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工程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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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工程环评报告.docx
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二O一五年一月171.1 编制依据71.1.1 有关法律法规71.1.2 有关工程资产文件101.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11.2.1 '111.2.2 评价标准111.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51.3.1 评价等级151.3.2 评价重点181.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181.4.1 评价范围181.4.2 环境敏感区181.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91.5.1 相关规划191.5.2 环境功能区划242建设项目概况262.1 矿区历史开采情况简介262.1.1 原矿山开采企业介绍262.1.2 矿区开采现状262.1.3 原有项目后续环境措施要求272.2 目52272.2.1 项目名称及性质272.2.2 本项目工程概况272.2.3 露天开采最终境界292.2.4 本项目矿区范围292.2.5 地质基础储量292.2.6 本项目临建设施布置302.2.7 本项目产品方案和市场预测312.2.8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322.2.9 本项目人员配置322.2.10 本项目主要的配套环保设施322.3 施工工艺332.3.1 工程概述332.3.2 爆破施工工艺342.4 矿山开采方法的确定352.4.1 开拓运输方案确定362.4.2 水平开采台阶设置362.4.3 开拓道路等级确定362.4.4 升品各362.4.5 开拓次序及方法372.5 矿床开采372.5.1 矿山剥离382.5.2 矿山穿孔382.5.3 爆破382.5.4 二次破碎392.5.5 装载运输392.6 /tll1»L392.6.1 破碎筛分作业工作制度392.6.2 机组匹配392.6.3 碎石力口工工艺的选择392.7 采、装、运设备汇总和原辅材料消耗402.7.1 采、装、运设备汇总402.7.2 原辅材料消耗412.8 山体爆破工作制度412.9 矿山工业卫生和安全生产管理413工程分析433.1 主要污染因子分析433.1.1 废气排放433.1.2 噪声排放443.1.3 固体废弃物排放453.1.4 废水排放453.2 矿区污染源及排放量463.2.1 废气463.2.2 噪声513.2.3 523.2.4 固体废弃物533.3 码头区污染源及排放量553.3.1 553.3.2 废气553.3.3 噪声563.3.4 固体废弃物563.4 物料平衡563.5 项目污染物源强汇总59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14.1 地理位置614.2 自然环境概况614.2.1 地形地貌614.2.2 水文特征614.2.3 气象特征624.2.4 自然资源624.3 矿区地质及资源概况634.3.1 矿区地质概况634.3.2 矿床地质644.3.3 矿石特征654.3.4 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及开采环境简评654.3.5 周边矿山及同类污染源调查674.4 社会经济概况674.4.1 德清县概况674.4.2 武康镇概况684.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94.5.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94.5.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14.5.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44.5.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44.5.4.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744.5.4.2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75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65.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765.1.1 逐日逐次气象资料(2013年)765.1.2 预测分析785.1.3 设备燃油废气的影响895.1.4 食堂油烟废气的影响895.1.5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895.2 水环境影响分析905.2.1 本项目污水的排放情况905.2.3 地下水影响分析91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15.3.1 预测模式915.3.2 爆破噪声影响预测分析935.3.3 设备噪声影响预测分析955.3.4 车辆运输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965.4 爆破产生的影响分析9954«19I,IClli995.4.2爆破振动1015.5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1025.5.1 剥离物1025.5.2 生活垃圾和沉淀尾砂1035.5.3 废机油1036水土流失预测及水土保持方案1046.1 目标1046.2 防治责任范围1046.3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1046.4 水土保持措施1056.5 水土保持总投资110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Ill7.1 本工程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Ill7.2 本工程开采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Ill7.2.1 对土壤资源的影响Ill7.2.2 对水资源的影响Ill7.2.3 对生物资源的影响1127.3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1127.3.1 边坡治理1127.3.2 上部排水工程1137.3.3 上部保留平台治理1137.3.4 排土场治理1147.3.5 /11»1147.4 生态环境治理预期效果1158环境风险和社会环境影响评价1168.1 评价等级划分1168.1.1 物质危险性辨别标准1168.1.2 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1168.1.3 环境保护目标1178.2 风险事故类型118821爆破事故1188.2.1 炸药爆炸事故1188.2.2 地质灾害1188.2.3 事故性排放1198.3 风险事故环境影响1198.3.1 事故1198.3.2 炸药爆炸事故1198.3.3 地质灾害1208.3.4 储油罐爆炸等灾害1208.3.5 事故性排放1218.4 风险事故防治措施1218.4.1 爆破事故防治措施1218.4.2 爆破器材的事故防治措施1218.4.3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1228.4.4 临时堆土场防治措施1228.4.5 油罐区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1238.4.6 开采区边坡的安全管理1238.4.7 铲装作业的安全管理1248.5 事故应急预案1248.6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259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分析1269.1 清洁生产1269.1.1 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考核指标1269.1.2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析1289.1.3 建议其它的清洁生产措施1309.2 总量控制1319.2.1 总量控制原则1319.2.2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13110污染防治措施13310.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3310.1.1 凿岩钻孔粉尘的治理13310.1.2 破碎筛分粉尘的治理13310.1.3 爆破粉尘的治理13310.1.4 场内运输及装卸防尘13410.1.5 汽车设备排放废气控制13410.1.6 开挖爆破废气控制13410.1.7 其它废气治理措施13510.1.8 粉尘监测措施13610.1.9 建立矿山粉尘防治管理台帐13610.1.10 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符合性分析13610.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3710.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4110.3.1 矿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4110.3.2 矿区外运输噪声防治措施14210.3.3 码头区噪声防治措施14210.