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畅智港港务有限公司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一期)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天畅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一期)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天畅智港港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0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1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60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7七、结论70大气专项评价71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3: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4: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6: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7:长兴县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参考图附图8: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9: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5km)附图10: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11:周边环境照片图附图1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附件3:土方协议书附件4:监测报告附件5:土地出让合同附件6:港口岸线许可附件7:签到单、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附件8:建设项目意见准入书附件9: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10:项目许可申请书附件11:环评文件质量保证书附件12: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13:授权委托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天畅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012-330522-04-01-5488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平台金村片区地理坐标(119度56分21.693秒,30度55分5.787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39、干散货(含瞰、犷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89988.9建设性质M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同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文号2012-330522-04-01-548876总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1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21否Q: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规划情况规划的名称:湖州港总体规划(2005-2020)审批机关: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湖州港总体规划的批复(交规划发20084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州港总体规划“临港工业岸线以湖州市产业发展规划为基础,根据沿河产业空间布局要求,在沿河产业发展和建设中相应配套建设临港工业码头”。本项目码头属沿河产业发展和建设中相应配套建设的临港工业码头,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州港总体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为重点管控单元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编号ZH3305220011,该单元准入清单如下:表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项目具体内容环境管控单元ZH330522001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行政区划省浙江省市湖州市县长兴县乡镇李家巷镇、洪桥镇、太湖街道、吕山乡管控单元2-重点管控面积(平方公里)48.43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区内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消除潜在污染风险。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表12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序号管控要求具体内容项目情况判定结论1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化本项目为码头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2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实施雨污分流,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3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区内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消除潜在污染风险。本项目不涉及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不涉及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该流域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以下称两省一市)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X)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第六十八条本条例所称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包括望虞河、大溪港、梁溪河、直湖港、武进港、太浦运河、漕桥河、殷村港、社渎港、官渎港、洪巷港、陈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夹浦港、合溪新港、长兴港、杨家浦港、旄儿港、苕溪、大钱港的入太湖控制断面。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码头项目,不属于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所列范围内及禁止的行为,也不涉及第六十八条的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因此的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2019年7月31日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1921号),对照条例的准入要求,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13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弓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情况1第三条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项目码头建设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和湖州港总体规划的规定。