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项目环评报告.docx
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编制日期:2019年11月目录I1概述11.1 项目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原则及工作过程2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4.1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结论41.4.2 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4“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结论51.4.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51.4.5 行业规范符合性分析结论5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52j&My62.1 编制依据62.1.1 国家法雌规62.1.2 地方性法律法规82.1.3 相关技术规范92.1.4 项目技术文件及其他依据IO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1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H2.3.1 评价因子I12.3.2 评价标准12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82.5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02.5.1 评价范围202.5.2 环境保护目标212.6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32.6.1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相关内容.232.6.2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29263环境功能区划352.7 区域环保基础设施362.7.1 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362.7.2 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38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13.1 企业概况413.2 建设项目概况413.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41322项目产品方案及产能413.2.3 项目建设内容413.2.4 总图布置分析423.2.5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423.2.6 设备清单443.2.7 产能匹配性分析453.2.8 公用工程463.3 影响因素分析463.3.1 工艺流程说明及污染环节分析463.3.2 环境污染因素分析483.3.3 污染源强分析4833.31废气483332废水513.333噪声523.3.4 固废523.4 污染源强汇总553.4.1 废气污染源汇总56342废水污染源汇总563.4.3 噪声污染源汇总573.4.4 固废污染源汇总573.5 非正常工况污染源强584现状调查与价594.1 项目地理位置594.2 自然环境概况594.2.1 地质地貌594.2.2 水文地质604.2.3 水文特征604.2.4 气候特征634.2.5 土壤64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44.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64.3.2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74.3.3 地下水水环境质量现状684.3.4 声环境质量现状704.3.5 周边污染源调查71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25.1 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72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725.2.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25.2.1.1 气象特征分析7252.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775.2.2 水环境影响分析815.2.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815.2.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855.2.5 噪声影响分析915.2.6 固体废物影响简析935.3 环境风险评价955.3.1 评价依据955.3.1.1 风险调查955.3.1.2 风险潜势初判9653.13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985.3.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985.3.3 环境风险识别985.3.4 环境风险分析995.3.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005.3.6 分析结论101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036.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03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086.3 噪声防治措施1096.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106.5 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Ill6.6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112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47.1 环保投资估算1147.2 环境效益分析1147.3 经济损益分析1157.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15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178.1 环境管理1178.1.1 管理机构1178.1.2 管理职责1178.2 总量控制1188.3 污染物排放清单1198.4 环境监测1228.4.1 监测机构1228.4.2 监测职责1228.4.3 监测计划1228.4.3.1 营运期监测计划1228.4.3.2 竣工验收监测计划1239环境影响价结论1259.1 建设项目概况1259.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2593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1269.4 环境影响结论1269.4.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69.4.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69.4.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79.4.4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1279.4.5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79.5 环境保护措施127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289.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1289.8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1289.9 环评审批符合性分析1299.9.1 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1299.9.2 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13099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131994“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1319.10总结论133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围概况示意图附图3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及主要生产车间布置示意图附图4台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台州市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台州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7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用地布局图附件: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附件2土地证及租赁协议附件3项目备案文件附件4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企业承诺书附件6环评文件确认书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1.1项目特点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见附件1)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集聚区海豪路558号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133幢、134幢(一层),主要从事橡胶板、管、带制造。企业租赁台州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土地证及租赁协议见附件2),租赁面积为2699.1m2o企业拟投资2950万元,购置捏合机、行星搅拌机、硅胶涂布压延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15000新能源车用发泡硅胶材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在台州市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备案文件详见附件J)。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对橡胶制品工业的定义“指以生胶(天然胶、合成胶、再生胶等)为主要原料、各类配合剂为辅料,经炼胶、压延、压出、成型、硫化等工序,制造各类产品的工业,主要包括轮胎、自行车胎、胶管、胶带、胶鞋、乳胶制品以及其他橡胶制品的生产企业,但不包含轮胎翻新及再生胶生产企业”,本项目以甲基乙烯基硅橡胶为主要原材料,加入各类配合剂(硅油及其他助剂)经捏合、混合、硫化等工序生产新能源车用发泡硅胶材料,应属2017年国民经济分类中的“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且浙江省环科院编制的浙江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版)中将硅橡胶列入23类橡胶制品之内。综上,本项目属于橡胶制品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从事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的生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起实施)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4.28起施行),属于该名录项目类别中“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条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其中“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做报告书,“其他”做报告表。本项目涉及炼化及硫化工艺,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另根据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V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含“台州无人机航空小镇”(试行)的通知,属于负面清单中“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硫化工艺”,本项目涉及硫化工艺,因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不降级。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可行性,提出防治或最大限度削减环境污染的对策与措施。