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质安[2023]312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附件无障碍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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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质安[2023]312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附件无障碍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docx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二。二三年六月编制说明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组织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编写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无障碍审查要点)。本无障碍审查要点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622号)以及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23年1月15日颁布)的精神,按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建质L201387号)的要求进行编写。全文强制执行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以及仍然有效的相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均为施工图审查内容,本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本无障碍审查要点的主要依据为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IOlOo-2018)、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MH/T5047-2020)、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城市道路设计规程(DGJO8-2106-2012)、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2014)。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本无障碍审查要点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出具审查整改意见,说明不合格原因退回修改,并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如设计未严格执行本无隙碍审查要点的规定,应有充分依据,可按规范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把握,允许设计单位根据工程设计的实际需要,在不降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行之有效的变通措施来解决问题,但应有充分依据。本无隙碍审查要点执行过程中,当有国家、地方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时,应以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为准。在本无障碍审查要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反馈,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审查要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目录一、总贝U1二、建筑专业2三、电气专业7四、市政设施8附录:引用标准名录及条款号11一、总则1.0.1为规范上海市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无隙碍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编制本审查要点。1.0.2本审查要点适用于上海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的审查。1.0.3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包括房屋建筑的建筑专业、电气专业及市政设施三个部分。1.0.4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审查,除执行本审查要点外,尚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等规定的内容。二、建筑专业序号审查事项审查的标准及条文(款)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1无障碍通道、门3.5.3门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4、在门扇内外应留有直径不小于1.5Om的轮椅回转空间;5、在单扇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的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设宽度不小于40Omm的墙面;2无障碍楼梯及台阶3.6.1无隙碍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2、公共建筑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m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60mm;3无障碍升降平台3.7.3升降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升降平台只适用于场地有限的改造工程;4无障碍住房及宿舍3.12.2通往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及阳台的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5轮椅席位3.13.2观众厅内通往轮椅席位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O6居住区、居住建筑7.3.1居住区内的居委会、卫生站、健身房、物业管理、会所、社区中心、商业等为居民服务的建筑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设有电梯的建筑至少应设置1部无隙碍电梯;未设有电梯的多层建筑,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楼梯。77.3.3停车场和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3、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设置在非首层的车库应设无隙碍通道与无隙碍电梯或无障碍楼梯连通,直达首层。87.4.2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出入口,通过无障碍通道直达电梯厅;未设置电梯的低层和多层居住建筑,当设置无障碍住房及宿舍时,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2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每居住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能宜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97.4.3居住建筑应按每100套住房设置不少于2套无障碍住房。