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14210.5 运输管理要求14310.6 爆破振动等防治措施14310.7 运营期生态治理措施14510.8 退役期生态治理措施14510.8.1 土地资源保护工程14610.8.2 生态修复工程10.8.3 彳日6114710.9 湖州市矿山企业环境整治规范污染治理要求的落实14711.1 公众参与的依据15111.2 公众参与的目的与原则15111.3 公众参与的程序及范围15111.4 公众调查15111.4.1 公众调查的组织和形成15111.4.3 调查对象和范围15211.4.4 调查结果分析15211.5 项目环保公示15611.6 小结15712环境经济损益及原则符合性分析15812.1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5812.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812.2.1 经济效益分析15812.2.2 环境效益分析15912.2.3 社会效益分析15912.3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5912.3.1 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5912.3.2 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6012.3.3 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6113环境监测计划与管理要求16313.1 环境监测计划16313.2 环境管理要求16413.3 环境监理要求16414结论和建议16614.1 项目概况和选址的合理性16614.1.1 项目概况16614.1.2 选址合理性16614.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6614.2.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16614.2.2 水环境质量现状16714.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16714.2.4 声环境质量现状16714.2.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16714.3 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714.3.1 本项目污染源16714.3.2 大气污染物评价结论16814.3.3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914.3.4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914.3.5 固体废弃物评价结论16914.3.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914.3.7 风险评价结论17014.4 环保投资及总量控制17014.4.1 环保投资17014.4.2 总量控制17114.5 环保治理措施及环保建议17114.5.1 环保治理措施17114.5.2 环保建议17414.6 环评总结论175前言1、项目由来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是由原良盛矿(后更名为卫国矿)和原安顺矿整合而成。本次由德清县国土资源局重新设置采矿权并进行挂牌出让,由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参与公开出让竞得。矿区位于德清县178。方向,直距8.7km处,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9。5823”,北纬30o2736”,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行政区划属德清县武康镇管辖。本矿区位于德清县矿产资源规划(20052020年)的三合-下柏开采区(KCI)内。西侧距104国道约1.5km,有村级道路与之相连,东北距水运码头约4.5km。有公路与之相通,陆路、水陆交通方便。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核定的矿区范围,矿区由8个拐点组成,矿区面积:0.1558平方公里,出让最低标高+95m。本矿山主要生产各种规格普通建筑石料。根据浙江省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截至2014年1月3日,÷95m以上出让资源储量为(122b)522.30万立方米,计1399.75万吨。全矿区剥离量为159.27万11P,剥采比为0.31:1,其中内剥离量为54.94万m3,外剥离量为104.33万n?。根据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本矿+95m以上设计利用矿产资源储量为石料466.86万m3(1251.18万吨),剥离量为140.29万nr1剥采比为0.30:Io本次开采按矿山建设生产能力233万吨/年(87万立方米/年),服务年限为6年。本矿山为台阶自上而下顺序开采的露天矿山,采用潜孔钻机穿孔,中深孔爆破,挖掘机铲装,汽车及皮带输送运输的生产工艺。并配备相应的主破碎、二级破碎、筛分、三级破碎等设备,生产的建筑混凝土骨料(碎石)产品经自备码头出售用于上海、杭州及周边区域。爆破后的超径大块及台阶平台上的根底需要二次破碎的,通过采用挖机机械破碎原地进行二次破碎。本次环评主要评价对象包括矿区和码头区。为科学、客观地评价本项目建成后及建设期间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该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此,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开采地周围环境实地踏勘并进行了调查分析,收集了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确定了本次环评工作的深度。本次环评主要对山体爆破、开采、破碎筛分和输送等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特别注重对周围生态和水体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编写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湖州市环保局组织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会上专家领导提出的评审意见,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I-Io环境影响评价委托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2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一 有重夫变叱第阶段 - 第二阶段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图IT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项目性质、所处的位置特征,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1)破碎、凿岩、爆破和采装运输等粉尘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矿区食堂含油废水、轮胎冲洗水和地表径流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的可行性分析,以及暴雨时泥浆水对周围地表水体环境的影响。(3)飞石和振动对周围各关心点的影响分析。(4)破碎机组等设备噪声对周围各关心点的影响分析。(5)因矿山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4、评价目的和原则1)评价目的(1)坚持环评为环境管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通过对该项目建设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状况的调研和分析,掌握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2)通过对现有矿山开采过程的了解、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进行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识别与确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因子,并对污染物源强进行核定,提出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对该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该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3)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三同时”原则,同环保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密切联系、配合,对项目建设规划、平面布局及污染防治对策进行分析与讨论,根据预测结果和环境控制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和合理优化的方案,为项目的合理性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统一协调发展。2)评价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坚持项目的内外经济与环境在时空上的协调永续发展。(2)因地制宜原则。立足本项目的建设发展特征与区域生态环境容量,根据项目性质、所处的位置特征,本次评价重点以矿山开采和加工过程中的工程分析为主,主要进行大气、水、噪声、振动、开采期的生态及开采期满后复绿等的评价。(3)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原则。