体)同放一处,空、重瓶要分开存放。3氧气瓶要存放牢固,要有防震橡胶垫圈,禁止肩扛、滚动,应有专用的小车搬运。4氧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要留有不小于0.5公斤的剩余压力。5气瓶口必须有完整的安全帽,保持瓶阀螺纹良好,装表前要先开启风门吹除赃物,再装表,表接完好后,应慢慢打开气门。开闭气瓶控制阀和气压表,人体头部要侧在气瓶一旁,以免漏气和滑丝把表打出伤人。(四)焊割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如用氧气和乙快带时,严防氧气充入乙快气体中,必须在点火使用前,排出氧气和乙快的混合气体。2使用氧气和乙快带焊、害U时,必须首先检查泄吸能力,即打开乙快阀门低于氧气阀门,拔下乙焕带,用手指按在乙快进口上,检查吸力大小,如无吸力,应停止使用,进行检查。3在容器内焊、割临时停止工作,要将焊、割把子关好(或带出容器),以防乙快在容器内爆炸。4乙快和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处,其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火源距离不得小于10米。5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或架设脚手架。6乙快、氧气软管接头要严密,不得漏气,不准接触油类、金属溶液、高温管道。横过马路或坑道时要加护盖。7由于焊、割咀被熔化金属堵塞或火焰不正常,焊、割温度过高时,为了防止氧气逆流发生爆炸,应立即先关乙块阀,后关氧气,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冷却。8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害U,必要时在物件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9如果在坑道内进行焊、割工作,氧气瓶和乙快瓶要分别放置在工作地点附近无作业的巷道内,并要设有红灯警告标志,如无此条件,必须放在来往人行巷道内时,应在放置氧气瓶和乙快瓶的巷道两头2米以外,要设明显的红灯信号。10、在主要运输巷道、竖井、斜井内进行焊、害U时,必须停止运输和提升作业。坑内(或井下)焊接工作结束后,氧气瓶和乙燃瓶必须运出坑内,不准在坑内存放,禁止在人员上下班集中地点临时存放。第二章矿山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一掘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掘进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坑内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作业场所及安全通道。2、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的技术要求,工程相邻情况,爆破作业撤人范围及站岗位置,工程的地质简介。3、作业面严格按通风规程要求安装局部通风设施,要求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5米,风筒吊挂平直,不漏风。4、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对工作面15米范围内进行洒水洗壁,检查和清除浮石片帮,检查和清除残瞎炮。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照明,备好合格的撬毛杆及打眼工具,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启动风机连续运转,经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合格方能作业,当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时必须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点,加强通风。敲帮问顶、清理浮石片帮时应从安全地点向前推进。6、认真检查凿岩设备,检查风、水管与凿岩机联接的可靠性,防止风、水管脱落伤人。7、坚持湿式作业,凿岩时应先开水后开风,开眼时应开微风,凿岩时凿岩工应站立在凿岩机的旁侧,不准骑在气腿上控制气腿的撑力,要防止断钎伤人,把钎工应站在凿岩机的旁侧。8、作业前要仔细检查有无残瞎炮、发现时应及时处理,严禁打老眼、残腿。9、相向掘进距离小于5米时,只许一头打眼,小于10米时只许一头放炮;背向掘进100米以内放炮时,另一头人员必须撤出。10、爆破安全要求: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禁止单人作业,与爆破无关人员应撤出爆破现场,认真做好爆破警戒;爆破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爆破器材附近禁止明火,炸药、雷管箱应放在安全区域,并要避开机械,电器设备,放在干燥地点;与炸药库相距30米以内禁止爆破作业,在距炸药库30-100米区域内进行爆破时,禁止任何人留在库内,每次爆破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公斤;禁止看回头炮,禁止提前进入爆破工作面。在爆破后,经过通风吹散炮烟以后,进行炮烟检查,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爆破工作面。