2第四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符合。本项目码头建设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湖州港总体规划。3第十二条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项目不涉及条例中禁止事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的要求。4、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为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为码头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不在负面清单中,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只要建设能根据本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符合达标排放原则。(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本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特征可知,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为粉尘、CODcr,NH3-N,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新增的工业烟粉尘替代量由当地环保部门予以区域平衡。(4)造成的环境影响应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营运期间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和生产环境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建成后基本可以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水平。(5)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305222021A21129),项目用地性质为港口用地,因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5、“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如下。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表14本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四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类比同类型企业并根据本项目设计产能、工艺特点等进行废水、废气环境影响分析预测,根据实测噪声数据进行评价,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1.核心监控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禁止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大运河河道管理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2 .核心监控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规定的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3 .核心监控区内禁止建设不符合设区市及以上港航相关规划的航道及码头项目。4 .核心监控区内产业项目准入必须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禁止企业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项目选址空间上必须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大运河(浙江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和浙江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相关规定。5 .核心监控区内一律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的项目。6 .核心监控区内对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Q020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7 .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产业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具体管控要求为:除位于产业园区内且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建设项目外,不得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对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得建设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或污水排放去向不合理、可能造成大运河水污染增加,或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及以上,或需要开展土壤及地下水专题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在大运河沿线,污水处理厂管网所在范围内禁止新增排污口。8 .核心监控区内确需投资建设的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交通港航设施建设维护项目、水利设施建设维护项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必要的重大民生项目以及防洪调度、工程抢险等特殊情况,不受第九条约束,但应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前后大运河河道、堤岸、历史遗存和文物古迹“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风貌有改善9 .核心监控区内的非建成区严禁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城镇建成区老城改造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大型工商业项目、商务办公、仓储物流和住宅商品房用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景观风貌和空间形态的管控依照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执行。10 .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原则上除城镇建成区外,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各100O米,具体边界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划定),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村民宅基地、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途以及符合保护利用要求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康养、休闲体育、历史文化空间更新用途外,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的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严禁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禁止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闲置荒芜。