要求企业尽可能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根据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从开采方法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和企业社区和谐化等方面做好省级绿色矿山的创建工作,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5、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区域环境制约因素区域环境对本项目的制约程度见表I-Io表1-1区域环境对本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环境要素对项目的制约因素地表水水质3地下水水质1环境空气质量3声环境质量3生态环境3注:表中数字表示制约程度,力”为轻度,”为中度,“3”为重度。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通过对工程中各工艺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查、了解,分析其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水土保持和生态等环境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建立了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详见表1-2。表1-24三要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境因素工程行为大气质量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包括水土保持)剥离-1-1-1-3-3穿孔-3-2-3-1-1爆破-3-2-3-2-3解小(二次机械击碎)-2/-3-1-1一破-3/-3/二破-3/-3/筛分-3/-3/挖装-2/-1-1-1运输-2/-1/6、环评主要结论根据后文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以及政策规范符合性分析等,环评总结出主要结论,具体如下:(1)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工程位于德清县矿产资源规划(20052020年)的三合.下柏开采区(KeI)内,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矿产资源储量为:石料466.86万m3(1251.18万吨),剥离量为140.29万m3,剥采比为0.30:Io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开采233万吨/年(87万立方米/年),服务年限为6年。经采取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管理对策后,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和相关要求。(2)经预测分析,本项目粉尘和废气经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和周围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初期地表径流水(其余作为洁净雨水排放)和轮胎冲洗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作周边绿化用水;各加工机组与周围各环境敏感点有山体阻隔,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码头设置封闭料仓,对周边影响较小;表土可作为今后采空区的复绿、风化岩和宕磴均可外运出售,故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工程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QOll年本修正)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生产规模符合浙江省石灰岩、叶蜡石、普通建筑石料等三个矿种开采准入条件(试行);采取了其它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清洁生产工艺,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选址符合德清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德清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52020年),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产生的“三废”经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故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1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有关法律法规1.1.1.1 国家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三)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文,2005年12月3日;(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文,1998年11月29日;(13)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84号;(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8号(2006年2月14日);(15)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Q008年8月15日);(17)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1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98号;(20)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2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008年6月6日);(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2011年3月2日);(23)危险化学品名录(2008年版);(24)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的通知,环发2012ll号;(25)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5月1日施行);(2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1.1.1.2 地方法规(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2)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2.10.31);(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6.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2014年3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修正;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0375号;(7)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8)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2004年5月28日,修订);(9)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浙土资发200441号);(10)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430号);(11)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6号(200691);(12)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2005.10.12);(13)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20102015)(征求意见稿);(1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32号(2012.10.18);(15)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1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石灰岩、叶蜡石、普通建筑石料等三个矿种开采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0号;(17)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18)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土资发201244号;(1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号,2014年5月19日;(2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2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及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固废污染防治章节编写指南),浙环发2009176号(2009.10.28);(22