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证明岗位系管理岗女工五十周岁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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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证明岗位系管理岗女工五十周岁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docx
没有证据证明岗位系管理岗,女工五十周岁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2)京03民终12895号裁判日期:2023.01.13作者:郝云峰彭染晴摘要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女工的工作岗位属于管理岗,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因劳动者达到五十周岁退休年龄而终止。基本案情孟某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企公司)于2000年4月28日签订劳动合同,外企公司将孟某派遣至芝机机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芝机公司)工作。外企公司认为根据劳动合同中自动续延条款,该劳动合同期限已为无固定期限。2020年10月23日,芝机公司向外企公司发出员工办理退休通知,认为孟某于2020年10月29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孟某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确认其干部身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该委决定不予受理。孟某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的实质在于孟某是否属于干部身份或管理岗及由此产生的孟某退休年龄如何确定的问题。关于孟某主张其系干部身份一节,该争议并非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法院不予处理。关于孟某是否属于管理岗一节,依据目前北京市人社部门实践中的做法,判断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应根据退休前工作岗位,区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非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55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管理岗位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孟某在芝机公司的工作岗位属于管理岗,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因孟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对孟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实务要点员工确认干部身份,该争议并非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如果员工据此提起劳动仲裁或起诉至法院,该请求不会被受理。涉及退休年龄以及工作岗位性质,从事管理岗位和非管理岗位都由用人单位确认。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55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管理岗位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主张其工作岗位为管理岗位,但用人单位对此不予认可,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员工属于管理岗。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退休并不违法。指定医院病历或证明、定期检查复诊等,避免“泡病假”现象的发生。郝云峰(北京普然律师事务所)法学硕士创始合伙人彭染睛(北京普然律师事务所)法学硕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