11、爆破作业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支护规格与支护要求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异常或炮孔温度异常;危险区边界上没有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未严格按爆破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12、使用装岩机装岩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使用风动装岩机时,要求风管与装岩机的联接可靠;为防止装岩机掉道,要求道面铺设质量合格,装岩机司机技术熟练,装岩机各部位完好。装岩机在运行中,注意不要压坏风管。铲斗卸硝时,后方严禁站人。13、使用电耙出硝时,严格按电耙操作规程进行。二溜井、高天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高天井作业属高危作业,工程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身体健康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等病史的不准从事高天井作业。2、天井施工禁止单人作业。作业前必须进行通风、喷雾洒水,保证炮烟全部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3、为确保高天井施工有良好的作业环境,要求作业面有可靠的通风,当作业面为独头掘进时,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施,要求风头口距井脚的距离不得大于5.0米,风筒吊挂平直,无漏风,做到新风有进处,废风有去处。4、作业人员进入作业面启动风机,待炮烟散尽后人员方可进入井筒。5、为防止一氧化碳中毒,进入井筒时,对井筒进行炮烟浓度检测,当炮烟浓度超标时,禁止作业。6、采用普通法掘进时的平台搭设要求:平台必须搭设双层,操作平台与防坠平台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51.8米;插钎眼的深度视现场的岩石情况而定,当现场岩石破碎,结构发育,有明显的断层、节理裂隙时,插钎眼的深度不得低于1.21.5米;反之眼深可控制在0.40.6米。插钎眼必须反倾水平面10°15。;为保证插钎的强度,所使用的插钎必须是中孔钎钢或<i>35mm以上的圆钢,严禁使用掘进钎钢;搭设平台所使用的圆木、木板、插钎、梯子必须班班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木板厚度不得低于5cm,不得使用有扭丝、断裂和有明显栉子的木板。圆木直径不得小于15cm;平台木与插钎用8#铅丝绑扎牢固,绑扎时圆木尽可能靠近插钎眼口,防止插钎剪切折断,木板与圆木用圆钉钉固。7、作业人员在整个凿岩过程中,必须系好安全带。作业人员恢复平台、打眼、装药、拆除平台过程必须系安全绳(带),安全绳(带)长度不大于2.5米。8、普通天井掘进时,工作台下1.5-2m必须铺设牢固可靠的保护平台。盘木距离迎头2m,梯子距迎头3m,使用格子间天井掘进时,隔板距迎头不得小于7m。9、溜渣间不准放空,应保留一茬炮的矿渣高度。人行间必须设置活动斜板。10、天井、溜井应按设计尽快与其上部平巷贯通,贯通前不准在其间开凿工程。11、天井掘进距上部中段15m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施工单位在贯通位置设警界标志和围栏,放炮时要派人在警界线外安全地点站岗。12、凿岩前必须检查横撑、工作台是否牢靠稳固,发现异常,处理后再作业。13、提、放凿岩机头时必须捆绑牢固,井脚有人站岗,但不准站在正对井脚处,严禁抛掷物件。14、松散岩石天井掘进,支护必须及时,并采用关棚凿岩。15、采用挂钩梯子,挂钩必须用2832mm的圆钢加工,挂钩埋设长度不得小于30cm,挂钩眼角度必须大于6度。三人行井、天井平台及梯子铺设安全规程1、在天井中架设棚子时,梁窝不准打在脱帮的松散岩石上,每台棚子间距不大于1.8m,棚子不能两头压楔。2、人行井梯子平台间距不得超过3.5m,梯子坡度不大于80°,梯子铺设应伸出平台0.3-0.5m,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应错开布置,梯子使用角铁梯子。3、在天井中架设木支架提升或下放工具时,上下联系要清楚,材料、工具要拴牢,井内、井脚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禁止抛掷材料和工具。4、工作结束时,要上下检查,梯子必须用铁丝和钉子固定牢靠,踩板上的杂物清扫干净。5、作业前必须认真清理井壁浮石,检修时必须系好安全绳。四斜井掘进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井口应设与卷扬机联动的阻车器。2 .井颈及掘进工作面上方应分别设保险杠,并有专人(信号工)看管,工作面上方的保险杠应随工作面的推进而经常移动。3 .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3050m设一躲避碉室。4 .井下设电话和声光兼备的提升信号。五斜坡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为了加强公司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2、斜坡道在露天恫口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并及时进行支护和砌筑挡墙。3、用铲运机、装岩机出硝前,要检查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坡道移动铲运机、装岩机时,下方不准有人,操作的前方应装置安全挡板。4、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行人道一侧,每隔10米设一躲避附;b井下设电话。c必须有完善的通风系统。d风、水管路及电缆设在人行道另一侧,从上到下电缆、风管、水管各间隔0.2米,每20米打一组挂钩眼,顶板每隔20米打一个挂电灯电线的眼。