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1 .概述11.1. 项目背景11.2. 项目基本内容3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5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61.5.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161.6.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61.7.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172 .总则192.1. 编制依据192.2. 评价目的及原则232.3. 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242.4.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252.5. 评价标准272.6. 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312.7. 环境保护目标403 .建设项目概况433.1. 项目地理位置及流域内水电站建设情况433.2. 项目建设过程回顾453.3. 项目基本情况463.4. 工程任务、规模与工程运行方式473.5. 工程总布置与主要建筑物493.6. 工程占地与拆迁安置情况563.7. 生态流量573.8. 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清单583.9. 水土保持593.10. 劳动定员594 .工程分析604.1. 工程影响604.2. 污染源强分析614.3. 水库淹没与生产安置情况调查684.4. 现有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694.5. 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734.6. 零方案环境影响比较分析765 .区购境概况785.1. 流域环境现状785.2. 工程影响地区环境现状795.3. 水文情势调查与评价805.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3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HO6.1. 水文情势及泥沙的影响分析1106.2. 水环境影响分析1126.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166.4. 声环境影响分析1166.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166.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176.7.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246.8. 土壤影响分析1266.9. 施工期影响回顾1277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29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297.2.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1307.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327.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1347.5. 声环境保护措施1347.6.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357.7.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1377.8.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1387.9. 景观、文物与其它设施保护措施1387.10. 环境保护措施汇总1397.11.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42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438.1. 经济效益分析1438.2. 社会效益1438.3. 环境效益分析1438.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48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499.1. 环境管理1499.2. 环境监测计划15210 .环境风险15510.1. 评价依据15510.2. 环境敏感目标调查15510.3. 评价等级划定15510.4. 环境风险分析15610.5. 其他风险分析15610.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5810.7. 环境应急预案15910.8. 小结161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212 .1.结论162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标准函附件3取水口证明附件4宜黄县水利局证明附件5关于印发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电站分类名录的通知附件6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川区等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抚府办字201956号)附件7检测报告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黄水流域水系图附图3本项目与宜黄棘胸蛙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4本项目与华南虎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5宜黄县生态红线图附图6各水电站平面布置及防渗分区图附图7双港口水电站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噪声监测断面图附图8碓家湾水电站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噪声监测断面图附图9金龙湾水电站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噪声监测断面图附图IO双港口水电站植被覆盖图附图11碓家湾水电站植被覆盖图附图12金龙湾水电站植被覆盖图附图13双港口水电站相关照片附图14碓家湾水电站相关照片附图15金龙湾水电站相关照片附表: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2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4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自查表5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概述1.L项目背景宜黄县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由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三个水电站组成。双港口水电站是一座已建工程,位于宜黄县黄陂镇上堡村,发电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6。330.15",北纬27。10,25.15",于2005年2月投产发电,引水式开发,除发电外,无其他综合利用功能,总装机容量570kW(l×320kw÷l×250kw),多年平均发电量200万kWh,年利用小时3509h,总投资400万元,为民营电站,当前电站为停运状态。拦河坝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16。3,32.53”,北纬27。10'19.53",坝址位于抚河一级支流临水支流黄水干流黄陂水,大坝为支墩坝,最大坝高l6m,集雨面积7.9km2,坝长4m,设计流量0.609m3s,设计水头120m,多年平均流量1305万n?/a,发电尾水排入黄水干流黄陂水。金龙湾水电站是一座已建工程,位于宜黄县黄陂镇上堡村,发电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6251.86”,北纬27。1142.83”,于2016年10月投产发电,引水式开发,除发电外,无其他综合利用功能,总装机容量1140kW(l×500kw+2×320kw),多年平均发电240万kWh,年利用小时2105h,总投资690万元,为民营电站,当前电站为停运状态。1#龙虎湾拦河坝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16。2,17.66”,北纬27。1-22.34”,坝址位于抚河一级支流临水支流黄水干流黄陂水,大坝为重力型坝,坝高2.3m,集雨面积0.9km2,坝长2m,基本无库容,设计流量1.0m½,多年平均流量328.0万m%;2#梅子窝拦河坝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16o247.66%北纬27ol22.34坝址位于抚河一级支流临水支流黄水干流黄陂水,大坝为重力型坝,坝高25m,集雨面积2.9km2,坝长15m,基本无库容,设计流量0.38n,多年平均流量551.9万m3a0发电尾水排入黄水干流黄陂水。碓家湾水电站是一座已建工程,位于宜黄县黄陂镇上堡村,发电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6。4446”,北纬27。1-40.09,于2009年9月投产发电,引水式开发,除发电外,无其他综合利用功能,总装机容量400kw(2×200kw),多年平均发电120万kWh,年利用小时3000h,总投资200万元,为民营电站,当前电站为停运状态。