107.4.5宿舍建筑中,男女宿舍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宿舍,每100套宿舍各应设置不少于1套无隙碍宿舍;当无障碍宿舍设置在二层以上且宿舍建筑设置电梯时,应设置不少于1部无障碍电梯,无障碍电梯应与无障碍宿舍以无障碍通道连接。117.4.6当无障碍宿舍内未设置厕所时,其所在楼层的公共厕所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3.9.1条的有关规定或设置无障碍厕所,并宜靠近无障碍宿舍设置。12公共建筑8.1.1公共建筑基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基地的车行道与人行通道地面有高差时,在人行通道的路口及人行横道的两端应设缘石坡道;3建筑基地的主要人行通道当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138.2.2为公众办理业务与信访接待的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3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148.2.3其他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隙碍出入口;158.3.2教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凡教师、学生和婴幼儿使用的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168.3.3接收残疾生源的教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3有固定座位的教室、阅览室、实验教室等教学用房,应在靠近出入口处预留轮椅回转空间。178.3.4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残障学校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的有关要求188.4.2医疗康复建筑中,凡病人、康复人员使用的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3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4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0m,并按照本规范第3.8节的要求设置扶手;6同一建筑内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楼梯;7建筑内设有电梯时,每组电梯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198.4.3门、急诊部的无障碍设施还应符合下列规定:2候诊区应设轮椅停留空间。208.5.2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3建筑物首层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5公共区域的室内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扶手,并满足本规范3.8节的有关规定;室外的连通走道应选用平整、坚固、耐磨、不光滑的材料并宜设防风避雨设施;6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7电梯应为无障碍电梯;218.6.2体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级、甲级场馆基地内应设置不少于停车数量的2%,且不少于2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乙级、丙级场馆基地内应设置不少于2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2建筑物的观众、运动员及贵宾出入口应至少各设1处无隙碍出入口,其他功能分区的出入口可根据需要设置无障碍出入口;3建筑的检票口及无障碍出入口到各种无障碍设施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6特级、甲级场馆内各类观众看台区、主席台、贵宾区内如设置电梯应至少各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乙级、丙级场馆内坐席区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并应满足赛事和观众的需要;9场馆内各类观众看台的坐席区都应设置轮椅席位,并在轮椅席位旁或邻近的坐席处,设置1:1的陪护席位,轮椅席位数不应少于观众席位总数的0.2%o228.7.2文化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2建筑出入口大厅、休息厅(贵宾休息厅)、疏散大厅等主要人员聚集场所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3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及检票口应为无障碍通道;238.8.2商业服务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2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248.9.2汽车客运站建筑的无隙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2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3门厅、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等旅客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25生活用房5.2.8照料单元应设公用卫生间,且应符合下列规定:3每个公用卫生间内至少应设1个供轮椅老年人使用的无障碍厕位,或设无障碍卫生间。265.2.10当居室卫生间未设洗浴设施时,应集中设置浴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浴位数量应按所服务的老年人床位数测算,每8床12床设1个浴位.其中轮椅老年人的专用浴位不应少于总浴位数的30%,且不应少于1个。2浴室内应配备助浴设施,并应留有助浴空间。3浴室应附设无隙碍厕位、无障碍盥洗盆或盥洗槽,并应附设更衣空间。27无障碍设计6.1.1老年人照料设施内供老年人使用的场地及用房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障碍设计具体部位应符合表6.1.1的规定。表6.1.1老年人照料设施场地及建筑无障碍设计的具体部位道路及停车场场地道路及停车场主要出入口、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绿地活动场地、服务设施、活动设施、休憩设施建筑交通空间主要出入口、门厅、走廊、楼梯、坡道、电梯生活用房居室、休息室、单元起居厅、餐厅、卫生间、盥洗室、浴室文娱与健身用房开展各类文娱、健身活动的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康复室、医务室及其他医疗服务用房管理服务用房入住登记室、接待室等窗口部门用房286.1.3老年人使用的室内外交通空间,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连接,且坡度不应大于1/12。当轮椅坡道的高度大于0.10m时,应同时设无障碍台阶。296.1.4交通空间的主要位置两侧应设连续扶手。306.1.5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以及其他用房中供老年人使用的盥洗设施,应选用方便无障碍使用的洁具。316.1.6无障碍设施的地面防滑等级及防滑安全程度应符哈6.1.6-2的规定。表6.1.6-1室外及室内潮湿地面工程防滑性、表6.1.6-1和表能要求主要用途防滑等级防滑安全程度防滑值BPN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地面AwBPN80无障碍便利设施及无障碍通用场所的地面Bw中高80>BPN60注:Aw、BW分别表示潮湿地面防滑安全程度为高级、二高级。