为此,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整理、计算、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他有关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原则及工作过程1、评价目的通过对项目拟建地周围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的调查与有关资料收集,掌握项目拟建地社会经济与环境质量现状概况;通过对本项目的分析,分析项目污染源强、污染因子,弄清项目的“三废”排放量和排放规律,同时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反馈工程建设单位,为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整个项目环境制约因素分析,结合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坚持贯彻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倡清洁工艺和综合利用,在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尽可能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前提下,提出末端污染防治的措施和方案,使本项目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区域内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形成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为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2、评价原则依法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3、评价工作过程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制定了工作方案。首先,我们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了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以及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并提出了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流程详见下图121。依然相XJl定定环境影响评馀文舛美型I,丸和城木文件利成伪由关文件2遗行初安工整分析3斤*初上的环境现状,代I降缰影知识刷翱评价词11i选2明讨债利岬的保护IlM3"比I件R用债条HI和评饼I各环境餐点斗砂*ftOl价2善。环境场吗分断。W价I接出坏总保护措俺.避行技术经济溢射2给出料衰物抬放带电3给出健设4HI好埼影响讨价雄论如制环地影响报告IS(表)图12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生产项目,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并结合项目拟建区域的环境特点,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需要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同时关注项目周边环境现状是否符合相关功能区划及标准等。1、废气方面主要关注工艺废气污染源强及治理措施,评价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2、废水方面主要关注生活污水的水量、水质及处理措施,评价废水排放对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及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3、噪声方面主要关注项目生产运营后厂界噪声达标可行性。4、固废方面主要关注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和暂存区设置。5、地下水方面主要关注项目的防渗措施和要求,避免污染地下水。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结论根据台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拟建地属于“台州湾循环经济环境重点准入区IoOl1",属于环境重点准入区。本项目从事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的生产,不属于国家、省、市、区(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及投资指导目录中规定的禁入和限制类的工业项目,因此不在负面清单之列。同时,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环境功能区的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1.4.2 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集聚区海豪路558号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13-3幢、13-4幢(一层),所在地属于规划区总体结构“三区”中的核心区,根据土地证,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车用发泡硅胶材料,为新材料制造生产,属于“以新兴产业为引领”的重点发展产业;同时,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相关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1.4.3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结论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台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构成影响;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属于所在环境功能区的负面清单中,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1.4.4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本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的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订)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且本项目已通过台州市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因此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1.4.5 行业规范符合性分析结论本项目实施后按要求执行,能够符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和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等相关行业产业规范标准要求。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集聚区海豪路558号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13-3幢、13-4幢(一层)实施。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满足“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在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下,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企业现有总量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总则2.1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2018.1.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正版;(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修订,2019.1.1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修订,2012.7.1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9)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2号;(三)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09.10;(1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04.02;(1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5.28;(1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016.11.24;(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2016325;(16)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2017.9.1施行,2018.4.28修订;生态环境保护部令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17)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05.23;(18)原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07.03;(19)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08.07;(20)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12.30;(21)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2012.10.30;(22)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V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013.11.14;(23)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2013.11.15;(24)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03.25;(25)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36号,2013.06.08;(26)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2年第31号公告,2012.07.26;(27)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2016.7.15;(28)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2016.10.26;(29)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30)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J22号,2018.6.27;(31)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2016.11.29;1.1.1 CE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四部委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2016.12.30;(33)环境保护部关于橡胶(轮胎)行业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12014J244号,2014.11;(34)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行业标准中生活污水执行问题的回复,2019.3.21o1.1.2 