拦河坝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16。4603,北纬270l148.70%坝址位于抚河一级支流临水支流黄水干流黄陂水,大坝为重力型坝,坝高9.6m,集雨面积28.0km2,坝长40m,库容约4.5万n?,设计流量2.18m3s,多年平均流量4124.9m3a,发电尾水排入黄水干流黄陂水。根据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8325号)、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川区等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抚府办字201956号)、宜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本项目属于整改类水电站,根据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一站一策要求,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分别为0.026m3/s、0.015m3s0.093m3s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审批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2018年4月28日起实施),本项目属于三H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89、水力发电”中“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1IOkw,双港口水电站、金龙湾水电站、碓家湾水电站位于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宜黄县黄陂双港口水电站的委托,南京桓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收集有关资料、现场踏勘制定了环境现状监测方案;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完成了宜黄县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通过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及分析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控制污染的措施,以满足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因本项目升压站为IOkV,低于100kV,无需进行辐射环评。本项目为已经建设完成,并且稳定运营多年的水电站,但未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的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相关解释,本项目虽然不用追溯“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但是仍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建设单位目前首先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而后再根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要求,组织进行项目环保设施的“三同时”验收。12项目基本内容宜黄县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由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三个水电站组成。双港口水电站是一座已建工程,位于宜黄县黄陂镇上堡村,发电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6。3,30.15",北纬27。1025.15",于2005年2月投产发电,引水式开发,除发电外,无其他综合利用功能,总装机容量57OkW(l×320kw+l×250kw),多年平均发电量200万kWh,年利用小时3509h,总投资400万元,为民营电站,当前电站为停运状态。拦河坝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160332.53%北纬27。10'19.53",坝址位于抚河一级支流临水支流黄水干流黄陂水,大坝为支墩坝,最大坝高1.6m,集雨面积7.9km2,坝长4m,总库容约0.3万m3,设计流量0.609m3s,设计水头120m,多年平均流量1305万a,发电尾水排入黄水干流黄陂水。本项目主要建筑物:拦河坝,发电引水系统和发电厂房均为5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导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工程主要建筑物有:(1)拦河坝大坝为支墩坝,最大坝高1.6m,坝长4m。大坝设置有泄流闸,尺寸为:宽X高:(0.8×1.0)mo(2)引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有渠道、压力管组成,引水渠全长260m,压力管全长180m,最大引用流量0.609m3so(3)发电厂房电站厂房位于宜黄县黄陂镇上堡村,建筑面积约为130A升压站面积约为30m2o金龙湾水电站是一座已建工程,位于宜黄县黄陂镇上堡村,发电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6251.86,北纬27。1142.83",于2016年10月投产发电,引水式开发,除发电外,无其他综合利用功能,总装机容量114OkW(IX500kw+2x320kw),多年平均发电240万kWh,年利用小时2105h,总投资690万元,为民营电站,当前电站为停运状态。1#龙虎湾拦河坝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16o2U7.66%北纬27ol22.34%坝址位于抚河一级支流临水支流黄水干流黄陂水,大坝为重力型坝,坝i2.3m,集雨面积0.9km2,坝长12m,基本无库容,设计流量LOnrVs,多年平均流量328.0万n?/a;2#梅子窝拦河坝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16。217.66,北纬27。122.34,坝址位于抚河一级支流临水支流黄水干流黄陂水,大坝为重力型坝,坝高25m,集雨面积29kn坝长15m,基本无库容,设计流量0.38m%,多年平均流量551.9万na0发电尾水排入黄水干流黄陂水。本项目主要建筑物:拦河坝,发电引水系统和发电厂房均为5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导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工程主要建筑物有:(1)拦河坝1#龙虎湾拦河坝为重力型坝,坝高2.3m,坝长12m。大坝设置有泄流闸:宽X高:(1.3X1.3)m;2#梅子窝拦河坝为重力型坝,坝高2.5m,坝长15m。大坝设置有泄流闸:宽X高:(1.3XL3)m;(2)引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有渠道、压力管组成,1#龙虎湾引水渠全长1490m,压力管全长800m,最大引用流量1.0m3s;2#梅子窝引水渠全长1170m,压力管全长i200m,最大引用流量0.38m3s<>(3)发电厂房电站厂房位于宜黄县黄陂镇上堡村,建筑面积约为153?,升压站面积约为310m2o碓家湾水电站是一座已建工程,位于宜黄县黄陂镇上堡村,发电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6。4446",北纬27。1140.09,于2009年9月投产发电,引水式开发,除发电外,无其他综合利用功能,总装机容量400kw(2×200kw),多年平均发电120万kWh,年利用小时3000h,总投资200万元,为民营电站,当前电站为停运状态。拦河坝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16。4603”,北纬27oiri8.70坝址位于抚河一级支流临水支流黄水干流黄陂水,大坝为重力坝,坝高9.6m,集雨面积28.0km2,坝长40m,库容约4.5万m3,设计流量2.18m3s,多年平均流量4124.9m3a,发电尾水排入黄水干流黄陂水。本项目主要建筑物:拦河坝,发电引水系统和发电厂房均为5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导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工程主要建筑物有:(1)拦河坝大坝为重力坝,坝高9.6m,坝长40m,水库库容约4.5万m(2)引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有渠道、压力管组成,全长210m,压力管全长760m,最大引用流量2.18m3so(3)发电厂房电站厂房位于宜黄县黄陂镇上堡村,建筑面积约为11211A升压站面积约为50m2<)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评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本次评价的工作内容主要为:概述、总论、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玳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困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一监测卡评价一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L3-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OWtt1.4.1.1. 