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代持协议.docx
手持号码代持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系甲方公司员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代为持有甲方手机号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连号手机号码系甲方注册并拥有,现甲方暂时将该手机号码让乙方使用;二、乙方作为该手机号码的名义持有人,仅有权使用,除此之外改手机号码的所有权利及收益归属均为甲方,甲方是该手机号码的实际拥有者;三、乙方代为持股手机号码期间,产生的所有花费由承担;四、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五、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内容时,有权收回该手机号码的使用权,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六、乙方保证其使用本手机号码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忠实履行代持义务,乙方不得将手机号码抵押、出卖或者出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七、甲方因业务需求需要解除该合同并收回手机号码,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至甲方;八、甲乙双方本协议内的所有条款以及条件负有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九、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未按协议履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