31表6.1.6-2室内干态地面工程防滑性能要求主要用途防滑等级防滑安全程度防滑值COF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地面AdCOF0.70无障碍便利设施及无障碍通用场所的地面Bd中高0.70>COF>0.60注:Ad、Bd分别表示干态地面防滑安全程度为高级、中高级。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10100-201832无障碍设施12.0.3站房平台与车站广场地面间有高差时,应设缘石坡道或轮椅坡道。设置轮椅坡道有困难时,应采用无隙碍电梯。设置无障碍电梯有困难的,可设置升降平台。缘石坡道和轮椅坡道应邻近与行动障碍旅客有关的设施和建筑的主要出人口。3312.0.4集散厅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散厅出人口应为无障碍出人口。2进站集散厅与候车区(厅、室)之间、集散厅与地面层之间有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升降平台等升降设施。3出站集散厅内地面有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升降平台等升降设施。4实名制验票区应至少设置1处低位窗口,验票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9m。3412.0.6售票厅、行包托取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I售票厅、行包托取处出入口应为无隙碍出人口。2人工售票窗口应至少设置1处低位窗口。3512.0.10供行动障碍旅客使用的铁路跨线设施与各站台间应设置坡道或无障碍升降设施。无障碍升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I特大型、大型铁路客站应设置与站台相通的无障碍电梯。2中型铁路客站设置坡道有困难时,应设置与站台相通的无障碍电梯或预留电梯井道;预留电梯井道时,应设置元障碍升降平台或爬楼车等升降设施。3小型铁路客站设置坡道有困难时,应设置无障碍升降平台或爬楼车等升降设施。4改建铁路客站设置坡道或无障碍电梯有困难时,应设置无障碍升降平台或爬楼军等升降设施。5距无隙碍电梯口25Omm500mm处应设置30Omm600mm宽提示盲道,其长度应与电梯口宽度相同。3612.0.11旅客公共恻所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中型及以上铁路客站应设置专用无障碍厕所。3设置第三卫生间的铁路客站,第三卫生间应兼作专用无障碍厕所。3712.0.12旅客站台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安全警戒线内侧应设置600mm宽提示盲道,提示盲道宜与安全警戒线等长。安全警戒线内侧提示盲道应与出站铁路跨线设施在站台上的楼梯出人口、坡道出人口、无障碍电梯口的提示盲道之间采用行进盲道相连。2井盖及水算子的上表面应与地面平齐,水算子上的孔洞宽度不应大于10mm(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MH/T5047-202038出入口、门3.3.3室内门净宽应大于Imo如为自动门,自动关闭装置在最大开启位置应至少能保持5s,并设有自动防撞安全装置。39楼梯、台3.4.7坡道的宽度应根据流量和坡道长度而定,一般室内坡道净宽不应小于2.0m.40阶与坡道3.4.8弧线形坡道的坡度及水平长度应以弧线内缘的坡度为准。41无障碍电梯3.5.1旅客无障碍电梯入口应采用放大入口。423.5.6无障碍电梯轿厢的深度不应小于L6m,宽度不应小于L4m°43无障碍卫生间3.8.2无障碍卫生间人口应为自动平移门,入口净宽度不应小于1m。内外侧均应设置开启关闭按钮,并应提示使用状态。44母婴室及母婴候机室3.9.1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面积不应小于6m2°453.9.6母婴候机室应设置哺乳区、换洗台、消毒设备、热水器、婴儿安全座椅、可折叠式婴儿护理台。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46车站无障碍设施9.8.2车站应设置无障碍电梯。479.8.6车站内设置的无障碍通道应与城市无障碍通道衔接。489.8.7车站内应设置无障碍厕所。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201449一般规定4.1.5对于老年人居住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及活动场所、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易滑地面,防滑等级应选择不低于中高级防滑等级。三、电气专业序号审查事项审查的标准及条文(款)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1无障碍厕所3.9.3无障碍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0在座便器旁的墙面上应设高40Omm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2无障3.11.5无障碍客房的其他规定:碍客房3客房及卫生间应设高400mm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3无障碍住房及宿舍3.12.4无障碍住房及宿舍的其他规定:4居室与卫生间内应设救助呼叫按钮。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4智能化系统7.4.2公共安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3老年人居室、单元起居室、餐厅、卫生间、浴室、盥洗室、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和医疗用房均应设置紧急呼叫装置,且应保隙老年人方便触及。紧急呼叫信号应能传输至相应护理站或值班室。呼叫信号装置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MH/T5047-20205无障碍卫生间3.8.5无障碍卫生间内部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9无障碍卫生间应结合洁具布置设置紧急呼叫按钮。按钮应采用大面板式C座便器处应设置高位和低位2个按钮,高位按钮高度未70Omm750mm。低位按钮高度为18Omm300mn并距离抓杆前沿IoOmm200mn6母婴室及母婴候机室3.9.7母婴候机室应结合家具、设备设置紧急呼叫按钮。四、市政设施序号审查事项审查的标准及条文(款)城市道路设计规程DGJ08-2106-20121缘石坡道10.3.1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缘石坡度的设置范围。1)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人行横道、安全岛、立体交叉等处;2)城市广场出入口。3缘石坡度的技术要求。5)缘石坡道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2盲道10.3.2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盲道的设置范围。1)市区主干路和次干路的人行道、新城和主要中心镇主干路和次干路的人行道、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商业区和步行街的人行道、政府办公建筑和为残疾人服务机构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大型公共建筑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城市广场的人行道应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2)在重要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提示盲道,并与人行道上的行进盲道相连通。3)公交候车点处应设提示盲道,并与人行道上的行进盲道相连通。3盲道的技术要求。