地方性法律法规(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5.27修订,2016.7.1起施行;(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2017.9.30起施行;(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11.30修正,2018.1.1起施行;(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3.1起施行;(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2015.12.28;(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7.10;(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V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2015.9.23;(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6号,2014.4.30;(9)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2014.5.19;(10)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2.24;(三)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2013.11.4;(1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2018.9.25;(1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2017.8.20;(1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2017.5.9;(15)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2017.3.17;(16)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浙政办发2016140号,2016.11.14;(17)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6.29;(1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19)关于印发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台五气办20185号,2018.2.13;(20)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政发200948号,2009.8.24;(21)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排污权交易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台环保2010112号,2010.9.9;(22)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台州市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通知,台环保2012123号,2012.9.27;(23)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台环保201395号,2013.7.25;(24)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新增氨氮、氮氧化物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行排污权交易的通知,台环保2014123号,2014.10.13;(25)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台政发201627号,2016.6.27O1.1.3 相关技术规范(1)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6),2017.01.01;(2)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表水环境(HJ2.32018),2019.03.01;(3)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2018.12.1;(4)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2009.12.23;(5)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I9-2011),2011.04.08;(6)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2016.01.07;(7)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土壤环境(试行)(HJ61P2016),2019.07.01;(8)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l69-2018),2019.3.1;(9)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贸委、科学技术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12.17;(10)原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2013.03.01;(11)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08.01;(12)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8.29;(13)生态环境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2018327;(14)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5.15;(15)原环境保护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2017.6.1实施;(16)原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05.01;(17)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2013.9.22;(1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9.1;(19)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2017.8.3101.1.4 项目技术文件及其他依据(1)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空气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图集;(2)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函201571号;(3)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4)台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5)台州市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018-331004-29-03-090428-000);(6)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本项目不涉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营运期。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拆包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捏合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烘道硫化产生的废气等,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车间设备作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采用矩阵法就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子进行识别,具体见表2.2-1。表2.2-1各类污染因素及污染因子一览表因素实施阶段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营运期拆包投料-CZ/-CZ/原料捏合-CZ/-CZ/烘道硫化-CZ/-CZ/生活污水/-CZ-CZ/固废贮存/-CZ/-CZ注:表中表示“有利/不利”;“C/D”表示“长期/短期”;“”表示“严重、中等、轻微”;“+、+、+”表示“很有利、较有利、略有利”;“Z/J”表示“直接/间接”;“尸表示无相关关系。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3.1 评价因子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结果,结合建设地区环境特征,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具体见表2.3-10表2.3-1项目评价因子一览表环境因素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水环境地表水pH.DO.BOD5、CoDC、高镭酸盐指数、NH3-N.TP、石油类CoDCr、NH3-NCOD(I、NH3-N地下水KNa+、Ca2Mg2CO2HCO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鼠化物、碎、汞、六价铭、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锌、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锌、银、水位CODcr/大气环境污染因子SO2、NO2、PMgPM2,5>co、03、非甲烷总嫌PMI0、非甲烷总嫌VOCs声环境A等效声级A等效声级/土壤环境不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2.3.2 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空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29号),特殊因子非甲烷总燃引用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建议值,VOCs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中“总挥发性有机物”的空气质量浓度标准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2.32。表2.3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单位选用标准SO2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6015050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I2)及修改单TSP年平均24小时平均200300gm3PMiO年平均24小时平均70150gm3PM25年平均24小时平均3575gm3NO2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4080200gn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gm51小时平均200CO日平均小时平均410mgm非甲烷总烧1小时平均2.0mgm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8小时平均600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2)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附近水体为聚海河、九条河、十条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与“椒江74”为同一水网,因此其水环境质量参照“椒江74”执行,“椒江74”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W类标准,具体见表233。表23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学位:除PH均为mgL)项目PH值DO高钵酸盐指数CODBOD5总磷NH3-N石油类IV类标准69>3103064).31.50.5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台州湾,根据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椒江区岩头与松涌闸弧线外、临海市上盘镇达道川礁和海上(28o37,48wN,121。35,18"E)点以内的海域(面积约80km2),为台州湾三类区,功能区编号为C0511I,主要使用功能为一般工业用水,海水水质保护目标为三类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具体见表2.34°表2.3-4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单位:mgL(pH值除外)项目PHDO化学需氧量BOD5无机氮(以N计)活性磷酸盐(以P计)石油类挥发性酚硫化物(以S计)类6.88.8>4<4<40.400.0300.30<0.010o.oo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目前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考虑到周边地表水体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IV类标准,且该区域地下水无饮用水源功能,因此本次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的IV类标准,具体见表2.3-5。表2.3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律位:除PH均为mgL)序号项目I类11类11【类IV类V类1PH(无量纲)6.5-8.55.56.5,8.59<5.5,>92耗氧量<1.02.0<3.0o>103总硬度(以CaCo3计)<150300450650>6504溶解性总固体<30050010002000>20005氨氮(NH4)0.02<0.100.501.5>1.56硝酸盐(以N计)<2.0<5.0<2030>307亚硝酸盐(以N计)<0.01<0.1<1.04,8>4.88氟化物1.01.01.02.0>2.09硫酸盐50150250350>35010氯化物<50150250350>35011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010.001<0.0020.01>0.0112铁<0.1<0.2<032.0>2.013镒0.050.050.115>1.514铜0.010.051.015>1.515锌0.050.5.o5.0>5.016锲0.0020.0020.020.1>0,117珅0.0010.0010.0l0.05>0.0518汞<0.0001<0.0001<0.0010.002>0.00219铭(六价)0.0050.010.050.1>0.120铅0.0050.0050.01o.>0.121镉<0.0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