11 .核心监控区范围内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除执行本清单外,还需执行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位于核心监控区以外,因此符合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西平台金村片区。所处流域为:苕溪93吕山港。项目(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畅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性质:新建;项目定位:本项目位于湖州港长兴港区,是浙北地区多式联运的重要中转枢纽和长兴地区综合物流中心,可借助长兴四通八达的交通系统,进一步促进长兴与东部沿海地区的联动发展,有利于加快形成“一体两翼多联”的全省海洋港口格局。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0亩,总投资16亿元,沿河岸线总长约750米,建设9个500吨级泊位的多用途及干散货码头一座,立体筒仓及材料仓库等;后方陆域部分规划建设18万n?的高标仓及配建办公、辅助建筑物。组成项目分期实施,本项目为一期。一期建设500吨级内河公用泊位共6个,后方及规模陆域建设筒仓以及辅助生产等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89988.9m2,约135亩,陆域面积约96.4亩,总投资约为2亿元。一期工程年吞吐量为245万吨,一期工程利用岸线长度约580米。根据货种不同,本工程码头泊位共分三类:散货泊位和多用途泊位。1#4#泊位为散货泊位,1#和2#泊位功能为矿建材料(碎石)自车装船出运,3#4#泊位功能为粉状散货卸船作业;5#6#泊位为通用泊位,其中5#和6#泊位以散货卸船为主,兼顾件杂货作业。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一期工程建设共6个泊位,其中使用为5个(1#、2#、3#、5#、6#)O本环评仅针对这5个泊位进行评价,4#泊位仅建设,不使用,本环评不进行评价,若运行则需另行评价。同时根据当地政策的要求,本项目是三产服务业项目,允许企业为其服务对象提供港口作业服务。对黄沙、石子品类的装卸作业只为投资企业自身供应链集成业务服务,不得出租给第三方从事黄沙、石子的装卸。为了科学客观的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企业委托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本工程泊位为500t,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一“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定如下表2-lo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节选)7类别项目类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单个泊位IO(X)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1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港口;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天然渔场(2)经济技术指标表2-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一期)序号名称指标备注1泊位数(个)64#暂不使用2泊位等级500吨级3设计吞吐量(万吨/年)2454码头总长度(m)5805征地面积(亩)1356陆域面积(亩)96.4(3)水工结构码头水工结构采用低桩承台重力式结构。上部为衡重式块石砂挡墙,墙身底宽3.5m,墙底高程254m,承台顶高程3.00m,墙身以上为现浇C30钢筋碎胸墙,宽2.2m,高1.6m。基础为低桩承台,底板为80Omm厚C30现浇钢筋碎,底板宽5.1m,其下为0.I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和0.3m厚碎石垫层,墙后为抛石棱体及回填宕渣。桩基采用800钻孔灌注桩,断面横向布置2根,桩长约31m,桩纵向间距34m。码头前沿设置25OkN系船柱,同时为满足不同水位下的靠泊需求,在2.15m高程墙身处设置1层系船钩。橡胶护舷采用标准反力型拱形300H,长3.5m。(4)航道和水域疏浚本工程紧靠吕山港航道,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对现状港池进行清淤。工程现状高程-1.60m,设计高程-2.45m,占地面积0.64hnR工程清淤量0.55万nA(5)装卸工艺工艺方案(1)碎石碎石由汽车运入港区后直接装船出运。每个装船泊位后方布置2个地坑漏斗,漏斗上方设置简易棚房及喷淋装置;漏斗下方设置1路带式输送机水平输送物料。利用水平运输的带式输送机直接装船,臂架可俯仰,非工作状态时可收起。带式输送机尾部位在地坑漏斗下方,头部设伸缩溜筒,且江侧段可俯仰动作。(2)矿粉、粉煤灰矿粉、粉煤灰的卸船作业采用气力式卸船机。货物由管道输送至后方筒仓。筒仓下方可直接装车。(3)砂石料砂石料的卸船作业采用固定式起重机+漏斗,砂石料由固定式起重机抓取、卸入漏斗,通过装车后出港。工艺流程(1)碎石(1#、2#泊位)港外一自卸汽车(货主)一地坑漏斗T带式输送机(配置机架等构件)船舱;(2)矿粉、粉煤灰(3#泊位)船一气力式/螺旋式卸船机T管道一筒仓;筒仓一汽车(货主)一港外;(3)砂石料(5#、6#泊位)船T固定式起重机T漏斗一汽车一港外;设备配置表23主要装卸设备配置表货种序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碎石1地坑漏斗个42带式输送机带宽1m,带速1.6ms,最大能力720thITl1003机架等构件套2矿粉、粉煤灰6负压卸船系统气力式卸船机(额定能力150th)套2螺旋式卸船机(额定能力300th)套27物料输送入库系统套28物料储存及库底汽车散装系统筒仓直径12m套89空压站个2砂石料10固定式起重机起重量IOt(抓斗),最大工作幅度16m公211漏斗个212自卸汽车30t辆2其它14地磅120t台8(6)生产辅助建筑物本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主要包括侯工楼、变电所、水泵房等,总建筑面积2400m2,详见下表。表24建筑规模组成表序号项目名称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m2)1变电及侯工楼碎框架32400(7)作业天数本项目作业天数为320天。本工程所需装卸及辅助工人45人,三班制,设食堂,不设宿舍。(8)货物吞吐量预测货物吞吐量预测结果,详见下表。表25货物吞吐量预测表货种合计进港出港泊位碎石140万吨0140万吨1#、2#矿粉、粉煤灰50万吨50万吨03#砂石料55万吨55万吨05#、6#总计245万吨105万吨140万吨/(9)配套工程供电本项目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消防电源负荷等级为一级,拟就近提供1路IOkV专线电源供应本项目园区用电。为保证消防用电的可靠性,就近在泵房设柴油发电机做后备电源。在一期设IokV总变配电所,在码头前沿、泵房附近分别设分变电所,根据仓库的功能及用电量,在此区域设若干个箱变。供水给水水源从吕蒙路给水主管道引入,要求进水压力不低于0.30Mpa,进水管径不小于DN150,水质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排水本工程室外采取雨、污分流制,按照市政雨污水管道接至规划道路衔接处考虑。生活区雨水排水采用于雨水口结合检查井、排水管道的管网排水方式,排水方向为航道,2根D1400排水干管。堆场区域设置排水沟,汇总排水沟宽度100Omm,起点排水沟600mm。港区生活污水主要发生在生活区及生产区各建筑物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泵送至市政污水管网。