与江西省中小河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报告(抚河流域)的相符性根据江西省中小河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报告(抚河流域),项目属于抚河水系临水支流黄水干流,属于江西省中小河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报告(抚河流域)规划河流名录中的河流。双港口水电站于2005年2月投产发电,金龙湾水电站于2016年10月投产发电,碓家湾水电站于2009年9月投产发电,各电站均属于整改类电站,符合江西省中小河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报告(抚河流域)的要求。1.4.1.2. 与黄水流域规划相符性根据黄水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至2018年,黄水流域拥有小水电装机3.059Mw,年发电量4800万kwh,丰水期送市网1150万kw,枯水期市网倒送850万kwh,全年平衡约富余电量3120万kWh。双港口水电站于2005年2月投产发电,金龙湾水电站于2016年10月投产发电,碓家湾水电站于2009年9月投产发电,各电站均属于整改类水电站,符合黄水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1.4.2. 三线一单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46876.0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28.06%o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格局为“一湖五河三屏”:“一湖”为鄱阳湖(主要包括鄱阳湖、南矶山等自然保护区),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五河''指赣、抚、信、饶、修五河源头区及重要水域,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三屏”为赣东一赣东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包括怀玉山、武夷山脉、雪山)、赣西赣西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包括罗霄山脉、九岭山)和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包括南岭山地、九连山),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全省生态红线保护区按主导生态功能分为水源涵养、生态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3大类,共16片区。双港口水电站、金龙湾水电站、碓家湾水电站均位于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均位于宜黄县生态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类标准,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功能区,区域地下水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11I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电站周边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筛选值要求,发电厂房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筛选值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废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运至宜黄县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周边林地施肥浇灌,不夕时非;在对机电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排放水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三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工程属于水利发电,水能为自然界的再生性能源。水力发电在运行中不消耗燃料,运行管理费和发电成本远比燃煤电站低。水力发电在水能转化为电能的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变化,不排泄有害物质,对环境影响小,因此水力发电所获得的是一种清洁的能源。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与资源利用上线冲突。4、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为水电站发电项目,为非工业项目,符合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川区等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抚府办字201956号)、宜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的要求,本项目各水电站不属于宜黄县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各水电站的实施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三线一单”的约束要求。1.4.3. 政策符合性1.43.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水电站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于D4413水力发电(指通过建设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生产活动)。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双港口水电站装机容量为570kW(l×320kw+l×250kw),金龙湾水电站装机容量114OkW(l×500kw+2×320kw),碓家湾水电站装机容量400kw(2x200kw),均属于小型水利发电项目。项目整改后设置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增加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装置,不属于限制类的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所采用发电机组不属于国家限制淘汰设备,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且项目符合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川区等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抚府办字201956号)、宜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1.432.与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符合性根据意见,小水电共分为3类,分别为退出类、保留类、整改类。1、退出类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自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自2013年以来未发电且生态环境影响严重;大坝已鉴定为危坝,严重影响防洪安全,重新整改又不经济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文件明确要求退出而未执行到位的,列入退出类,原则上应立即退出。其中,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但在其批准设立前合法合规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且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功能又对生态影响较小的,可以限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退出。退出类电站应部分或全部拆除,要避免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除仍然需要发挥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效应的电站外,其他的均应拆除拦河闸坝,封堵取水口,消除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影响;未拆除的,应对其进行生态修复,通过修建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监测设施以及必要的过鱼设施等,减轻其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的不利影响。要逐站明确退出时间,制定退出方案,明确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必要时应进行社会风险评估。2、保留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保留:一是依法履行了行政许可手续;二是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和其他依法依规应禁止开发区域;三是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3、整改类未列入退出类、保留类的,列入整改类。