5、运输车辆在错车道、斜坡道严禁超速行驶。在错车道错车时两车要联系好。轻车要给重车让路。6、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炸药与雷管、导爆管不准混领、混放。在工作面存放时,炸药与雷管、导爆管间距不小于2.5米,严禁边打眼边装炸药。7、放炮前必须设好警戒,确定无误后才准放炮。8、每班放完炮后要用局扇强制通风,出硝前要用水管泼湿磴去尘后才可出磴。9、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10、凿岩作业前必须检查好风、水、管路、电线、电缆及铲运机、凿岩机、汽车,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修理。11、通风设施健全,保证通风畅通。12、多头作业在间隔20米处下贯通通知单,同时在放炮时两头作业面必须联系好,设好警戒,下贯通通知后要单头作业。13、做好作业面的排水工作,保证工作面无积水,无漏水。14、凿岩工、出渣工、铲运机司机、汽车司机、电气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参加每月15日、30日安全会及每班的班前会。15、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上岗,严禁早退乘非公司通勤车辆回家。16、各工种职工要搞好协调工作,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干好各自工作,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17、没有上级领导允许的人员,禁止到斜坡道参观。六中深孔采矿安全操作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安全生产法规定,为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建矿几年来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凿岩第一条钻机、钻架应分体运送至工作面,必须按底撬、气顶、圆盘、推进器、钻孔依次组装,组合后各部件必须牢固可靠,总进气管和水管,必须吹净后再与各相应部件联接,以防泥沙进入机件。第二条认真检查顶板是否牢固,防止浮石伤人、伤机及其它设备。第三条空气压力要求在0.5(MPa)兆帕左右,水压要求在0.40.6(MPa)兆帕。第四条每班作业前,首先应将注油器加满油,保证各部件在工作中有良好润滑,不可缺油操作。第五条认真检查工具、量角器及照明灯具、图纸是否齐备,并准备好足够的钎具。第六条认真检查各处管理道连接有无松脱现象,软管有无破裂,保证连处牢固,以防脱落造成事故。第七条严禁满气开空钻运行。第八条在凿岩途中,发现故障应立即进行维修,不准带病运行,在维修时应将上部孔中钻杆从底板顶牢,防止钻杆穿下伤人。第九条在装卸钻杆时必须认真检查钻具有无损坏,如有损坏要及时更换。第十条在拆卸和装配钻具时,切忌用铁锤直接敲打各部件,应用硬木块垫衬,以防损坏钻件。第十一条要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到紧、查、细、交、记、收各项工作。第十二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认真填写好凿岩记录,经常检查倾角、方位、排距变化,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第十三条认真做好对设备定期检修和日常保养工作。装药第十四条装药器(BQF100至)必须配齐调压阀上的压力表,以便有效控制输药的工作压力,使其控制在0.25-0.4Mpa,防止压力过高使装药速度过快,静电影响加大。第十五条工作面必须定期检测其湿度,如果达不到85%的湿度,采取喷水处理。第十六条装药器在工作面上要求安置平稳,并在装药器支腿附近倒上适量水,并加少量的食盐(NaCl),以便装药器有效接地。第十七条工作面要增设杂散电流测试仪,测量工作面杂散电流,保证不超过50毫安,应确保安全。第十八条在装药过程中,严禁将电雷管带入工作面。第十九条装药完毕后,应检查工作面及各相邻的作业面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再组织实施爆破。爆破第二十条根据采矿需要,认真编制爆破设计,并由主管负责人及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一条根据爆破设计要求,按照顺序进行装药,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下列要求。(一)炸药等火工器具必须有专人领取,并应分开放置。(二)作业现场严禁烟火,火雷管必须有专用盒并由专人带入现场。(三)严格设立警戒线,在确认警戒工作到位后,方可点火。(四)认真安置警戒范围内的电器、设备。第二十二条放炮后,应立即打开风机,抽出炮烟,防止炮烟中毒。第二十三条放炮后,认真检查爆破现场,出现残炮时要及时由专人负责处理,未处理或处理不妥善的不准任何人进入爆破现场。七浅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按设计施工,照明必须充足。浅采区必须保持有两盏以上的碘鸨灯作照明,照明线应保持完好,不得有裸露。2、进入工作面后要认真清理好浮石,喷雾洒水冲帮洗壁,但浅采作业面的顶板禁止洒水。作业面必须配有长短两根撬毛杆,做到及时清理浮石片帮。3、浅采(采场)回采时必须确保人行进路联络巷道畅通。采区内人行进退路线、作业点照明必须充足;梯子、平台要牢固可靠。4、浅采采场必须设置炸药箱和雷管箱,领用爆破器材必须使用背药袋和雷管袋,爆破器材背运到位后,必须管、药分装,并装箱上锁。5、局部放矿时,上下人员要联系好,严禁在漏斗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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