(1)水域总平面布置总平 面及 现场 布置施工 方案根据场地特点,本工程码头泊位采用半挖入式泊位布置方式,码头岸线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侧挖入约3657m,一期共布置6个500吨级泊位,新建码头泊位长度580m,新建护岸长约89米,码头前沿水域设计底高程为-2.54m,码头面高程为4.60mo(2)陆域总平面布置本工程的陆域位于码头的正后方,陆域布置堆场、筒仓、变电及侯工楼等辅助建筑物。本工程陆域共分三个功能区块,南部为智慧港口区(一期),中部为智慧云仓及临港产业区(二、三期),北部为办公及配套区(二、三期)。智慧港口区包括码头前沿作业带、散货条形仓库和作业车辆等候区。场区出入口位于场区西北角,连接港外主通道吕蒙路,为智慧港口区主出入口。场地通过纵横道路划分为功能用地。场地外设环形道路,主干道路面宽15m24m,支路路面宽9-12m。2.1 施工方法(1)施工特点水工结构:码头及航道护岸均为低桩承台重力式码头结构,上部为衡重式块石砂墙身、现浇钢筋砂胸墙,底板为80Omm厚现浇钢筋碎,其下为30Omm碎石及100mmClO素碎基床,墙后为抛石棱体及回填宕渣。桩基采用800钻孔灌注桩。本工程为重力式结构,需要进行干地施工。码头及护岸上部结构主要为块石碎结构,机预制构件少,机械化施工程度较高,施工难度不大。由于是内河码头,不受潮汐影响,但受到雨季、汛期影响,所以码头施工时期最好选择在枯水期,可节省抽排水、临时支护等工程投资。重力式码头结构型式的设计、施工工艺都较成熟,只要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设计提出的施工要求和施工顺序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和工期都可以得到保证。道路:本工程场地采用高挖低填的方案。轨道梁采用倒T型现浇钢筋碎。港区道路面层采用混凝土路面结构。陆域形成和道路工程的工序简单,施工工艺较为成熟,施工难度不大。房建:生产、办公等辅助建筑物为变电所侯工楼,采用钢筋碎框架结构,施工经验丰富的企业较多。给排水和电气等配套工程:本工程给排水、电气等配套工程均按照以往类似港口工程的常规经验设计,实施的难度不大,但在建设中宜与土建工程相结合,综合考虑施工顺序。(2)施工流程根据本工程的工程量和工程特点,合理选择施工设备和机具。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设备有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重型碾压设备、推土机和自卸汽车等,本工程主要施工工序如下:码头泊位施工码头基槽开挖T码头底板浇筑T码头墙身浇筑一码头后方回填压实T码头后轨灌注桩施工一码头轨道梁浇筑T后方挡土墙底板浇筑T后方挡土墙墙身浇筑T后方挡土墙墙后回填T码头附属设施安装。场地回填、道路场地清表T宕渣分层回填T分层碾压及强夯T道路基层施工T面层施工装卸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设备(产品)订货T安装T试车T投入营运。(3)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中主要项目的施工机械设备投入建议如下:桩基施工:1台灌注桩钻机。模板安装:起重设备。构件现浇:碎拌合站1座。材料运输:汽车、碎运输车等。其它设备:泥浆泵、电焊机、钢筋和模板加工机具等。2.2 施工总体布置(1)施工临时办公和生活区的建设首先应在港区预留的空地进行整平,建设施工临时办公和生活板房,接通办公和生活用水、电。(2)施工用电、用水的接通根据施工设备的需求引入相应负荷的电缆和水管。(3)钢筋加工区和临时仓库的建设由于钢筋需在现场进行存放和加工,应在现场设立钢筋加工区。部分码头设施在运抵现场后需要临时堆放,所以应按照材料的数量建设临时仓库。(4)临时施工道路的建设根据生活办公区、钢筋加工区、临时仓库的位置通向码头和道路建设相应的施工道路,以满足日常施工和材料运输的需要。2.3 施工程序施工单位应根据运筹学原理,合理安排施工,“水陆并进”,水工结构及道路工程全面铺开,使工程保质按期完成。由于工程规模浩大,进场施工单位将较多,建设单位应充分作好协调管理工作。2.4 施工组织施工前应做好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各工序的衔接,安排好节点工期,强化质量管理,根据本地区码头工程施工特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施工时宜采用流水作业,对主要环节如灌注桩施工,安装和施工上部结构等可采用阶梯形施工方法,逐段进行,以确保按期完工。根据不同的结构型式,采用相对应的施工流程方案。其他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项目所处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类别属于“二类区域”,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次评价采用长兴县市2020年度的大气常规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数据见表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点位名称污染物年评价指标评价标准(gm3)现状浓度(gm3)占标率(%)达标情况长兴县大气自动监测站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058.3达标24平均第98百分位数150128保证率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402767.5达标24平均第98百分位数806682.5保证率达标PMio年平均质量浓度704665.7达标24平均第95百分位数1509865.3保证率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52982.8达标24平均第95百分位数7564853保证率超标CO24平均第95百分位数4000120030保证率达标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16015295保证率达标2020年基本污染物So2、No2、PMo>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达标;各大气常规因子相应百分位数占标率均达标。因此长兴县属于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环评引用华能长兴电厂污泥耦合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北杨(杨吴村)的监测数据进行说明。监测时间:2020.8.6-2020.8.12;测点布设:北杨(杨吴村),位于本项目东南侧约2km。详见表3-2。表32颗粒物监测结果一览表采样时间浓度(mgm3)标准值(mgm3)是否达标8月6日02:00-22:000.060达标8月7日02:00-22:000.0630.3达标8月8日()2:00-22:0()0.056达标8月9日()2:00-22:000.065达标8月10日02:00-22:000.066达标8月11日02:00-22:000.073达标SF2_02:00-22:000.053达标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TSP的24小时浓度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3.2 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附近水体为吕山港。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目标水质为In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水体标准。本环评引用长兴县监测站2019年吕山港金村埠断面常规监测数据。为了解吕山港现状情况,本环评委托浙江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上游吕山港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具体见下表。表33金村埠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测因子监测时PHDO(mgL)CODMn(mgL)TP(mgL)NHj-N(mgL)2019年均值7.57.252.80.1070.14III类标准69>560.2.o超标率000OO表34上游吕山港水质监测数据采样日期样点位项目名称友朝吕山港2021.08.31样品编号AIA2A3A4A5A6标准PH值*无量纲7.17.07.27.17.17.169溶解氧mg/L5.96.05.85.95.95.95水温29.328.029.227.929.228.0/五日生化需氧量mg/L3.73