3)盲道设计宽度:300mm-600mm,并与人行通道总宽度协调;5)盲道应设在人行道外侧距围墙、花坛、绿化地带25Omm600mm处;也可设在人行道内侧(靠近车行道)距路缘侧石或树穴25Omm600mm处;如人行道较宽,应留出非机动车停放位置后设置盲道。7)盲道停止或改变方向应用提示盲道过渡,其宽度应大于行进行盲道的宽度;8)室外盲道应采用预制混凝土盲道砖和花岗岩、大理石盲道板。3轮椅坡道10.3,4轮椅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轮椅坡道的设置范围为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处。2轮椅坡度的技术要求。3)长度:当轮椅坡道的水平投影长度超过900Omm时,应设中间休息平台;4梯道10.3.5梯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梯道。2梯道的技术要求。3)梯道两侧应设扶手;4)踏步的踏面应平整并有防滑措施;5)梯道踏步的踏面最小宽度为280mm,踏步的踢面最大高度为150mm;6)梯道踏步的踏面侧面应设高度不小于IOonIm的安全挡台。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5盲道3.2.1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盲道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2盲道的纹路应凸出路面4mm高;3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5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63.2.2行进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行进盲道应与人行道的走向一致;3行进盲道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25Omnr50OmnI处设置;4行进盲道宜在距树池边缘25OnInr50Omm处设置;如无树池,行进盲道与路缘石上沿在同一水平面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50Omn1,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250mm;盲道应避开非机动车停放的位置;7人行道4.2.1人行道处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各种出入口位置必须设置缘石坡道;2人行横道两端必须设置缘石坡道。84.2.2人行道处盲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市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的人行道应设置盲道;2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道路应设置盲道;3坡道的上下坡边缘处应设置提示盲道;4道路周边场所、建筑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应与道路盲道相衔接。94.2.3人行道的轮椅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道设置台阶处,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2轮椅坡道的设置应避免干扰行人通行及其他设施的使用。10人行横道4.3.1人行横道范围内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横道宽度应满足轮椅通行需求;2人行横道安全岛的形式应方便乘轮椅者使用;11行桥地人天及道4.4.1盲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于人行道中的行进盲道应与人行天桥及地道出入口处的提示盲道相连接;2人行天桥及地道出入口处应设置提示盲道;3距每段台阶与坡道的起点与终点250un-500n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与坡道、梯道相对应。124.4.2人行天桥及地道处坡道与无障碍电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要求满足轮椅通行需求的人行天桥及地道处宜设置坡道,当设置坡道有困难时,应设置无障碍电梯;2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2.00m;3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4弧线形坡道的坡度,应以弧线内缘的坡度进行计算;5坡道的高度每升高1.50m时,应设深度不小于2.OOm的中间平台;134.4.3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天桥及地道在坡道的两侧应设扶手,扶手宜设上、下两层;2在栏杆下方宜设置安全阻挡措施;3扶手起点水平段宜安装盲文铭牌。144.4.5人行天桥桥下的三角区净空高度小于2.OOm时,应安装防护设施,并应在防护设施外设置提示盲道。15公交车站4.5.1公交车站处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0m;2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设公交车站时应方便乘轮椅者使用。164.5.2盲道与盲文信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距路缘石25Omnr50Omnl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其长度应与公交车站的长度相对应;2当人行道中设有盲道系统时,应与公交车站的盲道相连接;17城市广场5.2.3城市广场盲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人行道中有行进盲道时,应与提示盲道相连接。185.2.4城市广场的地面有高差时坡道与无障碍电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台阶的同时应设置轮椅坡道;2当设置轮椅坡道有困难时,可设置无障碍电梯。195.2.6男、女公共厕所均应满足本规范第8.13节的有关规定。205.2.7城市广场的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有关规定,带指示方向的无隙碍设施标志牌应与无障碍设施标志牌形成引导系统,满足通行的连续性。附录:引用标准名录及条款号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321、3.2.2、3.5.3、3.6.1、3.7.3、3.9.3、3.11.5、3.12.2、3.12.4、3.13.2、4.2.1、4.2.2、4.2.3、4.3.1、4.4.1、4.4.2、4.4.3、4.4.5、4.5.1、4.5.2、5.2.3、5.2.4、5.2.6>5.2.7>7.3.1、7.3.3>7.4.2、7.4.3、7.4.5、7.4.6、8.1.1、8.2.2、8.2.3、8.3.2>8.3.3>8.3.4>8.4.2>8.4.3、852、8.6.2、8.7.2、8.8.28.9.22)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5.2.8、5.2.10、6.1.1、613、6.1.4、6.1.5、6.1.6、7.4.23)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10100-2018)12.0.3、12.0.4、12.0.6、12.0.10、12.0.11、12.0.12、4)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MH/T5047-2020)3.3.3>3.4.7、3.4.8、3.5.1、3.5.6、3.8.2、3.8.5、3.9.1、3.9.6、3.9.75)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9.8.2、9.8.6、9.8.76)城市道路设计规程(DGJ08-2106-2012)10.3.1>10.3.2>10.3.4、10.3.5>7)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