对审批手续不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评估意见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指导小水电业主完善有关手续。依法依规应处罚的,应在办理手续前处罚到位。对不满足生态流量要求的,主要采取修建生态流量泻放措施、安装生态流量监测措施、生态调度运行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保障生态流量。对存在水环境污染或水生生态破坏的,采取对应有效宜黄县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水污染治理、增殖放流以及必要的过鱼等生态修复措施。小水电业主要按照经批准的整改方案严格整改,整改一座,销号一座。4、意见同时指出要严控新建项目严控新建项目具体内容如下:各地要依法依规编制或修订流域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合理确定开发与保护边界。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且是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攻坚项目外,严控商业开发的小水电项目。坚持规划、规划环评和项目联动,对小水电新建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开发建设。对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全部进行重新评估。5、本项目相关情况对照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川区等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抚府办字201956号)、宜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本项目各水电站均属于黄水流域水电站综合评估分类结果中的整改类,符合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1.4.33.与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开展小水电问题整改章节内容:1、限期退出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自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自2013年以来未发电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大坝已鉴定为危坝,严重影响防洪安全,重新整改又不经济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文件明确要求退出而未执行到位的,列入退出类,原则上应立即退出。其中,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但在其批准设立前合法合规建设且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功能又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可以限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022年)退出。退出类水电站部分或全部拆除,同时要避免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除仍然需要发挥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效应的水电站外,其他的均拆除拦河闸坝,封堵取水口,消除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影响;未拆除的,要对其进宜黄县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生态修复,通过修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监测设施以及必要的过鱼设施等,减轻其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的不利影响。退出完成后,由县级政府组织验收,确认达到生态环保要求。2、分类整改对审批手续不全的整改类水电站,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评估意见以及整改方案,指导小水电业主完善有关手续。超过追诉期或不能补办的,应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依法依规应处罚的,应在办理手续前依法处罚到位。在工程设计、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环评批复等文件中对生态流量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或没有规定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核定。对不满足生态流量要求的,采取修建生态泄流设施、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生态调度运行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保障生态流量。对存在水环境污染或水生生态破坏的,采取对应有效的水污染治理、增殖放流以及必要的过鱼等生态修复措施。水电站应选择合适的生态流量监测点,安装监测设施,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各地应当统筹建立本地区的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信息平台,接受各站点监测信息并向上级平台开放相关数据。小水电业主要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严格整改,整改一座、销号一座。整改完成后,由县级政府组织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水电站,原则上部署、全面核查评估、整改方案制定、集中清理整改、验收复核总结五个阶段。根据整改方案,本项目各水电站属于整改类,经整改完成后,符合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4.3.4.与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环办2015112号)相符性该办法与项目相关主要审批原则如下:(1)项目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流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等相关流域和行业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梯级布局、开发任务、开发方式及时序、调节性能和工程规模等主要参数总体符合规划。(2)工程布局、施工布置和水库淹没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占用区域和已明确作为栖息地保护的河流和区域,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相协调,且不对上述敏感区的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项目改变坝址下游水文情势且造成不利生态环境影响的,应提出生态流量泄放等生态调度措施,明确生态流量过程、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和管理措施等内容。项目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应针对污染源治理、库底环境清理、库区水质保护、污水处理等提出对策措施。兼顾城乡供水任务的,应提出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等措施。存在下泄低温水、气体过饱和并带来不利生态环境影响的,应提出分层取水、优化泄洪工程形式或调度方式、管理等措施。(4)项目对珍稀濒危等保护植物造成影响的,应采取工程防护、异地移栽等措施。项目对珍稀濒危等野生保护动物造成影响的,应提出救助、构建动物廊道或类似生境等措施。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并对景观产生影响的,应提出优化工程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项目建设带来地下水位变化导致次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应提出针对性措施。(5)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弃土(渣)场等应提出防治水土流失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等措施。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6)按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7)项目相关情况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满足抚河、黄水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能源发展规划要求,本项目的布局、开发方式及工程规模等主要参数总体符合规划。