)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2012.3.9);(2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980号(2009.11.11);(24)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年4月);(2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环发(2012)41号;(26)浙江省国上资源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446号(27)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湖环发(2014)50号;(28)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湖政发201251号);(29)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山企业环境专项整治的意见,湖政发20096号(2009.2.16);(30)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湖州市矿山企业环境整治规范的通知,湖环发201075号(2010.9.28);(3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石料加工机组管理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057号(2010.6.3)。1.1.13相关的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环境(HJ19-20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9)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GB3839-93);(10)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I82182009);(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1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的公告(2014)9号1.1.2有关工程资料文件(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德清县无风险矿种采矿权设置方案的批复,浙土资厅函2014161号,2014.4.4;(2)德清县国土资源局与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2014.8.26;(3)德清县国土资源局与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2014.8.26;(4)浙江省湖州地质技术开发公司编制的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4.9;(5)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编制的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2014.11;(6)浙江湖州环盛环境保护科学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治理设计方案,2014.11;(7)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德清县武康镇长春村柏山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4.11;(8)德清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52020年);(9)德清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12.6);(10)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三)浙江卫国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环评的技术合同。1.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2.1 评价因子(1)环境现状评价因子大气:SQ、No2、TSP;地表水水质:PH值、溶解氧、高镒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石油类;地下水:pH、总硬度、挥发酚类、高锌酸盐指数、氨氮;噪声:连续等效声级LAeq(dB);振动:铅垂向Z振级;生态: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生态系统、主要动植物等。(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大气:粉尘、8、NoX、非甲烷总燃;地表水水质:SS>CODcrs氨氮、石油类;地下水:DCr;噪声:连续等效声级LAeq(dB);振动:铅垂向Z振级;生态:植被、水土流失、生态系统、主要动植物等。1.2.2评价标准1.2.2.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2-U其中非甲烷总姓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相关说明取值。1.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二级单位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gm3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二氧化硫(SO?)年平均60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氮氧化物(NOx)年平均5024小时平均1001小时平均250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非甲烷总嫌1小时平均2.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矿区及码头区附近的湘溪港,属于东苕溪支流,水体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中的In类标准。具体见表1.2-2。表1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In类标准值项目【II类标准值PH69BOD5(mgL)<4高镒酸盐指数(mg/L)6CODcr(mgL)20NH3-N(mgL)1.0TP(mgL)0.2石油类(mg/L)0.05DO(mgL)>5.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未进行分级,根据项目所在地情况,可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11类标准执行,详见表1.2-3。表L23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除PH外均为mg/L项目PH总硬度硝酸盐(以Nii)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氨氮高锌酸盐指数标准值6.58.5<450<20<0.002<0.2<3.0(4)声环境质量标准矿区附近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湘溪港两侧30m范围内执行4a类区标准,各类噪声标准值见表1.2-4。表1.2-4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八)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羲昼间夜间2类60504a类7055(5)环境振动标准爆破过程时的振动采用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lOo70-88)中居民、文教区的标准,参见表1.2-5。表1.2-5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单位:dB适用地带范围昼间夜间居民、文教区70671.2.2.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采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CO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GBZ2.12(X)7)中的标准,具体详见表1.2-6o表12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浓度(mgn)监控点浓度限值(mg?)排气筒(m)二级(kgh)SO2550(硫、二氧化硫、硫酸和其它含硫化合物使用)152.6204.3NOx240(硝酸使用和其它)周界外0.12150.77201.3NMHC?长度取120(使用溶剂汽油或其它高点Zl八混合燃类物质)*4015102017颗粒物120(其它)1.0153.5205.9表1.2-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序号名称最高容许浓度(mgm3)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CO(一氯化碳)/20302其它粉尘/8163NO2/510注:*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GBZ2.1-2007)中的规定,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物质和粉尘,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粉尘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