经过调查,本项目双港口水电站于2005年2月投产发电,金龙湾水电站于2016年10月投产发电,碓家湾水电站于2009年9月投产发电,各电站均己正常运行多年,本项目各水电站的施工组织方案基本合理,对弃土(渣)场等均落实了水土流失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等措施,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也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施工期间没有对周围生态环境和敏感目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双港口水电站、金龙湾水电站、碓家湾水电站均位于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均位于宜黄县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双港口水电站于2005年2月投产发电,金龙湾水电站于2016年10月投产发电,碓家湾水电站于2009年9月投产发电,且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的泄放设施和管理措施后,不会对坝址下游水文情势造成重大不利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也不会对流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水质可以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要求,下泄水也满足坝址下游河道水生生态等生态环境用水要求,不会造成脱水河段和对水生生物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不存在移民安置,不会带来外来物种入侵或扩散,相关河段受到污染或发生富营养化的环境风险较低。本评价报告已经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为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生态、水环境等监测计划。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1.435. 与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办C2015)112号)相符性本项目的生态基流计算方式采用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推荐的方法进行计算,并根据项目区域的水文资料及指南推荐方法的进行生态基流核算,本项目最小生态基流为平均流量的10%,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分别为0.026m3s>0.015m3/s0.093m3s,但是根据宜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的要求,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分别为0.026m3s>O.O15m3s>0.093m3s,因此本项目双港口、金龙湾、碓家湾水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分别为0.026m3/s、0.015m3s>0.093m3so因此本项目最小生态基流的设置符合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办(2015)112号)的要求。1.436. 与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电站分类名录(赣水农水字20204号)相符性根据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电站分类名录(赣水农水字(2020)4号),抚州市电站数量为428座,退出类37座、整改类389座、保留类2座,本项目各水电站属于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电站电站分类名录(抚州市)中,属于整改类。因此本项目各水电站符合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电站分类名录(赣水农水字(2020)4号)的要求。1.4.3.7.与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川区等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抚府办字201956号)相符性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川区等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抚府办字201956号),抚州市428座水电站清理整改分类退出类37座、整改类389座、保留类2座,本项目各水电站属于抚州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表中,属于整改类。故本项目各水电站符合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川区等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抚府办字201956号)的要求。1.438.宜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相符性根据宜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整改类,与环保相关的主要问题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需要进行改造、未设置生态流量监测设施,主要的整改任务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并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本次评价要求本项目各水电站按要求改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保证减水段的最小生态基流,因此本项目的环保措施符合宜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的要求。1.43.9.自然保护区保护相关法规的符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核心区只供进行观测研究。实验区可以进行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和驯化培育珍稀动植物等活动。同时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林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工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因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其他特别需要在自然保护区内及外围保护地带修筑有关建设项目时,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用地,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得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建设任何生产设施根据江西省中小河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报告(抚河流域),本项目各水电站与敏感区的关系见下表。表141各水电站涉及敏感区一览表序号水电站名称敏感区投产时间备注1双港口水电站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生态保护红线2005年2月1、华南虎省级自然保护区由2010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2、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由2018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划定2金龙湾水电站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生态保护红线2016年IO月3碓家湾水电站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生态保护红线2009年9月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各水电站均建于各敏感区之前(金龙湾始建于2010年,2016年为改建),且各水电站均不设置排污口,水电站属于水利发电工程,已正常运行至今,根据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川区等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抚府办字201956号)、宜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本项目属于整改类。通过本次整改后,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施肥,产生的危险废物通过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设置了保障下游生态基流的措施,因此不会加剧项目各水电站运营时对华南虎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动植物影响。1.4.3.10.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暂行管理办法的相符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疏浚航道、建闸筑坝、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港口建设等工程建设的,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